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低头看着手里的纸条,脸色变得越来越暗沉,手指一点点收紧,把手里的纸条揉搓到一起,右手大拇指慢慢摸索上了左手的大拇指上的白玉扳指。“李景行,李景行,李景行。”玫瑰色的唇瓣里吐出这几个字,眼里的墨似浓的化不开,男人拿出纸,不急不徐的写了几个字,就装进小竹筒里,嘴里发出一阵轻微的鸣啼声,一只小巧青翠冠的小鸟,啾的一声就飞了进来。夜玄灏手指掐诀,指尖凝聚出一丝精神力的光球,青鸟欢快地奔向了光球,兴奋的一口就吞了下去。
“你吃饱了,替我送个信吧。”夜玄昊一边说着,一边给青鸟闻了闻书架上白瓷瓶里的东西,听见青鸟吱吱喳喳的叫着,再把手里的信筒绑在青鸟的腿上,打开窗子,看着咻的一下飞走的小东西,喃喃道:“没良心的丫头!”
“唳”听到这个声音的影一影二,身体不自觉的打了个哆嗦,影卫谁不知道摄政王府有一只头戴翠色顶冠的小鸟,可以日行万里寻人,只要存有一丝精血,天涯海角都可以找到你,而且它专喝人血,十分挑剔,只喝收件人的血,任你轻功再高,躲得再深,都躲不过它的的惊人一啄,这次主子派它出来必定是不高兴了。
一晚上如此热闹,李晚榆是不知道的,天刚蒙蒙亮,她就把家里人安顿好,做好早饭,等家里人都吃完,这几天不用去田里,李晚榆想着自己的人参,就带着晚桑两人去了镇上,李晚榆这次还是去了林义堂,门口的小二还是上次接待自己的那个,看到李晚榆过来,就招呼一声跑后堂喊掌柜去了。
掌柜见了面,直接邀请两人去了那天的凉亭,又让小伙计上了几样摆盘讲究的茶点,几人寒暄几句,李晚榆直奔主题,拿出自己处理好的百年人参,掌柜差点没从座椅上跌坐下来,看着李晚榆手里的人参,已经初具人形,首似面,身体四肢具备,根有须,这只怕得有小两百年了吧,比自己在京城总店见过的镇店之宝还要大一些。
颤颤巍巍的双手接过,仔细辨别,确认无疑,就让李晚榆收了起来。“小丫头,这个可是保命良品,你确定要卖吗?”
“是的,掌柜想必也打听了我家的情况吧!我还知道怀璧其罪的道理,倒不如换成俗物改善下我们家的条件。”李晚榆淡定的说道。
“不知道姑娘这从哪里来的。”掌柜不确定的问道。
“掌柜,英雄不问出处,咱们这行的规矩。”看着李晚榆熟练的报着山门,掌柜只好不言语请了东家。“小丫头,你既然信我们林义堂,不如我实话跟你说。这东西不是凡品,只怕你出了林义堂,也拿不到更好的价格,还会招来杀身之祸。”
“李晚榆,这次又有什么好东西。”吊儿郎当的声音传来,不用问,肯定是那个有一面之缘的纨绔。李晚榆没回答,起身冲着门前进来的林大公子微微颔首,视线就定格在了自己带来的东西上。“你的?你要卖?你脑子坏掉了,你知不知道,家里有这个可以换一条命的。”炸炸哄哄的声音传来。
“你脑子才坏掉了。”李晚榆把刚才跟掌柜说的话又对林大公子说了一下。看着面前侃侃而谈的女子,明明穿着朴素,可是在林大公子的眼中她是那样的与众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