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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身体的异状

快到晌午了,云仙居的书也说得差不多了,茶馆里的客人也渐渐稀少了起来。

毕竟这里是茶馆不是饭馆,客人们总要吃饭的,所以到了饭点,人自然也就越来越少了。

“芳华,你来一下,我有话与你说。”云仙居的掌柜送走了最后一位客人后,便把他的女儿叫到了自己的身边。

没错,云仙居掌柜的女儿就是“野丫头”,也就是现在的“芳华”。

而云仙居的掌柜,哪里是什么芳华的父亲?他就是芳华的恩师“云梦”所变。

为了方便在白鹿镇里生活,云梦就在这里开了间茶馆,与芳华化身一对父女,一直在这里生活了三年有余。

“师傅有何吩咐?”芳华听到云梦呼唤自己,便停止了收拾桌面的动作。

云梦没有回答芳华的问题,而是先把茶馆的大门一关,然后转身随手一指茶馆里还在收拾桌面的伙计。

那伙计被云梦这么一指,身体突然泛起了一抹白光,然后一眨眼的工夫,就变成了一个巴掌大的纸人!

最后咻的一下,飞到了云梦的手里。

为了不让外人干扰她们师徒二人的生活,顺便帮忙茶馆里生意的正常运营,所以云梦就弄出了个纸人当伙计。

这时云梦也变回了她原本的样子,没有戴面纱,容颜依旧是那么的动人心魄。

相比起芳华,这三年一来变化是颇为惊人,就好像完全变了一个人一样。

相貌变得出众不说,身材是该瘦的地方瘦,该有肉的地方长得是一点也不含糊,个头也比三年前高出了一大截!

总而言之,这三年来芳华的日子过得应该很是滋润,身子被云梦调养的非常好,不再是从前那个皮包骨头蜡黄脸的野丫头了。

云梦随便挑了张茶桌坐了下来,为自己倒了杯香茶后,这才与芳华说道:

“明天你上完私塾后,就与私塾的教书先生说一下,以后你就不再去上私塾了。”

“……不能再晚些日子吗?”芳华听到这个消息后,有些失落。

云梦摇了摇头道:“不行。”

这三年以来,云梦除了给芳华调养身子外,就没有传授过芳华一星半点的神通术法。

倒不是云梦不愿意教,而是因为芳华之前受过太多的苦日子,体质已经被养坏了,再加上之前动用过自身的本源之力,虽然只用了一点点,但还是伤害到了芳华。

修仙是一条很长很艰难的路,没有一个好的身体做为基础,如何能在修仙路上走得长久?

所以因为以上的原因,云梦才迟迟没有传授芳华如何去修仙,而是一直在调养芳华的身体。

当然,暂时不让芳华去修仙,还有一个最主要的原因,那就是芳华的心性。

之前云梦就说过,芳华年纪虽小,但是一身的戾气太重了。

要知道带着一身戾气去修仙,是一种极大的隐患和大忌!

为此,云梦利用了三年的时间,让芳华享受了一下正常人应有的生活,以此来淡化芳华身上的戾气。

体悟人生百态,也是一种修行,要知道修仙一途越是往后,看得不是天资,不是悟性,而是一种心态。

曾经云梦就与芳华说过,修仙路上最终比的不是谁修为高,道行深,最终比的是谁能走得更久,更远。

所谓“往往笑到最后的人,才是最终的赢家”,修仙也是同样的道理。

从此离开上私塾的生活,芳华内心还是很不舍的。

在私塾里她认识了很多朋友,其中有许多相处不错的同窗朋友,有喜欢她的,当然也有不喜欢她的。

虽然都是一些很平常的朋友,但对于孤苦了多年的芳华来说,却起到了一种填补心灵空缺的作用。

相信没有人,愿意真正孤单一辈子吧?

这时云梦又说道:“从明天起,为师将正式授予你修仙之法,不过同时,为师让你修习的伏羲八卦和易经都不能落下,这对你往后的修仙之途有莫大的好处。”

“多谢师傅!弟子一定谨记师傅的教诲,绝不懈怠半分。”芳华兴奋道。

听到师傅要正式教导自己修仙了,芳华自然是高兴的不得了。

至于以后不能去上私塾的失落感,已经完全被她抛在了脑后。

可以登临修仙大道,问鼎长生,谁还会在乎什么私塾生活?

这一天,芳华可是期待很久了。

云梦说芳华是半龙人,身上有一半的真龙血脉,所以体内先天就隐藏着一股不凡的力量。

可是在没有学会如何去掌控那股力量之时,云梦是不允许芳华去动用自身隐藏地先天之力的。

因为随意动用自身的先天之力,在不知道如何运用的情况下,是很容易伤及本源的。

就比如说芳华第一次觉醒力量的时候,虽然把玉春阁闹得天翻地覆,鸡犬不宁,几乎无人可挡!

