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上一个案件之后我以为连环杀手之间都有着某种程度的共通之处。于是盛警官给我讲了一个很久之前的案件。
凌晨,整个城市都沉浸在静谧的睡梦之中,唯有夜店的生意依旧红火。二十七岁的大华舞厅领班陈某,带着醉意,走出附近的一家夜店。
在几个姐妹的陪伴下,陈某来到路边。天边飘着迷蒙的雨,除了她们几人,街上再寻不着一个人影。陈某辞别了几个姐妹,准备搭的士回家。
她在雨中左等右等,终于有一辆红色的的士缓缓从街的尽头驶来。。
的士司机叫林某,长相清俊斯文。陈某见了他,心中略有几分好感,安心地坐在副驾。的士缓缓启动,她并不知道这辆车将带她去到什么地方。。
林某花言巧语,哄骗着陈某到观塘等地兜风,随后又借故将车开至自己家附近。他返回家中。找到一根半米长的电线。回到车上后,陈某居然已经沉沉睡去。林某不动声色,拿出了提前准备好的手帕。还没来得及发出一点动静,陈某便去到了那个世界。
然而,这只是林某的第一步计划,他将陈某藏在车中,并带回家中。
虽然和家人同住,但林某和他们几乎从不说话,只是和弟弟住在一个小间里。此时弟弟并不在家,林某将尸体从车中拖到房间中,一个邪恶的念头在他的脑中产生了。他疯狂地发泄着自己。
此刻内心已经完全疯狂的他找出相机,拍了一堆照片后,他又找出家人的DV机拍了一些录像带。
做完这一切后,他将陈某藏到了床下。这一夜他都没有睡着,既兴奋又想着该如何快速处理——分,当然是最好的选择。
第二天一早,林某用从被害者的钱包里找到的五百块钱,到街上的五金店买了把电锯。
面对冰冷的尸体,林某的目光死死盯住了死者,再看了看身边的白酒,就把白酒替代了防腐剂。随后,他便如同训练有素的屠夫一般,再用报纸包好放入胶袋内,藏在的士的后备箱中。丧心病狂的是,整个犯罪,他均进行了录制。
晚上上班时,林某开着的士,弃于城门河中。两天后,他把那电锯随身带在车上,趁着夜深人静时,把车驶到海边,将电锯抛进了海中。
然而,陈某的尸体并未如其所想的被冲出大海,反而在沉尸后的一星期,被一批金门建筑公司的工人发现了头骨。当天上午,这批工人在河中工作,发现一个状似人头骨的东西,长发四散,飘荡在河面之上。工人们将之捞起后一看,立刻被吓得说不出话来。
工人们吓得立刻报警。警方到场后,开始沿城门河流域找寻尸体的其余部份。直到傍晚五时,在距离发现人头处约一百码的浅滩,警员找到一个相机店的黄色大塑料袋,拆开后,发现里面惨不忍睹,警方急忙东西带回警署化殓。
随后警方沿城门河巡搜,并在附近的城门河河道内发现一个了另一个塑料袋。塑料袋内,装有一支断的手臂,左手臂近肩处有纹身图案。图案呈现出一把蓝色的小刀,贯穿着一个红心,红心旁有一只飞翔的燕子。根据这个纹身,警方确定死者是不久前失踪的陈某,陈的家人也确认了这一点。然而,警方对于凶手却一筹莫展。他们排查了和陈有关的所有人,没有任何结果。
我们再来看看林某。接下来的四个月,他简直如同什么都没发动过一般,一如既往地过着一名普通的士司机的生活。他的心理之镇定,只能令人想到此人是天生杀人狂。
值得留意的是,林某开始购买更多和更好的摄影器材,又买了人体模型,还买了几本关于人体解剖的书。此外,他还买了两副手铐并将电线和一把匕首,用纸袋包好藏在车上,为第二次行动作好充分的准备。
深夜驾驶的士,令林某有种特别的感受。他尤其喜欢雨夜时开快车,因为下雨令他有种莫明的冲动。对雨夜的喜好。
四个月之后,又一个女人成为了林某的乘客。是名已婚妇人,育有两子。半个月前她刚刚到康乐中心,当收银员补贴家用。
