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8084700000007

第7章 第三站,陪伴II

老朋友

最凄美的爱情,开始一厢情愿,结尾两不相干,凄美到肝肠寸断,回味到来世的摇篮。

夜幕笼罩了城市,鳞次栉比的高楼睁开了惺忪的睡眼,广场边的街道上,人头攒动。店家的叫买声和路人的喧嚣,和着几台古老音响发出的喘息,充实了由白炽灯泡装点的夜市。昏黄的灯光下,不时有几团白气腾空而起,转眼消逝。各个路边摊上散发着诱人的香味,弥漫在空气中,仿佛与黑暗一样远。

在这里,随处可见通红的木炭,随处可闻烤肉的尖叫,这是烧烤摊主们最大的擂台,也是吃货的战场。

我和元夕坐在一个路边摊后面。他的嘴里嚼着发烫的烤肉,还不时地吸一口凉气,地上散落着大大小小数十根竹签,他早已吃得挥汗如雨。我盯着他,也不自觉地皱起眉头。店家又吆喝着捧来十根烤肉,元夕咧开油乎乎的嘴,一只手接过了所有食物。

我可以证明元夕不是吃货,但是那天,他却吃到了凌晨一点。

分别时,我问元夕:“你想好怎么继续生活了吗?”

他摆摆手:“默生,你看啊,人生最悲惨的事情不就外乎赔了夫人又折兵嘛,那么多人可以卷土重来,我为什么不可以,相信我,我还会辉煌的!”

那是五年前的场景了。元夕在分别之前说的豪言壮语,一直被我埋在心里,可五年过去了,他从未出现过,甚至也没有了关于他确切的消息。就这样,这个故事被一点一点地刨出来,或许这样就会感觉到那位老朋友,就在身旁形影不离。

余晖装饰着这古老的村庄,步履蹒跚的老人慢慢走过石子铺就的道路。没有机动车打破落日前的宁静,一切都那么静谧、安逸,却不显荒凉。

小学的铃声响起,一排排小孩背着书包,脸上挂着笑容,屁颠屁颠地走向校门口。然后在逃离学校后大呼小叫地奔向村委的大院,围着篮球架做着各种不知名的游戏。

元夕却躲在角落里,点燃了一根从爸爸那里偷来的香烟。他只吸了两口就呛得泪涕齐下,把香烟摔在地上,气愤地离开了。

于是从那时开始,我就知道了,吸烟不好,不仅会呛到自己,而且会让自己生气。所以当爸爸吸烟的时候,我都躲得老远,生怕哪一天会揪起我的衣领,像元夕摔烟那样把我摔在地上。

我和元夕渐渐混熟了,他没有再吸过烟。我教他打球,他教我玩电脑。那个时候,我对他可以破解电脑密码感到吃惊,虽然他教了我多次,可我仍然不会。

后来,我们一起来到镇上的初中,和林建一样,他也是老师眼中的“差生”。九年义务教育,元夕和林建都没有完成。元夕先林建辍学归田,闲时宅在家里钻研电脑技术。等到我中考归来,他已经可以随意控制我的电脑了。

元夕令人称道的不是他的技术,而是以他为主角的一段凄美的爱情故事。

他和刘清是在小学认识的,他对刘清的爱慕,只对我一个人倾诉过。而这份情昭告天下却是在元夕退学之后。

在初中,周一到周五是在学校里生活的。封闭式管理下,每个人的愿望就是在放学之前能接到家人送来的饭。

一个夏日的中午,元夕提着外卖,把刘清叫到了校门口。他一头干练的短发,皮肤干净,却渗出晶莹的汗珠。刘清笑着接过外卖,踮起脚尖给元夕擦去了额头上的汗水。正是这个场景,引来了在远处观望的八卦男女的一阵唏嘘。

刘清并没有决定和元夕在一起,她总说自己太小,太幼稚,许诺不了未来。对此,我表示赞同。

后来,无论寒冬还是酷暑,几乎每周都可以看到元夕给刘清送外卖的场景。对于元夕的付出,刘清只是幸福地笑,不说好,也不说不好。

也不知道过了多少个周末,轮回了几番春秋,反正刘清毕业了。

是高中毕业了。

长长短短的算来,也不知道元夕追求了多少年。身边的朋友不仅为元夕的痴情而感慨万千,更为刘清的沉着而佩服得五体投地。他们时常会一起逛街,一起吃饭,一起看电影。最后刘清远走江南求学,留下元夕一个人孤零零地守护着这座城市。他虽想过和她一起远行,但学历与金钱的双重锁链,将他束缚于大城市之外。

再说元夕这里,刘清的离开并没有让他忧伤太久,反而在几天之后似重获新生,只因为刘清那句“一切随缘”,让他又点燃了信心燃烧一次之后残留不多的灰烬。

他开始在那间16岁就买下的十来平米的信息工作室内,夜以继日地工作。他总是盯着电脑屏幕,一遍又一遍地推演着我看不懂的字母公式。

工作室刚开始营业时,年轻的元夕不谙人情世故,面对朋友和回头客的疯狂砍价束手无策。他曾努力地工作,但只换来了微薄的收入。他早已像一块贫瘠的土地,被地主榨光了精华。但他依然屹立在这条街上,用惊人的意志支撑着工作室的蓝天。

现在他更努力地工作了。

阴暗的小屋内日渐潮湿,雪白的墙壁上,孕育了千万个生命,随处可闻发霉的气味;长长的电线上结上了一层层灰尘,缠绕在一起打成一个永远解不开的死结。他的眼睛开始向内凹陷,颧骨明显突出,嘴唇干裂如同枯涸的河床,长发蓦然垂肩。

他说,只要把这些字母公式堆砌完,就可以站到计算机领域的前沿,成为国家栋梁,那么刘清就会一直在他身边。

故事也曾顺风顺水的进行,但总有些拐角,你是意识不到的。

也许你在想故事最后,他们会喜结连理,终成眷属,其实我也曾这么认为。但爱情不像电影里那样安排有序,结构井然,看到开场就知道了结尾。

我们总会搭乘不同的列车,驶向不同的目的地;我们总会背上不同的行囊,流落不同的他乡;我们总会唱着不同的歌曲,寻找不同的昔日;我们总会流下不同的泪水,沦陷不同的回忆。

