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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义庄验尸

雨歇后,院落中的合欢花被雨水淋湿,抱作一团。从远处望去,就像是一片红色的小伞,凄凄然,又透着些许的可爱。

安盛平走到近处,看着那花,心里又想起了日前见到的血腥一幕。姓岳的公子被方玉婷拨开了大红的喜服,胸口又硬生生被掏了一个血洞。

洞中没有心,可他死的时候,脸上却还带着笑。

那微微的笑容,最是情痴,也不知他生前到底见了什么,以至于死的时候仍旧那么幸福。

不知道,当他的心被那女鬼挖出来时,会不会感觉到痛?

他是方玉婷嫁的第四个丈夫,但是安盛平却可以肯定,他绝不会是最后一个。

昨日收到驿报,说是宋慈今日便可入城,但他从早上一直等到现在,却迟迟没能见到那熟悉的身影……

许是因为申时那场雨吧?

徐大人去南城接他,一直也没见回来,不知这两人现在见上面没有?

正想着,却见自己的贴身侍卫安广穿着一身劲衣,跨过月亮拱门,从前院走了过来。

安广从小受的是军事化训练,素来不苟言笑,但此刻脸上的表情却较之往常更加冰冷了几分,安盛平知道,这是他等的人到了。

“少主。”

安广只说了两个字,安盛平便笑了,朝他摆摆手,示意他随自己一起外出迎客。

董府大门外,一匹黑得发亮的高头大马缓缓而来,马上之人身材挺拔,一派威严,正是徐延朔是也。而他身后不远处,一个穿着粗布衣衫的小厮一手拎着包袱,一手牵着头神气十足的小毛驴紧随其后。

那毛驴上端坐着一人,虽然和骏马之上的徐延朔相比少了几分气派,但那似笑非笑的眼神却透着股难以言喻的灵动。那人朝着安盛平的方向挥了挥手,唇边带出一丝笑意,就仿佛是那微风拂过湖面时泛起的涟漪。

安盛平也笑了,拱手道:“惠父兄,久违了。”

宋慈一直觉得,安盛平是他认识的人当中最有趣的一个。

从少年时代起,他们便在一起读书,与一般的世家公子不同,这安盛平虽然贵为郡公之子,却并没有纨绔子弟的架子,反而多了三分潇洒,两分风流和五分的赤子之心。

安盛平曾经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一掷千金,只因为那人是个孝子,却在成亲前家遭突变,父母身染重病,为了救治双亲,那人几乎散尽家财,未婚妻却临阵悔婚!安盛平气不过那女人嫌贫爱富的嘴脸,便掏了一千两银子,替那个孝子买下了镇上最大的一间店铺,叫他以后可以好好生活。

安盛平也曾和一位同窗大打出手,险些被先生从学堂除了名,只因那同窗生性风流,拈花惹草,明明家有孕妻,还跑去外面调戏良家妇女,最后弄得妻子早产,那民家女也险些想不开去投了河……

但两人之所以会走得这么近,不仅仅因为志气相投,更主要的是,这安盛平还曾经救过宋慈的命。

那日学堂组织学生们踏青郊游,一行人三五成群,一路上走走停停,吟吟诗,做做对,倒也别有番情趣。谁知却突然从路旁蹿出一只吊睛白额的大虫,一下子就扑倒了一位姓王的学生。

那王生是班上年纪最小的,平日里深得学长们宠爱,但生死关头,却无一人敢上前相救。

宋慈胆子再大,也断不敢贸贸然上去与猛虎搏斗,但他曾听闻野兽都怕火光和吵闹,于是急中生智地抄起郊外野炊用的铜盆,又寻了根木棒,奋力敲打,企图将那猛虎吓走。

可谁承想,那老虎反而被彻底激怒了。盛怒之下,老虎竟然放下已经吓昏过去且不知死活的王生,转身朝着宋慈扑了过来。

当时,安盛平就站在宋慈身边。

他身为郡公之子,身旁总跟着个叫安广的护卫,那护卫与他年纪相当,但平时不苟言笑,也没人知道护卫的功夫有多了得,只当他是个陪读,从没有人把他放在心上。

如今那老虎威胁到了主人家的性命,安广面不改色地迎了上去。待到那老虎近了,他这才展开身形,右手自腰间一摸,竟然抽出了一把软剑。

直到此时,众人才知道安广平日里别在腰间的竟不是腰带,而是武器。

老虎凶猛异常,但安广几招过后,那老虎竟然挂了彩,身上被安广刺破了几处,伤口汩汩地往外冒着血,早已急红了眼,恨不得将面前之人生吞活剥。

见他们斗得正欢,宋慈赶紧趁乱扔了手中的铜盆,想要跑去看看那姓王的学生是不是还有气息,安盛平也担心着自己的小学弟,于是与宋慈一起绕过缠斗的安广与猛虎,一心想要先去救人。

谁知他俩这一行动,安广心系少主,不由得分了心。而那老虎仿佛看穿了安广的心思一般,居然侧了身,直接朝着宋慈和安盛平的方向跑去。

宋慈走在前面,迎面正撞上转身的猛虎,关键时刻,不知是出于本能,还是别的原因,安盛平竟然抢先一步,一把将宋慈拉到一边,护在胸前。

那老虎行动迅猛,利爪一挠,不偏不倚地抓上了安盛平的背脊,竟生生地在他背上撕下了几条血肉……

宋慈被他挡住,只感觉到迎面而来呼呼的风声和老虎口中的血腥之气。

宋慈被安盛平突如其来的一拽和老虎扑面而来的冲击惊得愣在了原地,待到他反应过来时,安盛平已经面朝宋慈,重重地倒在了他的脚下。

那老虎一击即中,又奋力朝前猛冲,眼瞅着就要扑向宋慈。

谁知就在这时,它却突然停在了半空。接着,老虎四分五裂地在宋慈面前被人撕成了碎片……

血雨之下,宋慈看到安广举剑站在自己面前,那斑斑的血水染红了他的衣衫,也映上了他的双眼。

如果安盛平死了,安广也不能活。

虽然早就知道少主的性格,但是安广怎么也想不到少主居然会为了救宋慈而不顾自己的性命。

要是少主真的死了,那在自行了断之前,他必定先杀了那个姓宋的替少主抵命!

