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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在广州南华大学的校园里,紫荆花在灿烂的阳光下恣意地翻卷着红酽酽的花瓣。一阵微风过,便将些厌倦了在枝头默守着的花瓣送到大地上,于是大地上也涂满了嫣红。一片刚飘落的花瓣轻轻荡到了一个穿着湖蓝色连衣裙的少女手中,少女轻捻着花瓣,在鼻子下闻了闻,又抬头望着站在自己面前的那个手上拿着一本厚厚的英文书的青年:“成林,你倒是说话呀!我阿爸又不会吃掉你,你怕什么呀?你很快就毕业了,我们也交往了两年了,你还没见过我阿爸阿妈呢。我昨天都已经和他们讲了,他们说欢迎你去呢。”

司徒成林眼睛盯着自己的脚尖,白皙的脸上一阵红晕:“我、我不是怕,我是觉得,觉得心里发慌。”

少女“咯咯”笑了:“还不是一样。你这个书呆子,就知道读书,什么都不懂。”她佯装生气,撅着嘴道,“你就是不喜欢我,老想撇掉我,不愿意去见我阿爸阿妈。”

司徒成林忙道:“不是……不是,”他一慌,说话就有些结结巴巴,“不是的,你知道我……我有多喜欢你的,阿琳,我发誓。”他脸上青筋都爆出来了。

沈琳又笑了起来,两个小酒窝在嘴角浅浅地浮出。司徒成林看着她,像喝了一大壶米酒一样迷醉。他喃喃道:“你……你总是吓唬我,我去还不行吗?”

沈琳一手夺过司徒成林手里的书:“书呆子,别看了,说说,暑期到哪里去玩吧?对了,放了假,我们约几个同学到你们檀城去玩吧。你阿妈会欢迎我们吗?”

司徒成林高兴地说:“当然,我阿妈早就说让我领你到家里去呢。不过,我家里穷,可没你家阔气……”

沈琳道:“瞧你说什么呀?我家阔气什么呀?我阿爸就是个破中校罢了,现在也没兵带了,天天就知道在家里冲我和小弟发号施令。我挺烦他的。我阿爸老想去打仗立功,说自己这个中校都好多年了,只有立个战功才能晋升。不过我和阿妈都反对他带兵去打仗。阿妈是怕危险,我反感他们整天自己人打自己人。都是民国的军队,一会这派打那派,一会又打共产党。听说政府的军队和共产党的军队一直在江西打仗,打得可激烈了。共产党有什么不好?我以前那个历史老师就是共产党,长得可帅了,又有学问。我就喜欢他。”

司徒成林急道:“你小声点,当心让别人听到,说你是亲共分子。”

沈琳满不在乎道:“怕什么?我就是喜欢他嘛,你可不准生气,我说喜欢他,不是那种喜欢,而是……崇拜?不对,是……是心仪,总之,他很好。可惜,刚结婚就被政府砍了头。唉,不说他了。走,我们找些人去合计一下暑假的事。”

邓秋月洗完一大盆衣服,觉得腰酸背痛,站起来活动了一下,坐在自家的小院子里琢磨着儿子放暑假的事情。半个月前她就接到儿子的信,说是要带沈琳回家。这让她足足忙乎了两天,将家里每一个角落都清洁了一遍。一边忙,还一边绞尽脑汁想着该送个什么礼物给未来的儿媳妇。

是呀,儿子都快要成家了,是该领他回乡下去看看了。事情都已经过去二十年了,就算人们有再多的非议,再多的闲言碎语又怎么样?从知道振南回檀城修铁路那一天起,她的心情就没有一刻平静过,她很想去找他要一个说法,可她却不知道自己又是不是也该给振南一个说法。她早已经从父母那里得知振南提出了和自己解除婚约的事。一年前,她又从父母口中知道了振江一直在到处寻找她,她就开始怀疑自己当年的独自出走是一个错误的抉择,是自己亲手磨利了一把尖刀插在了自己爱的人的心窝上。一旦有了这样的想法,她就时常从噩梦中惊醒,醒来之后,身上汗津津的,心里也一阵阵发冷。有几次,她都梦见振江用一种怨毒的眼光看着她,然后将她推倒在一个枯井里,拂袖而去,再不理睬她和儿子了。