半年的光阴,对于元夕来说,如同跨越了千年,他沧桑了许多,再也没有了少年的稚气。他总会等着刘清的电话,因为他不敢打只怕影响她学习。于是那天下午,他等到了一个电话,也等到了一个结局:

“元夕,我有男朋友了,我想我们还是别再联系了,你是好人,你会幸福的”。

元夕笑了。

于是他的工作室终于顺理成章地关门了。

古老的台式电脑上还保留着他努力堆砌的公式,元夕笑着把它砸烂了。

沉沦了一个月,他选择了离开,目的地是北京。我并不知道面对失恋与失业,他的离开是逃避还是面对,但是我只希望,五年前他的选择,是正确的。

山峰处云卷云舒,盘山公路如同巨龙盘踞着山包。树林深处,干枯的黄叶厚厚几叠,疲惫的老人晕死公路。历史书上的王朝曾在此安息,沿途也尽是乞丐的荒冢。2014年,我们的同学聚会选择在了这里。

诗人李题了序,大笑而去;老板张埋了单,得意而归……上层人物都在社会上混得风生水起,在聚会上潇洒了一回,而我们这些平凡的人类,草草吃了东西就悻悻而逃了。一行十几人咋咋呼呼来到了刘清家打牌。

她的家并不豪华,偌大的房间只有几件简单的饰品,必备的家具散发着古朴的幽香。未等刘清招呼,几个人早已经摆好了两张牌桌。我则趁乱溜走,躲进了书房。

在刘清的电脑上,有一个显眼的文件夹——元夕。我忍不住点进去,是一张照片,拍的是两年多之前的报纸,上面赫然印着“工地纠纷,工人两死三伤”。我心不由一颤,仿佛坠入了深渊,无尽的黑暗向我袭来,我感觉不能呼吸,似乎永远走不出回忆这座大山。

在图片后面,是一个Word格式文档,我也顺手打开,是刘清的日记:

2011年6月12日晴

今天在街上看到元夕了,他变化真大啊,成熟了很多。也许他是来这里打工的吧。

分开那么久了,他还记得我,我也曾经那么在意他,可毕竟是曾经了。感情可以搁置多久?如果现在重来,一切都来不及了吧。

2011年6月16日阴

今天我请元夕来家吃饭了,他还和当年一样,话很少。他没提及当年的事情,可是我哭了。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哭泣,也许是为了刚分手的男友,但比起这个,我更希望是因为元夕给我的感动。

他匆匆离开了,偌大的房间只留下我自己,第一次感觉自己这么孤独,我不知道我还能依赖谁。

2011年6月17日雨

我今天没碰到元夕,特意路过他的工地,也没有发现他的身影。我问了几位工人,他们却说不认识他。难道是他骗我吗?可是这是我亲眼所见啊。

2011年6月18日晴

今天报纸上说,昨天一个工地上死了两个人,我突然止不住泪水,我向公司请了一天假期,在家哭到半夜。

2011年6月25日晴

我把工作辞了,可心情却没多大好转。眼睛哭肿了,我以为泪流干了,也没有。

我买了去欧洲的机票,想出去透透气。

刘清端着一杯热茶走来,摆到我的面前。在我红肿双眼的注视下,她面无表情地说:

“那天以后,我没了他的消息。报纸上说的工地,就是他打工的地方。我不相信他死了,可我还是很伤心。”

我的双眼已经像积满水的海绵,轻轻一碰,就会泪如雨落。我强作镇定,调整呼吸节奏,在嘴角挤出一丝微笑:

“这货命大,死不了。说不定哪天就带着个绝色美女回来了。”

“我也希望如此。”她脸上终于有了表情,可我说不出那是快乐还是忧伤。

她从保险箱里取出一个破旧的帆布袋,我看出来,那是元夕的。

“这是元夕落在我家的,里面是他的日记,他是听说了我分手才去找我的,这傻子,只知道为我付出。这傻子,害得我为他伤心了两年。这傻子,我真想他啊。”刘清叹叹气,泪水不听话地滑落。

她也只能叹叹气了。

日记停步分别那天,故事没有了下文。我总是脑补很多美好的结局,但总是被时间冲刷去相信的激情。

在元夕的日记后面,是刘清的留言:

最后一次翻看你的日记,字里行间都是虚构的美景;

最后一次亲吻你的剪影,眉清目秀的是时间的遗体;

最后一次偷听你的哭泣,歇斯底里的是忧伤的奏鸣;

最后一次回眸你的背影,渐行渐远的是幸福的黎明。

天色渐晚,我们一行向刘清道别。她问我,为什么相爱的人不能在一起。我心里确实有了自己的答案,可我没有说。

我留给刘清一个背影,因为我希望,她永远都不要知道我心中的那个答案。

那么,相遇不能逗留,相爱不能厮守,只是因为世间没有所谓的命中注定,邂逅只是一场美丽的误会。

后记

姐姐在卧室里摇着摇篮,轻声地给孩子讲着白娘子与许仙的故事。孩子瞪着大大的双眸,里面充盈着惊讶与好奇。她不断吮吸自己的手指,姐姐就不时温柔地拨开她的手臂。

我想,最凄美的爱情,开始一厢情愿,结尾两不相干,凄美到肝肠寸断,回味到来世的摇篮。

我总希望会有一天,元夕会突然出现,带着一位绝色的美女,证明这段凄美的故事只是生命里幸福的开始。我有意无意地等了五年多,只等来许多版本的流言蜚语。

有人说,在他穷困潦倒的时候,被传销组织迷惑,之后没了联系。

如果他真的进了传销组织,你又是怎么知道的?谬论!

又有人说,他加入了黑客组织,因为涉嫌犯罪,已经被国家通缉。

如果他真的被通缉,那警察为什么没有来调查过他的家?谣言!

