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不说中国,即使在日本国内,也早有质疑。日本已故历史学家、京都大学教授井上清经过查阅历史文献,在专著中指出:“明治时代(1868年)以前,在日本和琉球,离开中国文献而言及钓鱼岛的文献,实际上一个也找不到。钓鱼岛在日本染指之前并非无主地。”他强调,“钓鱼岛等岛屿最迟从明代起便是中国领土。这一事实不仅是中国人,就连琉球人、日本人也都确实承认。” ?趦?趭
中国早在明朝就有关于钓鱼岛的历史文献记载。日本称钓鱼岛属其冲绳县管辖,但日本的冲绳县在距今约125年前曾是独立的琉球国。在日本1871年开始吞并琉球国之前,中国曾与琉球国有过约500年的友好交往史,最先发现并命名了钓鱼岛等岛屿。
在明朝永乐元年(公元1403年)的《顺风相送》一书中便有关于“钓鱼屿”的记载。书中使用的名称为“钓鱼屿”和“赤坎屿”,即今天的钓鱼岛、赤尾屿(据考证,《顺风相送》是现存最早记载钓鱼岛的史籍之一,英国牛津大学波德林图书馆存有该书的誊抄本)。
1562年,明朝浙江提督胡宗宪编纂的《筹海图编》一书中的“沿海山沙图”,标明了中国福建省罗源县、宁德县沿海各岛,其中就有“钓鱼屿”、“黄尾山”和“赤屿”等岛屿。可见早在明代,钓鱼岛就已被作为中国领土列入中国的防区。只不过因为当时还没有现代意义上的海军,而且这些岛屿又无法居住,所以没有实质上派人上岛进行管理。
这里面还有一个近代的史料:据日本方面称,1884年日本福冈人古贺辰四郎“发现”黄尾屿有大量信天翁栖息,羽毛可销往欧洲,便于1885年请求冲绳县令允许其开拓,并在岛上竖立标记,上写“黄尾岛古贺开垦”。日本政府以此为据,称钓鱼岛是“无主地”,是由日本人先占的,而非甲午战争时从中国夺取的。其实不然,因当时日本政府根本没敢立即批准,1885年日本明治政府反复调查后已知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并非无主地,而属中国,故未敢轻举妄动。?趦?趮
清光绪十九年(1893年)十月,即甲午战争的前一年,慈禧太后还曾下诏书,将钓鱼岛赏给邮传部尚书盛宣怀,作为采药用地。此诏书中写道:“盛宣怀所进药丸甚有效验。据奏,原料药材采自中国台湾海外钓鱼台小岛。灵药产于海上,功效殊乎中土。知悉该卿家世设药局,施诊给药,救济贫病,殊堪嘉许。即将钓鱼台、黄尾屿、赤屿三岛赏给盛宣怀为产业,供采药之用。”
甲午战争后,日本获得胜利,中国政府忙着收拾战败的烂摊子,根本顾不上这个实际上住不了人的荒岛。况且那时候中国还没有什么真正的海权意识。于是日本政府在1896年作出了拥有钓鱼岛的决议,并划归冲绳县所管辖。二战日本战败,这些岛屿被美国接管,1967年美国决定将这些岛屿交还日本管理,日本顺便接收了钓鱼岛,并且以后就在事实上占有了她。但当时的中国任何政府都从来没有认可钓鱼岛归属日本。
说到这儿,就不得不提一下《旧金山和约》。二战后,美国和日本在没有中国到场的情况下,签署了这份和约。“有关琉球诸岛及大东岛协定归还我国施政权的地域之中”,“美国将托管地区交给日本后,其自然是日本的领土。”日本外务省还认为,“尖阁诸岛包含在根据《旧金山和约》第三条由美国施政的地区,中国并未对这一事实提出任何异议,这表明中国并没有认为尖阁诸岛为台湾的一部分。”