她望着镜子里的自己,发现自己鬓角已经有几丝白发了。她在心里说:“振江,你别怪我,你就算怨我,也不能不理你的儿子呀。你看,你的儿子现在多棒,一肚子的学问,比我们俩都强多了。”想着,眼泪又无声地流下来了。

正想着,门被敲得乱响,就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在外面大叫:“阿妈,快开门,我回来了。”

打开门,就看见儿子兴奋地扑了进来,后面涌进来一群和儿子穿着同样服装的年轻人,男女都有。秋月一时花了眼,眼睛直往女学生中瞟,却看见一个亭亭玉立的姑娘低着头,走在最后面。秋月心想:“是她了。”心里就有一种将这姑娘搂入怀中的冲动。

七八个年轻人却都看着秋月呆了,好半晌,有个男生长叹一声:“司徒君,世界上的美景怎么都让你独享了。女友已是美貌如花,连阿妈都如此风韵,阿姨年轻时定是个倾国倾城之人。”

秋月听了,脸有些红:“傻小子,别拿老太婆取笑了。成林,都是你的同学们吧,快进屋。都饿了吧,我给你们做好吃的。”

这天晚上吃完晚饭,成林领着同学们歇旅馆去了。秋月不放沈琳走,将她留了下来。沈琳见到秋月,也是倍觉亲切,很乖巧地坐在秋月身边:“阿姨,我觉得我和您在哪里见过似的,好像很熟悉的一个人。”

“是吗?我带着成林在广州住了很多年,说不定还真碰见过。”

沈琳摇摇头:“不是的,不是这种见面,是在梦里,在成林给我讲过您之后的梦里。真的,阿姨,您比成林描述的,比我想象的还美十倍。”

“傻孩子,都老太婆了,还什么美不美。”

“阿姨,您一点都不老,您看,您眼角的皱纹也很浅很浅,您的白发比我阿妈的还少呢,这有一根,我替您拔掉。”沈琳伸出手轻轻地拔下秋月头上的一根白发。

“好了,别说我了,你比成林小两岁,对吧?成林这孩子就是个书呆子,你可得迁就点他。”

沈琳抿嘴笑道:“阿姨,我讲个秘密给您听,您可不许生气。成林可呆了,就知道看书,走路也在看,还撞到树上去了,把头都撞破了。可他最怕我生气了,我一假装生气,他就变得可乖了。”

秋月搂着沈琳也笑了:“你这个鬼精灵,他是个呆子,你刚好能治住他。阿姨不生气,高兴都来不及。这男人哪,他就需要女人变着法子来拴住。阿姨年轻时候就是傻乎乎地不知道怎么拴住自己的男人。”

两人搂在一起笑着。秋月道:“阿琳呀,阿姨好久没有这么开心笑了,你以后得多陪陪阿姨,和阿姨说说话。”

沈琳道:“我也喜欢和阿姨说话,不像在家里,我阿爸整天板着脸,拿我和弟弟们都当他的兵。我阿妈则老喜欢唠叨,像个八十岁的老婆婆。嘻嘻。”

秋月道:“你阿爸阿妈都好吧?听成林说,你阿爸阿妈也都是檀城人?”

“是的,我听阿妈讲,外婆家就住在檀江边上,好像叫……对了,叫回龙村。我很小很小的时候去过一次,现在外公外婆都已经去世了……”

“回龙村?”秋月忙问道:“你阿妈叫什么名字?”

“我阿妈叫田谷雨,挺好听的一个名字。阿姨,你认识她吗?”沈琳道。

“谷雨?”秋月一愣,一开腔就觉得喉咙有什么东西哽住了似的,喃喃道,“谷雨,岂止是认识?”手上不由自主地将沈琳搂得紧紧的。

沈琳有些愕然,却不敢动,轻声地问道:“阿姨,您怎么了?”