还有很多人说,他已经死了,死了两年多了,因为劳工纠纷。

我沉默了,因为我不知道这是真是假,可我总是相信他会回来。带着一位绝色无双的女朋友,羡煞他人。因为我总是在梦里梦到他,他说他会回来。

如果你还在流浪,就请背好肩上的行囊;如果你已在路上,就请迈开你坚定的步伐;如果你穷困潦倒,就请你想想昔日的朋友;而如果你已经忘记了我,那我只好孤独的难过了。

五年,自己交了太多朋友,杯子斟满了太多酒,疯狂了太多次,也为你忧了太多愁。

我不相信那些流言蜚语,就去读完了《梦的解析》。

思念是我四处张贴的寻人启事,可岁月却告诉我已寻无此人。

就此,我没有再去等那所谓的相信。

这是一场没有结局的故事,因为故事结尾是一位不会老去的老朋友。

百年与孤独

我以为,在一个人的山顶上,喊到声嘶力竭,喊到泪水滂沱,喊到黑夜为我遮住视线,喊到微风为我把眼泪风干,就不会再认为没你的时候会孤单,可是没有。于是,我无奈地坐下,笑自己,笑苍天。

舒卷几卷白云,天空才那么明澈;萦绕几声笑语,游人才那么孤寂;充盈几滴泪水,视线才那么精准。于是,想你的时候,天空散落青云,脸上写满笑意,眼角泪滴滑落。那么,生命里一定有一个瞬间,让你甘愿拿余生去交换、定格。哪怕恍然回神,下一秒就是黄土白骨,也满足。

班里人都知道我心里藏着一位女神,他们在问,她也总是问。可惜她把全班女生都猜遍了,也没有猜自己。

我和她说:我希望在人海中,视线能有一个焦点,哪怕那身影忽隐忽现,哪怕那笑靥遥远无边。

于是后来的某一天,教室门口藏着她的闺蜜,走廊拐角站着抱着巧克力的我,面对幽幽灯光下她静美的脸颊,我终于把反复练习的对白讲给了对的人听。那时,她只是笑,笑得很美。

那年,天好像很蓝,风好像很暖,云好像很懒,而你,好像在我身边。

那年,我们一起许着愿,彼此交换着诺言。我们约定要熬过年少轻狂,烈日下,有我为你遮阳的书,风雨里,有我们一起撑的伞。

可最后,我们还是唱起了骊歌。

我知道我们没有错,错的只是时间,把爱改成爱过。

如果如许嵩所说“离愁别恨是心的溃疡”,那么相遇一定是离别的滥殇。出生是死亡的开始,相遇是离别的滥觞,如果可以,我希望自己从未出现过,从天堂到地狱,只路过人间。可就算时光倒流,我也愿重走迷途,因为沿路风景,你给的最美。

七夕情人节那天,我一个人走在街头,或许流着泪,因为我看不清周围人们成双成对的甜蜜镜头。

她是在这天和我分手的。我谁也没说。

分手第二天,当我还在梦中与她重逢时,原本悦耳的手机铃声变成了利剑,无情地刺破了梦幻和现实的隔膜——妈妈出车祸了。

飞速赶至医院,还好妈妈并无大碍,处理好一些手续,我在一张空床上立刻进入了沉睡状态。当我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日出,我沉睡了20来个小时,却没有做一个梦。

也或许我做了,是我不记得了。

妈妈出院那天,也正是我生日那天,我才把一切痛苦分享给了两位好哥们。他们飞速赶到我家时,我正躺在床上忧郁地看着电影,不时被一些细微的镜头煽动脆弱的情绪。

两个人一个玩着手机,一个说:“不值得啊,以后……”

“我宁愿你给我讲个笑话,也不想听以后!”我打断他。

他俩无语,用眼神传递了一个信条,我读懂了——过一段时间就好了。我心里想——但愿吧。

傍晚,我拽着他们去唱歌。我点满了悲情的歌,唱地稀里哗啦,他们一边附和,一边看我疯。

意料之外,她闺蜜打电话来说有我的礼物,我很纳闷,但还是神志不清地去了——她送的,两瓶鸡尾酒。我不知当时何来的勇气收下,也不知何来的勇气把它摆在房间里最显眼的位置。回到KTV,我继续自己的路线。

生日那天,人生第一次大醉。但我没开她送的酒,只是摆着。

在我们约好的旅途中,如果你一定要离开,请送我一本《百年孤独》,在扉页上写下我的名字,放进我的背包,这样在旅途中,我就有影相随,有孤独相伴了。

你走之后,我偶尔也会用一二人称继续写我们的故事,只是怀念,而已。我总会写那年,那年,似乎我们曾一起走过了很长的一段路。其实我清楚,说一个四季的轮回都显得苍白无力。但我把我们在一起的时间称作永远,因为你说你会永远和我在一起。我相信你不会骗我。

事实证明,你也没有骗我。

还好,你永远陪着我。

可惜,你只是永远陪着我。

不过,再留恋,也只是过往云烟;再怀念,也只是梦中红颜。如果再给我一次远途旅行,我就一人,只带着自己的影子。这样没有目的地远走,只有旅途。

我会避开喧闹的都市,走向安静的山间,辽阔的原野。背一把吉他,拿一本书。让每一个音符钻进我的每一个毛孔,用一个文字浸润我的每一寸皮肤。

我会换好多好多硬币,每一个都留下自己的指纹和温度,小心地放在口袋,一路走,一路扔。让它们散落在我旅途的不起眼的角落里,混和着泥土,沐浴着阳光,永远不要被别人发现。让它们一点点腐烂,再也别出现。

“拒绝见你,是怕煽了情,原谅我最后一次狠心,”许嵩唱到。

中秋节,零点零二分。

终于鼓起勇气给她发短信祝福。她回了:

谢谢,你是谁?

我没回。

因为我谁也不是了。

为什么有人已经云淡风轻,装作早已满不在乎,而我却在苦苦留恋,苦苦挣扎?这时我想起了鲁迅先生的两个字:

活该!

