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于1960年代。
出版人。
北京的史家胡同是个名人汇聚的地方:华国锋、乔冠华、于光远、曹禺、李伯钊、蓝天野、林连昆、濮存昕、侯耀华……都曾在这里居住过。洪晃就在史家胡同51号长大。她幼年时的好友金芳就住在东边的一个大杂院里。洪晃和东边的邻居小孩经常一起爬窗户。金芳家的小院子对着洪晃家厨房,洪晃家一做红烧肉,香味就会飘到金芳家。金芳家的大妈就会问:“你们今天晚上吃红烧肉啊?”
我家住在四合院
在我的记忆里,小时候最高兴的事,第一个就是下雨。我们家住的不是四合院吗?院子里的砖都是参差不齐的。所以只要一下雨,就会在我家东屋门口形成很多水坑。小孩就爱玩踩水。我又是那个年代很少的独生子女,平常没人跟我玩,所以只能自己玩。我们那时候又没有什么玩具,只有红缨枪呀、大刀呀、橡皮筋呀……但红缨枪也不能自己耍,大刀也要砍在鬼子头上才有幸福感,所以只能在水坑里踩踩水。尤其我那时候有一个小孩玩的三轮车,我就骑着三轮车在水坑里来回走。溅点水,有点破坏的感觉,就高兴得不得了。
我是一个胡同串子
小时候基本上没什么事,就是早晨起来之后第一要去给外公、外婆请安,说早上好之类的话,完了之后就出去玩。跟现在很多小孩不一样,我没有那么多的学习压力。我们家人都是特别晚才会给这种压力。在我十三四岁的时候,因为要去美国,我才感觉到一种压力。在这之前我根本没有压力,就是随便玩,怎么好玩就怎么来。北京有句话叫做胡同串子,我就是比较典型的那种胡同串子。只是我这个胡同串子可能比我们邻居家的孩子家庭环境好点。我们家厨房后窗对着我一个特别好的朋友的家,她叫金芳。有时候我早晨一溜达,就到金芳家去了。我老觉得她们家的饭比我们家的好吃。
现在的家长都急着送孩子早点上学,但我那时候家长没有急着送我上学,所以我上学比别人稍微晚点。因此那时候就跟放大假似的,在家不上幼儿园也不用上学,我觉得真幸福,赶上了好时候。尽管在那个年代里,我也有一些不快乐的记忆,但我对童年的记忆还是充满了典型的孩子的快乐。
喜欢吃别人家的饭
那个年代我们家都是大鱼大肉,别人家都吃得挺清淡。按道理来讲挺不像话的,但我永远觉得别人家的饭比我们家的好吃。我们家人都快气疯了,觉得这孩子怎么这么不识相。所以那时候,我请完安之后,没人理我的话我就溜达到金芳家去。金芳她们家中饭吃大饼,我们家从来不吃面食永远吃米饭。但我就觉得金芳她们家的大饼好吃,一口大饼一口葱一口咸菜就觉得来劲。然后我就趴着窗户叫一声:“我中午不回来吃饭,我在金芳她们家吃饭。”我妈说不要吃那么多大蒜。我就乐呵呵地在金芳她们家吃饭。吃完饭我再回去,只要我一张嘴,外婆就说“熏死我了,熏死我了”。我成心吃好多大蒜,就要看她那种样子,那时我就觉得特来劲。我小时候的快乐全是这种事。
美国也有亲密邻居
这种邻里关系在美国也是有的。像我们楼里头就有一家,爸爸妈妈都是科学家。爸爸是爱因斯坦的一个弟子,是特牛的一个科学家。他头发像爱因斯坦那样,但块头巨大,走过来好像一座山过来一样。他们家有两个小男孩。如果他们家出门的话,就把小男孩放到我住的那家。我们家长要出门,也把我们三个人放到他们家。有时候我们也经常一块儿出去。
我12岁到美国最大的一个失落就是寂寞,跟人家沟通不了。你跟他们没法玩。我到美国第一个礼拜,给我妈打第一个电话,就是哭哭啼啼的,说:“妈,我要回家,我要回家,我不想在这儿待着,我不要在这儿待。”基本上出息就这么大。
美国12岁的小孩要比中国的成熟得多,等于是一个20世纪60年代长大的孩子跟一个20世纪90年代长大的孩子相比。我沾光就在于我12岁就进入那个世界,但也是同样地吃惊。第一个让你惊奇的就是居然有这么多好玩的东西。随便到一个外国邻居小孩家里,你就觉得他的玩具够全北京市小孩玩几年的。他们除了有彩色铅笔还有彩色水笔,还有蜡笔什么的。你看了都会疯掉的,因为你从来没见过这么多东西。包括他们有铅笔刀,有的铅笔刀上面有米老鼠什么的。你到那儿,首先发现在那边生活的孩子从小就沉浸在一个物资特别丰富的环境中。包括穷人的孩子,哪怕他不富裕,他的玩具也比国内的孩子多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