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我真的很羡慕网上那些令人激动的,看完之后让女孩们捂着被子尖叫的那些初恋告白的美好场景。
每次看到那样的故事,我就总感觉自己学不来。
初恋其实是个很虚幻的词,就像爱情一样。不一定非要两个人真的在一起,我对初恋的理解是,人生中第一次喜欢上他人的那段时光。
其实我觉得初恋是最接近爱情本质的情感,如果你有幸在年少时喜欢上了某个人,那么恭喜你,你曾拥有过最淳朴,最干净的喜欢。
没有物质的欢愉,没有环境的压榨,你看她或他的每一眼都像是融在水里的方糖,在那么多的小孩子里,你最想和她待在一起,最想每天和她聊天,最想请她吃好吃的,对明天的期待也全是有关她的画面。
我有幸在这世界上漫步的那些岁月里,唯有这段情感,我最怀念,也最想永记于心。
这段属于我的初恋起步于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每次和朋友们讲述这个故事的时候,他们都会很随意地笑着,然后问我,你那么小,那时候你懂什么叫喜欢么,你还真敢说那是你的第一段爱情。
我往往会很认真地看着他们,对他们说,喜欢的感觉与年龄无关,那东西在遇到对的人的时候,自然就产生了。
至于是不是爱情,我无心针对谁,只是很想对着他们“呸”一声,然后和他们说,爱情的本质就该是最单纯的喜欢,如果没了这个,那只能说你们的爱情变质了。
回归正题,容我先讲一下我是如何喜欢上那个女孩的。
不知道大家的身边有没有那么一种人,他很随和,对环境的适应性很强,你可以在很多地方找到他的身影,每一个团体他都可以参与进去,只是永远不在核心的范围,积极参与了,却总能将他遗忘。所以当人们形成一个团体时,总会无意识的排除了这样一个人,好像从未出现过一样。
就好像一团透明的水,丢进了带有颜色的液体里,于是你就找不到这团水了,而当你想主动创造这个颜色时,却只能想起来去找那些已有颜色的液体,那团透明的水在可有可无的情况下,无非是被迫选择了无,因为最想要的不是它。
当然,只是打个比方,如果有懂美术或者化学的朋友某天看到了这段文字,请务必忘了那些专业知识随便看看。
好吧,我就是这样一个人。
硬要说我那时候的心情的话,那就是两个字,委屈。
小时候班里做小组作业,老师总是要求四个人一组,然而巧的是,班里一共四十一个人。
我的人缘其实真的不差,奈何就是容易被人忘了。
随着老师的一声令下,班级瞬间如同蜜蜂归巢一样,不大点的孩子们在房间里左窜右窜,寻找着和自己确认过眼神的小伙伴。
而我大概就是那只找不到家的小蜜蜂,所有人都抱了团,只剩我一个小不点一圈一圈憨头憨脑地转着。
当我向着一个小组的小团体凑上去,那个和我也欢声笑语奔跑在阳光下的小伙伴就会摸摸脑袋一愣,仿佛在朝我说着,“哦,原来还有你啊。”
好吧,没有小组愿意主动接纳我,年幼的我只好委屈巴巴地找老师了。
于是那时和蔼可亲的老师便会把我强行塞进一个小组里待着。
但随即令我感到真正绝望的是,半年有六个月,其中三个月我们都在进行小组作业。
每一次新的小组作业,我都会反反复复经历着以上的内容,时间久了,我也麻木了,老师也觉得厌烦了,大概我就是她眼里的那个问题小孩吧。
虽然我那时候习惯了,但我依然会感到受伤。
那时候的我会一遍又一遍地想着,是不是我哪里做错了,他们都讨厌我,可我总是想不出,自己究竟做错了哪件事,于是难过的种子开始发芽生长,它在我心中根深蒂固,我在那片难过的树荫下缩成了一团,委屈感总是令我迷茫又不知所措。
