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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时间凝滞了好一阵,振南才缓慢地对一直盯着自己的林如萍说:“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你知道,我已经娶亲了,我老婆叫秋月,我们成亲刚一年。这些你都是知道的。”

林如萍仍是盯着她,眼睛里像燃烧着一团火:“我知道,可我仍是要嫁给你。她是你在家乡的老婆,我做你在这里的老婆。将来你回中国了,我也跟你回中国。我们俩都做你的老婆,男人三妻四妾平常得很,我不在乎……”

振南打断她的话:“可我在乎,秋月在乎。”

林如萍摇着头,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我找了这么多年,我终于找到了,我怎么也不会让你走掉了。她进门早,她做大,我做小,我铁了心要跟着你。”

振南觉得面前这个女人已经没了理智,他抬起头,正色说:“如萍姐,我到金山之后,你关心我,帮我,疼我,我感谢你。在我心里,我一直将你当成我的亲家姐,我希望以后你永远都是我的家姐……”

林如萍也打断他的话:“我不要做你的家姐,我也不要你感谢我,我就是要嫁给你。”林如萍是在美国长大的,说话向来爽直,更不懂得怕羞。她只觉得属于自己的幸福,就要勇敢大胆地追求:“你要是怕秋月不同意,怕你阿爸不同意,我写信给他们,我去中国找他们。”

振南着急地说:“不行!是我自己不愿意,我不可能接受。有了秋月,我已经足够了。”

林如萍也异常坚决地说:“我也绝不会放弃,这一辈子我就认定你啦。”

振南不愿意继续这个话题,便起身说要回去上班了,林如萍也不挽留他。看着他离开,她的眼泪终于忍不住夺眶而出,顺着脸颊流了下来,流到嘴边,咸咸的,涩涩的。

父母双双去世那年,她才八岁,在她的记忆里,父母的面容早已经模糊了。在这个世界上,她的亲人就是赵天章一家。赵天章的儿子比她小了十岁。在儿子出生前,赵天章夫妻将所有的宠爱都给了她,养成了她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十六岁那年开始,她跟着赵天章做生意,赵天章夫妻也开始关心她的终身大事。不久,有一个在加州大学读书的华人青年闯进了她的生活,那是一个华人富商的儿子。他们相识于一次华商聚会上。她爱他爱得疯狂,她把自己的一切,包括玉洁冰清、青春美丽的身体都给了他。她无数次地幻想着和他一起的幸福生活。可就在她沉浸在最美丽的爱情阳光中的时候,他却像一阵风般地消失了。她疯了似地找他,打听他的消息。一个多月之后,他从英国寄来了一封信,告诉她,他已经爱上了别人,打算留在英国继续学业,不再回美国了,让她别等他了。

林如萍惊讶自己在看完信之后竟然没有哭,事实上她的眼泪已经在找他的一个多月里流尽了。她像死人一样在床上躺了一个上午。下午的时候她决定到英国去找他。可不知怎么,走着走着却走到了海边。望着那湛蓝宽广的大海,她想,这海真好,投入它的怀抱中或许就永远没有了痛苦。只是一瞬间的念头,她便从岩石上跳了下去。

她醒过来的时候已经躺在医院里了。赵天章夫妻后来告诉她是一个在海边游泳的白人救了她。一年后,她来到唐人街开了家餐馆。她在这条街上左右逢源、如鱼得水地经营着她的餐馆,很快整条唐人街都知道了“四时香”餐馆这位既漂亮又泼辣,像刺玫瑰一般的老板娘。

她不再奢望婚姻,不再奢望爱情,也不再信任任何男人的花言巧语。在之后的几年里,也有不少年轻人或直接、或隐晦地向她表露着爱意。可不知怎么,她一听他们说起这个话题,就觉得心里作痛,她觉得他们都像是在说谎。那天赵光也一个人到了她的餐厅,扭扭捏捏交给她一封写得极浪漫、极优美的书信。她只看了几句就将信撕了个粉碎。因为那个大学生也给她写过许多这样的信。那么优美的辞藻,那么多信誓旦旦的表白,最后却如同一缕轻烟说散就散了。她感谢上苍,在美国排华如此猖獗、华人入境如此艰难的时候,却让司徒振南像条鱼一样游到了她身边。

从在容胖子的杂货店第一次见到他开始,她就对这个外表平平、寡言少语、朴实勤快的小伙计有了好感。她觉得他像一缸纯净的水,没有染上丝毫美国社会的杂质,这和许多在唐人街长大的年轻人有着天壤之别。后来听说了他在赴金山的船上的一些故事后,她已经隐隐觉得他就是自己要找的人。他对家庭的责任心,对秋月的忠诚和爱,都让她那颗冰封了许多年的心渐渐暖了。那次请他到店里来写字,使她对他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他朴实的外表里还包裹着金子一样的心。她终于无法克制自己,再度陷入了爱情的幻想之中。

