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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我生活的地方;我为何而生活

在生命的某个特定时节,我们习惯把每一处地方都看作是可以安家的处所。我就是这样考察住所方圆十二英里内的每一寸土地的。我想象着自己接二连三地买下了所有的农场,所有的都是应该买的,我也清楚它们的价格。我走遍农民的田地,尝尽他们的野生苹果,滔滔不绝地与他们谈论农牧业,然后按照他们开出的价格买下农场,心里盘算着以后再不论价格抵押给他们;不管付出多高的价钱,只要不签契约,我都买下来,就把他们在聊天中说的话当作契约,因为我酷爱聊天——我相信,我在开垦了土地的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开垦了他们的心田,我一旦过够这种生活就会全身而退,把地留给他们。这种经历,理所当然会使我的朋友把我当成地产中介人。无论置身何地,我都能生活,而且还会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房子不过是个栖身之所——最好是田园民居,我发现许多房子的位置一时半会儿不可能有什么改进,有人认为他们离乡村太远,但是在我眼里,是乡村离他们太远。我说,好吧,我可以住下;于是我在那里过了一个小时的冬夏生活;目睹一年的时光是怎样流逝的,熬过了冬天,春天就在眼前了。未来这个地区的居民,不论把房子建在哪里,都可以肯定,那里曾有人住过。其实只需要一个下午的时间就足以把这块土地布置成果园、森林和牧场,并决定门前应该种哪些橡树或松树会比较漂亮,这样就使已经被砍掉的树也能得到恰如其分的利用;然后就像对待休耕地一样,对它们听之由之。一个人能放得下的财物越多,他越富足。

我想得太远,甚至想到了自己被几家农场拒绝——这拒绝正合我意——我从不会让实际占有的东西烧到自己的手指。购买霍乐威尔那次我差点得手,都已经选好种子、收集好材料来制造装卸货物用的手推车了;可就在跟主人签约之前,他的妻子——每个男人都有这么一个妻子——改变主意了,想要留下农场,并提出付我十美元违约金。说实话,现在我在这个世上只有十美分,假如我真拥有十美分,或者一间农场,或者十美元,或者所有这一切,那我还计算不过来呢。然而,我没有要他那十美元,也没有要他的农场,因为我不想牵扯太远;还不如慷慨一回,按原价卖给他,他也不是富人,那十美元就奉送了吧,但我那十美分,还有种子和做独轮车的材料仍留着。如此一来,我发现我的贫穷并不妨碍我做一个富人。此外,我保住了那里的风景,而且自此以后,每年丰收的东西不用独轮车也能运走。至于风景——

我像国王一样审视一切,

谁都不能否认我的权利。[88]

我经常看到,诗人在欣赏了农场最宝贵的风光后才离开,可那固执的农场主却以为他仅仅摘了几只野苹果。诗人都把它写进诗里许多年了,主人还不知道;诗歌像一道最可羡的无形篱笆圈起了农场,诗人挤出农场的奶,取得了所有奶油,留给农场主的是撇干了奶油的奶。

霍乐威尔农场最吸引我的地方,是它的完全僻静;离村庄大约两英里,距离最近的邻居都有半英里,还有一片开阔的农田将它与公路隔开;它挨着一条河,据主人说,这条河上升起的雾,使春天里不会结霜,可我并不在意这个;房屋圈舍灰暗的颜色和破败的景象,以及年久失修的墙篱,拉开了我和先前居民之间相隔的悠悠岁月;那中空且满是苔藓的苹果树,曾被兔子咬过,可以见得我将会有些什么样的邻居;最主要的是我早期溯河而行的回忆,那时候,屋舍掩映在郁郁葱葱的红枫林中,透过丛林我还听到了狗吠声。我急于买下它,等不及业主搬走石头、砍倒那中空的苹果树、挖走牧场里新生的赤杨,简而言之,我等不及他做更多的改善工作。为了享有这些好处,我已经准备好,像阿特拉斯[89]一样负载一切;请把世界放在我的肩上吧——我从没听说过他得到了什么补偿——我所做的一切,没有别的动机或理由,只是想买下它,不受侵扰地占有它;因为我知道,只要任这块土地自由生长,就能收获最丰足的作物,而且都是我想要的。后来的结果果然不出我所料。

关于大规模的农事(我一直在培植一座花园),我能说的是,我已经准备好了种子。许多人认为越陈的种子越好。我并不怀疑时间可以鉴别好坏;好不容易种下了,是不大可能失望的。可是我要对我的同胞说,就说一次,以后再不说了,请生活得自由自在、无拘无束些吧,越久越好。执着于一间农场,和关在国家监狱,几乎没什么差别。