秋月抬手擦了擦眼泪:“孩子,让阿姨再好好看看你,阿姨是高兴,意想不到的高兴。真的是老天爷的安排,老天爷画了个大圆圈,让两家人走了二十多年,又绕到一起来了。阿琳,你真的是谷雨的孩子?”

沈琳点点头:“是呀,我阿妈就叫田谷雨,阿姨,到底是怎么回事?”

秋月轻轻捧着眼前这张秀美的脸:“孩子,真没想到,真的没有想到,你阿妈就是我最好的姐妹。不,不止这些,远远不止这些。我该不该对你说呢?那都是些大人的事,该不该说呢?”她心里既激动,又觉得有些慌乱。

“阿姨,您就说吧。我说我以前见过您,原来是在阿妈传给我的梦里面。”

秋月抹着眼睛里怎么也止不住往下流的泪水:“好,孩子,我的好女儿,我们两家人,那是天注定的缘分。我们那一代没成,到你们这一代成了,也算是圆满了。你知道吗?你阿妈年轻的时候,也长得可好看了,而且她和……她和成林的阿爸从小一起长大,青梅竹马,他们还订了婚,他们是准备结婚了的。他们那么般配,大家都这么说……可是……后来发生了很大的变故,你阿妈就离开了回龙村,去了香港找她的表哥……”

“我阿妈……成林阿爸?”沈琳张着嘴,眼睛睁得又圆又大,“什么变故?阿姨,能告诉我吗?”

“很大很大的变故,都是因为……因为我,你阿妈很好,成林的阿爸也没错,也很好,都是我惹的祸……”说着,再也忍不住,失声哭了起来,眼泪像憋了几十年似的,终于找到了一个缺口。

沈琳不敢再问,她有些手足无措:“阿姨,您别伤心了,您看……现在我们大家不都很好吗?我阿爸阿妈感情也很好,都很幸福……我和成林也很好,我阿妈见了成林也很喜欢,我又……我们两家人兜了一圈,现在也团聚了,我又成了您的女儿……”

秋月抹了一把眼泪,将沈琳紧紧搂在怀中:“好孩子,我不是伤心,我是高兴。是的,我们两家人该团聚了,都隔了二十多年了,就算是远在天边的路也该走到尽了。”她默默地想,“振江,你的儿子也成亲了,你可不能不在场呀。”

这些天,小小的檀城县城因为几个年轻人的到来着实热闹了一把。司徒成林和沈琳他们在县城里的旧戏台上一连演了三天的文明戏,有两出是中国戏,讲的都是年轻人冲破封建家庭的束缚,寻找幸福和自由的内容。还有一出是番鬼戏,说是英国戏,讲一个王子复仇的故事。不管能不能看懂,几个年轻人戴着假头发,穿着洋人的衣服在台上表演,本身已经让人感到新奇了。

赵光听说这事的时候,三天的戏已经演完了。听说这帮学生又跑到乡下演去了。他问何秘书:“听说这些学生戏演得不错,有没有宣传共党言论?得盯着点。”

何秘书躬身道:“明显的赤化言论倒没有,只是说了些反对内战,建立民主国家之类的话。卑职已经交代警察局留意了。”

“这就是赤化言论嘛,共产党不是老讲反对内战吗?去,叫人赶散他们,檀城境内不许演这样的戏。”赵光揉揉鼻子,一挥手。

“县长,卑职了解过,这些学生都是从省城来的。听说有两个还是省城里一些官员的公子小姐。”

“哦,有这回事,是些什么人?”赵光饶有兴趣地问道。

“有一个姓陈的,听说父亲是建设厅陈副厅长。有个女的,姓沈,父亲是警备司令部中校处长沈雁行。”

“沈雁行……这个沈雁行是不是就是那次和司徒振江在铁路工厂里阻击土匪的那个沈中校?”

“应该就是他。”何秘书道。

“有意思,都是党国要员,却让自己的小孩到处宣传赤化言论。哈哈。”赵光突然笑了起来。

这天上午,司徒成林和同学们又将他们的文明戏带到了附近的一条村子里演出。尽管正是农忙时节,却也吸引了不少人扔下手里的镰刀,光着脚丫子围聚在村头的老榕树下看热闹。演出完,几个年轻人都余兴未了,还沉浸在演出后的兴奋和对岭南农村考察后的思辨中:

“司徒君,你说我们刚才的演出,他们看懂了没有?怎么掌声不热烈呀?”

