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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黄沙滚滚漫天星辰

要说叶玉安和张秉烛有什么交情,不过是行军途中悄悄溜出来透透气的顽劣分子遇到了胆小懦弱的公子爷,而这个公子爷背景来历有些大,家中有个老父亲,清廉为官,享誉盛名。之后公子爷不计前嫌,出手大方,请了这个刚认识不久的小兄弟吃了顿饭,至于吃完饭后该怎么办,在叶玉安看来,那就是大路朝天,各走一边,他可不认为自己和这个名声在外的张公子是同道中人,会有什么过多交集,两人身份天壤之别,行事作风截然不同,之所以对张秉烛这么客气,无非是崇敬那位劳心劳力,刚正不阿的首辅大人,要说对张秉烛有什么好感或存有巴结攀附之心,少年想都没想过。

可命运有时候就是这么喜欢开玩笑,上一秒为了自身安危六亲不认的张公子,下一秒却为了个萍水相逢还令他大出洋相的陌生人挺身而出,连性命都豁了出去。

叶玉安费解。

事实上,昏了过去的张秉烛也没明白,自己是不是鬼迷心窍了,为了个乳臭未干的小子差点搭上自己的宝贵性命。

壮汉一击不成,这才恍过神来,他平日里在这小镇上虽然好欺压百姓,寻衅滋事,做些偷鸡摸狗的勾当,但却从来没想过光天化日杀人行凶,敲诈勒索官府兴许懒得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过去了,可要真犯了杀人罪,不管是秉公无私,还是执法严明,自己这辈子都完了。

他仓惶起身,看着那个小子已是强弩之末,但却明显起了杀心,一挥手,率先朝楼下冲了出去,只留下几个目瞪口呆的手下。

这一刻,几人的默契配合充分发挥了出来,二话不说,四散奔逃。

叶玉安傻了眼,不明所以。

张秉烛还没觉醒败家天赋时,抗揍能力还是很强的,小小年纪在国子监天天被人换着法子捉弄,灰头土脸,身上紫一块青一块,第二天却还能跟个没事人一样,照常上学,以及迎接那些层出不穷折腾人的鬼点子。可八岁以后,就只有张秉烛欺负别人的份了,那叫一个纨绔豪横,打完人得在人脸上写上“张秉烛作”,夫子教学张秉烛不是在下面看小人书,就跑到外面厮混欺负人去了。

提这些,只是想说张秉烛虽然被酒色掏空了身体,缺乏锻炼,身体素质不太好,但也就挨了一棍子,昏不了多久。

张秉烛醒来的时候,叶玉安还在昏迷当中,虽然十来年没干过几件正经事,但张公子的人品还是值得信赖的,说兜了就兜了,将酒楼里的损失一并给揽了下,又叫伙计叫了镇上最好的大夫过来,看看那混小子有没有事。

今天的风波在张公子眼里是可以避免的,只怪叶玉安这小子涉世未深,听几句粗鄙之语就要与人大动干戈,太不明智了,放在燕京城里,早就给人玩得团团转,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那些年里,张秉烛虽然豪横,可也不是个只有老子,没有脑子的纨绔子弟,类似的闲言碎语早已能够达到左耳进右耳出,面不改色的境界,甚至还能拉着对方坐下来好好探讨一番,“首辅大人怎么个晚节不保?”

张秉烛在房间里找了个空地方一屁股坐了下来,看着床上只受了些轻伤,心力却损耗过多没有醒过来的少年,他叹了口气,千里迢迢跑到这北方地区,本想见识一下燕国的铁骑大军,却不想给这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小子带偏了路线,眼下要继续跟着那支大军行进是不太可能了,不过,想到这,张秉烛再次看了一眼昏迷中的少年,好小子,深藏不露啊!

张公子还在打着自己那些小九九的时候,从信阳城赶往烟云城的大军却炸开了锅,一大早上点卯,少了个人,私自离队是重罪,存有逃兵嫌疑,可少的这个人来头不小,是信阳城驻军大将军叶淮南的侄子,知道消息的叶淮南眉头一拧,前方战事告急,北方几座都城的大军都已在行军途中,不能有半点耽搁,可这不见的又是自己的亲侄子,自己出来前可信誓旦旦和家里的老头子做过担保,就是自己掉脑袋也不会让这瓜娃子掉根头发,眼下倒好,人头发没掉直接失踪了。他叹了口气,叫来千户命令道:“传令下去,留下一队人马,在附近乡野集镇搜索三天,三天之后,找不找得到人都立即归队!”

这个当机立断的叶大将军咬了咬牙,再次出发了,心里却默念着,“臭小子,千万别出什么事!”