我想,情深似海,却终湮没了我的存在,还是鲁迅先生明智。

我觉得自己既滑稽又可悲。我嘲笑自己的懦弱,又埋怨上天的不公。可是我转念来想,上天对待每个人本来就是不公平的,与其自暴自弃,等待命运的审判,不如奋力一搏,挑战命运的权威。

历史终归是公正的。

又可是,青史留名又有什么用呢?正如安意如在《思无邪》所记:

中国的史书上少见风花雪月舞翩跹,再凄艳的故事,哪怕当事人心花零落血流成河,落到史官笔下也只是淡而硬的字,像留在青铜器上的刻迹,伸手摸上去,僵硬而冰冷。

生活有时不需要轰轰烈烈,无论爱情,还是友情,做自己就好。

有时,想开了却放不下;有时,放下了却又想不开。

朋友说,人就是这么贱。

我点头。

我说,可能爱是守候,不是拥有。

他点头。

我笑了,眼泪却吧嗒吧嗒砸进酒中。等到视线有了焦点,我端起装着啤酒与泪水的酒杯,晃了晃,一饮而尽。

我该爱你。

自从她离开后,我爱上了骑单车,不仅因为享受风为我擦干眼泪的感觉,更是因为,我可以感受到一直陪在我身边的影子的存在。

她离开的第三十二个夜晚,我只身一人骑车回家,一路上听着悲情的歌。夜已深,在繁华的十字路口,我慢慢驶向黑暗的街区。我任由灯火一个劲儿地向后窜,我看到自己的影子渐渐拉长,一直延伸到我视线到不了的地方,然后与黑夜混为一团,把我吞噬在星空下。路边的超市都已经打烊,只有零星的几家宾馆外还在闪烁着疲倦而又刺眼的霓虹灯光。我猜,也许这就是孤独。不,应该说我还有影子。

悄悄上楼,小心的连声控灯光都没有惊醒。转过楼梯的瞬间,似乎突然有一个人影闪过。未等我反应,姑姑一句问候如春风细雨,触动了我被记忆尘封的心弦:回来了,饿了吧,来喝点汤吧。思绪又飞回那年,一人在依偎在我怀里,轻轻问我冷不冷。彼时此刻,同样的对白,却相隔了几光年的距离。

我笑着答应,却不知道自己笑得有多狰狞。接过了姑姑手里的热汤,我径直走进了家里,没有回头。

关上门,却没把泪水的闸门关上。我蹲在角落里,任泪水滂沱。是感性的泪水,还是懦弱的哭泣,我都没在乎,我只知道我很难受,像一位习惯了高高在上、歌舞升平、醉生梦死的君王,顷刻间沦落为宿敌的奴隶。

做为一名男生,虽然我知道哭泣永远是懦弱的表现,可是,当我写着故事,把原来的第一人称改成第三人称时,谁又能来和我说一句“天涯何处无芳草”。

思念这东西,活脱脱的慢性毒药,似乎一定要把人心烧烂,烧成灰,烂成泥才罢休。我的心结也越理越乱,终于,我决定用匕首一刀切下,干干净净,彻彻底底。

可我不知道这一刀该切在哪里。

那天我突然看到,当年最熟悉的身影又向我又来,没错,是向我,还带着微笑!她慢慢抬起手,依旧优雅,倾城。

如果离别那刻,我紧紧抓住她的手,或许一切都会改写。于是此刻我下定决心,要毫不犹豫地抓住她的手,但在我伸手那刻,她又一个转身,不带任何的留恋,不夹任何的感情,把我留在了一个荒凉的世界,连呼吸都成了一件奢侈事。不知为什么,我的手又猛地向前一抓……换来的却是猛地从梦中惊醒。

时间是凌晨三点,我的泪水早已打湿了枕头。

我也想像张爱玲那样,毅然转身,哪怕,转身一瞬,万千繁华尽落;一弹指间,万千年华烟然。

我来到了楼顶。看今天最早的星星。

奇怪,这繁华的城市,此时为何冷清、死寂至极?影子陪我在看着星空,也陪我看着她和我一起走过的城市。想起那年她和我一起在雨中撑伞,一起手挡斜日当头,一起遥看朦胧的月宫,一起唱着永不分离……

我笑了,没有哭。

从此,你存在了我上扬的嘴角里。

终于,我和她还是手牵着手,在落日海滩上漫游了。

海水泛着金波,她脸上也写满了幸福。我们向着落日,背后是被夕阳拉长的影子。原本是多么幸福的事,可我又泛泪了。

后来,闹钟吵醒了冻结的空气,也吵醒了我的幸福。我愤怒地把它摔向墙角,它不说话了,再也不会说话了。

我不管!我要睡觉!我要睡觉!我要和她在一起!

终于又回到梦里,但只有一张纸条。那年她低着头塞给我的,我看过:

明天,你会爱我如初吗?

会的,一定会的。

是在哭,还是在笑,都忘了。只觉天和地在旋转,在互换,好像要把所有的东西搅烂。最后,我也没从记忆的废墟里爬出来。

此后,每天都会有一个声音在我耳边萦绕:

明天,你会爱我如初吗?

会的,一定会的。

或许放不下的,就是得不到的;或许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又或许最好的,就是最坏的。看来,她就是。

朋友告诉我:自己割舍不下的,已经不是曾经喜欢的那个人了。或许就是这样,当自己惊叹于自己的付出时,曾经爱上的人,也许只是现在的自己了吧,而在这场独角戏里,最终感动的人,也只有自己而已。

或许,我该相信他说的。龙应台说: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

我想,我们虽是恋人,却也走到了缘分的拐角。我看着熟悉而又陌生的背影,渐渐把视线的焦点丢了。那一刻,突然感觉,只要你不回头,我就很幸福。直到你拐过缘分的拐角,幸福戛然而止,把它写到纸上,成为历史。