“是呀,成林,在乡下演出的感觉和在城里演出好像不太一样。你们檀城以前演过文明戏吗?”

成林不知道怎么回答他们,他有些脸红,为他那些不懂欣赏文明戏的乡亲们。

“司徒君,那些既像碉堡,又像塔的房子是什么呀?是住人的吗?”

“那是碉楼,既称碉,又称楼。碉以防匪,楼以住人。我们这里多着呢,村村都有。我听阿妈讲,檀城出洋的多,在外面赚了钱,家里富裕了,便害怕土匪来抢。便用钢筋、红毛泥建了这五花八门的碉楼,形状虽然各一,坚固却是其一致的特点。”成林解释道。

沈琳凝神望着远处掩映在竹林间的两座碉楼,突然道:“真好看,你们看那尖塔,还有那座穹庐似的。哥特式、巴洛克式的建筑风格出现在中国的乡间,原来有着别样的味道。这些乡民怎么会建西式风格的楼呢?”

“司徒君,你说这碉楼是用来躲土匪的,这里土匪多吗?”一位女生小声问道。

成林摇摇头道:“应该也不多吧,民国治下,朗朗乾坤,又有谁甘心为匪?”

沈琳撇撇嘴道:“我看只怕未必,现在政府的军队一天到晚忙着‘剿共’,哪有时间肃匪?”

另一位女生低声道:“我们还是快点回县城里去吧,对面那些人,我怎么看着就像土匪呀?”

几个年轻人都被她说得心里一哆嗦,纷纷加快了步子。

事情不幸被这位怯懦的女生言中,迎面走过来的七八个庄稼汉子装束的男人正是他们以前从没见过的土匪。当几杆短枪对着他们的时候,几个年轻人彻底吓傻了。

司徒成林他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土匪们将沈琳五花大绑,塞进一个麻袋里,又将他们身上的钱洗劫一空,呼啸而去。两个男生头上都挨了一棍子,淌着血。那位怯懦的女生面色惨白,嘴哆嗦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他们几乎没来得及作任何抵抗,土匪们已经转过前面的山梁,不见了身影。成林追了几步,脚下发软,一跤跌了个嘴啃泥。

“阿琳——”成林脑子里一片空白。

到了警察局,报了案。几个年轻人却都说不出是哪里的土匪劫了人。值班警察敷衍地做了个登记,便将他们轰了出来。他们气喘吁吁跑回秋月家。秋月一听,脸色煞白,抬手就是一巴掌扇在了成林脸上,怒骂道:“你……你这个不成器的东西!你为什么不陪着阿琳一起去?她要有个三长两短,我饶不了你!”

几个年轻人都不敢吭声。

秋月从里屋翻出几块大洋交到学生们手中,声音仍有些发抖:“都赶快走,回省城去,你们快去找沈琳她阿爸。他在军队里当官,让他快带人赶过来。快走,快走,再被绑一个,我都没办法向你们的家里人交代。”

学生们一走,秋月又劈头盖脸地骂起儿子来。成林从来没有见过母亲发这么大的脾气,心里既难受,又害怕,眼泪不争气地滚了出来。

这天晚上,母子俩都没有吃饭。秋月早早就躺在了床上。成林坐得远远的,看着一动不动的母亲,内心的恐惧又涌了上来。过了许久,秋月才缓慢地爬起身来,一边熬着粥,一边详细地又问了事情的经过,包括土匪的装束,说了些什么话,朝哪个方向走的,等等。完了,又慢慢地对儿子道:“成林,你知道阿琳一家和我们家的关系吗?阿琳对你讲过吗?”

