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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单身宿舍

九单身宿舍

躺在单身宿舍的小床上,吴大明一反平时倒头就睡着的习惯,翻腾到夜里12点还未成眠。

从大学毕业开始,相亲相了好几年,远在昆明的母亲年年都催,年年他都一无所获。按理说,他虽是外地人,可是家境好,工作好,在满眼大龄姑娘的北京,绝对是抢手货,可偏偏相亲相来相去就到了30岁。他喜欢温柔美丽的姑娘,刘小同远不是他的理想,只不过,有那么点儿性格,且合乎母亲告诉他的择偶首选标准,得是个北京姑娘。母亲告诉他,外地人找了北京姑娘,那好处是明摆着的,简直少奋斗20年,孩子入托上学啥的统统不用操心。所以,当人家姑娘直来直去地将了他一军,他竟就糊里糊涂地应了,这真是30年来办的最傻的一年事儿。

他要不要反悔呢?

吴大明索性坐了起来,坐到沙发上点了一支烟。灯光晕染了一圈温暖的光,安定而温馨,他习惯了自己这个小世界。

刚上班不久,他就分到了这个单间宿舍。研究院由军用产品研发转到民用产品后,市场向好的势头一发不可收,有实力为引进人才安排好住处。这个小小的单元,让一个外地游子在诺大的北京城有了立足之地。

繁忙的工作之余,他就蜷缩进这方小天地,读书看报听音乐,或者是写些小豆腐块投给报纸,赚些零花钱。小单元永远收拾得一尘不染,东西放得井井有条,连内衣袜子,都永远洗得干干净净,叠得整整齐齐放在抽屉里。小厨房里也是锅碗瓢盆亮晶晶的。他还学会了做饭。多少次同学打电话叫他聚餐,他都拒绝了,宁愿在自己的小厨房里下碗白菜面条,就了香肠,听着评书吃饭。他节约金钱,更节约时间。

从小他得到的温暖不多。父母从来忙得顾不了家,更来不及给六个孩子分配足够的爱。吴大明排行老二,是家里两个男孩子之一,却远没有哥哥和妹妹们得宠。哥哥高大英俊,妹妹聪明活泼,他却身材不高相貌平平,还是个闷葫芦,成天就知道鼓捣航天模型。

他插队时,父亲利用老战友的关系送他上了大学,且是北京的大学,他紧紧抓住了这个机会。当别的同学都迷恋参加各种运动,竞选学生会主席时,他却一头钻进了书堆。

毕业后他拒绝分进机关,选择进了研究所。父亲忠告过他,说他不适合当官,只能走钻研技术的路。他先是被分配去了一个国营大厂,后来因为一项专利发明在行业内小有知名度,被这家研究院当人才引进。研究所人才济济,他像一滴水渗进沙漠,很快就无声无息消失在人堆中了。他不依附任何领导,也不参与派别之争。除了完成份内的活儿,就躲进这个单元里经营自我。

30岁大关终于来了,同龄人都结了婚,甚至当了孩儿的爹妈,唯有他还耍着单儿。人们开始以另样眼光看他了,似乎在说,你有毛病吗?母亲更是几乎一个月一个电话地问,事情怎么样了?焦躁通过电线传到吴大明心里。

吴大明熄了烟,向黑暗处望去。脑海里浮起大学时临桌一个女生,那姑娘秀丽苗条,像一道阳光那么轻盈活泼,常出现在他的梦境中,可大学四年,他竟然没勇气和她说过几句话。后来那姑娘和一个北京男生成双成对地走出了校门,前几年,他还去喝了他们的喜酒,咬牙随了200元的份子钱。

找个像模像样的漂亮女生,我是没有那种福气了!那个刘小同,虽然不好看,皮肤还黑,到底是个北京姑娘,找个北京人,将来会省很多事。至于住不住她家,明天问问母亲再说。吴大明深深叹了口气。

第二天上午,他给母亲打了个电话。当妈的一听这消息十分高兴,说,住到女方家有什么不好?有丈母娘照顾,我也放心啦!

母亲的如释重负,让吴大明生出无限感慨。他想,天下多少夫妻,都是糊里糊涂走到了一起,最后,又糊里糊涂地分开了。如果都按着青春梦想择偶,天下会有几对夫妻?大概正因为这糊里糊涂,才有了浩浩荡荡的天下夫妻,人类才得已延续吧。谁说咬着牙结婚,不是对社会的一种奉献?

十婚礼

婚礼在吴大明老家举行。刚忙完吴大明哥哥的婚礼,老两口的精力和财力都有点儿不济,老二的婚礼就不免简单,只在一个中档饭店订了几桌饭,请了比较近的亲朋好友。

刘小同对着镜子望着自己。她穿了一身精心订做的红色长裙,乌黑的长发在头上挽了个高高的髻,精心化了妆的脸庞显出几分娇媚。嗯,我还是漂亮的,怎么早没有发现?从小妈就说我丑陋,所以我丑了20多年。她想。

心里正美着,一个突然冒出的念头吓了她一跳:难道我真的结婚了?我爱他吗?我了解他吗?他简直还是个陌生人!心忽地沉了下去,又怦怦地跳了起来。

小同,你好了吗?吴大明在外边敲了敲门,他们住在吴大明父母家里,婚礼前依然分开住。

进来吧。小同说。

吴大明穿着一身灰色西服,露出洁白的衬衫,显得神清气爽。

刘小同恢复了平静,心情也豁然开朗起来。她甚至生出几分感动,心想,因为他我才终于出嫁,有了终生伴侣,不再是让人背后嚼舌根子的老姑娘!唔,在结婚的路上,我们是同谋,同党,同路人,同命相连。

你看我咋样?她转过身来,笑盈盈地问。

吴大明像不认识她一样,仔细端详着刘小同,说,没想到你还能变成这样。

呸,你以为我是丑八怪!姑奶奶要是抖起来,未必不是一朵鲜花!刘小同嗔道。

吴大明赶紧说,是,是,我从没说过你难看,女人有性格,比漂亮更重要!