叶玉安不是张秉烛风一吹就会倒的身子骨,可这一战也算是他习武以来第一次面临生死危机,一醒来,看到那个坐在地上手肘顶着膝盖,撑着下巴睡着了的张公子,他艰难地起身下了床,悄悄坐在了张公子身边。

连日来的风餐露宿张公子睡得很轻,既担心自己在荒郊野外碰上那些占山为王的拦路好汉,又唯恐一觉醒来就被五花大绑给当作不法分子一刀砍了,过的日子那叫一个提心吊胆,这会儿,有个人无声无息的坐在了自己旁边,哪怕步子再轻,张公子一个机灵,立马睁开了眼睛。

叶玉安一脸愧疚,本来还想依仗过来人身份训诫几句的张公子扯了扯嘴角,挤出一个笑脸来。

“你小子挺猛的啊!”

叶玉安有些不好意思,给人惹了麻烦,又给人救了性命,他要啥没啥的,赔也赔不起,还也还不了,只能低着头,小声道:“对不起,给你添麻烦了,我休息会就走。”

张公子是真没料到眼前这小子虎头巴脑的,除了功夫俊俏点,长得还不错之外,就挑不出啥优点了。人也给你打了,棍子也替你挨了,说走就走,当我张某人是什么人啊,怎么也得吃个饭,喝个酒再散伙啊,唉,也不知道是哪个小门小户人家的娃,这点仪式感都没有。

张秉烛有些悲伤,怀念起那些像修了两心通,懂他心意的狗腿子们了。

叶玉安又莫名上了桌,只能再次感叹有钱人家的孩子就是好,买啥吃啥都不看价钱的,而且,就两个人吃个宵夜,还讲究不少,那派头,恐怕只有皇宫里的君主才有这规格待遇了。

繁星满天,微醺的张公子牵着马走在后面,抱着刀摇摇摆摆,步子踉跄的叶玉安在前边带路,看来喝了几年花酒的张公子也不是全无本事,至少这酒量好得出奇,硬是把人家将种门第的后生给干趴下了。结账的时候,张公子墨墨迹迹掏了半天,都快给掌柜的当作是来吃霸王餐的小混混,结果张公子犹豫了半天,掏出了一片金叶子拍在桌上,掌柜的当场愣在原地,就他们这小镇上,能见几块银锭子的人都不多,什么时候来了个这么大的主,惊讶归惊讶,问题却来了,这金叶子想是想要,找不开呀。

张公子笑了笑,不用找了。

牵着马,张公子还在侃着大山,说自己以前的风光事迹,燕窝漱口都是小儿科,燕京城里赛马,一连数月包下青楼花魁,出行八抬大轿都嫌少。

张公子说,叶玉安应,两人一唱一和。

“你小子也就是没去过燕京城,不然就知道什么叫做美女如云,珍宝无数了,吃过帝王蟹吗,一个钳子比你胳膊还粗,还有那猴脑驴灸,口感嫩若豆腐。听过什么叫艳姬吗?呵呵,姿色胜贵妃。”

张公子含糊不清,如数家珍。

大多时候,叶玉安都只有两个字作答,“嗯”,“啥”。

张公子傻笑着跌倒在地,月明风清,他醉眼朦胧,索性躺了下来,看着那轮远在天边又似乎近在眼前的皎月,疯疯癫癫念道:“月宫秋冷桂团栾,岁岁花开只自攀。共在人间说天上,不知天上忆人间。”

叶玉安跟着停了下来,再也不是那昏昏沉沉的醉酒模样,一路上,两人都心照不宣的没有提分别的事,但天下无不散之筵席,两个人终究不是一路上的人,分别也是迟早的事,看着那似醉非醉,有些落寞的名门子弟,叶玉安走了过去,拍了拍张公子的脸。

张公子笑着拍开了叶玉安的手,憨笑道:“嫦娥宫主,男女授受不亲,授受不亲。”

叶玉安有些无奈,这张公子倒是真风流。

叶玉安叹了口气,将怀里的刀放了下,坐在了张公子身边,自言自语道:“我是信阳城大将军叶淮南的侄子,这次出来是跟着叔叔大军去支援烟云城的,昨天夜里出来溜达会,没想到碰到了你,一开始以为你是奸细鬼鬼祟祟的,本想抓了你回去邀功,也不必挨那几块板子,谁知道你来头这么大,会是燕京城里的张公子。”

张公子还在梦会仙子,无暇搭理。

叶玉安继续说道:“我起先也觉得你是个草包公子,后来才发现和你比我太嫩了,嫩到不知道天高地厚,不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说到底,没有人愿意当一个不思进取的废物,我也不想投奔叔叔,寄人篱下,虽然叔叔对我挺好的,可我觉得我该出去闯闯,我还年轻,应该去过自己想要的生活,生活在家人的庇护下,我一辈子都长不大。”

“张公子,醒醒。”

“我知道你跑到这黄沙滚滚的北方来为了什么。”

张秉烛嘴角带着笑意,眼角却有一滴泪珠悄然滑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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