于是我对自己说,嘿,其实不是哪件事做错了,其实我本身就是那么个招人厌的小孩。
这么想着的我,会默默走到教室靠近老师的那一侧,也不再跟老师说话了,就那样站着,沉默又渺小,努力和这地方的背景打成一片。
孩子的难过总是会被无限扩散,还好那时的我还算坚强,尽管绝望又卑微,却从来没因为这种事哭泣过。
我依旧对待每个人都像以往一样,我依旧坚持相信他们都是我的朋友,虽然我时常质疑他们是不是这样想的。
现在的我写下这段文字的时候,其实也才缓缓明白了那时候的一些事情。
比如,其实他们并不是讨厌我,又或是我哪里做错了。总是被遗忘是真的,但也有大部分的时间,那些总是和我玩耍的小孩其实并不是那么想的。也许是在他们的眼中,我是个很随和的孩子,也许他们都觉得,我和所有人都是好朋友,所以他们下意识的想着,即便不是在他们那里,我在别处,也是很容易被人接受的存在吧。
所以看到游荡的我,他们也会有一瞬间的错愕。
那年的我只会懵懂的接受着结果,所以会有那么多弱小的伤害堆积在童年的记忆里。
也许是我真的容易被遗忘,可如果一定要现在的我为童年的我安排一个解释的话,那么,大概会是这么一个稍微温柔些的想法吧,即便只是臆想,也想要在这稍迟的时光里,为那年的自己塑造一个相对美好的童话故事。
铺垫的稍微有些多了,那么讲回故事本身,那个女孩就是在这样的背景故事里与我第一次搭话的。
那天的小组课业是做粽子,满心欢喜的我几乎是一个人买齐了一个组的食材用料,在分组当天的前一天神神气气的拍拍胸脯,和那群小伙伴们说,我啥都准备好啦!
然后小伙伴们对我投来了羡慕又好奇的目光。那时候身高不到一米五的我觉得自己特别高大特别有面子。
我那天晚上一直以为这样子会显得我很有用途,以为这样子就能被小伙伴们惦记着。直到第二天分组的时候,我才发现,原来没什么变化,他们需要的其实只是那群固定的人,而我所准备的东西,不过是之后每个人都会准备的罢了。
然后我又陷入了那一圈全无助的游荡,像一只空荡的,幼年的鬼,在热闹的人间里独自看戏。
直到有只稚嫩洁白的手搭在了我的肩膀上。
“嘿,你愿意和我一起么?”
我呆住,然后以为自己听错了,于是好奇的转身去看那声音的主人。
女孩子,短发,皮肤好白。
她看着愣住的我,稍稍凑近了些,有些俏皮地眨了眨眼睛。
一种恍惚感油然而生,周围的喧嚣声离我越来越远,只有一道午间的光芒从玻璃穿过,洒在她的身上,地上的影子越拉越长,一秒的时间在此刻像是被换了单位,钟表的针好像停止了摇摆。我眼里的其他身影逐渐褪去了颜色,世界好像安静了许多。
眼里只剩她了。
想起来了,她叫阿童。
小学过去了三年,我第一次和她讲话。
那天我懂了什么叫一见钟情。
她伸手在我面前晃了晃,我回过神来,不知道为什么说话有些结巴。
但好歹还是表达清楚了我愿意这三个字。
她有些雀跃的拍了拍手,紧接着拉着我走向她的那张桌子,路上叽叽喳喳的说着一些我能接上的、不能接上的话,一路活泼地蹦跶着。
那个充满了朝气的,沐浴在暖洋洋的光芒里的背影,成为了驱散我童年雾霾的暖光。
我现在时常会想,这么一个滑稽的,无聊的,平凡的,毫无亮点的小故事,为什么会成为我在那之后的几年里最想要铭记的瞬间。
之后的我反应过来时已经来不及了,或者说,是我甘愿沉沦在那之中,无法自拔。
那个女孩带着光彩走进了我的生活,并在那之后常驻在我的人生里,成为了岁月的一道光景。
我的初恋,未期而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