她知道他有着一个彼此深爱着的新婚妻子,她为此一直苦恼着。可是就在昨天晚上,她豁然开朗了。当她为他包扎着伤口时,她一直将自己的手支在他的肩膀上。她知道了,这双肩膀就是自己最好的依靠,是自己内心最渴望的幸福的支撑。有了这样的依靠,还在乎什么呢?在天将亮的时候,她对自己说:我一定要做他的女人。她深信自己能够和秋月相处得像亲姐妹一样。他刚才的表态都在她的预料之内,他的拒绝更坚定了她的感觉,这是一个负责任的男人。她现在的眼泪不是因为他的断然拒绝而流,而是为了自己终于找到了幸福的目标和路径而流。她望着窗外汇德公司那栋三层小楼,再一次在心里说:“振南,我铁定了要做你的女人,什么样的委屈我都能承受。”

振南回到公司之后,整个下午都处于恍惚之中。虽然这事他隐约有些预感,但还是让他猝不及防。在他年轻的生命中,秋月是他全部的爱情。而他和秋月之间的爱,似乎在他的少年时期就已经埋下了种子,他们一直都在自自然然地等着它开花结果。事实也是如此,他们自自然然地走到了一起,成为了夫妻。这种爱情的路线完全在他的理想之中,他也为此而倍加珍惜和享受。而对于林如萍这种骤雨般袭来的爱,他显然完全没有想过该如何应对,甚至没有想过自己会真的遇上。他觉得自己此刻就像个傻子一样。

接下来的日子,林如萍来得更勤了。赵光弄不清楚林如萍为什么会突然这么热情来看望他们,私下问振南是怎么回事,振南也只是摇摇头,什么也不说。赵光以为林如萍看了自己的信后有些动心了,便开始琢磨下一步的行动。

振南心想不能再这样下去,他想起赵天章曾经向他透露过想让他出去跑跑,学学做生意的事情,便去找赵天章。

赵天章一听振南的想法,便狡黠地一笑:“你想什么我心里清楚着呢,是不是为了躲如萍?”

振南只得点点头。

赵天章指指沙发,让振南坐下,点了支烟,认真地对振南说:“振南,你为人有胆识,处事又谨慎周全,好好干,前途不可限量。赵光这孩子,要有你的这份胆识那多好啊。如萍看上了你,这说明她的眼光不错。这个孩子从小心高气傲,她要认定的事,我们也没办法阻止。”他将林如萍曾经因为爱情而跳海自杀的事情讲给振南听,振南没想到这个外表那么阳光、像一团火似的女子内心隐藏着一道如此深的伤痕。

赵天章想想,说:“也好,明天正好有一批劳工从委国过来,要到东部开矿。你跟着劳务部的雷克一起带队过去,一早就出发,交接好,再协助矿上管理一两个月。把队伍都稳定了再回来。雷克是美国人,长期跑这一摊生意,经验很足。你多跟着他学学,以后我希望你能替我将这一块的担子挑起来。”

第二天一早,振南和赵光打了个招呼,就跟着雷克出发了。雷克四十出头,是汇德公司里为数不多的美国人之一。十年前开始到赵天章的公司负责劳务中介,这方面的经验确实非常丰富。再加上他本来就是个喜欢说话的人,一路上滔滔不绝地给振南介绍做这一行的一些诀窍以及美国的情况。振南想到要离开三藩市到美国其他地方去看看,心里也十分兴奋。

先是到码头去接人。这一批的劳工有六十多人,全是从委内瑞拉过来的华工。到了码头接了人,振南才发现,除了自己和雷克外,还有七八个汇德公司的伙计已经先到了。他们随身都带着刀棍之类的武器,看来颇有点武装押运的味道。

振南是第一次乘坐火车。这给了他巨大的新鲜感,他甚至为此感到激动。坐在飞驰的火车上,看着周围的景物在眼前闪过,他觉得自己的心都要跳出来了。这真是一个奇妙的东西,没有人拉也没有人推,却能够载着成百上千的人奔跑得比骏马还快,这使他迫切想了解其中的道理。以前在家乡的时候他多次听人讲起过国外的火车,却从来没有认真去想过它的样子。这一次的亲身体验给了他强烈的震撼。在坐火车的几天时间里,他几乎没有合过眼。他贪婪地享受着这个新奇的机器带给自己的这份震撼。他甚至想象,如果能够有一列这样的火车从美国一直通到他的家乡檀城,那是多么美妙的事情啊。几天时间就可以见到秋月了。他决定一回到三藩市后就要写信告诉秋月坐火车的经历,让秋月也高兴高兴。