成林道:“阿琳前两天说,她们家和我们家挺有渊源的,具体是怎么样,我不清楚。”

秋月看了儿子一眼,心里叹了口气。这个儿子长得白白净净,秀秀气气,太像自己了。要是有一点他父亲的粗犷豪爽就好了,哪怕像他父亲那样爱冲动也好。起码遇到事情能够毫不犹豫地冲出来,顶上去。她慢慢道:“阿琳的阿妈是我和你阿爸以前最好最好的朋友。阿琳要有什么事,我和你阿爸将来见了她阿妈,羞也羞死了。”

“阿爸?”成林再一次诧异地看着母亲。在他的记忆中,阿爸是根本不存在的。阿妈从来不向他谈起阿爸。小的时候,他曾经问过两次,阿妈说阿爸去了金山,没了音讯。再问的时候,阿妈就生气。今天阿妈竟然主动提起了阿爸,这让他内心异常敏感地颤抖了一下。可他还是不敢问,只是静静地看着母亲。

第二天一早,秋月便出门去了。过了一个多时辰才回到家里,坐在院子里发呆。成林知道没什么消息,心里着急,眼泪又差点流了下来。

秋月坐了一会,站起身来,进里屋收拾了一下,走出门来,站在成林面前:“儿子,起来!我们去找阿琳!”

成林惊道:“我们去找?去哪里找?”

秋月平静道:“我琢磨了一下,绑阿琳的土匪可能是紫云山的那伙土匪。土匪走的方向就是紫云山的方向。”

成林道:“就算是那伙土匪,我们怎么去找呀?我们能把人要回来吗?”

秋月道:“如果是他们,我大概知道怎么走。土匪谁也不绑,就单绑了阿琳,无非是知道阿琳阿爸是当官的,想勒索一笔钱。我们先去找上门去,看看土匪要多少钱,回来也好筹钱。别罗嗦了,走吧。”

成林犹疑了一下,心里害怕,却不敢说什么,跟在秋月后面出了门。出了城,走在崎岖的山道上,成林回想着土匪们黑洞洞的枪口,内心的恐惧又翻涌上来,腿直发软,觉得整个人都要瘫倒了。他哆嗦着对秋月道:“阿妈,我……我害怕……”

秋月回过头,盯着儿子。成林感觉到母亲的眼睛此刻就像两把刀子一样,冒着寒光。秋月喘了口粗气:“你这没用的东西!你说,你是不是真心喜欢阿琳?”

成林低着头,脸上淌着汗:“是的,我是真心的,可……土匪有枪,他们说杀人就杀人……阿妈,我们还是回去找警察吧……”

成林话还没说完,脸上已经挨了重重的一个耳光,他惊愕地捂着脸,看着母亲。平日里温婉慈爱的母亲这时却像一头被激怒的狮子,她的脸因为激动而涨得通红:“混账东西!我打死你这个没出息的家伙!你要气死我呀!你看你哪一点像个男人!一遇到点事就怕成这样,读书读傻了呀?把男人的那点胆气都读没了?做男人的,为了自己喜欢的女人,就算是刀子架在脖子上都敢闯,这才是真正的男人!你……你怎么半点你阿爸的影子都没有?你到底是谁的孩子呀?”她的脑子里出现了那个当年在匪巢里谈笑自若的振江,她的情绪完全失控了,她沉浸在自己恣意的回忆和发泄中,“你阿爸当年为了自己心爱的女人,独身一个人,冲进土匪窝里,拿着一把刀,就将人救了出来。出来的时候一身的刀口,一身的血,脸上还带着笑,还安慰我……”

成林瞪着眼睛看着母亲,嘴巴傻傻地张着,他完全不知道处于异常激动中的母亲在讲些什么。

“你害怕就自己回去,我去找阿琳,我去找你阿爸。我就知道,这世界上只有你阿爸才有这样的胆色,才是真正的男人,振江,你现在在哪里呀……”秋月再也抑制不住了,一屁股坐在路边的草垛上,放声大哭起来。

沈雁行得到沈琳被土匪绑架的消息已经是第二天上午。他望着眼前几个惶恐焦急的年轻人,心里就有一种狠狠扇他们每人一个耳光的冲动。他不敢将这件事告诉妻子,打了个电话回家说是要出两天差,就要了辆车,急奔出门。