讽刺的是,王生居然毫发无伤,只是被吓昏了而已。反倒是安盛平,为了救宋慈,硬生生地挨了那老虎一爪,导致失血过多,险些丧了命。

宋慈从不知道安广的武功这么好,也从不知道,安盛平竟是如此重情重义之人,居然会为了救他几乎搭上自己的性命。

有了这层关系,两人接触的机会便比旁人多了,而相互了解后才发现,在某些方面,他们居然惊人的相似。而这一动一静,一个外扬、一个内敛的性格更是互补,所以自然而然地两人便成了莫逆之交。

只是自那以后,安广却一直对宋慈抱有成见,是以每次见他,都绷着一张脸,颇让人有种哭笑不得的无奈。

“伯父的事,我都听说了,只苦了惠父兄……”

又添了一杯酒,安盛平的笑容之中似乎多了些惆怅。

年前,宋慈中了进士,原本要去出任浙江鄞县县尉,可眼瞅着调令到了,他的父亲却染上了重病,为了照顾年迈的父亲,他只能将到手的官职推了。

说到宋慈的父亲宋巩,也是个响当当的人物。他乃是广州节度推官,为官数十载,不知破了多少案子。宋慈一身验尸的好本领,便是从小耳濡目染,得到父亲真传,并在日后检验尸体的基础上,结合对周边事物的观察,以及受害人背景的分析,才最终练成的。刚刚,借着准备酒席之时,徐延朔把今天发生在南市的李小莲一案简单地跟安盛平描述了一下,安盛平便知道,这次请宋慈来帮忙是对的。

若说这世上当真有人能破女鬼挖心一案,此人必是宋慈无疑。

“我也只是尽为人子女的孝道罢了。”宋慈摆摆手,原本想要示意自己酒量不佳,真不能再饮了,可安盛平提起远在家乡的老父亲,又免不得勾起了几分牵挂,端起酒杯,浅酌了一口。

“那伯父现在身体如何?”安盛平见宋慈面露牵挂担忧之情,心里也不是滋味,毕竟如果不是为了他所托,宋慈也不会千里迢迢赶到湖南来帮他破案。

这一来一回,少则个把月,多则数月半载,也不知宋伯父会不会有什么危险。

“最近还算稳定,而且你是知道的,家父生平最看不得冤假错案,最在乎的,也都是百姓的安危疾苦,若是不尽快破了此案,受害人只会更多,他老人家知道了,也难安心静养。”说到这里,他眼中熠熠生辉,有种说不出的光芒,毕竟父亲如此胸怀大义,身为儿子,他是十分骄傲的,“信中你只说此类案件发生了两起,不知现在是第几起了?”

三个月前,也就是女鬼第一次挖心后,这案子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相反,很多村民只把这当作灵异事件,以讹传讹,闹得远近村落、镇子,都把这事儿当成了茶余饭后的一桩奇闻。

谁也没想到,接下来还会有第二起、第三起……

就连安盛平也是在这案子连着发生了第二起之后,才来关注,自动领命来长乐乡调查此事。当时他一筹莫展,除了两具被人掏了心的死尸,以及县志里那寥寥几笔关于“方玉婷”的记录,其余什么线索都没有。

万般无奈下,他想起了宋慈。

两人虽分开有些年头了,但这些年来,却一直没有断了往来。包括书信,逢年过节的节礼,甚至每到一处,他们也会习惯性地为对方寄上手信,或是自己所记录的关于当地的风土人情、奇闻趣事。

所以,当安盛平到达长乐乡后,很快就给远在福建的宋慈写了信,讲述了这起当时还只有两位受害者的案件。

宋慈没有耽误,收到信件后,反复研读了许久,当晚彻夜未眠,第二日便安排好了家中的大小事宜,又亲笔给安盛平回了一封信,嘱咐家人帮忙寄出。

而信还未寄,他的人已经先行上了路。所以,安盛平才知道,他不日便会抵达。

信中,宋慈很有先见之明地指出,这案子之后肯定还会有受害者。而他之所以会在收到信件后的第二天便急着动身,就是为了想要在案件进一步恶化前,竭尽所能将它的伤害控制到最低。

安盛平无奈地笑笑:“什么都逃不过你的眼睛,你虽然人在福建,但却比我们这些身在其中的人看得还要明白。”

说到这里,他放下酒杯,看了看窗外渐渐深沉的天色。又快日落了,不知这太阳下山以后,那方玉婷会不会又从坟里钻出来,去抓哪家的小相公来吃。

“昨天刚死了第四个,这次死的是城南岳老板家的小儿子,他家是开当铺的,也算有些家底,据说那位岳小公子今年才二十出头,风华正茂的年纪。”“尸首看过了吗?”

“看过了,和之前那三位差不多,都是被人开膛破肚,取了心去。”说到这里,安盛平眼前仿佛又出现了昨日才刚刚看过的,那位岳公子的面容,“人死了,脸上还带着笑,看起来,走的时候又好像没什么痛苦。”

宋慈蹙了眉,虽然早就猜到这案子不会就此结束,但想不到他一路上风餐露宿,却还是晚了一步!

才不过迟了两日,就这两日而已!

如若他能早一步到达,说不定这位岳公子……“最早那位是年初才刚刚考中了秀才,家境一般,年方十九的聂公子。第二位是个买办,家中曾有过一房妻子,后来妻子因病故去,这是一位张姓汉子,时年二十有七。”

一路上,安盛平那封信已被宋慈翻来覆去看了不知多少遍,因此关于受害人以及那方玉婷的种种,宋慈早已烂熟于心。

“如今这第四位受害人姓岳,二十出头,家里是开当铺的……却不知,那第三个受害者又是什么背景?”

虽然这几人看起来并没有什么相似之处,但和这三人相比,反倒是第三名受害者的情况更为特殊。

“这人年方三十,姓吴,单名一个晋字,”安盛平苦笑着道,“乃是这长乐乡县令唐松的师爷。”

师爷?

听他这么一说,宋慈这才想起,之前在李小莲家时,唐县令身边虽有小吏服侍,却并未看到什么师爷之类的人物。

如此说来,方玉婷也算是口味独特,不挑不拣,当真什么类型的心都能吃得下啊!

“既然是这长乐乡的师爷,那这位唐县令,想必也十分重视此案吧?”

