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于1960年代。
歌手。
当年,老狼一头长发,一把吉他,一曲“那天黄昏开始飘起了白雪,忧伤开满山岗,等青春散场”,让人立即把他和同样长发飘飘,忧郁地弹着吉他的齐秦联系在了一起。如今老狼长发剪了,略显老态。有人哀叹:“青春该散场了。”老狼笑着说:“其实纯爱、不纯爱都是别人用来磨牙的话题,现在的年轻人,爱干吗干吗去。”
罗大佑和齐秦
我对港台流行音乐接触最早的是刘文正。刘文正对现在80后、90后的小孩来讲很陌生,但是60后对他是很熟悉的。尤其在我们这些喜欢弹吉他唱歌的年轻人的眼里,他是最有名的一个歌星。那是20世纪80年代,当时我收集了十几盘他的磁带,在家里拿着录音机来听歌词,把歌词抄下来,抄了有两三本,我现在还留着那些歌词本。因为磁带的效果,有好多歌词其实当时听不清楚,都是凭自己猜测记下来的。多年之后我终于听到他的原版歌片的时候,才发现好多歌词原来是这样的,特别惊喜。
刘文正虽然算是我流行音乐的启蒙人,但是真正的偶像应该是罗大佑和齐秦。罗大佑最酷,也很叛逆。他一身黑衣,戴墨镜,满头爆炸式的卷发,唱着《鹿港小镇》、《未来的主人翁》……这些歌到今天我印象都非常深刻,他的歌不过时。他的那种批判性,到现在好像变得越来越深刻,就像《未来的主人翁》中说“我们不要一个被科学游戏污染的天空”,真是特别有预见性的一个作品。同时,他的温情、怀旧类作品也写得非常经典,比如《光阴的故事》、《恋曲八零》、《将进酒》等,这都是他在巅峰时期最完美的创作。他的歌深深打动了我们,也深深地影响到我们的内心,伴随了我们这一代人的成长。
齐秦长得也很帅,他嗓音太完美了,打动了无数人。高三那年,我收到别人给我转录的他那张唱片《狼》,这应该也是他的第一张专辑。那么干净纯粹的嗓音在唱着关于狼的故事,我深深地被感动了。后来我就收集他所有的唱片,开始学唱他的歌,模仿他的嗓音。我觉得这两个人应该是我们青年时代最牛的偶像。
长发飘飘的诗人
我少年时代另一种崇拜的偶像是诗人。为什么想要成为诗人?“文革”以后伤痕文学大片出现,朦胧诗刚刚兴起,我就觉得自己将来要写作,变成一个潇洒的诗人。我妈妈的一个同事就是个诗人,住在我们隔壁。我去妈妈的办公室,会看到有他的汇款单—也就是他的稿费,还有刊物,有时候还看到他长发飘飘的样子。听他说,他去了西藏、贵州等地方采风。我觉得他特别神秘。后来那个人去了国外游学,便更难见到了。在我心目中这个人越来越神秘、越来越浪漫。
在学校的时候我会写一些现在想起来特别幼稚的东西,还自发组织了一个文学社,跟几个喜欢写东西的朋友一起办刊物、写小说、写诗,做了一本油印杂志,名字叫《翅膀》。现在想起来真幼稚。
为了遥远的梦想而努力
最早接触音乐是在高中时代,当时我们中学校长很开明,虽然升学压力很大,但是他还是在学校开办了很多课外小组:文学社、摄影小组、修自行车小组、吉他小组……让大家的业余生活丰富一点。我参加了吉他小组。
那时候吉他在中国算是一种不太健康的乐器,因为很多年轻人会弹着吉他在路边唱歌,给人的印象不是很好。可是吉他小组一开设,大家都非常高兴,第一批报名的就有两三百人。大家都觉得将来可以变成一个弹着吉他唱歌的人,觉得那样特了不起。我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弹吉他、唱歌,在家里用录音机转录磁带,找各种各样的磁带来听。
因为喜欢音乐,后来自己开始办乐队了。那是在大学三年级,我跟高晓松、蒋涛一帮人开始在一起排练。排练那段时间实际上是最开心的,因为那时候玩音乐完全没有功利心,基本就是为了娱乐自己,所以也不觉得累。有时候骑车两三个小时横穿北京,到北边青年湖公园的一个歌厅去排练。那个歌厅已经闲置了很长时间,也没有什么生意,我们就用那个场地。当时用的乐器都很便宜,吉他是一两百块钱的,鼓大概值两三百块钱,音响是拿一个老式电子管收音机改造的,效果器已经很失真了。
如果按今天的标准去衡量,可能是比较艰苦,但在当时不觉得,印象中全是开心的事。一堆年轻人在一起,除了玩音乐之外,大家平时你一言我一语,讲的全是各个学校那些好玩的事。那段时间大家都很开心,因为完全是为了心目中那个特别遥远,完全不着边际的梦想在努力。
糊里糊涂成为明星
我唱《同桌的你》红遍大江南北的时候,心里还是有些小小的得意。小时候一直憧憬自己站在一个大舞台上,底下成千上万的人听我唱歌的情景。那时候赵传有一句歌词“我终于让千百双手在我面前挥舞。”我当时就老憧憬着这些场景。突然有一天它变成现实的时候,我还是傻了一下。真是这样,当年《同桌的你》刚出来的时候,我也没有想到,它会变成这么红的一首歌。
其实在录音的时候,我们比较单纯,就想着,我们终于有了一张属于自己的唱片了。它记录了我们自己的生活,我得把这张唱片收藏起来,将来给我的下一代听。可是没想到后来这首歌这么红,我们也进入了所谓的明星的行列,那是完全没有想到的。
如今的追星族幸福感更强烈
现在的年轻人对偶像的这种观念和以前又不一样。他们追逐“超女”、“快男”,我还是挺理解他们的。少年时代大家都会有这种崇拜明星的心理。现在来说,他们的幸福感更强烈一些,因为有各种各样的“粉丝团”,他们可以有机会更近距离地接触自己喜欢的明星,比如通过各种娱乐报道、歌迷会、微博等。他们能见到自己的偶像,甚至能跟他合影拍照。我们那个时候不太一样,对明星具体长什么样,生活状态都不了解,只是听过他的歌,然后就会喜欢他。
相濡以沫,爱情更长久
1987年,我上高三,我太太高一。她当时是学校合唱队的,那时候她也写了一些清新的校园歌曲,在合唱队里唱。后来学校组织歌咏比赛,我和她就认识了。我们在树上刻上我们的名字,那棵树越长越大,就感觉感情也像树一样越长越大。我当时觉得特别浪漫,现在想起来觉得有点傻乎乎的。
我其实不太喜欢对媒体讲述这种幸福生活。因为我觉得,幸不幸福实际上是两人内心的一种感受,说不能代表什么,最关键的是两个人之间相濡以沫,才能使爱情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