从此,我的世界少了一个人。我把心门关好,把赖在里面不走的人永远囚禁了。我会看好那个人,不再让她偷偷跑掉。我已经失去了一次,不能再失去了。

而从此,我的世界多了一个影子。白天他和我做同样的事,晚上,他裹住黑夜守我入眠。

后来,她也没有送我《百年孤独》,我自己买了一本,托她闺蜜求她在书上写下了我的名字。

虽然我已无法得知她在落笔之前,是否还想到不需要再为我浪费自己的时间和笔墨,但无论怎样,还是谢谢她在扉页上写下了那早已不痛不痒的三个字。

至此,她终于真正的赠予了我百年孤独。

爱情最难的是忘记。

忘记是最美的开始。

希望她的开始是最美的。

两个月后,我把所有有关她的东西都摆进了一个大塑料箱子:她送的手表,我让时间停在了晚上8:13,这是那年她答应和我在一起的时刻;几张定格天真笑容照片,我都镶进了相框;分手五天后她送我的生日礼物——两瓶鸡尾酒,没开封,也摆进了里面,我还放了好多防腐剂,当然也包括那本《百年孤独》。我用塑胶带封死箱子,特地带到一座小山里,埋了。

每隔一年,我会把它刨出来,再带到另一个城市,掩埋。

她曾说会和我周游世界,那就让世界都知道她和我曾经的记忆吧,相信大地会把记忆读取得更准确,像对待尸骸那样。

还好,我旅行的时候都会带着美好,也都会留下她和我的记忆。

也许和她的故事永远到此结束,说不定以后连远远地看一眼都会成为一种奢望。我唱起了许嵩的“与你若只如初见,何须感伤离别”。

可是,我如何才能做到与你若只如初见呢。

我只好在流年深处,许你岁月无恙。

后记

这是一篇无病呻吟的文章。

我虽如此评价,但我并没有忘记这些酸痛。尽管时间已经过去几年,可我还总会莫名其妙的落寞。其实我在想,每每守着回忆,骗着自己说时间一久就会淡忘了所有一点也不可靠。诚然,时间会冲淡很多情感,也许拿起就该放下。

哪怕是康复时的云淡风轻,还是复发时的无尽煎熬,都是感情痊愈的过程。我们以一年为限,到期后,翻翻曾经的日记,如果还是没有痊愈,就宽恕自己,再拖延一年……

感情里没有谁对谁错,也没有谁胜谁败,在意也好,洒脱也罢,都是情感历程中闪耀的光辉。那么,忘不掉的人,就深深地埋藏在心底,说不定哪天刨出来,还会记起她那单纯的一面,给自己在这滥情的世界里留一点回忆的载体。

我很确定地说,现在的我留给将来的我的东西,只有回忆时含泪的微笑。

那么,我会把青春的回忆小心呈放,酿作酒,慢慢地品,品出味道,品出内涵。一口饮了,也要醉一生一世。当然,我不要做酒鬼,平日里小酌一杯,就好。

回忆这东西,如一个方块字,等你写完100遍的时候,原本熟悉的模样也成了杂乱的笔画,也像忘不掉的人。

那看来,忘不掉就别忘了,远远地看着吧,说不定看多了,就像字一样不认识了。

可人怎么能和字比呢?

如果觉得自己无能为力,就把问题交给时间,如果觉得自己很痛,就用力笑笑。或许等你翻过今天的日历,才发现,原来,昨天的太阳,换了新的模样。

让我做完这道题

有的歌,是我们彼此都喜欢的,其中的每一串音符,都是我们熟悉的,每一处转折,都是我们经历的,每一个韵脚,都是我们欣赏的,每一种旋律,都是我们陶醉的。

有的歌,是我们因为彼此而喜欢的,其中的每一次哼唱,都是忘我的,每一次提及,都是骄傲的,每一次附和,都是幸福的,每一次告白,都是感动的。

虽然你离开后,每次街角的邂逅,都只能用背影来问候,可我还是喜欢那些歌。

这场电影,结局不是你喜欢的,所以看不到末尾,你提前离开了;这趟公交,中途你是要换车的,所以没到终点,你早早下车了;这支钢笔,墨迹不是你熟悉的,所以没用几次,你已经丢掉了;这个故事,情节不是你在意的,所以刚刚开始,你就打断了。

那么,这就是我们的故事,我在故事开头,却寻不见故事的末尾。

高中时代,我是一名通校生,但是高一那年,在学校的每一个夜晚,我都是在宿舍度过的。在那里,我结识了舍友唐如,可惜我们不在一个班级,只是在几次大型活动中打过几次照面。

高一那年,因为种种原因,我们两个班可以相遇在同一节体育课上。自由活动后,我找到唐如,他正在给一群人讲故事。我也好奇,于是坐下来一起听。渐渐地,人越来越多,男男女女,把唐如包围。唐如面不改色,从容地把故事讲完,人们并不尽兴,强烈要求继续。唐如从容不迫,沉思片刻,又开始一个新的故事。

这时,默欢挤进来,坐到我身边。

默欢是我的发小,从小眉清目秀,聪明伶俐。可是受我的熏陶,她成了闻名学校的“女汉子”:做事风风火火,从不拖泥带水,而且很讲义气。我认为,“女汉子”的称呼并不适合她,“女强人”还好。

默欢一边看着周围一边拉着我说:“讲什么呢,这么多人?”我懒地理她,继续听唐如的故事,故事已经进行到说一位老外住在中国一个月了。唐如听到默欢的声音,怔怔地望着默欢,忘了故事,忘了世界,忘了自己。

默欢察觉到唐如的目光,竟羞涩地低下了头。

我看看唐如,又看看默欢,心里暗喜,或许,一种叫喜欢的感觉诞生在他们两个之间。

周围人等不及了:“哎,你还讲不讲啊?不讲老子打球去了。”这时唐如才缓过神来,连忙接道:“嗷,这就说,呃——那个老外,住了一个月后,呃,就,就……”他忘了情节,终于显得尴尬。而女强人也满脸红晕,拉着我就挤出了人群。

刚出人群,我调侃道:“不好喽,我们家的女强人要嫁人啦,哈哈哈。”她一言不发,低着头,把拳头握地咯咯作响,我见形势不妙,只好闭了嘴。

晚上回到宿舍,我就把唐如拉到我床上问他:“小子,怎么,是不是看上我家的闺女了?”