事实上,《旧金山和约》草案刚一出笼,时任中国外交部长周恩来便发表声明指出:“如果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参加,无论其内容和结果如何,中国人民政府一概认为是非法的,因而也是无效的。”
随后,在中日两国对钓鱼岛主权的争议问题上,当初的“肇事者”美国却宣布保持中立。1971年,美国参议院批准“归还冲绳协定”时,美国国务院发表声明称:尽管美国将该群岛的管辖权交还日本,但是在中日双方对群岛对抗性的领土主张中,美国将采取中立立场,不偏向于争端中的任何一方。即便到了2010年8月16日,美国国务院发言人克劳利仍就钓鱼岛主权归属问题表示:“美国的政策是长期的,从未改变。美国在钓鱼岛最终主权归属问题上没有立场。我们期待各方通过和平方式解决这个问题。”
这个道理太简单了。一个东西,原本就属于甲,但丙拿到手后,没有征得甲的同意,就自作主张把它送给了乙。然后,甲乙为了争这个东西一直吵架。丙却说,这事儿跟我没关系,你们自己去抢吧。
钓鱼岛之争,从一开始就有美国插手的痕迹。对此,《世界知识》在2011年5月16日发表了这样的观点:“就现在的局势看,美国要想跟中国单打独斗显然没有十足的胜算,即便打赢了,美国也可能会退出世界第一,这是它怎么都不愿意看到的和能够忍受的。最好的办法就是挑起一场代理人战争,这样既能消耗中国的国力,又能让自己从卖军火中大获其利。在美国看来,目前在中国周边能够担当如此大任的莫过于日本。”
4. 一桩小事
下面要说的,原本真就是一桩小事儿。只不过,因为眼下之种种,难以小事化了。
2005年秋天的一个清晨,业余收藏家彭令在南京朝天宫一个古玩摊上发现了一本题为“记事珠”的写本。写本书法漂亮,金石字画内容驳杂,尽管摊主要价很高,彭令还是把它买了下来。连他也没有想到,他这本古书摊上淘出来的抄本,居然是佐证钓鱼岛列屿为中国固有领土的重要历史文物!?趦?趯
彭令买后回家翻看,发现书中一些题跋、底稿和信札中出现了署作有“勾吴钱泳”的名款。钱泳号梅溪是清代著名学者,因此彭令由此断定买到了钱泳的手稿。2006年,这一判断得到了古文献专家、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辛德勇的鉴定证实。2006年春,彭令淘来的这批钱泳手稿在中国书店春季拍卖会上拍卖,起拍价10万元,但是因为太破烂而流拍。那年夏天,经人指点下,彭令把书分成了杂记、金石字画、《履园丛话》草稿和信札四部分,装裱成四册经折装。
可是就在2007年的秋天,他在查考杂记册《册封琉球国记略》时,偶然发现书中记录了齐鲲、费锡章、吴安邦与沈复几位清代人物在嘉庆十三年出使琉球的经历和见闻,书中有琉球红衣馆(妓院)的记载,文字风格写得很开放。彭令想到,前面是三位朝廷命官应该不敢这样写,最有可能的就是最后一位“沈复”先生。
像《浮生六记》第一记《闺房逸情》就记录了沈复与夫人的闺房之事。彭令仔细查阅钱泳年谱,发现他并没有到过琉球,所以这本《册封琉球国记略》不可能是钱泳所写,彭令大胆猜测,《册封琉球国记略》很可能是沈复《浮生六记》的佚文。
经多方考证,彭令撰写了《沈复〈浮生六记〉卷五佚文的发现及初步研究》,2008年6月在香港《文汇报》连载,据专家研究,《浮生六记》佚失的第五记《中山记历》记载的是琉球国轶事。在《记事珠》中,彭令就发现了钱泳自撰的《浮生六记》的条目,包括《静好记》、《闲情记》、《坎坷记》、《浪游记》、《海国记》、《养生记》六篇。这就证明钱泳是读过《浮生六记》的。
