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正午一点整,这种时辰本该是太阳最烈的时候,然而,此刻整座城却没在雨幕的黑暗之中,伸手不见五指,教会钟楼外大雨滂沱,不时闪过几道雷鸣,照亮空寂无人的街道。
犒神之钟已经敲过一轮了。
这座古老钟楼后方的拱门内侧,一个年轻、看上去只有十八九岁的大男孩蹲在躲雨的立篷下,用一条干抹布擦着手里漆黑的长火铳,那火铳被雨水浸湿,眼看是不能用了。
男孩叫菲涅,他出生在一个世代衷心侍神的信教家庭,从小就被送进教会学堂学习,长大后加入黑教会的辖区军队,立誓要闯出自己的事业来,他的梦想是成为教会主祭麾下的贴身护卫骑士,这对于每个信神者来说都是无上的光荣,对菲涅的家族来说,更称得上是光宗耀祖。
不过,此刻,他还是只是个小小的看门卫兵,而且满心都是焦躁不安,愁容满面。
大概一个多小时前,他接到紧急指令,要求他把守教堂钟楼后门的入口,又过了一段时间,这间钟楼毫无征兆地敲响了犒神之钟,那声音震耳欲聋。
这对于黑教会的信徒来说,并不是吉事.......
“距离上次敲钟已经有多少年了?”菲涅身旁一个跟他年纪差不多的卫兵同伴背靠在墙上,慢悠悠地说。
“已经有八年了。”菲涅轻声回复,“八年前兰亚与南方联军开战时,敲了一次,那之后再没敲过。”
“是啊,想起来了。”菲涅身旁的卫兵突然莫名地笑了,“那时候我还是个孩子呢,就听见父母在厨房做菜的时候经常喃喃自语,‘敲钟了,敲钟了,日子不好过了’。”
“我父母也常常这么说。”菲涅点点头,以示赞同,“毕竟敲犒神之钟就意味着要召开犒神会,说白了,犒神会就是向人民征税...每次国王要教会交钱的时候,这税收总是会向下流,最终还是会担到人民肩膀上。”
“我们到底是为了神服务,还是为了主祭大人们服务啊...”菲涅身旁的卫兵叹了一口气,呆呆地望着门外绵绵不绝的雨幕。
沉默了许久,只能听见暴雨打在房梁上清脆的沙沙声。
“我叫做菲涅·霍尔,你叫什么名字?”菲涅低沉的声音打破了沉默。
“洛塔·哈利法克斯,”那年轻的卫兵心不在焉地望着阴雨雷云渲染的天空,“哈利法克斯家族的长子,我的家境还算优渥,长辈们为了家族的前途决定几头下注,我身为长子被送去教会参军,二儿子加入从属国王的警卫部队,最小的儿子则学习礼仪谈吐,在社交场合结识其他贵族家庭...这样哈利法克斯家族未来在教会、国王、贵族三大势力都有人,相当于为家族未来上了三把安全锁,以此来保证家族长盛不衰,无论哪一方得势,都不会亏待我们家族。”
说到这里,洛塔的目光忽然低垂下去,“可惜...我不争气,二弟鲁道夫现在已经是王戍部队的精锐了,三弟恩奇也在北都贵族圈子扬名,而我...身为长子,到现在还只是个看门的卫兵。”
“这不怪你。”菲涅坚毅认真的眼神一闪而过,“现在教会政治极其腐败,能得到升迁的都是主祭们的亲信....现在已经不是过去那个只要信仰纯粹就有出头之日的时代了。”
“是啊,现在主祭大人们一手遮天,教皇都管不了他们,”洛塔无奈地苦笑了两声,像在自嘲一般,“唉...我也只不过是想当个教堂骑士,为家族开一条道路罢了...”
“这么说,你加入教会军队,只是为了一官半职咯?”菲涅瞥了一眼洛塔,问道。
洛塔抬起头,脸上一副错愕的神情,“难道你不是么?我想黑教会每个为神卖命的人心底都还是想谋求功名利禄吧?”
“不,我不是。”菲涅的表情非常严肃,板着脸地强调,“你信不信,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神迹?我告诉你,我信!而且我亲眼见过...”
“别胡扯了!”洛塔拍了拍菲涅的肩膀,摇了摇头,“这世上没有神,其实谁心里都清楚,我们之所以为黑教会卖命,不是为了什么信仰,是因为它提供了一个看似公平的竞争制度,只要忠诚、努力、奋斗,就能往上爬,大家都期盼有一天能位高权重...据说现在十二主祭之一的艾伯丁主祭,当初只是个给领主放羊的奴隶,一路走到今天主祭的位置。”
“不,你不懂,神是真正存在的,他一直看着我们...”菲涅推开洛塔的手,转头直起身子郑重地对洛塔说,“告诉你,我很小的时候,得了一种怪病,浑身上下长满白色的斑纹,只要稍微运动就心肺剧痛,口吐鲜血,当时我父母一直带着我求医问药,但什么医生都束手无策,最后没有办法,只能回家休养,圣诞节那天,我一度昏厥,面色惨白,我父亲在我睡的木床旁一直跪着祈祷....”
说到这里,菲涅的脸上流过一丝虔诚的表情,“你猜怎么着?我告诉你,是神,神显灵了,那天我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见我漂浮半空,身处云层之中,一个慈祥的老者一只手持着拐杖,另一只手抚摩我的额头,当我从梦里醒来的时候,病全好了!我说的都是真的,什么医生都看不好的病,居然在一夜间痊愈了,身上的白斑几个月内就消失不见,后来我问了牧师,才知道...梦里那个老者,应该就是《经典》里说的神之使者,以救赎凡人为信仰...”
“白斑病本来就有概率痊愈,更何况,那从一开始就是教会的杰作。”
忽然,一个苍老的声音从菲涅和洛塔的身后传来,打断了他们的谈话,俩人像触电一样惊觉,横起手中的黑火铳转身,枪口指向声源的方位,雨幕里,一个身着黑色燕尾服的送葬者伫立在角落中。
一道闪电劈过,菲涅借着雷光看清了那人的脸,他看上去似乎有六七十岁了,脸上刻着沟壑般纵横交错的皱纹,身材却健壮高大得像是上古的力士。
“容我自我介绍,两位。”那人淡淡地说,仿佛自己不是身处生死一线的枪口,而是美酒佳人的宴会,“我叫维弗,是反王共和党的一员......换句话说,我是个叛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