在这样一本阐述如何通过柔和方式来建立和维持有效管教的书中,体罚这一内容应该不会占有一席之地吧。但是,我们在这里只是从一个哲学的角度出发,对这种方法进行一种简短、清晰的审视。
《圣经》的训导
在《圣经》中,许多教育孩子的内容都被认为是极为重要的。毫无疑问,在那些段落中,“棍棒”一词指代父母的权威,这与古希伯来作家在行文上习惯是相一致的:即通过一些肉眼可见的实体,或是其他实体来代表一般性的概念。例如,宝剑象征着君王的权威;太阳、雨雪被认为是自然向邪恶和善良赐予的真诚和有益的力量。这都不是特指、专指一些具体的事物,而是指代自然界所有的有益影响。因此,在所罗门的训喻中,关于“棍棒”的使用,这无疑会让许多父母认为在建立对孩子的绝对权威时,这是必须的。但是,父母也可以通过柔和的方法来获得绝对的权威,没有父母会愿意使用“棍棒”。而如何做到这一点则正是本书的所要达到的目的。
因此,从这一点看,孩子毫无疑问要屈从于父母的权威。那些遭到后人争议的段落却正是表明了这一伟大而又最本质的真理。孩子一定要受制于父母理智的管教,这是事实,但这应该是父母的理智,而不是父母对孩子心灵的控制。如果孩子天生聪颖,能够马上明白什么对他是最好的,而且有足够的自制力去追求适合自己的东西,抵制住自身的动物性本能、倾向等不良诱惑。那么,孩子就没有必要在那么长的时间内受制于父母的权威。但是,只要他们心智仍不成熟,父母就不能对他们完全放心。因此,他们也就必须服从于父母的意志。孩子越早明白到这一点,父母的管教所能收到效果就越好。对于父母、孩子而言,都是如此。
如果有可能,父母一定要通过柔和的方法来建立起对孩子的权威。但无论如何,这种权威是必须要建立起来的,而且还要牢牢地加以巩固。如果父母除了对孩子采取体罚的方式之外,就不知该如何管教孩子,那么,体罚也比放任自流强多了。如果我们的眼光能看得更远一点,我们就会发现,在某些情况下,父母对孩子的体罚是建立权威的唯一方法,有三种情况是需要特别考虑的。
插图:四处乱跑几种别无他法的情况——野蛮时代
在野蛮时期或是半开化时代,或是在《所罗门箴言》的成书年代,在Judea一些地方,社会形态仍十分荒蛮。由于许多父母自身的愚昧和动物的本性,除了对孩子进行责骂和施加棍棒之外,他们无法建立起对孩子的权威。在野蛮时代,这种情况是普遍存在的。为了不让孩子被毒蛇咬伤或是被黑熊吞掉,每当孩子乱跑时,父母就会用鞭子抽打他们,让孩子在自己的视线范围之内。这对孩子而言,还是要好得多。无论如何,父母都必须建立起自己的权威,如果这是在他们能力范围之内可以去做的,就必须要这样做。
一些任务超过了老师的能力范围
一位在大学任教的老师发现,因为前任老师的管教不当,班上的一些学生变得难以管教和驾驭。这位老师发现如果不采取“棍棒”的政策,就无法建立起自己的权威。如果情况真是这样,在某种程度上,也显示了这位老师能力的匮乏。因为这位老师可以通过对人性的了解,利用一些技巧,或是在旁人看来很神秘的方法,与这些学生成为朋友,给他们一些教育。老师无需使用任何带有暴力性质的行为、责备,甚至连眉头都不用皱一下,就可以使学生在一周之内完全服从自己。而也许,现在是每个老师都应该掌握这种能力的时候了。事实上,世界正明显地朝着这个趋势发展。在最近一段时期,老师的教育方式和管教模式已经开始对学生产生越来越重要的影响。在过去,我们只有一位这样备受学生尊敬的老师,而现在则有五十多个了。在距离现在大约一百五十年前的约翰逊博士时代,这种带有暴力和威逼性质的做法,被认为是向传授孩子知识的最为行之有效的方法。约翰逊博士曾经说过,在他那个时代,除了“用鞭子来迫使学生”,他不知道还有什么其他的方法可以让学生去学习拉丁文。