这一趟的行程另外一个大的收获就是他从雷克那里知道了许多美国的事情。他搞清楚了美国总统与州长是怎么产生的,搞清楚了众议会和参议会,知道了民主党与共和党。他甚至想,如果中国的皇帝也像美国的总统那样,由老百姓投票选出来,那不知道会是什么样的状况。

坐了几天火车,又连着步行了好几天,才到了他们要去的那家煤矿。一切都十分顺利,他们在矿上跟班跟了一个多月,见劳工们也都稳定下来了,便准备回三藩市。刚准备起程,又接到赵天章的电话,让他们先别回去,直接到西雅图市接一批从巴西过来的劳工,再把他们送到蒙他那州的一个庄园。这样一耽搁,再回到三藩市已经是半年后了。

这两桩生意都做得十分顺利。回到公司,赵天章非常高兴,请伙计们好好喝了一顿,每个伙计都额外有一个红包。雷克和振南的红包自然更大份一些。酒席上,雷克把振南好好夸了一通,说他好学肯学,考虑事情周全,完全可以独当一面了。

吃完饭,赵天章酒兴未尽,将振南、赵光和雷克叫住,说是带他们去开开荤。振南不解:“老板,开什么荤呀?”

赵天章笑骂道:“丢你妈,你别管,跟我走吧,总之是我慰劳大家。”

三个人跟在赵天章身后,走出酒馆,拐了两条街,就到了一座小木楼前。振南抬头看招牌写着几个字,也不知是不是店名:“最是温柔处”。心想,这是个什么地方?

赵天章对这里显然十分熟悉,一进门,就对着笑逐颜开迎上来的老板娘吆喝道:“将我的兄弟们领进房去,好好败败火。”

老板娘忙将四个人领上楼去,一一安顿好,将振南领到最边上的一间小房间里。振南进去一看,房间里摆着一张床和一把椅子。振南疑惑地问:“老板娘,这是什么地方?”

老板娘看看他喝得红红的脸,掐了他一下,笑道:“小靓仔,和阿姐开玩笑呀。你等着,别心急,阿姐现在就给你安排。”

振南心里疑惑着,忽然明白过来,自己是被赵天章带到窑子里来了。他心里一慌,忙站起身,拉门就要往外走,和进来的一个女人撞了个满怀。振南忙不迭地道歉,也不敢看她,低着头仍要往外走,却被那女人的手一把拉住。

那女人一把将振南拉进房来,将门锁住,将振南推到床上,嘴里甜腻腻地说道:“阿哥,怎么了?你看都没看一眼阿妹,就嫌弃了。阿妹在这里可是抢手得很哦。”

振南低着头,不敢吭声。那女人便挨到他身边来,替他脱下外衣,捏着肩膀:“阿哥,谁惹你了,别生气,到这里来,阿妹好好伺候你,包你把气都消了。”

振南脸涨得通红,他摔开压在肩头那双手,结结巴巴道:“我……我,我不知道这里是……我还有事,我先走了。”站起身就要走。

那女人却一把揽住他的脖子:“陪陪阿妹再走吧。”

振南慌忙去推她,触手处,却是软绵绵的一团肉。振南脸上一躁,忙缩了手,窘在那里。

那女人却格格笑道:“还说不想,一伸手就往我胸口摸。来,坐下吧。”女人一使劲,将振南推坐在床上,将脸贴到振南耳边,轻轻地咬住他的耳朵:“没有男人不想的。”说完,一只手已经在振南身上轻轻游走。

振南只觉得浑身燥热,他“腾”地站起身来,手臂一使力,将女人摔在床上:“我,我走了。”抓起床上的外衣便要走。一瞥之下,却见那女人坐在床上,抱着腿,身子一抖一抖抽搐着。振南以为自己刚才一用力把她摔伤了,心里觉得有些歉意,便走过去问道:“你怎么了?摔到哪里?”

那女人却不吭声,只是低泣着。振南心里有些紧张害怕,忙道:“你别哭呀,摔着哪里?我,我送你去看医生。”

那女人慢慢抬起头来,一张清瘦的脸上,抹着淡淡的胭脂,胭脂却掩不住岁月留痕,这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这时,她一双弯弯的眼睛里泪光模糊。

振南见她眼睛里泪珠盈盈,又问道:“你,你伤哪里了?我送你去看医生。”

那女人却泪眼朦胧地看着他,低声道:“阿哥,你为什么不想和我……做?”

