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了约莫半个小时,最后我在灿阳路南头停了下来——那廊檐下有一排椅子,我就坐在中间那个。这里有一个大型购物广场,不过因为下雨,路上基本上没什么闲逛的人。人们都匆匆地走着,有没带伞的人就缩肩缩背地贴着人家的廊檐走。
我坐在那里没事可做,就从我的行李箱里拿出我的耳环来戴,那是一只直径只有一厘米的白色钛钢耳环,是我在网上花十块钱买来的。它就放在我的行李箱侧面,只要打开侧面的拉链就可以拿到。
我的耳朵上并没有耳洞,可这耳环照样戴得住,它是那种不需要耳洞就可以戴得住的,你只要把它打开卡在你的耳垂上就可以。我买了之后只戴过那么几次。
我没事可做,就把它取出来戴到我的左耳朵上。我这样做是有意把自己搞得另类,可也不是太过另类。再说我不在乎在陌生人面前把自己搞得有些另类,我只要心情高兴的时候就很乐意把自己装饰得非主流。我没打耳洞是我不想真的就那么痞里痞气,我只是偶尔会这样做。再说我不想我父母或者别的认识我的人看到我有耳洞还是什么的。
我把耳环戴好之后,这样不带正经倒让我觉得有些开心。尽管这样做有些庸俗,可我不在乎,我不在乎自己在别人眼里是什么样子,我反正也不等着谁来夸赞我。再说,这里谁也不认识我。我不在乎我是不是在我认识的人面前表现的规规矩矩,可我也无所谓我在陌生人面前表现的吊儿郎当的样子。反正在这个世界上谁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你。只是我得小心一点,我不愿意我熟识的人看到我这个样子。说起来就是这样,我只要遇到熟人就立马会老老实实起来,尤其是那些从小看着我长大的人。我只要见到他们马上就会规规矩矩起来。我从来不在他们面前表现自己,尽管我也很少和他们待在同一场合。可是在你不认识的人面前,你就没必要这样做。我自己就常常和那些我不是很熟悉的人相处的火热,和那些我认识的人反而相处一般。这倒不是说我有两面派的性格,那倒没有。我也不是说我十分在意人们的看法,虽然我有那么一些在意。我的意思只是说我偶尔喜欢这样做,我这样做的时候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好,虽然可能有那么一些不好,可我不太在意。所以我那样戴好了耳环之后呢,心里倒觉得挺有滋味。我靠着座椅的靠背坐着,我才不管别人怎么看我,反正周围都是我不认识的人。
我把我的双手向后搭在另外两个椅子的椅背上,我就那样看着人来人往——穿梭的身影、匆忙的脚步。我有时候就喜欢这样看着,静静的看着陌生人来来去去,就像我喜欢看下雨一样。
我那样神气活现地坐在那里,约莫过去半个小时,雨下大了,我不得不提着我的行李箱离开。我撑开雨伞寻找有没有宾馆之类的。可我走了很久也没有看到有什么宾馆,倒是有几家大酒店。可我不想太过浪费。我想着找一家价格便宜的小宾馆住下。可我沿着大路走完了整条街也没有看到有什么宾馆。天又刮风下雨,我的衣裤几乎全湿了。我的整个身体就好像泡在水里面,一时间冷得我抖抖索索起来。可附近我也没看到有什么宾馆。
雨越下越大,是倾盆大雨。天都已经暗下来了。汽车、店铺都亮起了灯,那个样子看起来就像是到了夜晚。
我那样走着走着,突然我想起一件事情来。我和我弟弟的事情。我们还是很小的时候,有一次我和我弟弟魏松外出回来,我也不知道我们为什么外出。我们还在路上走的时候,一时间天空突然浓云滚滚整个暗了下来,马上就要下大雨的样子。我们两个都没带伞,就使劲往家里奔,我们上气不接下气的刚进村子,还没到家,就下起了大雨,所以我们就躲在人家的屋檐下避雨。我们口里一直念叨:“下吧下吧,我要开花;下吧下吧,我要发芽……”我们整整念到雨停的时候。嗯,现在想起这件事来真是可笑,可这就是我们那时真正愿意做的事情。一开始,只是魏松那样念,后来我也跟着他那样念。因为雨实在下得很大,我们甚至都有些兴奋。直到雨小了些我们才回家。现在十几年的时间都已经过去了,魏松给我的印象永远是那个孩子的模样。他是那么机灵,总是能做出你意想不到的事情来。可是他已经死了,二零零五年的时候死于肝硬化。你见了准会喜欢他,他比我小两岁,可比我聪明那么一百倍。
他是那种极其聪明伶俐的人,也是那种非常热情的人。他到底有多热情呢——他几乎见到每一个人都会打招呼。你只要去过我们家,跟我父母打过交道,下次无论他在哪里见到你的时候都会跟你打招呼。他就是那么个聪明热情的人。他能根据你的年龄喊出与你适宜的称呼。有一年双抢我父母都没在家,有个客人到我家拜访,我弟弟放学回来之后就把他请进屋,为他倒茶斟水,给他让座。嗨,这个魏松,他就是那么个懂事的人。他也的确很懂得招呼人——可他也是出自心里本来就有的热情才会这样做的。他把每一个认识的人当做亲朋好友来看待,因为他自己心里本来就真的是这样认为。你只要跟我父母打过一次交道,他下次就记住了你,就好像你真的是我们家的某个远房亲戚。可你要是真的是我们家的亲戚呢,他就更热情。比如说有一次我跟魏松走在街上,他老远看到我的一个舅妈的父亲,就走到他身边称呼他一声“舅公”。只是他是那种不爱说话的人,魏松喊他的时候他没回应,也许他是没听见,因为他的眼睛望着别处。魏松喊他的时候我就在旁边。而他认识他只是在我舅舅结婚的时候见过他一次。这个魏松,你甚至不能想象一个人会有他那么热情。
我们在一起就经常嬉戏打闹。我常常把我的手伸进魏松的脖领处取暖。以前我手很冷时候就时常会这样做。我这样做的时候他倒不会生气,我是说他不会很生气,我们只是嬉笑着打闹。那时我们都还很小,在一起的时候经常互相闹腾。
我父母不太理解我们之间的闹腾,他们总以为我是在欺负魏松。要是我把伸手进魏松的脖领里我父母见了就会生气,尽管他们也知道我们是闹着玩。
唉,我真希望他还在世上。他是那么懂事的孩子。他还是九岁的时候干活就差不多和我一样多,他从来不偷懒,也不会做出什么投机取巧的事情来,你让他做的事情他总是做得很好。我现在对他所做的事情都记得清清楚楚。
他死后好久我仍然心神不宁,想着我和他在一起的事情。
我记得他死后不久,我有一次走在巷道里,我竟心不在焉地把我手里拿着一根枝条插进了我前面路过骑自行车人的车轮子里。我刚一伸进去他立马就在我面前跌倒。嘿,我那时真是心不在焉,等我回过神来只能转身拔腿就跑,跑的时候差点摔了个狗啃屎。反正这个魏松,你是不会那么容易就忘记他的。他也从来不讲脏话,他是个很讲礼貌的人,倒是我这些年学会了讲脏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