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84821500000009

第9章 他的自信

锻炼完了以后,我慢慢的下了山。

在到达山脚的时候果然看见了他,他就穿着白色的运动服,静静的坐在休息长椅上,手里拿着手机在看着。

“杜博文”我叫了一声。

他抬起头来:“你下来了。”

“嗯,你等很久了吗?他们呢?”我没有看见会长和胡贸他们,就问了一下。

“他们已经锻炼完了,就先回去了。”他回着。

“那你是怎么说的,他们没有问你为什么不回去?”我突然就想恶作剧一下他,

“额,我说我还有事儿,就让他们先走了。”他浅笑道。

我突然就不知道该怎么说了(想像一下,你给别人开玩笑,别人一蹦正经的给你解释是什么感觉)。

“走吧,先去吃早饭,然后一起回学校吧!”我收起了开玩笑的心思。

“嗯,走吧。”他站起身来,自然而然的拉着我的手往前走着。我看着他拉着我的那只手,感觉有种安全感突然地就上来了。

我们一起去吃了早饭,然后就回了宿舍洗澡,然后各自回了教室上课。

日子一天天的过着,我和他的感觉也越来越好着。

然后我也更深入的了解了他。他不像其他的男生,整天就爱打游戏,没事儿的就泡在网吧里,他喜欢没事儿在外面走走,偶尔看看小说,并不沉迷。还喜欢和朋友们一起打篮球。我经常在篮球场上看到他的身影。

小说里的帅的一匹的男主,都是写的打篮球的身影有多么的吸引人。我一直都觉得那是想象中的,现实里打篮球汗的不得了,从哪里能看出来帅呢?

但是现在的我不得不相信,确实有,不过那不是帅的,而是他们在打篮球时的那种自信那种开心,会让看的人不由自主的觉得,真的很帅。不是有句话叫“认真中的男人最帅嘛!”,虽然现在的他顶多叫男孩。

篮球场上的他,让我感觉到了:他的自信。

一转眼,三个月过去了。我们在一起也已经三个多月了。

在三个月里,我接触的越多也就越欣赏他,而在不知不觉间,他也就走进了我的心里,不过这时的我还不自知罢了。

这天下午下了课,小七就给我打了一个电话,

“颜玖,在干嘛呢?”

“刚下课?怎么了?”因为他的原因,我和小七他们几个相处的还不错,都已经成为了好朋友了。没事儿的时候都会在一起吃饭逛街。

“就是,等会儿我们一起出去吃饭,然后去逛街吧!我想买几件衣服,我没衣服了。”小七说。

“好的,你等我一下,我先回宿舍把书放下了,就下来,你在校门口等我一下吧!”我便往宿舍走,边回答她。

“好的,你快点儿,我们都到了,就等你了。”她说完就挂了电话。

我就赶紧回宿舍,把书放下,然后就出去了。

到了校门口,看到他们都已经到了。

“你们都想吃什么啊?”小七看见了我,然后拉着我就边走边说着

而我看见他一脸郁闷的跟在我们身后就一起出去了。

吃完了饭,他们说要去逛街,但是因为想买的东西不一样,所以就分开了。

我和小七,还有他一起,徐超、谭晓、肖梵一起。

他还是一如既往的拉着我的手,小七拉着我的另一只手。

看起来很怪异的一个组合。

我们在夜市里逛着,走到半路的时候,他实在是这种怪异的组合,就放开了我的手。

我们在后面边走边看,他在前面边走边停的等着我们,视线一直没有离开过。

同类推荐
  • 我在路边采了朵花送给你

    我在路边采了朵花送给你

    随便写的一些暖心恋爱小故事,没固定的主角主线,想到哪写到哪。
  • 战胜黑暗引来光明

    战胜黑暗引来光明

    每天黑暗的世界里一点光明都没有,阴暗,害怕,恐惧,但直到那么一天天亮了,不再是黑暗
  • 可知秋景意

    可知秋景意

    一场意外,她被迫离开了他,骄傲如阳的他不惜苦苦哀求,她依旧狠心拂袖而去。三年之后,她失望而归,不求共白头,只求他安好。他却拥着他人对她冷眼相待。三月后的一封遗嘱将他瞬间打入地狱“我爱你,但是这次我不得不真的离开你了。”
  • 唤鬼师之到国旗店买国旗

    唤鬼师之到国旗店买国旗

    唤鬼师都受过严格训练,从外表应该看起来的模样、生活态度、三餐用膳时间、事务文具的品牌、鞋油颜色到工作流程都像一个模子生产,当你认识一个以上的唤鬼师,通常会产生“或许唤鬼师都有同一个母亲。”这样的误解。
  • 你总来晚一步

    你总来晚一步

    我就是上天派来给你的一个玩笑。我对你豁了命去爱,最后落了个什么都没有的名分。我在你眼里就是这么的微不足道?渺小到连沙漠里的尘埃都不及!……再见了。那些撕心裂肺,痛不欲生的日子。
热门推荐
  • 那一抹兰芳香

