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红是我高中室友。
我直到搬进宿舍第三天才看清她的脸。因为开学前三天,等我回到宿舍,她都已经躺上床看起了小说。
已然入定,在第一天,我曾尝试和她搭话,拿着橘子去了她床边。她是在上铺,我站在底下深情呼唤了她两分钟,她动也没动,最后没法我就直接把橘子扔在了她床上。后来熟悉之后提起,她一脸迷茫:“有吗?有吗?我觉得土豆(我因为爱吃土豆,当时被起了外号就叫土豆)在瞎说?”
全寝室漠然。
一次性叫动红红,真的太难了。
我在高三复习阶段每天早上叫她起床,对这一点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如果要我把自己认识的朋友按有趣程度排一遍,那她一定是第一位;
如果按天真程度来排,她也是第一位。
当一个人天真,那她的眼睛一定是充满光的,会吸引你不断去靠近。
我自认是一个小机灵鬼儿,她觉得她也是。我一直和她开玩笑说我满心沧桑,她说她也是。
她从来不吝于对别人的赞美,因为她老是夸我聪明,所以我俩顺理成章勾搭在了一块。
一起吃饭,一起看小说,一起装病请假宿舍睡觉,一起熬夜复习,一起和教官抬杠,一起吐槽糟心事儿。
说到吃,我俩都特别能吃,并且特别能吃辣。高中时候学校是不让带手机的,可红红偷藏了一个老人机,就那种只能打电话的。
学校食堂里的饭超级不好吃,我俩就成了校外小摊的常客。小县城外卖还不普及,有几个刚毕业的大学生开了一家店,卖黄焖鸡米饭的,为学生提供外卖服务。所谓的外卖,就是提前一天晚上,把你需要几份,要什么配菜提前用短信发给他们,然后第二天中午,他们会把饭写好名字送到校门边,出去拎就可以。
我俩常年不变的配菜,我的土豆她的豆皮儿。
进了学校,不代表可以吃到口。当时学校不知道从哪里请了一批教官,为什么说不知道从哪里,因为哪怕我瞎,我也能看出行事走路那种姿态的,断不会是正规军人。教官们就守在宿舍楼底,紧盯着过往的每一个学生,不允许把任何吃的带进宿舍。
去食堂?笑话,那太远了,我和红红也太懒了。
我们的宿舍在二楼?扔肯定扔不上去,扔上去也不能吃了。
当时教官是在宿舍楼北边和东边堵学生。西边那个窗子里面就是一楼楼道,本来我和红红是尝试过从那个窗子递饭的,可有一次红红正在里面等着接,我在外面往里送,我从缝里就看见教官气汹汹走过来了,吓得我拎起盒饭就跑了,善后工作就留给了憨憨红。
提着饭进不去有点着急,正好遇见高一一同学。我高二学了文,文科班是重组的。然后晓得了她的宿舍是在一楼,好巧不巧,窗户正对南面。
所以当下击掌决定以后就将她们宿舍作为据点了,从她们宿舍往里运饭。
等我提着两盒饭窜进宿舍的时候,红红已经坐在我床上拿起一本小说了。我问她咋给教官交代的,她噗嗤一声,“还能咋说,说咱俩关系好,牵牵手,她还能把我咋的?”
这倒是像她,“你这垃圾理由,那教官没再追问?”
“她骂我不要脸,我说她没有仪式感!”说着就摸上了我的手。
我觉得情况不对,刚要把手抽回来,就被她一巴掌拍在了手背。我刚要呲牙,发现她已经呲开了,“你个狗东西,跑的挺快啊,留爷一个人和那泼妇斗智斗勇!“
说完她自己就笑了,一个人在那里哈哈了半天,完了给我手舞足蹈的模仿教官气急败坏的样儿。
我俩都有吃夜宵的习惯。那段时候火鸡面特别火,我俩,都特别勇于挑战。
吃前嘿嘿一笑,吃后满眼泪光。每次吃的时候,她就伸出袖子帮我擦眼泪,边吸着鼻涕边问我,你说咱俩这是何苦呢?
然后下次,我总会在她书包里翻出火鸡面。
我俩吃的东西差不多,看小说那可就差的比较远了。她只看甜文,我就比较变态,喜欢死虐死虐的文,或者像《十宗罪》、《盗墓笔记》这种大半夜能吓唬人的。
我特别、特别喜欢给她推虐文。
她对所有的虐文敬而远之,想让她看虐文,只有一个办法,骗她是甜文。只要告诉她最后两人在一起了,她就会说服自己看下去。
我当时给她推了《曾许诺》,并“大方”的把我的实体书送给了她,那个时候正好是期末考试期间。
那是一个深夜,两点多,我正躺着看《十宗罪》。
哐!一个东西就砸我床上了,吓得我一骨碌翻起来,心怦怦直跳。红红的床是在靠门的那边,借着楼道里透进来的光,我就看见红红坐在床上抹眼泪。
早上刚考完语文,她就颠颠的来找我,逮着我进行了全方位的批判。
“狗东西,青阳死了!青阳死了你知道吗?”