振南脸红红:“我,我有老婆,我不知道这里是做……这个的,他们领我进来的。”

那女人道:“你,你老婆在哪里?也在这里吗?”

振南摇摇头:“没有,我老婆在中国,在乡下。”

那女人道:“阿哥,你来这边多久了?”

“一年多了,你要没受伤,我就先走了。”振南披上外套。

那女人忙叫住他:“等等,阿哥,你要不是真的有急事,就在这里陪陪我。你现在就这样走了,老板饶不了我,会怪我没将客人招呼好,不仅会扣我的工钱,还要打我。你……不想和我做,我们说说话也行。”

振南犹豫着。

那女人走到振南身边,将他拉到床边坐下:“阿哥,你坐下吧,我不会吃了你的。你老婆真有福气。我叫阿喜。”阿喜倒了杯水递到振南手上,“阿哥,你老家在哪里?”

振南心里安定了些,喝了口水,道:“檀城。”

阿喜笑道:“真的是遇着同乡了,我听阿爸讲,我们老家也是檀城。不过我是在美国出生的,我从来没有去过檀城。”

振南道:“你阿爸来美国多久了?”

阿喜坐在他对面的椅子上:“我阿爸十几岁就来美国了,来修铁路的,他现在已经死了。”

“那你阿妈呢?你家里还有其他人吗?”

阿喜淡淡一笑:“阿妈也死了,阿妈是墨西哥一位华侨的女儿。阿妈死后,阿哥领着我从墨西哥到美国来。路上,阿哥摔死了,我就一个人到了三藩市。”阿喜伸了个懒腰,“我十几岁来这里,现在都三十岁了。我估计我年龄比你还大,你有二十了吧?”

振南道:“二十三,那,阿喜,你一直都做这个吗?”

阿喜笑道:“不做这个能做什么?你刚来美国,不知道,在唐人街,对一个单身女人来说,最好的生意就是干这个。唐人街的男人,十个有八个,老婆是在乡下的。因为美国政府不让这些男人的老婆来。十年八年地憋着,谁受得了?”

振南听着,脸又红了,身上却莫名地感到有些燥热。

阿喜瞧着他,又笑了:“小兄弟,在这里,男人上窑子,正常得很,不丢脸。一两个月来一次,也花不了多少钱。在这里呀,只是别去沾鸦片,多少钱都扔进去了。”

正说着,隔壁传来一阵阵“吭哧吭哧”的声音,还伴随着女人长一声短一声的叫唤。振南听着,脸涨得更红了。阿喜瞧着他,又笑了,站起身,在墙上用力敲了几下,大声笑骂道:“小淫妇,小声点。”

敲完木板墙,她慢慢地走到振南身边坐下,拉着他的手,小声地在他耳朵边上说:“小阿哥,你也憋了一年多了,我让你摸摸吧,反正不用你花钱,摸一摸没事的。”说着,就抓着振南的手往自己衣服里伸去。

振南只觉得脑子里一片空白,手被她的手牵引着爬上了一座柔软的山峰。阿喜慢慢地坐在了他的怀中,感觉到了他身体的变化。阿喜慢慢地解开了自己的衣服。

振南眼前一片白晃晃地,他的眼有些花。他也感觉到内心里有一个魔鬼在逐渐控制着他的意识,他的动作。他闭紧眼睛,头不由自主地靠在阿喜软软的胸乳间。他们双双摔倒在了床上,阿喜的舌头钻进了他的嘴里,阿喜的手也在他的身体上摩挲。他也开始用力地搓揉着身下这个温热的肉体。那久违的女人的身体呀!

阿喜开始轻轻地解他的裤带,振南感觉自己就要爆炸了似的。就在这一瞬间,他的脑子里突然闪出一张脸,那是秋月带着幽怨的脸。他一下子蹦了起来,推开身边紧缠着自己的那个身体,慌乱地系好裤带,套好衣服,嘴里道:“我走了。”三步两步冲出门去,他听到身后响起阿喜一连串格格的笑声。

振南冲回宿舍,用一大桶冷水将自己从头到尾浇了个透。

第二天,赵天章见到振南就笑,他显然知道了振南昨天在阿喜面前的表现。振南被他笑得脸都涨红了。赵天章显然对阿喜很熟悉,笑道:“你小子不识货,阿喜当年在三藩市的唐人街可是出了名的头牌妹仔,一双眼睛可勾魂了。好多华人每天排着队去看她,看一眼都要两美元。想和她睡一觉,没有三十美元,门都没有。连洋人都来找她睡觉。现在年纪大了,残了,才会收得便宜。”