中国台湾高雄师范大学经学研究所所长蔡根祥研究《浮生六记》多年。他主动向彭令索要资料,研究后提出,《册封琉球国记略》应当就是抄自沈复《浮生六记》卷五佚文《中山记历》(原名《海国记》)的一部分。钱氏所录的《浮生六记》条目跟世传的前四记相对应,由此推断后面的二记也应该是对应的,而且钱泳不仅抄了《浮生六记》第五记,还抄了第二记。
这些资料被公开之后,在国际上也引起了很大的轰动,有几个日本人多次开出高价,想买下《海国记》中的书影照片,并要求收藏家秘藏原件30年。彭令在香港《文汇报》发表文章和4页《册封琉球国记略》书影照片后,有海外人士通过中间人跟彭令联系,提出以100万元买文献原件。被彭令拒绝了,他认为中国的古籍应该留在中国。2008年9月,又有两个中文流利的日本女孩到平遥找彭令,称愿意出价300万元买下这些文献原件。
他们的说法是,《海国记》记录了大量琉球历史风貌,对研究琉球历史和风土人情有很高的价值。当时,彭令对文献中的钓鱼岛“密码”还并不知情,但他感觉到了高价背后的隐情,因此他托朋友把文献原件放进了北京一家银行的保险柜,以防万一。
2009年,又有日本人提出用300万购买18页《册封琉球国记略》书影的照片,同时也要求原件深藏秘锁至少30年。彭令觉得更加不可思议了,他已经感觉到有问题了,虽然不理解日本人为什么要这么做,但是其中必有原因,直到2009年10月,在一位中国台湾学者的点拨下,彭令才注意到《册封琉球国记略》中的这段文字:
至十一日,始出五虎门,向东一望,苍茫无际,海水作葱绿色,渐远渐蓝。十一日过淡水。十三日辰刻,见钓鱼台,形如笔架。遥祭黑水沟,遂叩祷于天后。忽见白燕大如鸥,绕樯而飞。是日转风。十四日早,隐隐见姑米山,入琉球界矣。
原来钱泳手抄的这段文字向世人证明:至少在嘉庆十三年(公元1808年)时,钓鱼岛就不属于琉球国(现日本冲绳县),更不属于日本,而是在中国内海!距琉球国国界尚有约一日的航程。所谓“钓鱼岛属于琉球,琉球属于日本,日本对钓鱼岛拥有‘主权’”是历史的谎言。
中国太平洋学会常务副会长、国家海洋局海洋管理司原司长鹿守本教授分析说:“如果日本人得到文献并把未公布的14页文献篡改后公诸于世,30年后我们再拿出真迹,那么文献原件对于记载钓鱼岛在中国内海的史料价值将荡然无存”。
这份文献将向世界人民证明:其一,清人齐鲲、费锡章与沈复等人见到“钓鱼台”(即钓鱼岛)在中国内海的嘉庆十三年(公元1808年),比日本人宣称的古贺辰四郎于明治十七年(公元1884年)“发现”尖阁诸岛(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时间早76年。钱泳手迹《册封琉球国记略》经鉴定为道光三年(公元1823年)书写。这份手稿面世的时间,比日本所谓“发现”“尖阁诸岛”的时间早了61年。
2010年12月20日,这批被海内外专家公认为“钓鱼岛归属中国铁证”的《浮生六记》佚文《海国记》钱泳抄本原件,以1457.5万元在北京拍卖,这部从地摊上淘出来的“破书”到《浮生六记》的佚文,再到震惊海内外的“保钓宣传材料”,一块璞玉为世人所知历时五年。2010年11月,著名清史专家戴逸着令国家清史编纂委员会图录组,将《册封琉球国记略》中关于“钓鱼台(岛)是中国固有领土”的历史信息拍照,记入史册。?趦?趰
关于钓鱼岛身世的历史文献,其实还有很多,这里不一一列举,实在是觉得有些没意思——明摆着的事实,还要颠来倒去地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