凌晨五时,她下夜班后发觉正下着倾盆大雨,有同事叫她去打麻将,但她急于回家照顾孩子,因此并未同意,她冒着雨,步行来交界处等的士。
此时,林某的的士如同雨夜中的魔鬼一般,缓缓停在她的身旁。。。
林过云驾车驶到漆咸道附近的海底隧道。此时,车外大雨滂沱大雨,周围漆黑一片,他把车停下,假说汽车出了毛病要下车检查。查看过周围情况后,林过云打开了后边座位的车门,俯身到司机位置,从遮阳板后取出藏有匕首的纸袋,抽出明晃晃的匕首恐吓她。随后取出手铐,给吓得语无伦次的她戴上。
她只知道是遇上了劫匪,吓得浑身如筛糠,顺从地带上了手铐。然而,当她见到林某凶恶地抽出一根电线,并绕上了自己的颈脖时,她才明白发生了什么。大雨声将她的呼救声淹没了,这可怜的女人再也见不到自己的孩子,成为了第二个受害者。
与之前相同,林某回家后,见家人已外出,便搬出了她,录像和拍照。
他盯着她,又一次浸泡在防腐液浸泡后,储藏了起来。将白酒换成了防腐液之后,林某发现那防腐液的味道很刺鼻,为怕家人嗅到,便把房中樟瑙饼弄碎,洒得家中到处都是,试图掩盖气味。
掩饰的工作几乎耗费了林某所有精力,加之夜班开车,他整天未合眼过。疲惫不堪的林某坐下来休息,盘算尸体加何处置。因为数月前看到陈某被发现的新闻,他深知抛下城门河的办法已然行不通了。
突然间,林某猛地爬起,在床底找出几天前从街角杂货店买回来的十多个麻包袋,再找出一批塑料袋,将她用塑料袋包好,再放进麻包袋里绑好后搬进了的士后备箱。他开着车来到港岛铜锣湾,沿大坑道行驶。这里的高尚住宅区,平日很少有人经过,更不用提这雨夜了。他经过一片山地,把车停在一个路边,把麻包袋往下边的山坡抛下去。。
次日,她的家人事后向警方报告失踪。但一天有许多人失踪,警力难以逐一调查,因此只将她的相片发到各家报社,让有见过她的人向警方报告。
随后多月里,没有人说大坑道山坡发现了她,陈某的案件也没听说有任何突破性的进展。林某的心态也由惊慌变得安稳,他开始找寻自己的第三个猎物。
她被杀后一个半月后,二十九岁的夜总会女招待梁某,成为的第三名受害者。
梁某夜班下班后,在金汉酒楼门前的巴士站坐上了林某的士。林某一言不发地开车,一边留意着下手的适台地点。当的士驶到塘尾道时,林某一如对付陈云洁般,从司机位的遮阳板后取出匕首,威胁梁秀云戴上手铐,又如出一辙地用电线把她勒死,然后将尸体运回家中。
由于床底下放了藏有两个的标本,而装图片的盒和摄影器材也越来越多,已经容不下更多的尸体了。林过云只好将梁秀云的尸体藏在客厅中沙发下,自己坐在沙发上假装看报纸。
待家人外出后,他才又一次将尸体拖出来进行拍照和肢解。值得一提的是,他还在日历上的六月十七日底下标注了“Action 3rd”,也就是第三次行动。
梁某的尸体,也被林过云用两个麻包袋装着,待工作时驾车往大坑道,弃在上次弃尸的山坡。林某认为这个地点足够隐蔽,不会那么快就被人发现。
梁某之后只隔了半月,林某进行了他第四次,也是最难忘的一次行动。
同年7月2日晚上十时,18岁的女学生李某,刚参加完在喜来登酒店学行的谢师宴,与两个同学一起离开。他们在地铁站分别,李某独自走在回家路上。
天正飘着濛濛的细雨,李某走到教堂外,一辆的士恰好停在那里。她不假思索,打开车门,坐上了这辆的士。然而她并不知道,就在数月前,已有三个年轻女人在这辆车上香消玉殒。。