振南脸红红的,不吭声,想着昨天那一幕,心里仍是慌。

赵天章见他脸红,哈哈大笑,又告诉振南,公司单独为他和赵光在唐人街附近租了房子住,他们那间宿舍要腾出来办公。他还说在振南走后的第二天,林如萍跑到他办公室来又哭又闹,隔几天就来问一次振南什么时候回?他苦笑着说:“看来这死妹仔是铁了心了,这事我实在没办法管了,你自己想办法搞掂吧。不过振南我可警告你,要是如萍出了什么事,我可饶不了你。其实呀,男人三妻四妾的平常得很,你在这边成个家,也不错嘛。老家那头,你赚了钱寄钱回去就行了嘛。家里那个还能把你吃了不成?哈哈!”

振南摇摇头,低声道:“老板,您别说了,我再找如萍好好谈谈吧。”

赵天章看着振南出门去了,摇摇头自言自语道:“傻小子。”他最近看中了一个刚被卖到妓馆的华裔姑娘,专门在外面租了房子养着,正是如胶似漆的时候。他想这世界上难道还真有不喜欢三妻四妾的男人?

振南到了行政部去领自己宿舍的钥匙,行政部的人却告诉他钥匙已经被老板的契女拿走了。振南站在门口犹豫了好半天,只得提着自己的行李往唐人街去。一边往唐人街走,一边在心里想着见了林如萍该说些什么。今天的路程似乎特别短,心里还没个主意,就已经到了“四时香”餐馆的门口。容胖子的老婆远远见了他,和他打招呼,他便过去和容胖子夫妻寒暄了几句。

眼见着快天黑了,振南一咬牙进了“四时香”餐馆。林如萍正在招呼客人,见他进来,眼睛一亮,端着碟子的手哆嗦了一下,很快就镇静下来,慢慢地走过来,微微地笑了笑:“回来了?”

振南不敢看她,低着头:“回来了。”

林如萍朝墙角一张空桌子努努嘴:“坐那里去,先吃饭。”一转身又招呼其他客人去了。振南看着她的背影,感觉到她明显苗条了不少,“她瘦了。”这样想着,他心里又有些慌。

伙计递上来热茶和两样小菜,其中还有一样他喜欢的腊肉蒸鲮鱼干。振南记得以前店里是没有这样菜的,是他偶然对林如萍说过出来这么久了,想念家乡的腊肉蒸鲮鱼干。没想到她就留心上了。吃完饭,喝了杯茶,店里客人也不多了。林如萍换了身衣服过来了,依然是微微地笑着说:“走吧,我领你去你的宿舍。”

振南跟在她后面像个傻子一样。林如萍也不说话,只是低着头在前面走。昏黄的灯光拉着她的影子,有一种寂寞的味道。振南紧走几步,走到她身边,磕磕巴巴地说:“对不起,上次……那天走得匆忙,没来得及和你说一声。”

林如萍低声地说:“没关系,你这不是又回来了吗?”振南听着这话有些别样的意味,便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宿舍就在唐人街边上,实际上是一家华人开的小旅馆。汇德公司租了其中的几间用作管理人员宿舍。赵天章看在林如萍的面子上,特意安排了一个单间给振南住。林如萍掏出钥匙开了门进去。

振南走进房间,立即就感觉出了林如萍的一番心意。房间不仅收拾得干干净净,还有衣柜、书桌、沙发。床上的被子、枕头都是崭新的。更特别的是墙上还挂了一幅字,是上次他在林如萍的餐馆里写的那幅李白的《登金陵凤凰台》。一股暖意立时涌上了振南的心头。来金山一年多了,都是住在十分简陋的地方。尤其是这半年来,几乎天天和劳工们睡地铺,又脏又馊不说,每晚还得忍受蚊虫的狂叮乱咬。他放下行李,看着林如萍,由衷地说:“谢谢你,真的很谢谢你。”

林如萍像女主人一样自自然然地将振南的行李放好,又去倒来热水给他洗脸,将一杯热茶轻轻地放在他的旁边,做得就像秋月在家里时所做的一样,反而令振南不知所措。

做完这一切,林如萍柔柔地对他一笑:“振南,你累了,早点歇着吧,以后下了班就到店里来吃晚饭。别自己胡乱吃。要是把身子弄垮了,将来回到国内,秋月会怪我这个做姐的不懂得照顾人。你歇着,我走了。”

振南觉得有许多话要对她说,忙叫了声“如萍姐”。

林如萍回过头来,一双好看的眼睛温柔地望着他。振南便又觉得不知说什么好了。林如萍轻轻一笑,说:“振南,你什么也不用说。我知道你的心思,你肯不肯娶我是你的事,我是铁定要嫁你的。”