老加图的《乡村篇》启迪了我,他说——我看过的那个译本把这段话译得糟糕透了——“当你想得到一间农场时,请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默想,而不要贪婪地买下它;也不要不厌其烦地盯着它,更不要想着逛它一次就够了。如果它确实好的话,你去的次数越多,就会越喜欢。”我想,我不会贪婪地买下它,有生之年,我会围着它一直转下去,死后我就把自己葬在那里,使自己最终获得更大的乐趣。

现在要说的是我的下一个试验,这回我打算描述得更加详尽;为方便起见,我把两年的试验合二为一。我已经说过,我无意歌颂忧郁,只想像清晨的公鸡那样,站在栖息处高声鸣叫,唤醒邻居。

第一天住进森林,也就是我开始在那里度过日日夜夜的那一天,是1845年7月4日,那天恰好是独立日,我的房子才刚能避避雨,还不能过冬,没有粉刷,也没有装上烟囱,墙壁是用饱经风雨的粗劣木板做成的,缝隙很大,晚上并不保暖。砍劈好的、笔挺的白色间柱,新刨的门架和窗框,使整间房看起来整洁而又通风。尤其清晨时,木材中饱含露水,我总以为一到中午就会有香甜的树脂从中流出。在我的头脑里,这间房一整天都或多或少弥漫着这种清晨的气息,使我想起了去年拜访过的山里的一间房子。这是一所通风的房子,未经粉刷,适于款待过往神仙,仙女可能会从这里曳裙而过。风吹过我的房子,如同扫过山脊,发出断断续续的声响,好似回荡在人间的天籁之音。晨风久久地吹着,《创世纪》的诗篇仍在继续;只是几乎没有人倾听。奥林匹斯山[90]处处都有,它就在地球之外。

我从前拥有的唯一的房子,除去一条小船,不过是一顶帐篷,它一直卷放在我的阁楼里,我只在夏天远足的时候偶尔用到它;至于那条小船,辗转于多人之手,早已不知所终了。现在有了这个更为实在的栖身之所,我活在这人世总算有些长进。这所房子虽然盖得简陋,却是我的个人结晶,而且反映了建筑者的心思,它像素描画一样,暗含了某种意义。我不必跑到户外去呼吸新鲜空气,因为房子里的空气一点儿也不失新鲜。哪怕大雨天,门里门外都相差无几。《哈利梵萨》[91]里说过,“没有鸟雀的巢穴就像没加调料的烧肉。”可我的房子并不是这样的,我猛然发现自己竟跟鸟雀做了邻居;不是我囚禁了它们,而是我把自己关进了与它们相邻的笼子里。我不光亲近时常活跃在花园或果园里的鸟雀,还亲近那些活跃在森林里的、更为野性、更为恐怖的鸟禽,这些鸟禽从没或者极少为附近的居民哼唱小夜曲——它们是画眉、棕色夜鸫、深红的唐纳雀、北美夜莺和许多其他的鸟禽。

我的屋子坐落在康科德村以南大约一英里半的一个小湖湖岸上,那里比村子稍微高一点,恰好在城镇与林肯乡之间的一片广袤森林里,也就是闻名遐迩的康科德战场[92]以南两英里的地方;但由于我栖身于深林里,所以,跟其他地方一样,两英里之外的湖对岸也全被丛林覆盖,成为我最遥远的地平线。第一周,我每每凝视那湖水,总觉得它像一个高悬在半山腰的小潭,它的湖底甚至远远高出其他湖的湖面。太阳出来的时候,湖水褪去它雾蒙蒙的夜衣,渐渐呈现出柔柔的波纹,或者如镜般的湖面。这时,雾会像幽灵一样,悄无声息地从四面八方遁入森林,或者像某个私密的夜间集会正在解散。挂在树梢的露水,也比在山里的挂的时间长,直到白天晚些时候才消散。