刘小同心想,这还不是变相说我丑?正要拿出脸色,想想这是在人家的地盘儿,就把话咽了回去。赶紧收拾好自己。她刚一切就绪,就听见刘小同的妈在外敲门儿,说,你们赶快下楼吧,别让大家等!

吴大明和刘小同赶紧一前一后,出了房门。和吴大明一家一起乘车去了餐厅、

刘小同本能地不喜欢婆婆和两个小姑子,那个瘦小的老太太,一瞧就精明过人。瞧她的眼睛,就像是带着钩子,上下打量我呢,大概是嫌我我配不上他儿子。瞧那俩小姑子,一个个居高临下,仗着生得漂亮,以为是公主呢!姑奶奶我是北京姑娘,不和小市民一般见识!如此一想,心下就平衡了很多。

刘小同走进餐厅时,高高地扬着头。

婚宴中,刘小同款款而行,小心不踩着长长的裙裾,跟着吴大明一桌桌地敬酒,得体又大方,赢得了亲朋好友诸多赞赏的眼光,吴大明的父母对儿媳妇的表现也颇为满意。婆婆私下对公公说,老二找这么个姑娘,也算不错啦,就他那个闷头葫芦!

婚宴刚结束,刘小同就拉着吴大明一起回了北京。

回到北京,于老太又为女儿办了一场婚礼,摆在长城饭店包间。虽然人不多,,规格可不低。富丽堂皇的小厅中,是几桌丰盛精致的酒席,不乏海参鲍鱼大虾。虽刘家在北京的亲戚极少,于老太也硬凑了五大桌,她要为女儿争个面子。刘小同把发小林潇潇也请了来。林潇潇和她一样的年岁,出嫁两年后刚当了孩儿妈。

这次刘小同披了一身洁白的婚纱,一头瀑布般的乌发,加上精致的妆容,显得非常美丽。林潇潇不由叹道,小同,你就应该是这个样子!女人不化妆,就像不穿衣服的野蛮人!

刘小同说,逢场作戏美丽一场,再滚入红尘吧。和你一样!

刘小同亲眼看到林潇潇结婚后,如何从一个清高的小才女,变成个粗拉拉的孩儿妈。

林潇潇拉着刘小同那修长的手,瞄了一眼吴大明,低声问,他怎么样?

我们是先结婚,后恋爱。刘小同笑笑。

你得把臭脾气煞煞,要不怎么恋爱?林潇潇说。她靠一张自考文凭从工人变成编辑和记者,说话也比从前智慧了很多。而且,总是从侧面来观察别人,包括刘小同这样的好朋友。

正想说两岁闺蜜之间的悄悄话,就见于老太端着一杯酒,款款站起身,说,今天是我女儿小同大喜的日子,感谢诸位来参加她的婚宴。我的女儿,从小是品学兼优的学生,多才多艺,后来音乐学院毕业,又评上了教授。她不但是歌唱家,教授,还写得一手好文章,要不是运动耽误了她的学业,她肯定早成了文学家。女大当婚,如今我把她交给吴大明,希望大明能终生对小同好,两人白头偕老!

于老太说着话,见女儿女婿毕恭毕敬望着自己,几桌宾客也都露出羡慕和佩服的神情,心中很自得。我们虽是孤儿寡母,不也让闺女风风光光嫁了吗?老太想着,脸上容光焕发。

于老太这天刻意修饰了自己,显得非常出色。一件银灰色带粉色花朵的高领丝绸旗袍,恰到好处地衬出了她苗条修长的身材,一双白色的高跟鞋,让身姿更挺拔。只有几根银丝的头发高高盘在脑后,显得高贵而矜持。从人们赞叹的目光中,于老太明白自己的成功。她没想到的是,也险些抢了女儿的风头。

吴大明枯坐一边,望着丈母娘的风头,佩服是佩服,可心里竟有些憋闷,还有几分惶然,想到一会儿还要改口叫她“妈妈”,心便紧紧地揪了起来。为什么要结婚,为什么要管一个陌生的女人叫妈,真是昏了头,结婚是别人的事儿,我为啥要赶这个热闹,跳这个火坑?昆明的婚礼就把吴大明累得够呛,对这回北京又增加的应酬,更是心生厌烦。可他得忍耐着,因为这是他的义务。

吴大明心想,这桌饭一定让于老太花了一大笔钱,纯粹是浪费!又想,愿花就花呗,又不是我的钱,早知这样,不如省了在昆明办婚礼的钱。

吴大明闷着头吃菜,想收缩自己,变小,缩成一团,藏进空气和黑暗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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