振南说:“我真的只能够当你是我最亲最亲的姐,我不能够对不起秋月。”

林如萍眼睛里湿湿的,却仍是很平静地说:“你拦不住我的,我一定要挤进来。”说完对振南笑笑,转身走了。

振南无奈地看着她离去,心里乱糟糟的。躺在床上胡想了好一阵也没想出个头绪来,便起身趴在桌子上画他幻想中的新楼。他现在明白司徒祖铭家里的新楼为什么有个尖尖的、怪模怪样的顶。原来在美国,很多楼房的顶都是尖的。他也给自己幻想中的新楼房画了个尖顶。他想自己家的这栋楼也应该盖四层,二楼是阿爸住,三楼留给振江娶老婆,自己和秋月住四楼。晚上可以和秋月一起在四楼的飘台上看星星,听秋月唱小曲。他记得离开家之前,他和秋月坐在紫云山的半山腰,望着竹林掩映着的司徒祖铭家的新楼,他一遍又一遍地对她说:“我一定要让你住上这样的楼房,要让你每天对着镂花的大镜子梳妆。”而秋月却只是靠在他的怀里,低着头轻声道:“我不要住新楼,也不要镂花大镜子,只要你早早回来。”

接下来的几天,振南都没有去林如萍的餐馆里吃饭。林如萍便让厨房里做好两样小菜,叫伙计送过来。她自己也来过两次,替振南收拾收拾屋子。两人都不再提那个理不清楚的话题,林如萍讲讲自己过去的事情,振南也聊些外出这些日子的见闻,反而没那么别扭。

这些日子无论是公司还是唐人街上都不太平静。先是公司负责接运劳工的一条船因为翻了船,死了七八个人。振南忙着处理善后事宜,折腾了好些天。紧接着就是唐人街上发生帮会之争,两个会馆之间为了争夺几间铺位,越闹越凶,动刀动枪,双方都有死伤。振南担心林如萍的安全,便不让她晚上到自己宿舍来,一有空就主动到她的餐馆里去吃饭,陪她说说话。林如萍也显得十分满足,又变得爱说爱笑起来。

赵天章对振南越来越器重了,在让振南独立处理了几单劳务生意之后,便任命他做了劳务部的副经理,工钱也升到了150美元一个月。振南对回家盖青砖楼的信心也暴涨,他已经画了几十张图纸,连每间房间里的摆设都有了详细的图纸。他还设计在一楼建一个壁炉,这是他在汇德公司里看见的。他想,单这一样,已经盖过司徒祖铭家的新楼了。秋月也写过几次信来,告诉他家里一切都平安,只是他阿爸的身体近来不太好。

这天,振南刚从西雅图带工回来,回到公司见不到赵天章,便想着到林如萍那里吃点东西。走到街口,就看见林如萍站在门口。一见到他,林如萍就笑吟吟地拉着他说:“听说你今天回来,正想叫伙计去找你呢,快,你看看谁来了?”

振南忙进店去,一张熟悉的脸出现在眼前。振南心里一阵狂喜,眼泪都差点掉下来了。他紧走几步,“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叫了声“契爷”,声音就哽咽了。何成彪缓缓地站起身来,把振南扶起来。他见振南如此重情义,心里感动,鼻子也有些发酸。

来到金山两年多了,何成彪是振南见到的最亲的人。这两年来,除了秋月和自己的父亲外,最想念的就是这个相识在太平洋浩瀚波涛中的契爷了。这时他仿如一位离家已久的孩子见到慈爱的母亲,喋喋不休地讲述起自己两年来的经历,琐琐碎碎如一个饶舌的小妇人。何成彪则如同一位慈祥的父亲,微笑地着听他的叙述,对他讲述的一切话题都充满着关注和兴趣。不知不觉中,两瓶酒下肚了,两人都有了些酒意,脸上都泛着红光。

不知不觉夜已经深了,结果爷俩都醉了。林如萍是第一次看见振南这么豪气、这么开心,便由得他们喝。她招呼伙计将何成彪扶到临时铺好的床上睡了,便又亲自和伙计搀着振南进到自己房间,让他躺到自己床上。打发了伙计离开之后,她便去给他倒来热水,准备帮他擦擦脸。振南却突然翻过身来大吐几口,吐得她身上、地上以及他自己衣服上都是秽物,让林如萍直犯恶心。她只好扶着他,强忍着难闻的气味让他吐完。一吐完,振南就呼呼大睡,林如萍一直忙到半夜,才沏了杯茶,回到自己房间。一边看着振南在自己的床上酣然入睡,一边呆呆地想着自己的心事。

