褪了色的酒幌在风中招摇,刚过晌午,酒铺娘子准备开门招待酒客。她正搭着抹布收拾完桌子,一抬眼就看见少年跨进了门。
她认得这个少年,他是个自己带酒过来,只买座位不买酒的怪人。
“客官,今日来得真早。”酒铺娘子瞧见他两手空空,又道,“今日可要买酒?”
“麻烦大姐给我一坛上好的花雕,再取两个酒碗。”
酒铺娘子嘴里应了声“好”,转身去柜台后面抱出了一坛牛皮纸密封的酒。
她其实年龄不大,双十年华,胸前峰峦叠嶂,淡青色长裙裹着细软腰肢,走起路来更显窈窕曼妙,路过的人见了,常要放慢脚步多瞧上几眼才肯离去。
像极了刚刚成熟的果子一样诱人采撷。
少年接过酒坛,下意识瞥了一眼那不平之处,淡淡一笑,扭头看向酒馆后院:“柳鱼惠他在吧?”
酒铺娘子微微怔住,待明白少年说了什么,一抹绯红悄悄爬上脸颊,下意识脱口问道:“你怎么知道?”
少年也不回答,只笑了笑,拎着酒坛子去了后院。
出云城的春天总比别处要早一些,鹅黄色的迎春、嫣红色的杜鹃、浅粉色的早樱开得尤为旺盛。阳光明媚而灿烂,湛蓝的天上飘着轻纱般的云,暖洋洋的阳光打在亭亭如盖的枇杷树上。
阳光斑驳,树影婆娑。
树荫遮蔽到的台阶上躺着一个人,枕着胳膊,叼着草叶,哼着小曲,两眼望天,很是惬意。可下一瞬一张放大的脸突然出现在他的视野里,吓得他一个激灵弹了起来,一个不小心撞上少年的脸,撞得少年直捂着鼻子连连呼痛。
柳鱼惠见到方回也是吃了一惊,但很快他就撇过了头去避开方回的视线。
“怎么?在自责?”方回在他身边坐下,两手撑在身侧地上,身体微微向后仰去,姿势和初次见面时候的柳鱼惠一样。破碎的阳光打在方回的脸上,刺得眼皮热热的,有些发胀。
“这可不像你。”
柳鱼惠没有说话,只听得方回又道:“老五叔的死不是意外。”
柳鱼惠惊诧地看着身边的少年,却不知要说些什么。
那日他被虚风打中跌入潭中,昏个半死,醒来时候只有满地的伤患和尸体,负责清理的墨家家仆忙忙碌碌。他也是后来才知道墨家死了个看城门的老者,就是那个总是跟在少年方回身边傻笑的憨老头。
“我想查清楚。”方回坐直身体,把酒坛子往两人中间一放,“所以我想请你帮我个忙。”
柳鱼惠咽了咽口水:“什么忙?”
方回忽地笑了,他最近瘦了些,下巴处线条轮廓越来越明显:“你之前说过要我跟着你去北塞,你还记得吧?”他边说着边解开酒坛上缠绕的麻绳,一揭开牛皮纸,清冽的酒香扑鼻而来,醉人心脾。
他不紧不慢地将酒倒入碗里,端起一碗递给柳鱼惠:“我想见一见你之前说过的怪人。”
柳鱼惠接过酒碗,眼皮微抬:“可以,你想什么时候出发?”
“明日。”
“这么急?”柳鱼惠神色颇有些难为情,“其实我还有点私事要处理。”
顺着他的视线,可以从这里看见前边热闹的酒馆。
参加唱卖大会的江湖人大多已经离开了出云城,但是来这间小酒馆的酒客却丝毫不见少。酒铺娘子纤腰扭动,脚步轻盈,穿梭在酒客之间,不时因为酒客的几句荤话而“咯咯”笑个不停,像一只欢快的百灵鸟。
方回心下了然,轻笑道:“我可以先去楚州等你,你处理完私事再来与我汇合。”
柳鱼惠瞧他一副“你什么都不用说我知道”的样子,急得满头是汗,忙连连摆手否认:“我真的什么都没做!我发誓!我是那种人吗?”
方回不置可否,端起酒碗:“柳大哥,小弟敬你一杯,以后恐怕还有很多事要麻烦你。”
柳鱼惠笑道:“方回小兄弟,咱们上次见面的时候我不是说过嘛,这世间之人多看皮相,可你不一样。你跟我之间还有什么好客气的?只要你不嫌我是个闲人就行啦!”
方回大笑,两人碰杯一饮而尽。
柳鱼惠又问道:“方回兄弟,那日的唱卖大会的金珠到底是什么啊?”