8月里,和风细雨停歇的时候,空气和水都极为平静,天空阴沉沉的,下午刚过一半就已是黄昏的安详模样,画眉鸟四处啼叫,声音从此岸传到彼岸。此时的湖是最平静的;湖上的明净空气很稀薄,而且被乌云染得黯淡了,湖水里充满光和影,构成了一片低矮但更难能可贵的天空。附近山顶上的林木刚刚被砍伐过,从那里往南一直看到湖对面,可以望见一幅赏心悦目的图景,山峦的凹处正好形成湖岸线,湖两岸交互倾斜,好似会有一条小溪经由林间谷地从此间流出,但事实上并没有小溪。我就是这样子从附近的青山之间以及它们的顶上,眺望蔚蓝色地平线上的远山和高峰的。真的,我踮起脚尖就能望见西北方更蓝、更远的群山,那些真纯的蓝色是天空的杰作,我还能望见一部分村庄。但若换一个方向,还站在这种高度上,就无法越过那重重的森林,看到更高更远的地方了。最好附近能有一些水,这样就能产生浮力,使土地浮起来了。哪怕一口最小的水井也是有作用的,你朝井底看时,会发现地面不再是一块陆地,而是一座小岛。水的这种用处,跟它冷藏黄油的功能同等重要。当我的视线越过湖面,从这个峰顶延伸到萨德伯里草原上时,正当洪水期,我仿佛看到奔流的水涧中升起了海市蜃楼,草原被抬高了,好像沉入水底的金币,湖面以外的土地看起来像块薄薄的表皮,被那小小的一片水域托起并且隔离开了,这使我记起我居住的地方原来只是块干瘪的土地。

虽然从我的门口望过去,视野更狭小,但我一点儿也不觉得拥挤或局促。目之所及的已经够我想象的了。对面草原上生长起来的矮橡树,向西绵延的大草原和鞑靼干草原,为所有流浪的人们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这世上还有什么比自由地欣赏广阔的地平线更幸福的啊。”——达摩达拉[93]在他的羊群需要更大的新牧场时说道。

如今,时空都已改变了,我离宇宙和历史中最吸引我的地方和时代越来越近了。我生活的地方跟天文学家每晚观测的那些地方一样遥远。我们总习惯于想象在宇宙体系中某个更加遥远、更加不寻常的角落里,会有一些稀罕的心爱之地,躲在仙后座的椅子形状的后面,可以远离喧嚣和骚乱。我发现,我的房子正好建在宇宙中这样一个隐蔽但终古常新的神圣之地。如果住在靠近昴星团或毕星团[94]、牵牛星座或天鹰星座的地方,能得到好处的话,那我真是得天独厚,就像那些星座一样远离了我所抛下的生活,将闪闪的微光和柔美的射线照向离我最近的邻居,在没有月亮的夜晚才能看得见。我所居住的便是创造物中的那部分——

世上曾经有个牧羊人,

他的思想如同高山那样

崇高,在那里他的羊群

日日夜夜滋养着他。[95]

倘若牧羊人的羊群,总是跑到比他的思想还要崇高的牧场上,我们会怎样看待他的生活呢?

每个清晨都是令人愉快的邀请,要我们生活得跟大自然一样单纯,或者干脆说一样天真无邪。一直以来,我都像希腊人那般虔诚地崇拜着曙光女神奥罗拉。我早早起床,在湖里洗浴;这是饱含宗教意味的仪式,也是我所做的最美好的事情之一。据说商汤王的澡盆上就镌刻着这种字样:“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96]我通晓这个理。清晨让人回想起英雄时代。黎明将至,我敞开门窗坐着,隐隐约约听到蚊子的嗡嗡声,它正在我的房子里做着看不见也想象不到的旅行,那声音就如同高唱赞歌的喇叭,深深感染了我。它就是荷马的安魂曲,飘荡在空气中的《伊利亚特》和《奥德赛》[97],歌唱着自己的愤怒与漂泊。它关乎整个宇宙;永久地展示着世界的无限活力和生生不息,直到被禁绝的那一天。清晨,是一天中最值得记忆的时刻,也是觉醒的时刻。那时,我们睡意最浅;至少有那么一个时辰,日夜沉睡的官能都苏醒过来了。可是,如果那天我们不是自己醒来,而是被某个仆人机械地用胳膊推醒;不是被自己体内新生的力量与灵魂唤醒的,空气中既无清香弥漫,也没有跌宕起伏的美妙仙乐,而只有工厂的噪声——我们的生命也并不比睡下前崇高;如此,黑暗就有成果了,它证明自己一点儿也不比光明差:这样的一天,即使能称之为光天化日,也没什么可盼的。一个人,如果不相信每一天都会有比之前亵渎了的岁月更早、更圣洁的曙光,那么他一定是对生命失望了,正在堕入黑暗之地。一个人的肉体得到部分休整以后,他的灵魂或者器官,才能每天重新焕发精神,他才能再次尝试,看看凭着自己的天资能过上何等崇高的生活。我敢说,所有难忘的事,都发生在清晨,并且是在黎明的氛围里。《吠陀经》[98]说,“一切知,俱于黎明中苏醒。”诗歌和艺术,以及人类最美丽、最值得纪念的行为都来源于这个时刻。所有的诗人和英雄,都像门农,那曙光之神的儿子,在日出的时候发出自己的乐音。那些头脑灵光、思维活跃的人,跟太阳一样运转,对于他们来说,白昼就是永远的黎明。它跟时钟显示的时间、人类的态度以及劳动并不相干。清晨是我醒来并且感觉到曙光的时候。道德上的改良只是为了摆脱沉睡。人类如果不是一直在沉睡,又怎么会把自己过往的岁月说得那样不堪呢?他们可都是精明人啊!要不是败给了昏昏欲睡,他们早该干出些成绩来了。数以百万计的人们,清醒的程度足以维持体力劳动;但只有百万分之一的人,能够有效地运用智力,一亿分之一的人能够过上诗意而非凡的生活。清醒即活着。我还没碰到一个十分清醒的人。倘若碰到了,我要怎样凝视他?