第二天早上吃完早餐,何成彪要走。振南不舍,坚持要送他去码头。两人一起出了餐馆,朝着海边走去。走着,振南忽然想起一件事:“契爷,上次您在我入境的时候花了不少钱,我现在能赚钱了,我得还给您。”

何成彪摇摇头说:“振南,我真高兴你这两年独自一个人闯金山,能够站稳脚跟。我是实实在在把你当成我自己的孩子。我一辈子漂泊,临到老,多了一个懂事又肯上进的儿子,这是老天爷赐给我的福分。我也不缺钱花。你多寄点钱回去给你阿爸,还有你岳父,他们现在在国内生活不容易。过几年,我在这海上跑不动了,我就来陪陪你。”

走着,何成彪忽然说:“振南呀,我看出来了,这如萍姑娘是不是对你有意思?”

振南其实心里一直想把这桩烦恼事对契爷说,只是昨天晚上是在林如萍的店里,不方便开口。这时听他问起,便一股脑将情况和自己的态度对何成彪讲了。何成彪一辈子在风口浪尖上过日子,对男欢女爱的事情向来不太用心,也给不出什么意见。他沉吟了一下,才对振南说:“男子汉三妻四妾也平常,只是,孩子,我们做事,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我没见过秋月,但是听你讲她阿爸那么有见识、有文化的一个人,想必秋月也是个好孩子。你可不能轻易负她,做了陈世美呀。”

振南坚定地点点头,说:“契爷,您放心,我绝不会负秋月。”

不知不觉到了海边,一望无际的大海上碧波荡漾,风帆点点。凉爽的海风吹拂着,让人心情豁然开朗。

两人凝望着海景,沉默良久,何成彪说:“振南,你看,那几艘船都是准备出发,驶向中国的。这大洋彼岸就是我们的家。两年了,你想家吗?”

振南也遥望着远方,眼睛随着海上一片起伏的风帆漂移着,道:“想,我无时无刻不在想念着他们。契爷,清明刚过,田里的秧苗刚刚插下,正是绿油油养眼的时候。秋月来信说我爸身体不太好,不知道还能不能下田里干活?振江也不知道今年有没有去给我妈上坟?我离开家的时候,秋月说每个月给我做一双鞋,在家里攒着,等我回家去穿,现在该攒了一大堆了。”

何成彪点点头:“是呀,我们的根都在大洋彼岸。我在这海上漂了这么多年,每次到了那边,我都想不再走了。这些年年纪大了,越发想着叶落归根的事了。”

振南靠近他的身边,伸出手握着何成彪满是老茧的手说:“契爷,再干三年。三年后,我们爷俩一起回到中国,回到我的乡下。我要盖新楼房,全用红毛泥和青砖盖,您和我阿爸住二楼。我们一家人开开心心生活在一起,我和秋月的孩子就是您的亲孙子,您还得带孙子呢。”

何成彪哈哈大笑:“好,振南,我盼着这一天。到时你盖新楼,我也出一份力。想不到我不仅有了儿子,还有抱孙子的福分,老天待我不薄了。就这么说定了,三年后,我们爷俩一起回家。”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他是不愿意振南看见他眼里的泪花。

振南送走何成彪,正要往公司走,却感觉到旁边有人在笑嘻嘻地看着自己。他扭头一看,是个陌生的女子。他朝她点点头,正要走,那女子却走过来拦在他面前,笑着道:“怎么?不认识我了?”

振南疑惑着。

那女子仍是笑着低声道:“死靓仔,上了我的床,这么快就忘了我?”

振南一愣,脸即时刷地红了:“你是……阿喜。”此刻她没有抹脂粉,素面朝天,振南一下子没认出来。

阿喜嘻笑着:“算你有良心,还记得我的名字。”

振南窘在那里,不知说什么好。

阿喜挨近他身边,低声道:“刚才那老头子是你阿爸吗?”

振南摇摇头:“阿喜姑娘,我先走了。”说着就要走。

阿喜却一把抓住他的衣袖:“别走啊,在这大街上,你还怕我扒你的裤子呀?陪阿姐说说话再走。”她柳眉一竖,“要不我就嚷起来,说你非礼我。”

振南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甩了两下手没甩脱,站在那里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阿喜看着他尴尬的样子,突然哈哈大笑起来,笑得腰都直不起来,手却仍是死死拽着振南的衣袖。

阿喜笑得眼泪都出来了,才喘着气对振南道:“好了,阿姐不逗你了,你怎么在这里?不用去干活吗?”