车在路上奔驰,沈雁行的脑子里也在飞快地转动着。他是个带兵打过很多次仗的军人,这让他在这种事情面前保持着一个军人的镇定。他想过向上峰提出带点兵去,但是又立即否决了这个想法。他现在手下没兵,为了私人的事情调动部队是很麻烦的。他立即想到了另一个人:司徒振江。他自己也觉得奇怪,为什么会第一时间就会想到他呢?是不是因为自己知道,司徒振江就算是豁了命也会去救沈琳呢。

从广州到檀城的路虽然还平坦,但是因为有几处要靠轮船摆渡,待沈雁行赶到檀城县城的时候已经是天近黄昏。他到“檀城铁路建设公司”问了司徒振江的下落,便又开车直奔而去。

振江这段时间一直住在大林村的工厂里。刚吃完晚饭,就听到门口汽车响。振江正要出门去看看,一个人影直奔进来,差点将他撞倒。

“振江,总算找到你了。”来人一把抱住他。振江一看,是沈雁行,只见他一脸惶急,气喘吁吁,一点也不似平日那个镇定自若,谈吐风雅的军官。

沈雁行接过振江递上的水,喝了一口,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军装,竭力地平静了一下自己的情绪,道:“振江,我是来找你帮忙的。这个事只有你能帮我。”

振江有些诧异:“什么事?只要我能做得到。”

沈雁行镇定道:“沈琳,我的女儿昨天在檀城被土匪绑架了。”

振江一愣:“怎么……怎么会这样?阿琳怎么到了檀城?绑架?”

沈雁行盯着振江,一字一顿地说:“振江,还有一件事要告诉你。你听了之后,打我也行,骂我也行,但是,我以一个军人的名义发誓,我绝没有骗你。”他看着振江那双迷惑的眼睛,慢慢地说:

“沈琳就是那个你找了二十年的孩子小黄鹂鸟,她不是我和谷雨的亲生孩子,她就是单眼豹子的女儿。”讲完这几句话,沈雁行感觉自己快要虚脱了。

尽管沈雁行讲得极慢极清晰,但是他还是发现振江一脸疑惑,傻傻地张着嘴望着他,似乎根本没听进去。沈雁行轻轻地拍拍他的肩膀:“振江兄弟,你听到我说什么吗?”

振江茫然地点点头:“我听到了,沈琳是小黄鹂鸟,是单眼豹子的孩子……是单眼豹子的孩子……我找了她二十年,做梦都是她的样子。”他喃喃自语道,“你别开这样的玩笑,我冲你动过刀子,你这个混蛋,拿这种事来耍我。”他突然一把揪住沈雁行的领口,瞪着他,吼道:“滚!滚你的蛋!”

沈雁行轻轻地挣脱他的手,他看见他的眼睛里亮闪闪的,分明是泪光。他轻声道:“振江兄弟,我没有骗你,沈琳真的是我在紫云山那次剿匪中捡的一个孩子。我手下的兵将她抱给我看时,她才一岁多,脸上血乎乎的。可她一点也不怕枪声,还张着嘴笑。我还记得她当时的样子,手里还抓着一个小喇叭……”

“小喇叭?”振江脑子里立即回闪出自己将小喇叭送给小黄鹂鸟时,她鼓着小脸拼命吹的样子。

“我当时一见,就对她喜欢得不得了。后来抱回家去,谷雨也喜欢得不得了。当时我俩还没有孩子,她就成了我们夫妻最大的寄托和乐趣……”

振江忽然喘着粗气,大声吼道:“你说……你说小黄鹂鸟被土匪绑架了?在哪里?你快说!她现在在哪里?”

“我也不知道。我就是为这事来找你的,我知道你熟这一带……”

振江脸涨得通红,额角青筋暴跳:“你,你个死混蛋!要是我的小黄鹂鸟有什么事,我第一个生剐了你!”说着,抄起墙角的一支枪就往外跑。沈雁行一见,忙拔腿追了上去,喊道:“你去哪里?”

