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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7章 变故(十六)

一张厚实得仿佛棉布的纸,八寸长,五寸宽,与市面上普通一本书的封皮差不多大小。

纸上花花绿绿印着一圈枝叶图样,四种颜色套印,杂而不乱,在程诚的手中拿着,举在丁兆兰的面前,正中央明晃晃的壹仟贯三个大字炫着丁兆兰的眼睛。

“这是何意?”丁兆兰抬起眼,淡定的问着对面的陈……不,乡音浓重的介绍没有念对音,也有可能是为了隐瞒身份——应该是程先生才是。

商人世家,三十有七。湖南举子,三科不中。妻子留乡,旅居京师,蓄有二妾。家财颇丰,开支甚大。青楼常客,酒桌状元。章家衙内身边得力的清客,时常为其奔走。

程诚。

丁兆兰见过这张脸有好几次了,面对面却还是第一回。

随手就亮出千贯金票,看来是急了。是收买?还是威胁?抑或兼而有之?

总之,这是章家大衙内对这一次事件的反应。

“这是平安号的千贯金票。”程诚的语气更加平淡,只在嘴角含了一丝微笑。

看来很自信。丁兆兰想。

有钱用,自然会觉得钱有用。

衙内自恃官威,商人自恃钱财。屡考不中,为人奔走,与身份不足之处,便会为手中金银自傲。

看来是来收买的。

巷口处,此时传来两道抽气声。丁兆兰被拦下来后,就转移到了街边的无人小巷中,留了两名手下把守在巷口。这两人眼睛盯着外面,四只耳朵却冲着里面,听到千贯金票,齐齐惊讶出声。

听见两名小警察的惊讶,程诚嘴角的微笑更加明显了一点,轻轻一抖挺括的金票,“这张金票,可以去天下任何一家平安号分号,换取千贯大钱,随支随取,不需耽搁。丁官人见多识广,当能看得出,这绝非伪票。”

平安号发行的金票,丁兆兰当然是见过的。

金票分为一百贯,一千贯两种,据说是用了最先进的工艺,最复杂的材料来制造,从材料到印制,有着上百道工序,几十种防伪手法。花纹图样上有着各种暗记,透过光,甚至能看见里面暗藏的图案。

虽然这只是一张纸,但是在市面上完全抵得过十足十的真金白银。

寻常出门购物,用不到这些金票。但大宗买卖用它,出门远行带它,行贿受贿送它,普通人见上一次都难,但富户豪门,如今却是须臾离不得它。

丁兆兰年纪虽少,家无余财,倒是做了多年捕快和警察,经历颇丰。千贯金票见是见过,次数不少,但那些都算是证物,却从来没能揣进自己的腰包里。

一千贯的礼,送给丁兆兰上司的上司——权知开封府黄裳——都是足够的,展熊飞也就能偶尔收个一百贯,丁兆兰更是只有五贯常例的份。千贯,这是能把人撑死的数目。

可看着这张千贯金票,就同时把金票后自信满满的微笑收入眼中,

‘真想砍上一刀呐。’

白跑一趟,心情不好。居高临下的笑容,心情更加不好。哗哗的金票再一响,让丁兆兰的心情又坏了五分。

他的名气大,带来的好处不少。许多时候查案,证人不敢对其他警察说的事,却愿意对他说。许多时候能快速破案,也都是因为他能比其他人拿到更多的线索。

丁兆兰刚被拦下来时,本以为他们带来的是一条新线索——这是常有的事,等认出程诚之后,就知道猜错了。不是送线索的,而是送财童子。

钱的确是好东西,可丁兆兰很不喜欢送钱来的人,也不喜欢送钱来的时机。

攥着马鞭的手,松一下紧一下,想象着这是腰刀刀柄,手一挥,就能把眼前的笑脸、以及哗哗响的金票一起砍成两半。

见丁兆兰虽然还黑着脸,可注意力已经被金票吸引过去,程诚笑容中多了一两分得意的成分。

‘看来是上钩了。’

世上没有不****的狗,公门里没有不爱钱的吏。前一句程诚不能确认,后一句他可是有着多年的见闻和经验为证。

“丁官人,在下别无他事,只求你一句话。”

钱可通神。商家出身的程诚,虽然自幼被安排攻读诗书,走科举之途,却一贯相信钱的威力。成为他人家的幕客之后,为人奔走,手上撒出去的钱越来越多,对孔方兄更加虔信。千贯在手,不信丁兆兰不动心。

“什么话?”