振南气恼,不搭理她。

阿喜道:“大男人怎么这么小气,阿姐和你闹着玩呢。好了,好了,阿姐向你赔礼了。”

振南不好意思再生气,只得笑笑道:“我来送我契爷,跟公司请了半天假。”

阿喜道:“那正好,阿姐今天心情好,我们一起去沙滩走走吧。”

振南迟疑道:“我……我不去了,我还有事。”

阿喜望着他,白皙的脸突然涨得通红,细白的牙齿紧紧咬着下嘴唇,突然嚷道:“滚,滚!我就是个婊子!三藩市谁不知道!离我远点,别坏了你的名声!滚!”嚷着,抬脚踢了振南一脚,转身就朝远处的沙滩跑去。

振南一愣,心里一痛。想了想,还是跟着她朝沙滩上走去。远远地看见阿喜跑着,突然将两只鞋也脱了,光着脚在沙滩上疯跑。跑着跑着,一个趔趄,扑在沙滩上不动了。振南赶紧深一脚浅一脚走到她身边,蹲下身子道:“阿喜姑娘,你怎么样?”

问了几声,阿喜不应他。振南有些慌,忙伸手去拉她。阿喜却坐了起来,满头满脸的沙子,却是一脸笑意:“好清爽的,这沙凉凉的,软软的,真的很舒服,你也躺下来试试。”

振南摇着头,阿喜却突然站起身,朝他扑去,将他扑倒在沙滩上,又捧了一大把沙朝振南身上撒过去,将振南也弄得一身沙。阿喜站在一边,又放声大笑起来。振南看着此刻的她,一点儿也不似那个窑子里的阿喜,虽然没有施半点脂粉,脸上却泛着润润的潮红,眼睛亮亮的,似晨露那种鲜亮。她笑得那么肆无忌惮,笑得身子一阵阵乱颤。此刻阳光笼罩在她的身上,笼罩着她的笑声,竟让她浑身洋溢着一种活色生香的风情。他也一时呆住了。

阿喜笑了一阵,伸出手来拉着振南在沙滩上坐下:“坐会吧。”她用手扑打着身上、头发上的沙子,“好久没这么疯了,你别笑话我。我小的时候,在家里是最疯最闹的,我阿爸常说我大了嫁不出去。真的被他说中了。”说着又伸出手来轻轻拍打着振南身上的沙子,“你肯定是不会像我这么疯的,我觉得你像个读书读傻了的秀才,是吗?”

振南笑了。他的内心此刻也像得到了一种突然的释放,变得清爽了许多:“我不是秀才,在乡下时,我就是个种田的人。后来我阿爸把田卖了,凑了钱让我来闯金山。不过,我已经赚够了钱寄回家去了,他们又可以买块田来种了。”

阿喜看着他,又笑了:“你老婆好看吗?”

振南一愣,有点不好意思道:“他们……他们都说好看。”

阿喜妩媚地朝他一笑:“那是你老婆好看?还是我好看些?”

振南脸又红了,支吾道:“你……你也很好看的。”

阿喜又放声笑了起来,振南也笑了。阿喜低声道:“你知道吗?你是唯一一个上了我的床却没有和我做那些事的男人,因此你说我好看,我很欢喜。”

振南有些窘。阿喜却将头慢慢地靠在了他的肩膀上:“你别害怕,我就是想找个地方靠一靠。我真的很谢谢你,肯来陪我到这里傻坐。唐人街上没有别的男人肯陪着我这样一个婊子在沙滩上傻坐。但是一到晚上,他们个个都争着往我床上爬。唉,不说了,我想睡一会了,你别动。”

振南听她嘴里轻轻哼着一首《吊秋喜》的小曲:

……

若系冤债未偿,再罚你落花粉地,

你便拣过一个多情,早早见机。

我若共你未断情缘,重有相会日子。

须紧记,念吓前恩义。

讲到销魂两字,共你死过都唔迟。

慢慢地,她的声音越来越低,真的靠在他肩膀上睡着了,振南侧脸看了看她,却看见她长长的睫毛上挂着泪花。他也不再吭声,望着层层叠叠涌过来的海水,望着悬在头顶的那轮白白的日头,忽然想,这日头一点一点地往西边的海里落去,那日头落下的海边,或许就站着秋月呢。

这天晚上,振南又翻出秋月阿爸送个自己的那幅《檀城地图》看了老半天,他感觉到那一条条粗粗细细的黑线都和自己的经脉连在了一起。盯着图上的那间小房子,振南恍惚中看见一个窈窕的身影正轻轻地捻亮着桌子上的一盏煤油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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