“听说吴晋确实跟随他多年,只不过……”

说来奇怪,那日发现吴晋的尸首后,这唐县令哭天抹地,茶饭不思,看起来着实伤心,但不足两日,他便依旧花天酒地,似乎早就将旧部之死遗忘在了脑后。

见宋慈紧锁眉头沉默不语,安盛平突然想起了当年两人同窗时的情景。

那时候的宋慈也是如此,一旦遇上什么不解之谜,便会异常兴奋,竭尽全力也要将谜题破解。

和喜欢沉浸在自己世界中的宋慈不同,郡公之子的身份迫使安盛平注定要走上仕途。他不想步大哥、二哥的后尘,靠着父亲与家族的荣光上位。虽然他也渴望权力,但比起那些,他更希望可以靠自己的努力去攀登上高峰。

甚于兄长,甚至是父亲……

所以,在得知了这次的事件后,他才主动请缨。越是棘手的案子,越能施展才能。希望此案一了,自己能凭借能力,如父兄一般,在朝廷中拥有一席之地。

说来,能得知这桩离奇又引人关注的案子,还多亏了一个人。一个对于他和宋慈来说,都意义非凡的人。

想到这里,安盛平的目光不自禁地飘向了桌面。他虽比宋慈家境显赫,可却从未有过显摆阔绰之举。今天是为庆祝二人久别重逢,他特地让厨房安排了一桌既有特色又隆重得体的饭菜,招待故友。扫过这满满一桌的美酒佳肴,安盛平的目光定定地落在一道看似不太起眼的芙蓉莲子糕上。

那莲子糕是宋慈带来的,听说今日入城后,他并没有急着来见安盛平,反而绕了个远,去南城的望月楼,亲自买了两包莲子糕过来。

不过他既然买了两包,何故在这桌上的,却只有这么几块呢?安盛平有意逗弄他,拿起一块,也不相让,径自吃了起来。这莲子糕的制作工艺十分烦琐,而且因为主料是莲子,所以只有正当季时才吃得到,虽然看似不起眼,却也十分金贵,每日限量,并不是什么人去了都能买到的。

梅花状的莲子糕,白白糯糯,上面还点缀着五个红点儿,看起来就像是花蕊一样,雅致得很。一口下去,软糯清甜,还带着丝丝莲子的清香,浓淡相宜,回味起来更是唇齿留香,让人一吃难忘。

“惠父兄好大的面子,那望月楼的芙蓉莲子糕可是每日限量的,有时候天不亮,队伍就排得老长了。我来这长乐乡这么久,也只吃过一次而已,还是卖了乖,才从人家手指缝儿里求过来的,哪像你,一来便带了两斤!”

说着,又故意瞥了瞥桌上已经被吃得所剩无几的莲子糕,狡黠道:“只是想不到多年不见,惠父兄竟也变得吝啬起来,明明买了两包,却只拿一包出来分享,这未免有些不地道吧?”

宋慈知他有意捉弄自己,这些年来,只要是和“那人”有关,他便总是以此来逗弄自己,久而久之,倒也惯了。

“既然爱吃,那便多吃些!”说着,宋慈又用筷子夹起一块放到安盛平面前的碟中,“明明是给我写信说方玉婷那案子,结果还在结尾处写着南城望月楼的莲子糕有多美味,却因为不想给家丁们添麻烦,总也不好意思叫他们去排队,这信我一路上不知看了多少次,都快会背了,既然你不愿意别人受罪,那这个苦,便只有我来吃了。”

“再吃一块,不信堵不住你那张嘴!”安盛平不客气,几口吃完自己刚夹的那块,又把宋慈放到自己碟子里那块拿了起来,“再美味也只吃过一次,我能记得多少,还不是因为有人爱吃,你才特意绕了远去买的?总在我面前耍心思,却不见你在那人面前有这么机灵!”

说到底,这些年,要是宋慈真敢在那人面前有过一星半点的表示,两个人也不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

而宋慈心里又何尝不知道这个道理,只是……时至今日,有些人,有些事错过了,怕是真的不能再挽回了。

这般想着,他转头望了望四周,这府邸虽不如郡公府辉煌气派,但却打理得规规矩矩,干干净净,倒也是她一贯的风格。

只是入府时,那牌匾上大大的“董”字却还是刺痛了他的眼。董府,她现在也该被人尊称一声“董夫人”才对。

一念至此,酒入愁肠,虽然喝得不多,却觉得胸口闷闷的,似乎有些醉了。

与此同时,后院西厢。

八仙桌上简简单单地摆着四菜一汤并一笼点心:糟溜鱼片、素烧二冬、清灼菜心、秘制板鸭、翡翠丝瓜汤和一笼白白糯糯的芙蓉莲子糕。

桌旁立着两个二十上下、俏生生水灵灵的丫鬟,里屋的门旁还站着位五十开外、慈眉善目、一脸富态的老嬷嬷。

“小姐,该用饭了。”

“是吗?”因在厢房内读着一本诗集,她居然忘了时间,要不是映月刚刚过来掌灯,她都不知道已经这么晚了。

夏日里,日头长,光线还算充足,而且下午也没有像往常那样在后花园逛逛来打发时间,她用过午饭后,就一直埋头在屋里读书,倒也不觉得饿。没想到,已经到了这个时辰了。

日子,又这么过了一天。

将手边的书放下,敛了敛衣裳,她站起身,缓步朝着屋外走去。一件简简单单的藕粉色襦裙,上面配着件同色的织花短衫,青丝云鬓,披散在肩头,因为今日没有外出,所以松松地绾了发髻。发角别着支金簪,上面是两只栩栩如生的彩蝶,好似在花间飞舞,共同环绕着一颗珍珠。倒是印证了那句“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耳畔一对水滴形的翠玉坠子,随着走动灵动轻摆,更衬得她花容月貌,温婉端庄。

“夫人,今儿个是用玫瑰还是用茉莉?”一旁穿着水绿色衣裙的小丫鬟低眉顺目道。

安雨柔朝她看了看,微微一笑:“茉莉吧。”她喜欢玫瑰的柔美,更爱茉莉的芬芳。

“是。”小丫鬟点头应着,回手拿起桌上一个白瓷小瓶,从里面夹出几朵白白净净的茉莉花苞,放进一旁早就备好的手盆里,然后再倒上温水,将帕子浸在里面打湿了,轻轻拧干,毕恭毕敬地递了过来。

见她低着头,安雨柔有心跟她说不必如此拘谨,可又一想,这孩子心重,说多了怕她多想,只得笑了笑便罢了。

“小姐,您猜猜今天晚饭有什么!”

一个穿水蓝色罗裙的丫头做了个鬼脸,笑呵呵地问,眉眼间似乎还透着股挡不住的雀跃。她看起来比那绿裙小丫鬟长了几岁,性子开朗些,人也敢说话。

只是,为何这两人一个人称她为小姐,一个又叫她夫人呢?