虽说我和默欢关系很好,但是终究是朋友,很明确的说,我们是兄弟。若是默欢真的找到了另一半,我就高兴死了,因为不用天天跟她缠在一起,惹来流言蜚语了。虽然是在高中,没到法定(这个“法”指家法)年龄,但我还是希望她去谈恋爱,离我远点。

唐如眼神四处游离,手也不知道该放在什么地方,见状,我已经知道了答案,可他还是倔强地说:“没有啊,我才不会谈恋爱。”

我笑着把他推开,匆匆地倒下睡觉。

天微微亮,我起床奔向教室,等着人一个一个进来,填满空缺的座位。后来,我喜欢上了这种感觉,虽然有时默欢还会在进教室那刹那跟我打招呼,但我也只是看她一眼,以表示回应。

事情发展的很顺利,唐如和默欢在一起了。其间的细节,我没有过问,只是感觉很轻松,也许是没有了默欢纠缠的缘故。

有时两个人在校园里并肩而行,偶尔与我邂逅,三个人也都是很礼貌地打招呼。但是有时碰到老师,我也不知道他们俩会怎么化险为夷。

有羡慕他们的男生说:默欢成绩名列前茅,名牌大学的苗子,唐如是全校倒数,他怎么配得上默欢?

有嫉妒他们的女生说:唐如风流倜傥,帅气逼人,又幽默,看看默欢,像个汉子,大大咧咧,唐如怎么看的上她?

唐如找我问过此事,我借口很忙,逃避了;默欢也曾经来找我哭诉过,可我见不得女生哭泣,又不会安慰,一时间手忙脚乱,应付不了,只好把唐如叫来,让他收拾烂摊子。

我想,两个人终究会明白,真正喜欢的两个人,是不会在意别人的闲话的。感情路上,你看看我,我瞅瞅你,就知道了问题的答案。可是两个人不懂这个道理。也许懂得,但是让冲动冲昏了头脑,于是和大多数情侣一样,没多长时间,两个人就分手了。

分手之后,默欢火速和一个学霸谈恋爱,声称恋爱是让人忘记痛苦最好的办法。

唐如的关系网很广,上到学校领导的后代,下到校园里的保洁阿姨,甚至每一个班里,都有他安插的眼线。

那天晚上,我回到宿舍,看到唐如鬼鬼祟祟地用被子盖起一个箱子,我初步断定,那是一箱啤酒。

十二点过后,唐如起床了,也惊起了梦中的我。黑暗里,我们对视一眼,我笑了,可是他却叹息一声,默默地摇了摇头。我爬到他床上,在那里,他已经开始喝酒了。我安静地看着他,一句话也没说,一箱九瓶,他全都喝光了,醉了,他开始笑了。

他轻轻地笑着,笑着笑着就哭了,双手捂在脸上,一滴浑浊的泪水携卷着诸多回忆,从眼角滑落,顺着手臂,划出一道泪迹。

你转身之后,回忆带着我生命的色彩流走,渐渐地,我的世界里只留下了黑白。我把回忆拼凑,可再也拼不出你的样子。其实,转身一瞬,万千繁华已落尽,一弹指间,万千年华也烟然。轰轰烈烈,因沉淀而恬淡,特立独行,因磕绊而平凡,踉踉跄跄,因连绵而果敢,执迷不悟,因阻拦而改变。

或许是在这一刻,唐如决定努力。他说,即便在默欢面前,他也会毫不犹豫地转身离去,尽管自己那么爱她。

“默生,你知道张子涵吗?”唐如借着酒意轻声问我。

“张子涵?不是孙子涵吗?”我一脸迷茫。

“噢,对,是孙子涵。”他皱了一下眉头,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

“提他做什么?”

“他有一首歌,叫《忘了回家的路》,你听过吗?”

我清清嗓子,微笑着说:“那首歌叫《只是忘了回家的路》,我听过。怎么了?”

他尴尬地笑起来,顺势倒下,趴在床上,说:“呵呵,没什么,就是感觉很好。”

我若有所思的点点头,提醒他快睡,可他醉了,我不知道他有没有听到我的话。

“我在时间的轴,被催着走,等待一枝独秀,最后变成沧海一粒蜉蝣,迷了路回不了头……”

孙子涵轻轻地唱出了唐如的心声,一字一句,印在了他的心上,从此在宿舍里,多了一位“学霸”(这个“学”是动词),他总是抱着那本比脸还大的《五年高考三年模拟文综篇》,尽管那时候,文理还没有分科。

高二那年,我和他分到了同一个班级,我开始通校,努力学习。而唐如,则比我更努力。早自习最早来的是我,第二早就是他;体育课上,他不再讲故事,而是背着书包,等待一声哨声后,自由活动了,他就跑到一个安静的地方,做自己的试卷;晚上放学后,最晚走的也是他,渐渐地,他从“学霸”成了名符其实的学霸。

一天到晚,他畅游在题海,已经走火入魔了。人们叫他去吃饭,他一定回答“等我做完这道题再说”。

到了高三,唐如已经是全校知名的“三好学生”——成绩好,成绩好,成绩好。

有的老师惊呼这是奇迹,有的老师感叹这是潜力,而我悠悠的和自己说,这是血性。

高二那年,有一次过周末,我买好了他喜欢的电影票,然后在他家楼下傻傻站着。他家里只有他一个,我打了无数遍电话,让他开门,他说了无数遍“让我做完这道题”。

最后我忍无可忍,把电影票给了默欢。

默欢笑着问我为什么想起给她买电影票,我不会撒谎,就告诉了她真相。她笑着点点头,我忍不住好奇地问她为什么没有想过找唐如,她咬咬嘴唇,什么也没说。我没再坚持,悄悄溜走了。

回到学校,我看到唐如已经在学习了,几个男生还在走廊里,趴在窗户上评论来来往往的女生。我在自己的座位上坐下来,空荡的教室里,只有些许几人。

我刚要起身出教室凉快,默欢离开自己的座位,走向了唐如。

我心里大叫一声“不好”,然后阴险地笑起来,心想,这下有好戏看了。我在原位端坐好,侧耳偷听他们的对话。

“唐如,我有话想对你说,你有空吗?”默欢的声音很小,完全颠覆了女汉子的形象。

唐如抬起头来,推推眼镜,向窗外瞄了几眼,尴尬地说:“等我做完这道题吧。”