我当时忽然心软,但还是决定让她看完这本我非常喜欢的小说。
当天晚上,当我再一次被砸中的时候,我就知道,昌意死了。
第二天中午,我没有吃到黄焖鸡。
晚上,也莫得火鸡面。
我就知道,她应该是看完了整本小说。没有一对,活着在一起。
后来,我还给她推过《东宫》、《蚀心者》、《华胥引》,也经历过无数次的宿舍暴力。好在,诈骗这一行业,从未失手。
到了大学,虽然分隔两地,但还是经常分享小说,我成功的把她带上了耽美不归路。
再看完《上瘾》之后,我俩纷纷入坑,坑底躺平。每天交换搜刮到的糖,她时不时的问我,“你说瑜洲时不时真的啊?”
我就比较残忍,虽然我非常嗑cp,但每次都会告诉她,“你还是别太真情实感,哪怕在一起能让你知道?”
然后她就连发好几条哎,用一堆哭泣的猫猫表情包轰炸我。
高二的时候我俩有很多次装病逃课,然后窝在宿舍里睡觉,谈喜欢的男孩子,谈喜欢地小说和老师。
问她喜欢什么样的,得到的回答总是好看的。她仿佛一直没有什么准确的目标,所期许的一直停留在小说里所描写的好看上,有没有钱反倒不重要。
当然,我也喜欢好看的。
不过,我更喜欢会做家务的,因为我不太会。
到了高三时间就很紧张了,也明白不能再装病逃课了。听不听得懂是一回事儿,去不去是另一回事儿了。
我俩都是比较嗜睡的。我刚上高三就不知道为啥,忽然失眠两个月。在这两个月里为了白天保持清醒,我开始喜欢上了高浓度咖啡。每天四点多起来背书。
后来就和她一起。每天晚上,我俩窝在我的床上做数学或英语卷子,有时候太累了她懒得回她的上铺,也会在我的床上挤一晚上。第二天早上,我再连踢带打的把她薅起来,一起去食堂背书。
索性最后都考上了,不过分隔两地。她留在本省读了大学,我去了千里之外的学校。
上了大学,就没法一起吃饭了,我俩便热衷于给对方晒吃的,互相毁道心。
我喜欢张国荣,大一四月一那天,收到了她给我寄的哥哥海报,说是逛街时无意间看到的,觉得我应该喜欢就寄过来了。
海报还没有邮费贵。
我俩好像一直没有互相送过大件的东西。最大的应该就是她过生日时我订的蛋糕,没掌握住大小,顶了12寸的。她给我拍照片时又差点哭了,这次是急哭的,太大了吃不了,扔了舍不得,一连给我发了好多句憨批。
女孩子都是喜欢惊喜的。
我俩都比较喜欢给对方寄一些小物件,毕竟大的都不缺,也想不到要添置啥。至于小饰品之类的,则永远不会嫌多。
我超爱“一米陶瓷”,前前后后给她寄了十来个这家店里的哨子。她超爱给我买各种小小的包包,然后我每次出门,都是背着大大的书包,书包里装着她买的小小的书包。
暑假寒假,我坐两个小时车,她坐三个小时车,然后一起到县城碰面。因为一天之内要回家,其实碰头的时间很少,还是像高中周日下午逛街那样,一起吃个饭,逛会儿超市,最后再去趟书店。
我俩坐车不在一个汽车站。她都是先送我到车上,然后看我坐下来就去县城另一头她坐车的车站。
我寒暑假开学都要比她晚,在省城坐火车,每次都会招呼她过来帮忙搬行李。可以看出来,我胖了,她也是。
我俩从大一就在商量让她来北京,我带她玩儿。我俩暗戳戳攒钱,准备这个暑假一起去玩。
今年见证了历史,也见证了很多的伤痛和不得已。
至于暑假的时候北京能不能畅快的玩,还说不准。
我到现在都在期盼五月中下能够开学,那么七八月肯定就安全了。要是在北京,能够遇到,喜欢她的美男子,那就更好了。
这才是她值得的生活。
才应该是,我可爱的憨憨红,该谈的恋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