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每回想起一些微不足道的往事,一些不值一提的小事,一些完全不够形成于一段令人心动的故事,和想起一个人的时候,不论在什么样的场景,我总是情不自禁地点上一支烟,回味着那些零零碎碎的人和事,因为不经意间在公共场所点起了香烟,所以被罚了不少的款。
别人都喜欢千语万言的道别,迟迟不肯离去,舍不得对这个别离的场景,舍不得这场景里的人,我说他们只是还没有习惯道别而已,我却喜欢突然的不辞而别,之后总是用酒来为自己赎罪,即便我知道有时候这无法被原谅。
这些年,写过很多的东西,然后觉得哪里不对,就毫不留情地一口气把它删了,有几万个字的,也有十多万个字的,甚至有够出版厚厚的一本书的字数的,只要觉得有点不对,我都是毫不犹豫地删掉,然后又重新去写。
有朋友说我挺有耐心的,其实我一点耐心都没有,纯属头脑发热从而一整夜都写写写,然后第二天再从头码字的时候,我就开始怀疑自己,写的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那么一整夜的功夫就这样又被我丢进了回收站里,因为还有点强迫症,所以再打开回收站,彻底从回收站里永久‘Delete’。
写这本书之前,看了许多上映了很久,别人都已经看了好几遍的电影,甚至是吴京自导自演的《战狼2》上映很久了,我才从《战狼1》开始看起。
也走了许多地方,但大多数都是打工挣钱,像那种奢侈的什么旅游之类的,都跟我没关系。
只不过这些都是稍微有点儿时间之前的事了,我现在可是个电影迷,每当上映一部期待了很久的电影,我都会约朋友或是独自一个人跑去电影院看,看完之后又会在爱奇艺上再看它一遍,因此特意开通了爱奇艺年VIP。
《唐人街探案》第一部我循环看了十来遍,不吹不黑,真的是那么多遍,即便是这样,每一次被剧情逗笑都和第一次看的那时候一样,完全没有因为看过所以不觉得好笑了那种感觉,我个人也挺喜欢王宝强的,他很敬业,很值得我们都去学习他那种无畏的演员精神。
在生活中我们也何尝不是一个演员呢!
书籍和影视给的灵感真的甚为偏多。
写书是一件神奇而又神圣的事情,我热爱它,我不断地在尝试着驾驭它,在这个文字并不主流的时代,虽然很多人都说书被手机取代了,有了手机什么书不能看?现在都喜欢在手机上看书或者听书,但我还是喜欢往书店跑,假如一不小心在书店偶遇了呢?哈哈,即便现在有的书店犹如一片荒芜。
《故事里的岁月》这本书我写了很久,刚开始写的时候我甚至懒到一个礼拜才更新几千个字,确切地说应该是像歌手写歌那样有时候少了那么一点灵感,因为有些部分需要经过大脑的过滤,深思深思再深思,毕竟小说嘛它有真有假,能让读者喜爱才是真的。
曾经有一天,朋友问我为什么书名不是《岁月里的故事》,而是《故事里的岁月》呢?这个问题我何尝没有考虑过喃?我个人觉得这个问题就好比那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又有时候想,其实我这个“觉得”就是大错特错,书名的问题且先不多说,你们在书里细品。
到后来我还是打破了那一面写了又删;删了再写的烂性情,在一个夜黑风高的夜晚,拉开窗帘,打开一瓶啤酒,一口气把它给见底了之后,又再一次在键盘上开始敲了起来,手指下的每一个键似乎都格外响亮,犹如滚滚天雷。
在这个如风似云的大千世界里,愿你们从不被欺骗,天下所有有情人也终能成为眷属,好运都能被你们遇见,夜夜都有书读!
如果活在书里,有酒有肉有故事,从来不用在意别人异样的眼光,但现实却是一塌糊涂,从直面的角度来看,书里和现实恰恰相反。
而我不过如此!
2018.5.25
四川?凉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