默欢“噢”了一声就默默的回去了。

我长叹一声,摇了摇头。默欢回头瞪了我一眼,我悻悻地低下头假装做题。

尽管默欢知道唐如会拒绝,尽管默欢身边还有学霸男陪伴,可是默欢是真心喜欢唐如的。学霸男虽然了解默欢的想法,但是一直对默欢照顾有加。

他们的关系越来越乱,直到我决定不再趟这浑水,于是真的不再打听他们的状况,就再也不了解他们的情况了。从此两耳不闻窗外事,直到高考结束。

高考揭榜,唐如选择了复旦大学,学霸男陪着默欢,去了北京。

往事写成章节,思念就告一段落。

故事总是在乎永远,却错过了昨天;痛苦总是款待思念,冷落了笑颜。来来往往的路口,散落太多的抉择;熙熙攘攘的盛宴,洒下太多的誓言。

我想陪你喝到最后一杯,但是自己不能再奉陪。我只好装醉,提前离开。你是幸福,我是颠沛流离,对不起,曾经爱过你,或许永远爱你。

后记

后来的事情我并不想知道,但是我总要把它写下来。

唐如在大学里还是一如既往地努力,读了研究生,现在在攻读博士。人们都羡慕他的学历,当初说他成绩差的人都坚强地扭过头,解释说那时自己很年轻,不懂事。

默欢和男朋友去了北京后,前两年还有看到他们,但是后来,我们有三年未见。等到再见时,却已经是手捧礼金,双手踏进他们的婚礼场地了。我在原地看来看去,始终没有看到唐如的身影。

婚礼后,默欢特别邀请了几个朋友一起吃饭,其中有我。

我抱怨道:“交了那么多礼金,一个美女也没看到,太low了。”

默欢抿嘴笑笑,看得出,她已经不再是以前的女汉子了——在北京陪夫君改变了不少。

当初说她气质差的人们都没有出席她的婚礼,交了礼金,说了祝福的话就溜了。

我最后问默欢:“怎么没有请唐如来?”

默欢的笑容在脸上凝固了,她盯着杯子出神,许久,她摇摇头,“请过了,他没来罢了。”

“他怎么说的?”

“他沉默了很久,最后只说了一句话——等我推出这道公式吧。”

我刚要离开,默欢红着眼圈问我:“默生,你说,他会恨我吗?”泪水在她的眼里打转,弄花了眼圈上的妆。

我没有回头,也没有回答,我想,如果问题本身成立,那么答案就失去了存在价值。问题就是答案,回答只是多余。

可也许默欢并不明白这个道理,所以,没有回答的答案,就成了她猜测的回忆了。

后来,我还是忍不住给唐如打了一个电话。

“为什么不来参加默欢的婚礼?”

“我很忙啊。”

“你的公式什么时候能推理完啊?”我调侃道。

唐如罕见地沉默了很久,我等了很长时间,他才回答:“我推不出这道公式,永远也推不出。”

我也沉默了很久,不知道该说什么。一个本应该几分钟就可以打完的电话,足足被我们俩延长到四十分钟。

“你恨她吗?”我忍不住问。

他忧伤地说:“怎么舍得呢。”

“都这么多年了,还没恢复好吗?”

“默生,恐怕我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了。”

我的心不由一震,一大堆话涌到嘴边,却不知道该先说什么。

“我还很忙,有空再联系吧。”就这样,一场不知什么时候才会结束的对话,就这样草草地被唐如终结了。

从那以后,我再没联系过唐如,我想,他过得,应该还好吧。

也许爱情里最好的收获不是回忆,而是为彼此改变的东西。你离开我,我不怪你,我怪自己不够努力。

我为你改变的,也许是你早已不屑的;我为你努力的,也许是你早已丢弃的。但是我不在乎。最后我成功了,我希望不再爱你了。

有的歌,是我们彼此都喜欢的,其中的每一串音符,都是我们熟悉的,每一处转折,都是我们经历的,每

同类推荐
  • TFBOYS之璃梦

    TFBOYS之璃梦

    她,原本是那么的天真可爱,可因为家族的种种变化,使她变得冷漠孤僻。但,这位少女遇见阳光活泼的TFBOYS后,又会发生怎样的变化呢?......(作者是第一次写小说,如有雷同或有写得不好的地方请读者多多包含、勿喷,谢谢!)
  • 一个和兄弟媳妇有故事的人

    一个和兄弟媳妇有故事的人

    八年的光阴,一个高中毕业的学生到迷茫差点没毕业的大学生,再到后来的特岗教师,公安辅警,一直到最后的公务员。整理了一些碎片,有八年的足迹、一个人、一个有兄弟的人、一个有媳妇的人、一个和兄弟媳妇有故事的人这些或是幼稚、或是徘徊、或是学人家成熟的思考、或是自嘲着去努力……人生本就是一部小说,或许它来的,远要比小说本身精彩。
  • 暗然

    暗然

    继父的腐朽,对母亲的殴打,使本该幸福的母亲用那瘦小的身体支撑起这个家,对于继父她不抱有任何希望,她只希望那两个重要的人可以健健康康快快乐乐的度过每一天。一个是她敬爱的母亲。一个是她唯一的朋友吴嘉诚。他对她无微不至处处照顾关心,她喜歡上了这个唯一的朋友。她和他却因太多的无奈与不能而未曾将对对方的喜欢说出口。两人一直把对对方的感情深深地压在心底。直到她看着自己喜欢的人和别人在一起,她才发现自己对他的感情是谁都无法取代的。此时的她又该何去何从?
  • 男神只爱我

