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J1红黑脚趾是我在那个影影绰绰的夏天里赢得的第一双鞋,从那以后,我便成为了万叶镇球场的招牌人物,我大多都是傍晚才去,打到天黑。篮球场本来一盏灯都没有,后来专门有人拉了电线,在一个篮筐上方安装了高瓦数的灯泡,以便我们可以打到更晚,以便更多人可以见证我的神奇。有许多人慕名与我约战,结果都是乘兴而来,败兴而归。他们其中的大多数都穿着廉价的帆布鞋或是国产篮球鞋,他们说:“我就是为了看看到底是谁碾压似的赢了纹身哥,而且据说没有运一次球,没有出一滴汗。”
“纹身哥很有名吗?”我坐在理发店的椅子上,问正在为我理发的宋让。他是一个小有名气的理发师,20出头的样子,别看他留着平头,个子不高,且相貌平平,他能剪出所有你能找到的NBA球员的发型,黑人烫、脏辫儿、地沟头……所以就连外地的一些街头篮球和说唱的爱好者也时常光顾他的小店。因为认识喜好篮球的人多,他在万叶镇的球场里有一定的号召力。
“纹身哥?”宋让的电动推子在我耳边嗡嗡直响,推得我头皮发麻:“你不知道他?5年前他可是22中的,篮球传统名校,现在来咱们这边的电力设备厂工作,打球的没有不知道他的。你怎么会不知道?”
“哦,还不错。”我有些沾沾自喜。
宋让对我的过去产生了好奇,我一五一十的告诉他,我打球满打满算才只有3年,初中3年在区体校田径队练习短跑,大概是这段时间高强度的训练,让我的身体素质异于常人。
“我跟他们不一样,我人生中进的第一个球,是把球扣进去的。”披着围布的我双臂交抱在胸前,镜子里的我显得肩宽头小,棱角分明。
“天赋异禀,像你这样的人,不去做职业球员,起码也应该考个体大吧?”宋让问:“你报体大了吗?”
“没有。”
“为什么?”宋让遗憾的表情仿佛弄丢了中了大奖的彩票。
“没必要把爱好当作生活的全部吧?”
宋让给我换了开篇提到的新发型,柔中带刚,代表着我强硬的身体和飘逸的手感。这让我一下成为了整个小镇的焦点人物,甚至连从不打篮球的人,也听说过我的名字,由我开始认识篮球这项运动。
我每天都会准时出现在球场,伴着日落,打完球才回家吃饭。以至于几周之后,整个万叶镇的人们的生活习惯和作息时间都随之调整。宋让说:“你现在成了咱们镇人们茶余饭后的焦点了。”
只是,我从未品尝过失败的滋味,挑战我的人也越来越少。随着时间一天一天的流逝,人们开始耐不住性子了,他们中的一些并不热爱篮球的人,不爱看毫无悬念的比赛。我有几次在路上碰到纹身哥,问他这段时间怎么不来打球了,想与他继续切磋。说实话我觉得他在体能充沛的时候,应该对我有一定的威胁,而他只是草草回了一句:“工作忙,甘拜下风。”便匆匆离去。
在去往球场的路上,路人纷纷与我打着招呼:“今儿有人打吗?”我知道他意思是有没有人与我单挑。
“没有。”
“哦,那你不给我们扣个篮看看?”有些人轻慢的口气像是把我当成了街头表演的小丑。
“没劲。”
“方强,万叶镇可能没有能打过你的了。”
“是吗?太可惜了。”我冷冷地说。
“哟,瞧你牛的,尾巴都要翘到天上去咯。”
平凡的人们永远也体会不到,自命不凡的感觉其实就那么一阵,许久没有棋逢对手的快感,我的心气也像秋天的葱兰一样,逐渐凋谢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