“就是丁官人眼下查的案子。”程诚低声说,“在下也不要多,丁官人若是查出些什么,能行个方便,透个底传句话的就行。”

一旁带着程诚来的警察也在敲着边鼓,“小乙哥你没什么好担心的。又不是要小乙哥你徇私枉法,只要查案后带上一句话就行。”

“一句话……呵呵。”丁兆兰像是听到了极逗人的笑话,嘴都咧开了,“今早吃过饭放了一个屁是一句,案子发了赶快跑路也是一句,要的是哪句?”

丁兆兰笑着,忽的双眉一挑,怒喝道,“这是什么案子,别人不清楚,你还不清楚!什么样的钱都敢拿,要命不要?!”

那警察被冲得退了一步,慌了起来,“小乙哥……”

丁兆兰用力将手一挥,愤然道:“别叫我哥,没你这兄弟!”

一千贯不是小数目,但能够拿出一千贯,就能拿得出更多。能拿出多少,端看章家衙内的重视程度。尤其章家衙内背后是福建商会,想拿出十万八万都只是一句话的事。如果他是主谋,事败后要防止自身暴露,那他愿意拿出来的必然是个让人震惊的数字。

章家大衙内愿意拿出多少?授权给程诚的又有多少?丁兆兰有点想知道,“是兄弟的就不会想着带俺趟这汪浑水!区区一千贯就把俺卖了!”

“丁官人。”程诚带着微妙的笑意,叫住了正发火的丁兆兰。笑容仿佛在说他已看透了一切。

一名警察的月俸有多少,并不是什么秘密。警察总局成立后,警察们的月俸普遍涨了五成,丁兆兰这个等级的高阶刑警大约是在两贯上下,相当于上四军的都头了。

寻常二十文已经足够在州桥夜市上吃上一顿好的了,三两好友聚餐,连上酒水也不过百十文。加上还有禄米、衣料,节庆时的加赐,吃穿用一切皆能从公中来,两贯的俸禄全都是随心使用的活钱,丁兆兰这等单身汉可以过得十分滋润。

而且丁兆兰名气这么大,人面这么广,必然还少不了来自各方的好处,一个月再有个十来贯说不定。

但也仅止于此,没有家世,没有资财,孓然一身的丁兆兰,想要攒下一千贯,不吃不喝不用不买,都得要五六年。何况丁兆兰要想维持他的人面,又怎可能不大手笔的往外撒钱?

更何况,自己能拿出来的有不只是一千贯。如果丁兆兰当真想要,有的是钱填饱他的胃口。

程诚缓缓的从怀里的暗袋中抽出一张金票,明晃晃的又一个壹仟贯。

没有一千贯收买不了的小吏,如果不能,那就两千。两千不够,那就三千,四千,乃至五千。

程诚盯着丁兆兰,从怀里一张千贯、一张千贯的将金票给抽出来。

每抽一张,就听见几个警察粗重的呼吸声,五张千贯金票如同折扇一般在手中展开,呼吸声越发的粗重起来。

程诚的嘴角再一次翘起,这世上,没有买不到的东西。

亡妻所遗纪念,一百贯不愿卖的玉玦,三百贯就买到了手。要留给儿孙的宅邸,三百贯不干,五百贯就拿了下来。自幼就换了婚贴的娃娃亲,五十贯不肯悔婚,十两黄金就能背约。

皇宋过去被契丹党项欺辱,还不是因为没钱,禁军连铁甲战马都装备不起,怎么可能不输?如今钱满库、粮满仓,寻常禁军小卒身上的甲胄兵器都能让契丹宫帐亲卫眼红,自然胜利接连而来。

这世上,所谓钱买不到的,不过是出价还不够高罢了。

一千贯不够,五千贯呢?以丁兆兰的名气,还有他负责的任务,他值这份钱,甚至更多。

如何将钱投资在适合的人或事上,这是程诚从家里学到的最有用的技能了。程诚觉得丁兆兰适合让他多投上一笔。

程诚将金票收拢叠好,双手递到丁兆兰的面前,一派诚心诚意,“这点权当在下交了小乙哥这个朋友。只要小乙哥查到凶手身份的时候,递一句话过来,在下另有重谢。”

五千贯只是定金?!

不管是不是真的,仅只是五千贯,就已经能砸死人了。

丁兆兰的脸色也终于变了,他的两个下属在程诚两人背后,一个拚命的使眼色,一个杀鸡抹脖子的比手势。

丁兆兰的手悄悄地握紧了马鞭。都是聪明人,知道这个钱太烫手,一点也不能碰。

反而那位同僚,过去交情深厚,现在却盯着折叠起来的五千金票,眼睛里仿佛都要长出手来,恨不得一把攥过去,对自己则一点表示都没有。也不只是利令智昏了,还是想拉多一个人下水。

什么等级的人,拿什么等级的钱。俸禄如此,贿赂亦如此。

五千贯,对相公们不值一提,对议政们就不是小数目了,对普通朝官就开始烫手,三班院、流内铨、中书吏房选官,私下里弄个有油水的好差遣,也用不掉五千贯。

对丁兆兰这等的琐屑小吏而言,五千贯已经不是开水那种程度的烫手,是钢水那个等级,根本不是他能拿的。

眼前的这位程秀才,看模样就是人精,拿了一千贯出来就已经很多了,一转眼加到五千贯,这是要给好处,还是威胁?丁兆兰觉得还是后者为多。

分明没有诚意!