    男神只爱我

    傲晴是一个很冷血的人,在大学时她遇到了男神,一直对别人不理不睬的她,又会与男神擦出怎样的火花呢?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呢,还事依旧冷漠呢?大家敬请期待吧!【冰点朵朵有话说:这是本人的处女作,其实也不算啦,以前写过好多,但是没发表,这是第一个我发表的作品,大家多多支持哦,多多的给推荐票哦,谢谢大家啦(大家也可以去看下白金金的小说,我很喜欢的,但是也不要忘了我哦),O(∩_∩)O~】
  • 误闯妖孽高校:美男训练营

    误闯妖孽高校:美男训练营

    丫的,为什么喝罐可乐,罐子会砸出一位美男………美男唇红齿白,说出的话得理不饶人……“你是混哪里的!给本大爷报上名来!”说着还伸出手捏起我的下巴左右打量一番。“小子,长得还蛮不错嘛……本大爷决定了,你就跟本大爷混……”妖孽啊,还是撒丫子快跑吧……虽然说是位美男,但是说的话怎么看都像是流氓……隔日拿到一张通知单,老爸老妈笑的一脸花痴……“乖乖啊…为了找到好的男朋友,爸爸妈妈准备把你送到专门培养美少年的学校去哦……嗬嗬嗬嗬,所以这段期间你要办成男孩子了呦……”说着眼光在胸前飘荡。捂胸QAQ,即使我是飞机场,你们做爸妈的也不要那么明显好不好……进校第一天,被可乐罐重重砸成眼冒金星……“喂,说的就是你,转过身来!”嚣张的声音怎么那么熟悉。啊啊啊啊啊——————肿么回事,肿么会看见那个流氓美男……啊啊啊啊啊——————你在做什么,干嘛摸我胸!“切……一点胸肌都没有!啊!那天是你……”还是快点跑吧……跑不掉了啊!逃离狼窟,又进虎穴!不是说美男吗!为什么我只看到满地的神经病啊……
热门推荐
  • 末日之丧尸系统:拯救世界

    末日之丧尸系统:拯救世界

    末世来了!地球变了!成了丧尸的游乐场!!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抉择(新中国70年70部长篇小说典藏)

    抉择(新中国70年70部长篇小说典藏)

    主人公李高成是反腐败的英雄,他依靠党和群众,最终战胜了集体腐败的中纺领导班子乃至作为更加隐蔽的腐败分子的省级领导干部后台。小说中,故事环环相扣,有复杂的人物,有曲折的情节,更有许多精彩而细腻的对比手法的运用。
  • 大傻瓜求爱记

    大傻瓜求爱记

    因为惊鸿一瞥的思念,这个永远只有八岁小孩智商的美国男人,带了条牧羊犬,背着全部的财产转让书和结婚协议书,从美国旧金山飞来中国,再从中国广州一路流浪到北京,连哭带耍赖的求她接受他的全部,上万美元的家财和他至真的爱,可是她不是那种喜欢吃嗟来之食的人啊,千方百计要把他送回他的世界去,可惜他偏偏有对没良心的父母,唉,真不知道这个傻瓜是怎样打败他的天字第一号情人的,而面对这么一个大傻瓜,她会舍弃绝世好男人移情别恋吗?
  • 乱世战神,祸国君姬临天下

    乱世战神,祸国君姬临天下

    一道圣旨,她是万人之上的皇公主;一日之间,她却命丧于悬崖之上。?他,行走于暗夜中的幽冥,无情无义,却甘为她一夜间白了头发!他,鬼斧倾颜,一生红衣如火,只为等她回眸一眼!他,身居高位,魔笛一出,百里无生,却只肯对她演奏天籁之音!他,药门医仙,点草成丹,生死之药只为她熔炼!当她再次睁眼,万年的未解之谜终将揭开,她一着华衣耀眼于世!遇到他们,到底是福是祸??天下大统,他们到底何去何从?有情之人,是否能终成眷属?
  • TFBOYS致命所爱

    TFBOYS致命所爱

    他们的开始自始至终只有两个字就是缘分因为缘分,分别多年的青梅竹马在十多年后再次相遇因为缘分,原本不认识的几人从相遇相识相知再到相爱
  • 恶魔天使窝

    恶魔天使窝

    她背井离乡来到大城市想投靠自己的姑妈,却被一个长相帅气、个性爆炸邪恶的超级大恶魔赶。那个恶魔实在太可恶,目中无人就算了,还动不动就欺负她。他第一天遇见某个蹲在自家门口的村姑感到厌恶就算了,她居然是那个可恶后妈的侄女。真不知道她是白痴还是不懂?
  • 爱情公寓之爱情客栈

    爱情公寓之爱情客栈

    爱情公寓同人小说:奉旨查案的锦衣卫千户胡一菲,倭国学艺归来的鬼谷派弟子关谷神奇,一剑宗被灭后亡命天涯的吕子乔、陈美嘉,还有闹鬼的爱情客栈?感情纠葛的他们,又会在古代发生怎样离奇、搞笑的故事?(爱情网剧剧本写作中,所以本书缓更,敬请小伙伴们原谅,反馈与建议可加q群138629075)
  • 本命年那些小事儿

    本命年那些小事儿

    我们的小崔终于在战战兢兢中迎来了本命年,他厄运缠身,经历了七次伤痛,他遇人不淑,他狗血相亲差点接盘,他遭遇人生变故,他终于鼓起勇气表白无情被拒,他最终能否等到终生挚爱,他能否等到灵魂伴侣,他能否找到共度余生的人抱得美人归为本命年画上完美的句号?一切不得而知……尽管重重打击,但是他依然相信村上春树说的一句话——你要记得那些大雨中为你撑伞的人,帮你挡住外来之物的人,黑暗中默默抱紧你的人,逗你笑的人,陪你彻夜聊天的人,坐车来看望你的人,陪你哭过的人,在医院陪你的人,总是以你为重的人,带着你四处游荡的人,说想念你的人。是这些人组成你生命中一点一滴的温暖,是这些温暖使你远离阴霾,是这些温暖使你成为善良的人。
  • 青果

    青果

    青果:果之未熟,少年懵懂,爱情初萌,梦想未竟。青果,是过程,迹是悬念,是成熟?是夭折?是吉?是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