原来,这水蓝色裙子的丫鬟叫映月,她和那位周嬷嬷都是安雨柔出嫁前便伺候在安雨柔身边的。周嬷嬷几乎是看着安雨柔长大的,而这映月是家生子,从八岁那年便跟着安雨柔,如今也有十三年了。

至于那绿裙子的淑香,却是回到董家老宅以后,去年年底才提拔上来的,跟了安雨柔还不到一年,所以总显得有些拘谨。

安雨柔今年二十六,是郡公三女,跟弟弟安盛平总被人唤作安四郎一样,安雨柔在家时,也总被父母兄长亲切地喊上一声“三娘”。

她十七岁那年,被父亲许配给了已故的护国将军董昭的二儿子董疏城。成亲前,她与董疏城曾有过两面之缘,也就是这两面,让他对她一见倾心,再见钟情。

他从小在军中长大,跟随着父兄一起习武练兵,性子原本极沉稳,不苟言笑,更不懂情为何物,一心为民为国,只想把自己的一生都奉献在战场之上。直到见了她,才突然明白心动的感觉。

董疏城是不怕死的,父亲和大哥相继为国捐躯,虽有难过,但擦干眼泪,他还是那个屹立不倒的铁血男儿。可自从娶了安雨柔之后,他却突然不想死了。

战场上,越是不怕死的人,越能活到最后。他心里有了牵挂,自然就有了弱点。

婚后第三年,番邦入侵,他率十二万大军将强敌抵挡在关外,血战几天几夜。

那场仗赢了,但他却再也没有回来。

他虽是军中统帅,却和战士们一起将热血洒遍了脚下的苍茫大地。岁月流转,黄沙覆盖了他的身躯,却掩埋不了安雨柔的丧夫之痛。

如果说成亲是奉了父母之命,但婚后三年,这个不苟言笑、不懂柔情,把全部心思都放在边关安全、百姓安危上的董疏城,却让安雨柔真的生出几丝真情来。

只是,这迟来的爱情刚刚萌芽,却又被他的死讯无情地扼杀了。如果说从未怨恨过,那是不可能的。

九年前,父母逼迫她嫁人时,她怨恨“那人”不言不语,不敢大胆一次,好不容易接受了现实,也磨合了脾气秉性,终于放下执念,放下对“那人”的思念,想要和自己的夫君好好过日子时,等着她的却又是这样一个结局。

她不知自己前世是不是造了什么孽,所以今生才要受到这样的报应。让她一生孤独,爱一次,却更伤一次……

“那人”起码还活着,她不求别的,只要知道他过得好,她就能安心了。可自己的夫君却死在了战场上,连尸首都没收回来,只建了座衣冠冢,就算圣上追封又有何意义。

她真正想要的,还不就是一人心,到白首。

原本,她是可以留在临安城的,那里有将军府,有郡公府,她想在哪里生活都可以。可是,她受不了睹物思人,更受不了娘亲每次见她都哭哭啼啼,说她命苦……所以两年前,她便回到了董疏城在湖南的老宅。

董家已经没人了,一门英烈,三代忠良,只剩下她。

只可惜,她没能在董疏城出征前,为董家留下一点血脉……

思绪拉回眼前,安雨柔将视线落到八仙桌上,今晚的菜肴都是她的口味,清清淡淡,最适合夏日。而且,她几乎一眼就注意到了那放在蒸笼里,刚热过,还冒着丝丝热气的芙蓉莲子糕。

“是四郎送来的?”

安雨柔微微一笑,眉梢眼角说不尽的温柔。她这个弟弟在家中排行最小,可比起两位哥哥来,反而跟她更亲近些,对她这个姐姐也是最好的。

“小姐猜对了一半,”映月狡黠,故意朝她挤挤眼睛,“虽然确实是四少爷命人送来的,但这东西却不是他自己去买的。”

自然不是他自己,他整日忙着那恼人的案子,哪有时间去外面排队?

“是安广?”

“不对!”

“那就是福顺了。”

安广虽是安盛平的贴身侍卫,但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四弟是不会让他去做的。所以福顺的可能性反而大些。

福顺跟着安盛平的时间也有三四年了,这孩子天生一副笑脸,嘴巴又甜,最主要的是,他为人处世相当成熟,路子也广,不管什么事交给他,都能办得稳妥细致,也因为这样,从不收小厮的安盛平才破格抬举了他,让他跟在身边,帮忙打理一些琐事。

“也不对!”

见她猜不出,映月终于忍不住,转头看看周嬷嬷,一副迫不及待想要揭晓答案的样子。

周嬷嬷点点头,示意她可以如实说。

映月笑了,也不避讳淑香,回答道:“回小姐,今儿个宋公子来了,他来的时候特意提了两包莲子糕,听说是进城时,绕了远,去那望月楼买的。也是他运气好,今天下雨,居然没人排队,还富余两斤,所以他干脆全包圆了!”

她说得眉飞色舞,但听到别人耳中,却又是另一番景象。

周嬷嬷虽然早就知道了原委,但心里也是喜忧参半,小姐虽守寡多年,她盼着小姐能早日再找个好归宿,不要年纪轻轻的,就这样孤独终老。可另一方面,她对那人了解不多,只知道他与小姐曾有过一段情谊,但不清楚为何当年老爷要把小姐嫁出去,他却无动于衷。如今,时过境迁,小姐守了寡,他又会不会嫌弃小姐呢?

不过,凡事也要看小姐自己的意思,倘若小姐真的还放不下那人,就算撕破这张老脸,她也要去找那人问个明白!