振江不理他,只顾往前跑,直到跑得气喘吁吁,才停下来。沈雁行深一脚,浅一脚地狂跑了一阵,赶了上来,喘着气:“你……你去哪里?”

振江瘫坐在地上:“去哪里?我怎么知道去哪里?你说去哪里?”

沈雁行心里一阵冒火,又一阵难受。他喘了喘气道:“振江,你别慌。你好好想一想,这一带有几窝土匪?”他将学生们讲述的情况原原本本对振江讲了一遍。两人冷静下来分析了一番,振江又连夜到附近去打听,最后断定一定是近几年盘踞在紫云山上的一伙土匪干的。而领头的正是当年单眼豹子的手下周武山。想着沈琳是落在了周武山手里,振江稍稍放心了一点。

摸清楚情况已经是下半夜了,两人找了个禾垛躺了一会,天就开始亮了。两人也顾不上吃东西,就往山上爬。

爬到半山腰,两个人都已经是满头大汗。沈雁行回头望望山下一片绿油油的田畴,觉得有些晕眩,却听见振江忽然在旁边道:“沈大哥,我……我心里一点都不踏实,你说这是怎么回事?”

沈雁行一愣,这是他第一次从振江嘴里听到这种底气不足的话。他望着他被山风吹起的头发,发现竟然夹着不少白发。他轻声安慰道:“没事,你是牵挂琳儿……你的小黄鹂鸟。二十年,我们夫妻抚养她虽然操心,可比起你二十年的牵挂,真算不了什么。振江兄弟,琳儿要是能过了这一劫,我们把这个女儿还给你,让她从此陪着你……”

“别说这些废话了,走吧!等下到了寨子里,你得听我的,土匪要钱就给钱,我有钱。不,小黄鹂鸟有钱,她阿爸阿妈给她留了好多钱,保她平安的。”振江说着,鼻子一酸,眼泪溢出了眼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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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兰国开国千年,历经无数风雨,国都飘摇,纳兰王既担忧各王后人,功高盖主,再有内乱发生。更担心四面边疆之国,窥视纳兰国土,再起兵攻伐纳兰国。面对内忧外患的境地,让纳兰国岌岌可危。小神仙欢欢和喜喜,正好游玩到纳兰国。调皮捣蛋却心性善良的喜喜,因为怜爱为国为王担忧的皇后。她一时心动,转世投胎为纳兰宁……她如何拯救风雨中的王朝呢?又是如何化解来自内外的纷争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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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场车祸,丢了一个人的命,毁了两个人的一生幸福。疯狂的追求,她成为了他的新娘,可是新婚之夜,本温暖体贴的恋人,竟成为向她伸出罪恶之手的恶魔。浑然不知的她,在再也受不了这种非人的虐待后,跳楼自杀。海水淹没了她的爱情,却增加了她的恨意。重生归来,她成为世界第一杀手,不问感情,不问世事,不问红尘。只为复仇,杀了他,成为她的毕生心愿。可是在爱恨交织,恩怨情仇之后,真相大白天下,她才恍然明白,原来自己只是一个过路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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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为报社广告部副主任的马喻,陪吃陪喝陪客户虽是常态,但总归与广告部主任方晓各是各。农村走出来的他,想追求梦想,但现实总是懵懵懂懂。一心当个好人,但总是被人误会。一心干好工作,却总是被人左右。一心当好丈夫,但命运却不在自己手中。憋屈,颓废,失败,无语,挨球的人生,挨球的奋斗。马喻想,灰溜溜地走,正如他灰溜溜地来。辞职,出走,赤裸重生,好不容易走出人生低谷,但一天晚上,马喻打开电视,突然,画面里出现了他日思夜想的那个老婆,还有给他戴上绿帽子的那个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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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扒我的马甲

    〔本文爽文专注扒马甲〕活了那么多年江幽才知道自己曾经失忆了,想起一切后她黑化了。高中最后一年,江幽才来上课,别人都嘲笑她,可谁知她竟然考上了北大。大学时她又遇见了一个男人,可那个男人却专注想要扒她的马甲。白切黑马甲超多的女主×腹黑专注扒马甲的男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