可事后,却昏迷了三天三夜之久。

这种情况,就是因为芳华当时刚觉醒了力量,自身却不懂得如白去掌握,再加上身体也无法承受那股力量的洗礼,所以引发了不良后果。

好在当时情况并不严重,只是力量架空后的虚脱表现而已。

这时,云梦突然坐直了身体,一脸郑重模样地问向芳华:“以后你的修仙路,可想好怎么走了吗?”

见师傅突然如此郑重的神情,芳华就是一怔,她知道这是师傅在探究自己的修仙初心,她也不敢胡乱说一通,沉吟了一下才回道:

“嗯……我修仙之后,定会普渡众生,惩恶扬善,造福……哎哟!师傅,你干嘛打我呀?”

云梦像是在看白痴一样瞥了一眼芳华,冷笑道:“蠢徒儿,你是不是被私塾的教书先生给教傻了,谁告诉你修仙是要普渡众生,惩恶扬善的?

我们修仙修的是天地大道,领悟乾坤真谛,以此升华自身,证得长生道果,逍遥万界,懂吗?”

芳华挠着头弱弱道:“……不太懂。”

“不懂就对了,你要是什么都懂,还要我这个当师傅的干什么?”云梦想当然地说道。

“……”对于师傅的出人意料的说法,芳华直接就无言地懵掉了。

和师傅云梦相处了三年有余,芳华差不多已经摸清楚了云梦的脾气。

可有时候还是被云梦搞得措手不及,不知道该如何去应对云梦时有时无的古怪脾气。

没办法,师傅说什么就是什么,谁让人家是师傅,自己是徒弟呢。

第二天,芳华上完私塾后,就与私塾的教书先生辞别,告知自己以后不再上私塾读书了。

教书先生得知这个消息后,十分地惋惜道:“芳华,以后不来私塾了,也是可以继续读书的,要知道学海无涯,知识是永远学不尽的。”

“学生谨记先生的教诲。”芳华对教书先生弯腰一拜,算是与私塾生活做出了最后的一诀别。

教书先生摇头叹息,目送芳华离开的背影,想起了芳华刚来上私塾的时候,可是闹出了不少的笑话。

如今学业有成,终是要离开了。

芳华出身贫苦,几乎是大字不识一个,这让教书先生最初很是头疼无奈,其他同在私塾求学的同窗,也时常笑话刚来的芳华。

因为这个原因,让当时的芳华内心自卑了许久。

从小到大芳华过得都是苦日子,自然也没有读书的机会,因此这也是云梦让芳华去上私塾的原因。

虽然刚上私塾被人嘲笑,可是新的生活让芳华充满了希望,她笨鸟先飞,学堂上学习的很认真,回到家里也是挑灯夜读,十分用功。

有读不懂想不通的地方,就会与云梦和教书先生不耻下问,讨要个解惑。

久而久之,教书先生对芳华的求学态度感到了欣慰和满意,她的读书勤恳也被同窗学友们看在了眼,越来越多人开始认可起了她,她的书中知识越学越多,私塾生活也变的越发顺遂。

而如今芳华要离开私塾,被同窗学友们知道后,自然有不少人感到惋惜,尤其是一些交情还不错的女同窗。

“芳华,你以后都不来念私塾,是准备要嫁人了吗?”下学后,有个相随的女同窗好奇地问向芳华。

另一位相随的女同窗笑着附和道:“我猜定是如此,芳华这几年出落的是越发好看了,想必是哪家的公子看上了芳华,上门提亲,芳华的爹爹答应了,芳华自然不可以再念私塾喽。”

“哪有啊,你们想多了。”芳华苦笑无奈道。

她就知道,自己不上私塾的消息一旦传开,同窗们肯定会猜测她要去嫁人之类的八卦。

可她怎么会去嫁人呢?

总不能说自己要去修仙了,所以才不来上私塾的吧?

先不说他们相不相信,就算是与这些同窗学友们说了,关键是他们根本就不知道修仙是干什么的?

“仙”对于现在山海云界的人来说,还是一个未知的存在。

“芳华学友,请你等一下。”这时有个男同窗,拦住了芳华的去路。

对方与芳华年纪相仿,长得白白净净的,穿着打扮很奢华,虽然只有十六岁,但已经颇具男子成人后的气宇了。

“梁宗博,你想干什么?”面对来人,芳华显得有些不高兴。

对面这个叫“梁宗博”的男子,是位富家公子,虽然不是个不学无术的公子哥,但是品性桀骜,喜欢惹事生非。

从芳华第一天上私塾的时候,梁宗博见芳华是个新人,而且还是个大字不识的蠢丫头,所以就一直喜欢找芳华的麻烦。

梁宗博这种人,在学塾里是很常见的。

经历过学塾时光的人都知道,在学塾里或多或少,总有一些人喜欢欺负新来的人。

可惜这个梁宗博找错了对象,芳华岂是能让他随意拿捏的人?