淑香虽不知道这宋公子是谁,可见那映月姐姐开心的样子,也知道这位宋公子必定是夫人和安公子的旧识。她年纪轻,闹不懂这里面的关系,因此好奇多过于关心,倒也并没有过多地放在心上。

至于安雨柔……

心中五味杂陈,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了。

她从没想过此生还能再见他,虽然偶尔也会从四弟那里听到些他的消息,但随着她嫁人后,重心慢慢转移,再加上那时夫君还在世,四弟也不好频繁地来见她,所以有些事,她也刻意让自己去忘了。

一直到几个月前,长乐乡发生了这件离奇的案子,她给父亲写了信,说明了其中的原委,父亲才派了四弟来调查。上个月,又来了位金刀名捕徐大人,说是要帮着四弟一起破案。

徐大人不是本家人,因此被安排住进了董家的别苑。

而四郎是她亲弟弟,又是郡公之子,旁人不敢说闲话,是以也没让他出去另找房子,直接搬进了董家老宅,和自己同住。

后来,四弟一日闲谈时告诉她,“那人”本来考取了功名,也得了官职,却因为家中老父病重,竟然把官辞了。

宋慈的为人,她是了解的。这人重情讲义,心思细腻。只是,他这种种优点,却又全都与她无关。

当年父母有意将她许配给董疏城时,四弟曾经拿着她给的金簪,偷偷去问过宋慈,他当时的话,如若四弟转达得没错,那每一字、每一句,她时至今日仍旧记得清晰,痛得惨烈—

他说:“董家三代忠良,是皇上身边的忠臣,百姓心中的英雄,宋某何德何能,只盼着三小姐能与董大人琴瑟和鸣,白首同心!”

当年她对董疏城毫无爱意,宁死也不想答应这门婚事,但他这番话,却彻底伤了她的心。

她一气之下,同意了爹娘的安排,这才从安小姐,成了董家的少夫人。

她曾经最喜欢,想要送他当作定情信物的簪子,他连碰都不肯碰一下。而她,却像为了证明自己的不在乎一般,一直把那簪子戴在头上,即便婚后也不曾摘下来。

她恨他的决绝,却更恨自己放不下。

时过境迁,好不容易那些记忆都淡了,他又来做什么呢?莫不是为了那女鬼挖心的案子?

安雨柔不是那种会自作多情的人,或者说,她曾经是。只是在他那番话之下,她早就忘了那个多愁善感、年少无知的自己。

说不想,虽然只是自欺欺人,但毕竟这么多年过去了,即使再想起,又有什么用?

“哦。”

她应了一声,那芙蓉莲子糕刚刚咬了一口,此时却如鲠在喉,看着映月那期待的目光,她竟不知是该咽下去,还是该吐出来。

心头泛起一阵苦笑,面上却不露声色,仿佛从来都与她无关一般。

“倒是宋公子有心了。”

他不可能知道自己喜欢望月楼的莲子糕,要不是凑巧,那便是四弟在信里告诉他的。可他现在居然真的买了来给她,反而让她有些不知所措起来。

既然当年拒绝了她,如今又何苦再来讨好!

她的心,早如死水一般,凭什么他以为他来投一颗石子,就能让她再泛起涟漪!

周嬷嬷和映月显然没想到她会如此淡漠,不由得都有些失落起来。尤其是映月,她皱着眉,完全不理解小姐的心里是怎么想的。

当年,小姐做了一幅画,四少爷还叫宋公子帮忙题了词。那画小姐当作至宝一般,以前每晚都要拿出来看看的,只是后来嫁了人,这才把那画锁进了箱子。

虽然姑爷对小姐也不错,可在她看来,小姐喜文,那宋公子既有才华又有智慧,比起舞刀弄枪的姑爷来,反而更配自家小姐。

只可惜天意弄人……

不过既然现在姑爷已经不在了,那说不定,这两人还有机会再续前缘!

“小姐,您忘了?这宋公子一直……”“行了,食不言寝不语,映月你忘了我平时是怎么教你的吗?”

安雨柔不想再听,她性子虽好,但也有脾气,摆摆手,示意映月不要再说了。

她本就生得极美,平素恬淡到有些不食人间烟火的感觉,此刻眉宇间牵出一分微微的怒意,反而又添了几分人气,就像是落入凡尘的仙子,变得生动了起来。

这表情,映月和周嬷嬷已经多年不见了。两人不再说话,静下心来伺候主子吃饭。

安雨柔终于艰难地吃完了那块芙蓉莲子糕,那糕点一如既往的好味道,只是那软糯清香此刻却不由得生出了一分苦涩。

也不知是忘了取出莲心,还是她的心发生了动摇。有些苦涩,再回味时,却又仿佛透着些许的甘甜。

入夜,亥时。

七月天的夜晚,天气还不算太热,况且今日下过雨,空气中仍旧残留着凉爽的感觉。

宋慈今晚没有骑驴,他喜欢走在空旷的街上,尤其是夜里的青石路,无论白天有多繁华,到了深夜,街上都安静得好像另一个世界。洗尽铅华,仿佛那些喧嚣都与自己无关,待到黎明,繁华再起,宛若一个轮回。

其实,他到长乐乡后,最想做的事是去义庄看看几位受害人的尸体。他明白—人可以等,可尸体却不能等。但他了解安盛平,若是不为自己接风洗尘,肯定会过意不去。况且自己一介布衣,贸然去义庄查验尸体,也需要个由头。

他赶了两个月的路,这一路上,他在心里勾画出了无数个方玉婷的影子。应是妩媚妖艳的,若不是极美,那些受害者又怎么会在死后仍带着微笑?

可若真有那么美,又是什么样的负心男子,让她不惜放弃殿前熠熠生辉的新科状元,甚至背上不洁的骂名,结束自己花一般的生命?

他心里有太多疑问,这些问题如果不尽快见到尸体,见到案发现场,他一个也解不出。

久别重逢,刚刚酒桌上,他们回忆了很多年少时的疯狂,也诉说了这些年不为人知的辛酸。加之连日来为这女鬼挖心的案子心焦,安盛平醉得彻底。宋慈不忍叫醒他,于是向安广打听了义庄的位置,只叫阿乐提了盏灯笼,主仆两个轻装上阵,想要趁夜去会会方玉婷的几位夫婿。

义庄值守是位看起来足有六十岁的老伯,他没想到这个时间还有人来敲门,披着衣服起来开门时,脸上还挂着起床气,颇有些不情愿。

因为没来得及向安盛平讨到官文,宋慈只好谎称自己是第四位受害人—岳家小公子的远房表兄。因为听了表弟的遭遇,连夜从外乡赶过来,来不及去府上,直接来了义庄,想要见表弟一面。

那老伯哪管这些,朝他挥挥手,示意太晚了,明日天亮再来。

于是宋慈使了个眼色,阿乐也是会来事的,赶紧掏出一块碎银,神不知鬼不觉地递了过去。

有钱能使鬼推磨,何况只是去见个死人。

老伯接了银钱,脸上也有了笑容,这才客客气气地将二人迎进来,带着他们走到角落里一副上好的棺材前,然后识趣地退了出去。虽然岳公子家中有钱,想尽快将他的尸首领回去安葬,但是因为涉及案件,没有安盛平的许可,任何尸体都不能离开义庄。岳家人虽自掏腰包,备了口上好的棺木将尸身成殓起来,但目前也只能像普通百姓一样,放在大厅的一角。想是,下葬时,大户人家还会再换上另一副,免得这棺材沾染了其他死人的气息,不吉利。