的士行驶了十分钟后,林某故技重施,抽出匕首恐吓坐在后座的梁惠心。车外下着雨,车门玻璃被牢牢关上,梁惠心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吓得放声大哭。而此时,她所想到的就是要求对方不要碰她,她害怕终生幸福毁于一旦,羞于成为受害人。然而她并不知道,等待她的并不只是伤害。
林某答应了她,只是继续开车。在随后这段路途中,李某见到对方没有向她采取任何暴力,于是情绪稍为安定,对林某向她提出的问题也开始敢于回答了。
开了一段路程后,林某把车停在葵涌路大桥附近的路边。他坐在车中,与李某倾谈了一小时,话题涉及到关于学校、前途、家庭、宗教、灵魂及将来的问题。
林某边聊着,边将李某手袋里的东西全数倒在车座位上,并逐一询问这些用品的用途,而这些大部分是同学送给李某的毕业礼物,其中有一个木牌,上面写着“忘记过去,把握现在,展望将来”的字句,送这礼物给李某的同学,怎样也想不到“将来”对于她而言,竟然是惨死。
对于李某而言,这是她一生人中最恐惧的一段时间。对林某而言,也可能是他人生中,与人连续交流最长的一次。
就在李某渐渐觉得对方已经趋于平和时,林某面露凶光,他又一次取出了电线。在后来的庭审中,林某坦白这是唯一一次让他产生过悔恨的行动,他表示连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要伤害她。在陈诉的过程中,他甚至数度落泪。在四名受害者中,林过云对李某的印象最深刻,他记得她这个名字,也能从报纸上认出她的相貌。
除了用电线害死李某外,林某一直守他的承诺,没有碰过李某。然而,他又一次忍不住了,叕一次进行了猪狗不如的事情。并且叕将过程用录影带拍了下来。他给这次的录影带命名为“第四次行动”,并标注在日历上。
说到林某的落网,也颇令人觉得有点惊奇。
湾仔一间照相馆职工在为客人冲印照片时,发现一些恐怖异常的,关于分解的彩照,于是立刻报警。警方查看过后,认为极其可疑,便暗中监视及跟踪,拘捕了前来取相的男子——27岁的出租车司机林某。
随后警方在林过云家搜出四十套录影。其中有三套拍摄的是林某对女性死者发起,及分解的情况;又搜出标本及女死者裸体特写照片;还有杀人工具及摄影机。其后林某又带警方人员到铜锣湾大坑山坡草丛中,找出两具。
审讯过程中,林某交待,童年非常不幸,与家人关系冷漠,自认为人生比较坎坷。他的父亲有三个太太,父亲对他的管教严厉,时常对林过云拳打脚踢。有一次更因为林某吃饭前没跟其他家人说“吃饭”两字,而扇了他一记耳光,将他狠狠地撞向墙壁。
成年后,林某与家人关系也相当疏离。虽然住在同一屋檐下,但是他每天只是宅在自己房间内,从不与家人一起吃饭,也不和家人交谈。但是他爸爸在作供时,并不认同自己管教过严,只是认为林某的性格过于叛逆,并且觉得社会应当为此负责任。
在法庭上,林某坦露了自己的犯罪时的心态,他说伤害第一名女子时并无犯罪感,只是被一种愤怒驱使,林某表示自己是替天行道。其后伤害第二、第三名受害人是因为自己上了瘾。但杀到第四个的时候,他已经开始厌倦。第四名女受害者梁某是个17岁的女学生,林某表示自己也不明为什么要杀她。
五名精神科医生为他作出深入评估后,有三位认为他并无精神疾病,犯案只为满足不正常的性需求。不过,林某对不同的专家供词有出入,因此也有专家认为他智商甚高,有故意说谎误导专家之嫌。
随后林某被判处死刑,在法律面前,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坏人,也不会冤枉一个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