刚上私塾的时候,芳华对所在的环境不是很适应,所以不想自找麻烦,为此对梁宗博的无理取闹是一再容忍。

可是容忍了几次后,芳华就不想再忍了。

正所谓“是可忍,孰不可忍!”

要知道芳华可是杀过人的,怎么可能会把梁宗博这个公子哥放在眼里。

有一回,梁宗博趁教书先生不在的时候,又想找芳华的麻烦!

芳华早就憋了一肚子的气,二话不说,拿起教书先生留在私塾里的戒尺,对着梁宗博就是一顿狠狠地收拾!

别看梁宗博是个男子,比芳华长得魁梧壮实,可他却斗不过芳华。

芳华的体质是被云梦精心调养过的,那调养的过程虽不敢说是脱胎换骨,但也差不多了。

云梦固然没有教过芳华什么神通术法,但也不会让芳华什么也不会,一些强身健体的拳脚功夫,云梦还是会教导一二的。

对梁宗博一雪前耻后,芳华还指着已经鼻青脸肿的梁宗博威胁道:“以后你要是再敢没事找事,我保证会让你天天如此。

当然,你可以事后多找些人来报复我,但我敢保证你的下场——会比今天惨上十倍不止!”

从那以后,梁宗博再也不敢招惹芳华了,看待芳华的目光,也变得古怪了起来。

而芳华在私塾暴虐梁宗博的事迹,也震撼到了所有的同窗们。

虽然有不少同窗觉得芳华身为女子这样不好,应该矜持一些,但还是有许多同窗十分佩服芳华的,尤其是一些女同窗。

“梁宗博,你倒底想干什么?”芳华没好气地看着拦路的梁宗博。

“芳华学友,有件事一直埋在我心底里许久,听闻你以后不再来念私塾了,我怕以后再没有机会与你说,所以……所以……”

拦住芳华之后,梁宗博一直想说些什么,可是话到最后一直是支支吾吾的,仿佛堵在嘴边说不出来似的。

“梁宗博,你不会是想说,你已经喜欢我很久了吧?”芳华鄙了一眼梁宗博,直截了当把对方的心里话给说了出来。

“……”

这时在场的人,无一不诧异地看着芳华,感觉芳华这人也太不矜持了,哪有一点女孩子该有的样子?

“……”

梁宗博的头顶是一阵地冒黑线,表情尴尬到了极点。

这种被人抢台词的感觉,可是很令人难堪的,更何况还是与对方“白表”的这种事。

梁宗博的那点小心思,芳华岂能看不出来?不然她也白在玉春阁里呆那么久了。

再说这种已经烂大街的表白桥段,是个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

故此,芳华也懒得和梁宗博浪费时间。

为了缓解尴尬,梁宗博装咳了一下才说道:“咳咳,这个……芳华学友,既然你已经明白了我的心意,那我也就不藏着掖着了。

没错,我喜欢你很久了,但是我不能娶你当正房,因为我早已经和白家钱庄的白大小姐订下了亲事,所以我以后娶你过门的时候,你只能做小。

不过你不用担心,我一定会……哎呦!别打别打——!”

芳华实在听不下去了,撸起袖子就要暴揍梁宗博!

她就没见过这么厚颜无耻的人!

梁宗博见势不妙,赶紧撒丫子逃跑。

他可真心打不过芳华!

跑了一段距离后,梁宗博还不死心,回头又大喊道:“芳华,你嫁给我做小不好吗?你家就是个开茶馆的,能赚什么钱?以后做了我的二房,我保证你天天吃香喝辣的,终身都衣食无忧。”

“梁宗博你给我站住,我保证打不死你!”芳华已经是被气得脸红脖子粗了。

看到路边有板砖,抓起就要扔向逃跑中的梁宗博。

但就在这时,忽然有个女同窗拉住了芳华的胳膊,惊奇道:“咦!芳华,你手臂上是什么东西?纹身吗?看上去好古怪呀!”

芳华一怔,看向自己露在衣袖外的手臂,心中一震,惊异地看到上面出现了一片片隐隐约约的纹路。

就好像是鱼鳞一般的纹路,但似乎又有些不同。

“我的手臂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芳华的脑袋是一阵地嗡鸣,心中感觉有些不太妙。

今天起床穿衣的时候,她可没有发现自己手臂上有这种东西,显然这是刚刚才出现的。

“这个……没什么,我今天身体有些不适,皮肤染上了点病,你别离我太近哦,可能会传染给你。”

害怕女同窗起疑多想,芳华装作一副镇定的样子,随便找了一个理由,搪塞了自己身上的异状。

同时整理好了衣袖,省得再被别人看到。

“皮肤病?!芳华你这也太不小心了。”那女同窗相信了芳华的话,不由自主地离芳华远了些。

芳华现在有些心乱惶恐,她不知道这种异状对她来说意味着什么?

她不敢想太多,随手扔掉了手中的砖石,大步奔跑向了云仙居。

芳华知道,只有师傅云梦可以给自己一个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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