偌大的大厅,密密匝匝停着十几副棺材,每副里面都躺着一具冰冷的尸身。有些没钱没身份的,也没有人来认领,甚至连棺材都没有,只用席子卷了,可怜兮兮地被扔在墙角。

那岳家小公子年纪确实不大,也就二十出头,看起来白白净净的,虽然死了也有两天一夜了,可面上还挂着那诡异的笑。

阿乐跟着自家老爷少爷,从小到大自认为也见过不少尸体,但是像这样的,他却是第一次瞅见。

大半夜的,黑灯瞎火,只点着个灯笼,伴着微弱昏黄的光,在死人堆里看见这么一位,你说可不可怕,吓不吓人!

他不由觉得背脊有些发冷,汗毛都竖起了几根,下意识地紧了紧领口,咽了一口唾沫。

不过他手里的灯笼却没有晃,少爷在验尸,需要全神贯注,思绪一动,很有可能会影响到对案子的判断,所以说什么自己也不能给少爷添乱。

岳公子还穿着那件喜服,安盛平有令,谁也不许给尸体擦洗,更不能换衣服,只是为了照顾死者尊严,命人把衣衫整理了一下入的棺。安盛平生怕弄乱了什么细节,影响到宋慈对尸体的检验。

即便因为这个,岳家几乎闹翻了天,说他以官压民,一手遮天。可那又如何,自己向圣上请命讨来手上这权力,为的不就是查明真相,还一方安宁吗?又有什么大得过人命呢?

此时虽灯光昏暗,但心被人活活挖出来,那个血量只要不瞎,一眼便能看出来。

那大红色的喜服胸口黑了一大片,应是鲜血浸透衣衫,红上加红,血干了又暗下来的结果。

没有急着解开衣衫查看伤口,宋慈先从怀里掏出准备好的手套轻轻戴上,将袖口也牢牢地缠起来,塞进了长手套的里面,然后低低喊了一声:“阿乐。”

阿乐早就习惯了,只被这么叫了一声名字,就识趣地又上前几步,将手中的灯笼举高。光线照在那岳公子身上,虽然昏黄,但也足够宋慈看清楚了。

宋慈有个习惯,检查尸体时先站在远处,大面积开始观察。死者的衣物、配饰、面容,甚至发丝的任何微小的事物都逃不过他的眼睛。

他和普通人一样,也不过是一双肉眼,也会有主观判断,但这些都需要细节来弥补,如若接下来有细节推翻了他一开始的假设,那他就会进一步探寻,直到找出真相,否则决不罢休。

岳家小公子样貌中上等,不过按照安盛平早前寄来的那封信,前两位受害者也是体貌端正,没有什么大的缺陷。据说这喜服是跟着那婚书一起送来的,宋慈不是姑娘家,不懂布料和绣工,但这料子一看就知道不是便宜货,上面的花纹也绣得极好,想来也是花了大价钱的。

方玉婷家开的,好像就是绸缎庄吧?不过既然她已经死了,那又是哪里来的这些银钱去购买如此昂贵的喜服送给自己的新郎呢?

难道,她是用纸钱在阴曹地府买的?

这么想着,连宋慈自己都觉得好笑,要不是阿乐在旁边,他险些就笑了出来。

鬼神一说他不能说不信,毕竟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心存敬畏总是好的,可要说这女鬼杀人,其实从一开始,他就是抱着怀疑态度的。

何况,方玉婷还是死了十年的女鬼。

她连状元郎都看不上,又怎会轻易看上几个富家子、小秀才或是一个小小的师爷?

提起岳公子的双手,宋慈刚刚还带着笑意的眼神立刻变得凝重了起来,他蹙紧眉头,仿佛不可置信般又将那双手提得近了一些。

因为死了有些时日,岳公子尸僵严重,双手紧紧握在一起,宋慈颇费了些力气,才将手掌略微摊开。只见十个卷曲的手指指尖,都泛着淡淡的黑紫色,那颜色不算深,而且要不是因为他已经死了些时日,血色褪尽,恐怕还显现不出。如此说来,宋慈迟了两天到反而也有些好处,若是刚死就来验尸,或许根本发现不了这指尖的变化。

“公子,他指头怎么都黑了?”

一旁掌灯的阿乐也看了个透彻,好奇地问道:“莫不是,他中了什么毒?”

宋慈没有回答,弯下腰,掰开死尸的嘴,凑近闻了闻。

口中没有异味,可手指却呈现出明显的中毒之状,说明毒素是从手上进入的,而不是因为吃了什么有毒的食物。

接着,宋慈又扒开死者的眼皮,只见死者瞳孔涣散无神,没有太明显的异样,只是好像比起常人,略微大了一些。

想来,即便是中毒,死了这么久,放大的瞳孔也早就缩回了原来的大小。因此这一点,也并没有什么实质的意义。

再回过头来看那十个指尖,虽然黑紫,但却十分干净,指甲里也没有任何搏斗撕扯时可能出现的皮屑和布料。不过,细心的宋慈却注意到,刚刚握紧的拳头里,似乎攥着什么。待到掰直手指,分开指缝,这才发现,竟然是几根头发。

发丝很长,细闻之下,还有股栀子花的味道,应该是属于女人的。

或者说,应该就是那女鬼方玉婷的才对!

“阿乐。”

又是轻轻叫了一声名字,阿乐立刻心领神会地答应了一声,然后赶紧从随身携带的粗布小挎包里取出一块帕子,接过他手中的那几根头发,捋了捋,工工整整地用帕子包好,然后又掏出一本厚厚的,从侧面看,书页已经有些发黄的旧书来,把那包着头发的帕子放在里面夹好,塞回了挎包里。

阿乐兀自进行这一系列动作时,宋慈还在专注地检查着岳公子的手指,头也没有回。

然后,他竟然真的在岳公子右手的无名指指腹发现了一个又细又小的红点。

应该是被什么东西扎了一下,但是这个孔的大小比起针来又要更大一些,究竟是什么呢?