今天,在这一方面,我们的观念与那时相比发生了惊人的变化。现在,在不实施体罚的前提下,老师能否管得住男孩,体现了老师在运用技巧、知识以及正确认识方面的能力。也许,现在我们还不能一下子就要求所有的老师都掌握这种技能,以保证他们无论在日后的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对学生使用体罚。但发展潮流却是迅速地向着这种趋势在前进。甚至在某些国家可能已经达到了这种程度。在那个时代完全来临之前,现在有些老师还是靠对学生的体罚来让学生学习一些道德或是智力能力。这些老师应该认识到,自己缺乏对学生能力的认识、缺乏控制自己的必要技巧,正是这些使自己在管教孩子的时候只能采取体罚的方式。尽管这样,我们也不能因此而完全怪罪于他。
因父母的疏忽和管教不善而被溺坏的孩子
在一个家庭里,由于父母疏于管教或是管教不当,男孩们会养成粗鲁、叛逆的毛病。而对人类心灵的感情和冲动的认识,父亲资质不够,又是那么的愚钝。在这种情况下,我甚至愿意承认,这其中的问题在于,是否该通过体罚的方式来获得孩子的服从,还是放任他们为非作歹。如果父亲忙于自己的事情而忽视了对孩子的教育,父亲与孩子之间从来没有建立起任何共同分享的情感纽带,父亲对孩子所喜爱的东西毫无兴趣,那么父亲也没有足够的能力通过道德的力量来使孩子养成服从自己的习惯。如果孩子的母亲是一位软弱、优柔寡断的女人,她沉迷于追求时尚潮流,而把教育小孩的任务交给仆人;在这种管教之下,孩子当然会变得暴躁、为人刻薄、难以驾驭。但他们逐渐长大,体内不断增长的精力让他们变得躁动不安,变得越来越难以相处。通常,在这种状况下,父母又没有足够而适当的知识和能力,采取柔和的办法来改正孩子的错误。在他们眼中认为可行的办法,不是对孩子进行严重的体罚,就是把这个难以驾驭的家伙送到学校去。幸运的是,后者是最适合的,也是父母们经常采用的方法。如果连这种方法都不能把孩子管教起来,那么,相比于放任不管,父母的“棍棒”政策还是要强得多。
正确地执行柔和的手段会取得显著的效果
与上面提到的一些特例相比,下面还有一些其他的例子。在我看来,父母都应从一开始就以本书阐述的道理或是类似的方法来管教孩子。无论在任何情况,都要谨记不要对孩子使用暴力。运用在所罗门时代不存在或是因不成熟而没有使用的方法,我们可以达到所罗门教义所要求的目标——让孩子对父母完全服从。那个时代的人们认为,父母一定要把“棍棒”作为教育孩子的工具,因为经典是这样说的。在当时,“棍棒”的确是建立父母权威的最好手段。但在我们今天这个时代,已经出现了许多更为有效的方法。我们不可能还要坚持以往那样的方法。
有些人到了现在还坚持在宗教仪式中使用竖琴,因为大卫要求他的信徒们使用“竖琴赞颂上帝”、“用古弦与十线琴给上帝歌唱”。而事实上,当我们仔细品味这些训谕的时候就会发现,我们只需到达这一目的就行了。在后一个例子中,我们通过这种公众的崇拜,对全能的上帝表示一种崇高和尊敬的升华之情。但在当今时代,随着乐器的不断发展,在古弦或是在十弦琴上可以作十个或是一百个音栓,更加容易达到这个目标。因此,我们一定会更乐意换掉以往的乐器。总之,我们注重的是结果,而不是实现结果的具体手段。记住《圣经》中备受争议的一句话:因为那字句叫人死,精意(圣灵)叫人活。
孩子固执地与父母持久对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