方回摇摇头:“实不相瞒,我只拿了金珠不到半天,那珠子现在已经丢了。我曾问过墨城主,他什么也没告诉我。”
“丢了?”柳鱼惠连连叹气,只觉可惜。墨云亲手做的东西想必是别有妙用,就连自己从他那里得来的护心镜都这般好使,何况是他耗费几年心思做出来的唱卖大会头彩呢?
不知那老小子知道金珠丢失,算盘落空,会不会气得跳脚?
两人一坛酒,你一杯我一杯,在初春的枇杷树下,静静地等待着江湖上愈起愈烈的风波。
……
第二天。
一行数人分三批,方回要去北塞,苏启和去凉城寻找全胜文,唐不臣则出发去淮水寻找神弓。
收拾好行囊的方回牵着先前骑来的马,与众人道别。几日不见,那匹干瘦的马竟被养得膘肥体壮,跟刚买的时候简直判若两马,鬃毛油亮,步履矫健。就是一点不好,有点傻,不识人,见到方回还会吐口水。
苏启和今日也要出发去往凉城,相看两生厌的一笑狐他说什么也不想抱着,方回只好给小狐狸做了个竹笼子,挂在苏启和的马上。
方回嘴里一边摸着小狐狸骗它进笼子,一边碎碎念:“小狐狸,你放心,我一从北塞回来就来接你。苏启和这人吧,虽然嘴巴损了一点,话少了一点,脾气臭了一点,但是他不会饿死你的。”
一旁的苏启和听得太阳穴突突直跳,直到听到身后唐不臣过来跟他说话,他才压制住内心几乎要拔剑的冲动。
“启和,若你寻得全胜文最好,若寻不到他也不必再寻,就先来淮水与我汇合吧!”
苏启和点点头,唐不臣又笑道:“你小的时候常来我落梅山庄,那会儿个子小小的,人也比较活泼,一眨眼这么多年都过去了。此次相聚时间太短,又横生了诸多变故,等这次神弓事了,一定要来我落梅山庄,你和莹莹年纪都不小了。”
苏启和眼皮跳了几下,神色古怪地看了他一眼,目光落在他身后的两个姑娘身上。
落梅山庄的两姐妹落在人群后面,温婉捧着斗篷,红着脸不敢上前。
“表姐,不就给个斗篷嘛,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唐莹莹背着红羽弓跟在温婉旁边。自己的这个表姐是个容易害羞的性子,见到谁都是小心翼翼地说话,不敢多说一个字。
温婉偷偷瞥了一眼跟狐狸说话的少年,小声说道:“你就帮我个忙,好不好嘛表妹?”
唐莹莹瞧了瞧她没出息的样子,从她手里扯了斗篷,快步向方回走去。
“喂,臭小子,这是给你的。”
方回看了一眼她手里的斗篷也不伸手去接,右手摩挲着光洁的下巴,眯起眼睛端详着眼前的少女,笑道:“这么心疼我啊,怕我在北塞冻死,还给我斗篷穿?哎呦,你还别说,你这边上的鸭子绣得还挺像的。”
唐莹莹眼皮翻了翻,把手里的衣服直接堆到他手里:“我可没那么好心,你要冻死便冻死,与我何干?这是我表姐给你的。还有,这不是鸭子,是雀鸟!没文化。”
方回闻言,收起了轻浮的笑,视线掠过唐莹莹的肩头看向后面眼神躲闪的女孩。一对上温婉的视线,方回便给她一个感激的笑。
众人话完别,墨云对着马上的方回抱拳笑道:“方回,山长路远,望自珍重,我会在出云城等着。”
方回点点头,一行人,策马扬鞭,从此以后,各自天涯。
春风拂人面,凡尘无牵碍。世间离别苦,聚散总是缘。
出云城到楚州,路上要经过一座名为“泰阿”的高山,山高数千米,山势陡峭,山中遍布毒花毒草,更有数不清的毒虫猛兽,此地也被当地百姓叫做“地狱之山”。当然也可以绕过这座山,但是那要多花上一个月的时间。
方回在山中走了半日,只觉得这山中之物与自己之前一直住的谷里没什么区别,根本没有传闻中那般吓人。相反,他觉得这山上因为少有人走动的缘故,到处都长着罕见的珍惜药材。
比如方回眼前这株长在陡坡上的血脂草。白色花瓣,翠绿如同翡翠的细长叶子,看上去如同不知名的野花一样,其实却大有文章。这种草花朵有剧毒,可叶茎中的红色汁液却能解毒。
方回小心翼翼地用包袱皮包着,正要去摘那株血脂草,忽听得身后草木窸窣声响,忙回头探看,谁知隔空而来的掌风正好打在胸口,脚下一个不稳滑下陡坡。
没想到迎面而来的不是别人,竟是唱卖大会那日与人争斗的覃老四!
那覃老四跟着飞下陡坡,落在龇牙咧嘴直抽冷气的方回面前,冷声喝道:“小子,把老汉的珠子还回来,老汉就发个善心让你死得痛快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