脑内灵光一闪,他突然想起了安雨柔成亲前,曾经叫安盛平拿着一根镶嵌着珍珠的金簪来找过自己。当时,安雨柔说如果宋慈愿意去郡公府提亲,那这簪子,就是她心意的见证。

宋慈想接,可是他没有这个能力。

正如他当时拒绝时说的一样,他何德何能,竟然可以和那位董疏城相比,董家一门忠烈,出了三位将军。何况,就算没有董家,郡公唯一的掌上明珠,又岂是他一介布衣可以妄想的?

他懂安雨柔的心,他对她,又何尝没有情?但做人,总要有自知之明。

如果不能开花结果,又何必撒下感情的种子,让它萌芽……

思绪回到眼前的尸首上,既然不是针孔,那么,看来极有可能是被簪子扎了所致。

长发、簪子,这些证据无不说明,那晚确实有个女人在场。只是,为什么要用簪子扎破手指呢?“阿乐啊,你说什么情况下,女人会用簪子扎男人的手呢?”

这一次,他没有只叫个名字,而是直接问道。和父亲办案时喜欢独处不同,宋慈检查尸体时,喜欢带上阿乐,因为如果遇到瓶颈,有一时想不清的问题,和阿乐聊上几句,分分心,换换思路,说不定就能找到另一个突破口。

“女人扎男人手啊?”阿乐一只手提着灯笼,另一只手摸摸下巴,仰头道,“那男的不要脸,轻薄了那姑娘,所以用簪子扎他!”

“可如果两人本就是夫妻,新婚之夜,洞房花烛呢?”“那就有点儿不好说了……”

阿乐年纪不大,但是听到这种问题非但没脸红,反而还笑得有些坏,在脑海里补充了一幅香艳旖旎的画面。

宋慈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也没回头看他,自然不知道他现在是什么样的表情。

“再想想,看还能想出什么来。”

“真想不出了,又不是拜把子,歃血为盟,洞房花烛的,闲得没事扎自己相公的手指头干吗?”

宋慈皱皱眉,也没有再问,反正只是暂时猜不出,等他验完尸,说不定就有新的线索了。

他不再犹疑,伸出手,去解那喜服上的扣襻。

来之前,他看过初步验尸时仵作填写的尸格,知道这岳公子虽然衣衫被人解开,但是鞋袜都还穿着的,撩开两边的衣襟,裤子上的裤带也系得好好的,说明两人洞房花烛之时,还未来得及发生实质的关系,那女鬼就对他下了手。

再看胸前那伤口,一片已经干涸的血污,创口大概有一掌大,肉向外裂开,很不规整,而且旁边还有一些划伤的痕迹,肯定不是用刀剑或是匕首造成的。从形状来看,确实是被硬生生抓开,挖出了心脏。

但一个女人,就算是女鬼,真能有这么大的力气?

想到这里,宋慈忍不住哼了一声,别说女鬼了,就连当年那抓破安盛平后背,险些把他害死的猛虎,恐怕一击之下,只靠利爪,也没有这个本事!

如此说来,那方玉婷难道真的已经不是凡间之人?

宋慈把目光再度转向创口仔细观看,被撕开的皮肉虽然向外翻着,但那边缘却是向内蜷缩的,这说明岳公子当时应该还活着,因为人死后再伤害尸体的话,皮肉是整体向外的,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向内蜷缩。

这个道理,是在六岁那年,父亲告诉他的。

当时他顽皮,趁着母亲切菜时去捣乱,结果不小心划破了手指,手上翻起了一大条肉,鲜血直冒,吓得母亲抱着他一起哇哇地哭,却一点儿主意都没有。

父亲闻声赶来,赶忙用双手牢牢地将那块肉按了下去,并且使劲攥着。年幼的他虽然疼得痛哭不止,但也知道父亲不会害自己,这样一直按着,肯定有他的道理。

果然,过了半炷香的时间,当父亲把手拿起来时,伤口已经不流血,而且刚刚眼瞅着就要翻起掉下来的那块皮肉,居然又贴合回了它原本的位置,牢固得仿佛只剩下一条红线,却从没有受过伤一般。

父亲帮他清理包扎了伤口,又过了几天,那刀口居然奇迹般好了。他当时不明白,以为父亲有什么神奇的本事,结果父亲告诉他,人的身体都是有记忆力的,说白了就是自愈能力。如果受了皮外伤,千万不要把那块肉撕下来,而是应该赶紧将它贴合回去,让伤口以为自己没有受伤,这样痊愈的速度会比平时快很多。

这本是一个生活小常识,可后来在跟随父亲验尸的实践过程中,他却注意到,这方法一样可以运用。

如果一个人的伤口是顺着破口外翻的,那就说明这人是死后受创,因为皮肉已经没有了活着时的记忆,所以只能任人伤害。

相反,如果皮肉自动蜷缩,朝着里面有愈合的欲望,那就说明,此人受创时一息尚存。

看来,这岳家小公子是在还活着的时候,被人生生破开胸膛,挖了心去无疑了。

宋慈将手伸进尸体的胸腔,仔细摸索着,他一边摸一边在心里数着。

肝、脾、肺……一样都不少,唯一失踪的,就只有那颗人心。宋慈把手从岳公子的尸首里收回来时,手套、袖口和衣袖上都沾了血,不过好在他穿的是件青色的衣服,颜色不算浅,现在天色又晚了,走在街上应该不会把人吓着。

可到底是什么东西这么坚硬,居然能破开血肉之躯呢?人的指甲,能有这么厉害?

宋慈越想越觉得不对,背朝着阿乐伸出了右手。

阿乐赶紧递上一个小布包,那布包他一直随身携带着,不知什么时候公子就用得上。

宋慈将那布包放到一旁的棺盖上,然后打了开来,这布包是母亲为他特别制作的,里面整整齐齐地摆放着形状尺寸规格各异的刀具,每一把都放在一个小布兜里,绝不会因为开合或是走动而散乱。这些刀具是开始跟随父亲学习验尸技艺时备下的,如今已有七八年了,每一把背后都有着无尽的故事。

他选了一把刀锋比较钝的,拿起来,放在尸体的伤口上,借着灯光细细翻动,希望可以在伤口上找到凶器的痕迹。

虽然这伤口看起来不像是被利器所致,可宋慈实在是不能相信人的指甲可以锋利到将胸膛直接破开的程度。所以,他必须再找找线索,希望能有所突破。

阿乐跟随老爷少爷验尸多年,识趣地弯下腰,把灯笼凑近,试图让光线可以再充裕些。

没想到这么一个小小的动作,居然真的令宋慈有所发现。

随着灯光的凑近,恍惚间,伤口上有什么亮光突然闪了一下。

宋慈的身体伏得更低了,脸几乎要贴到了那岳公子的伤口上,可如果不离得近一些,根本看不清也找不到。

顾不上别的,为了能更清晰地感觉到闪光所在,他索性连手套也摘了,直接用手指一点点地在伤口上摸索。

终于,在岳公子心房附近的骨头上摸到一块指甲大小的硬物。他不敢怠慢,直接用指甲捏住那物体的一个角,小心翼翼地将它取了出来。仿佛生怕此时转身去取工具,这好不容易找到的线索就没了。

“出来了!”