    那一抹兰芳香

    青春,布满苦涩,让你伤痕累累;青春,尽是花香,让你难分难舍;青春是一场泅渡,如履薄冰,战战兢兢我们却要把持住那些岌岌可危的惶恐,毅然朝梦里花开的暖季前行。本书主要描写了主人公毛平,怀着惆怅与迷茫,远离他乡,独自踏入了一所三流的大学。本以为前途已经无望的他,却无意中发现,这所让人视之如敝履的大学,并不像表面上那样简单,整个校园,处处都充满了神秘的面纱,一层有一层的迷雾,包裹着他周围所有的人。一次无意间的闯入,却改变了他的一生!且看毛平,怎样激荡他的热血,挥洒他的青春,书写人生的辉煌!!
  • 喋血

    喋血

    我要这天,再遮不住我眼;我要这地,再容不下我身。弹指登天路,天地人我行;朗朗乾坤,谁为至尊?瞧我翻了这天,看我覆了这地!既天地不公,那,从此我林浩,便是这天,就是这地!
  • 勿忘花的青春

    勿忘花的青春

    勿忘花开,勿忘花败。一季无忧,一季解忧。因为这,才是勿忘花。甜文,男女主前世今生,前世会偶尔插叙一点点。校园文嗯,其实写这本书的灵感来源于一句话:“世间最好的爱情,就是我叫杨绛,你叫钱钟书。”当时看到这句话,在那儿呆了半天,于是脑海中就蹦出了两个很模糊的人物形象——也就是后来才有的扶云飞和代颜一见钟情并不是只有小说中才会出现其实可以是就那么一眼可以是就那么一瞬间我,就喜欢上你了小甜文吖~可能我把你这个人完完全全的忘记了但我唯一不会忘记的是爱着你的那种感觉青春期的爱恋最是纯粹,不需要优美的语言去形容,亦无需过多成语解释,那样反而会变得庸俗而无味就是“我喜欢你”简简单单的四个字便诉说了一切
  • 不要止步于爱

    不要止步于爱

    故事的开始,深夜回家的林汕骁看到黑色短裤和黑色短袖的何清漪在爬他家的墙。故事的结束,何清漪躺在洁白的病床上对林汕骁和容止说了一句:“别止步于这不值得的爱。”
  • 豪门婚路:腹黑萌妻不好惹

    豪门婚路:腹黑萌妻不好惹

    “嘴毒心狠下手稳,该留留该滚滚,有朝一日钱在手,杀尽天下劈腿狗。”是豪门新娘叶二小姐的独门战斗秘诀。媳妇儿如此彪悍,荣大公子笑的一派自豪邪魅,“宝贝儿,我挺你到底。我是你的小美人鱼绝对不劈腿。不过你可不可以别用杀猪刀在我这晃?太没有美感了,你上次拿的那把勃朗宁就不错嘛,没声音体积小,真是杀人越货居家旅行必备之良器。”“谢谢你的提醒哦,让我想起来,第一个要干掉的人就是你。”荣大公子笑容不变,“你杀不了我的,不如我们打个赌?”“赌什么?”“赌……胜者为王,败者暖炕!”
  • 陈安之少年锦时

    陈安之少年锦时

    她本该一生平安的长大,却应少年时的不谙世事犯下诸多错事。他本是翩翩少年郎,却不巧机缘巧合下爱上了她。
  • 忆梦楠笙

    忆梦楠笙

    如果当你没有死,现在的我们,是不是以经在一起了?
  • 我要当太后

    我要当太后

    她是作为秀女的丫头进宫的小孤女。刚进宫时,她想要做人上之人,过了十四年吃百家饭,穿百家衣,受欺辱,看他人脸色的日子,她想要靠自己,用自己过人的美丽和聪慧,换取将天下所有人踩在脚下的荣光。慢慢长大,她慢慢也有了一丝虚无缥缈的渴望,渴望有一个人的心里,完完全全只有她,宠着她,哄着她,一生一世陪伴她,直到生命的尽头。他是不被重视的大皇子。母亲早逝,父亲对自己严厉苛刻。他的梦想是成为太子,让自己的生母在地下能陪伴在她最爱的男人身边。可是,当一个清丽的身影渐渐走进他的心里时,他知道,这是一道无解的死结。他是俾睨天下的帝王。走过波谲云诡的前半生,见过无数环肥燕瘦的美丽女人,他只要想要一个单纯、乖巧,无条件服从自己取悦自己的少女。他曾以为她是,他可以宠她,但不能爱她。
  • 穿越之路之我穿成了反派的师傅

    穿越之路之我穿成了反派的师傅

    闲的无聊找乐的文,别提什么文风题材,就是爽
  • 末世归来的神豪

    末世归来的神豪

    石家后山能够往返平行末世世界,石烁从此忙的不亦乐乎。无主的土地、废弃的工业、廉价的劳动力……刺激着他的神经。末世成了他的专属提款机!无限吐钱的那种!不择手段的幸存者、疯狂的丧尸、不断进化的怪物教会他谨慎前行。多年后,站在科技和财富顶峰的石烁如是说道:“我只是一个抓住了机遇和运气的普通人,且我足够理智!”【无系统、轻松向、种田文、稳定更新,所以……欢迎入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