抓刀砍人的念头,在丁兆兰的心中愈发炽热的跳动起来。

当场拿了这程秀才,砍上两刀再送去衙门里,并去禀报韩四衙内。不仅能够更加贴近韩府,而且有很大可能真的拿到这五千贯,以丁兆兰所了解的韩四衙内为人,肯定是分毫不取,反而会回赠下来,另外还要附送许多。更重要的是不留一丝后患——除了开罪了这条狗身后的主人。

但不能这么做啊,丁兆兰深吸一口气,松开了手,任由带着绳圈的马鞭在手腕上晃荡着,“我是韩相公的人,收了章水部的钱,可是没胆回去见相公,见总局了。”

身份被一言挑破,程诚就向身边的警察一瞥,却见他慌了神,连连摇头,表示不是他透露的。

程诚面色不改,心中却有些动摇。过去与一帮不着调的同党谋划宰相的时候,全然没有想到会被人利用上,也没想过韩冈会不会反击。只以为自己做得极为隐蔽,哪里会想到,一个小小的警察,都能一口道出他们的图谋。

丁兆兰都知道了,韩冈会不知道?!东家做的蠢事,却要自家来弥补。

再转念一想,暗中更冷笑几声。今天的事情,不会是自家东家下的手,也不会是相公下的手,倒是干干净净的韩相公,这套戏文编写的还真是不错!

“丁官人果然厉害。”程诚按捺下心中的杂念,却也不再隐瞒——为宰相公子奔走,本就是最值得炫耀的——比了个大拇指,“明人不说暗话,这一回的事,与公子无关。但公子身处嫌疑之地,却不免被人污蔑。但丁官人大名鼎鼎,在下相信丁官人能够把案子查个水落石出,还公子一个清白。”

看来五千贯不止是要一句话的问题,真拿下来了,估计是把自己的前途和命运都赌上去了。

“章水部的朋友里面,有这个想法的可不会少。”

“公子天性疏阔,偶尔也会为小人所欺。”程诚又凑近了,要把手中的金票递过来。

“废话不多说。”丁兆兰抬起手,挡住了程诚接下来的话语,“俺打小儿在东京长大,这十几年东京城的变化是看在眼里。俺胸无大志,只盼着如今的太平日子越长越好。俺还没娶浑家生娃儿呢,现在就乱了,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有个后?”

程诚一句话给噎在肚子里,但丁兆兰的态度让他说不出别的话了。

有丁兆兰这句话,至少能够对上面交代了。程诚一直在江湖中打滚,阅人颇多,从丁兆兰的语气上,看得出丁兆兰言出由衷。

想过太平日子,就不能让两个宰相打起来。丁兆兰想法或许幼稚,却正合程诚之意。

既然如此,自是废话不必多说,放丁兆兰去查案便是。

他捏一捏手中的金票,这一回怕是送不出去了。不过这五千贯用金票送不出去,那过一阵子换个方式再送。

程诚过去送多了礼,这一回事发仓促,没时间考虑丁兆兰的性格,只把他当作常见的小吏来对待,不意碰了壁。

程诚和警察带着五千贯快速而又悄然的离开了,丁兆兰犹在沉思,他的两名下属从惊讶中解脱出来,其中一人啧啧连声,“五千贯呐。这是要做多少年功,才能得积攒下来。”

丁兆兰笑道,“那五千可不算多,给一万说不定俺就干了。”

“章家大衙内给了他少说有一万。”

“说不定有两万。”

两人一前一后的打着趣,都是在衙门里打过滚的,雁过拔毛的事谁没见过啊,又有几人没做过?

别的不说,单看衙门里面采买的勾当,没有一个不抢手的,总局里面,争一个为食堂买菜的菜头都能打起来。

丁兆兰笑着,“要是看到一千贯就忍不住,剩下的一万九千贯可就给人笑纳了。”他笑着笑着,面容严肃起来,“不说笑了,这份钱是买命钱。拿了,命可就不是自己的了。”

两名手下悚然应答,皆发誓绝不犯浑,遂与丁兆兰赶回衙门。

甫下马,又一人迎上来,“小乙哥,韩四衙内来了。”

‘正好。’丁兆兰想,他正好有事要见韩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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