宋慈直起身,忍不住兴奋地大叫了一声。

偏在这时,许是因为他们在这停尸的地方待得太久,那义庄里值守老伯刚好挑开门帘,走了进来。

宋慈听见脚步声,下意识地扭头朝门口看了过去。

值守老伯借着昏黄的灯光,看到一个满脸满身都是鲜血的男人站在棺材前,手里不知举着什么,望着自己,脸上似乎还挂着难以言喻的兴奋。

阿乐提着灯笼站在宋慈身后,光从背后打过来,更衬得宋慈面色深沉,有股说不出的鬼气。

值守老伯只觉得自己浑身的汗毛都在一瞬间竖了起来,嗷地叫了一声,趁着双腿还没来得及发软之前,转身撒丫子就跑。

见他号叫着跑了出去,宋慈和阿乐都傻了。

“公、公子……”阿乐有些哭笑不得,“这人怎么回事,好端端的,这是要吓死人啊!”

宋慈回过头,同样一脸诧异地看着阿乐,一副“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的表情。

阿乐这才明白那老伯为什么吓得像活见鬼一样,跑了出去。

想来,是被满身血污的宋慈和这许多棺材、死人共同构成的诡异情景吓得不轻。大半夜的,突然见了这么一幅情景,一般人不吓死才怪!而那老伯只是跑了出去,已经说明他胆子较一般人要更大了。

这么想着,阿乐有些想笑,但是看到自家公子那终于找到证据的表情,又觉得不好意思打搅他。只得咳了一声,克制住自己的情绪,这才好奇地道:“公子,您到底找到什么了?”

宋慈此时已经用手细细地将那碎片摸了个够,又借着光仔细打量,他可以确认,那东西肯定是铁。

而且,那碎片的断口并不规整,似乎是不小心折断的。

“是铁器的碎片。”

“铁器?这么说来……”阿乐也不傻,自然明白这其中的关键,“那人不是被女鬼用爪子掏心的啊!”

“不是,”宋慈很肯定地点了点头,虽然只有指甲大的一片碎片,根本看不出凶器原本的样子,但又有哪个鬼会用武器的,“这事儿不是鬼干的,杀了岳公子,还有之前几位的,是人。”

这武器很特殊,到底是什么他说不清,可只要顺着这个线索查下去,说不定会有突破。

“公子。”

正想着,阿乐又说话了。

“咱们现在怎么办?”说着,朝门口努努嘴,“是留在这里等着那位值守老伯,还是就这么走了?”

宋慈一边收拾器物,一边回道:“咱们收拾完了,他还不回来,就给他留个字条,免得他回来害怕,然后咱们再走。”

“好嘞!”

阿乐早就困了,最近两个月为了赶路,风餐露宿的,有时候实在找不到客栈投宿,只能在破庙里将就一晚。现在终于可以睡上床铺了,而且安公子还给他们找了这长乐乡最大最好的客栈,包下了天字一号房!

这种好事,多享受一刻是一刻啊!不然明天一大早,公子肯定又要早起带着他去查案了。

于是,不用宋慈催促,他便赶紧小心翼翼地接过那碎片,像刚刚包头发那样包好,又塞进书页里夹着,放回布袋。

接着把用过的刀具仔细擦干净,放回去卷起来收好。

然后为棺材里的岳小公子整理好衣物,恭恭敬敬地拜了三拜。这是他每次和老爷、公子一起验尸时必做的事。虽然检验尸体是为了给死者申冤,接触这行也有不少年了,可他始终做不到像老爷和公子那样淡定。只有拜一拜,才能缓解内心的恐惧,希望冤有头、债有主,那些冤魂千万不要半夜来敲自己的门。当然,如果是个香艳的女鬼可以例外。

收拾完毕,阿乐将布袋背好,看着一旁也整理了一下仪表的自家公子。

宋慈摘了套袖,手上的血迹也简单清理了一下。不过他不知道自己脸上也有血,阿乐看着他呵呵地傻笑。

突然那门帘子一下就被挑开了。

明明连脚步声都没听到,门口却走进来三个人。

为首的两人全都穿着深色的衣服,一个年纪大一些,四十来岁,留着胡子,眉头拧在一起,看起来颇威风,赫然竟是白天才刚刚见过面的徐延朔徐大人。

他身后那位看起来年轻了许多,二十来岁,至多不超过三十。一脸的英气,五官分明,偏又长了双狐狸眼,若是笑一笑,不知能勾死多少大姑娘小媳妇。只是他面无表情,周身仿佛冒着冷气,看起来像座冰山一样,让人不敢靠近。而走在最后面,进门时还有些气喘的,正是安盛平本人。

这三人都有轻功底子,虽然他们如此急促地进门,宋慈主仆却连脚步声都没有听到。可比起徐延朔和安广来,安盛平的功夫明显不到家。当然,这可能也和他尚在宿醉中有关。他似乎还未醒酒,写了一脸的倦意,看来是被人生生从睡梦中吵醒拽过来的。

“怎么回事,怎么是你?”安盛平看到宋慈,不由揉了揉鼻子,“你大半夜的不睡觉,跑义庄干什么?”

他早就知道宋慈一心想着办案,可也用不着这么着急吧!明明再有几个时辰天就亮了,怎么连这么一会儿都不能等?

宋慈苦笑,他怎么也没想到,刚刚那老伯之所以会跑出去,竟是为了去向大人们报告。

也不知他是怎么说的,居然惊动得安盛平、安广和徐延朔三个人都来了。

“不来看看,不安心啊。”“那你看出什么没有?”

推开两人,安盛平又往前走了几步,而待到两人距离近了,他这才看清宋慈脸上那一片片血污。想到刚刚那看守义庄的老伯在他面前又哭又喊的样子,安盛平还当那老伯真见了鬼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虽然在停满尸首的房间里有些不敬,可安盛平实在忍不住,捧腹大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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