我们必须要学会重新醒来并保持清醒,不靠机械的帮助,而是凭着对黎明的无比期待,这样就算我们睡得再沉也不会被抛弃。人类无疑是有能力通过有意识的努力,来提升自己的生活的,我不知道还有什么事实比这个更鼓舞人心。绘一幅画、雕一尊塑像,以此来美化一些事物是有意思的;但更为荣耀的是塑造并描摹出某种氛围和媒介,从中我们能够观察、规范自己的行为。能对生活质量起作用的艺术才是最高的艺术。每个人都有义务使自己的生活,哪怕细节方面,都对得住自己在最庄严、最关键时刻的决定。如果我们忽略了,或者挥霍尽了这类微小的示意,神谕会清楚地指示我们该如何做到这一点。

我住进森林里,是因为我希望谨慎地生活,仅仅面对生活的本相,然后看看我能否学会生活所传授的东西,而不至于临死之时才发现自己根本没有生活过。活着是如此的难能可贵,所以我不希望过那种虚假的生活;也不希望与世隔绝,除非是万不得已。我想要深入生活,汲取生活的精髓;我想要顽强地生活,像斯巴达人[99]一样,剔除那些非生活的因素;我想要开辟一片广阔的天地,并且把它收拾得干干净净;我想要把生活定格在一个角落里,并且降低到最低水平。如果它注定是卑微的,那何不接受它全部的、真实的卑微,再把这种卑微公之于众;如果它是崇高的,那就到实践中去体验,下一次涉足时给它一个真实的描述。在我看来,大多数人都辨不清生活的好坏,却又不无草率地把人的主要目标归结为“崇拜上帝,并且永久地热爱他”。

虽然寓言故事说,我们很久以前就已经进化成了人类,可我们依然生活得像蝼蚁一样卑微,就像同长颈鹤作搏斗的俾格米人[100];这真是错上加错,雪上加霜,我们最美好的德行因此无辜受损。我们的生活被琐碎糟蹋了。老实人几乎用不着计算十个手指以外的账目,最多加上脚趾就够了,其余的可以一概而论。简单,简单,再简单!要我说,私事也就三两件,不必成百上千;不必计算百万的数字,半打就够了,把账就记在拇指指甲上。一个人要在这个文明世界的汹涌大海中求生,就必须考虑到乌云、风暴、流沙以及一千零一样巨细;若没计算精准,是会葬身大海,找不到港口的。所以,能成功的一定都是伟大的计算家。简化,简化!不必一日三餐,一餐足矣;不必上百道菜,五道就够了;其他的也按比例省减。我们的生活就像德意志联邦,是由小州小邦组成的,它的边界永远在变动,所以就算是一个德国人,也不能说清楚它每时每刻的分界情况。这个国家所谓的内部改革,都是肤浅的、外在的,它本身就是个尾大不掉的庞杂机构,里面塞满了家具,而且被自身的麻烦羁绊着。像这片土地上数以百万的居民一样,他们挥霍无度、掉以轻心,因为缺乏计算和有价值的目标而遭到损毁;能改善现状、拯救他们的唯一方法便是厉行节约,过一种甚于斯巴达式的简朴生活,并树立更高的生活目标。生活变化得太快了。人们都认为一个国家至少要有商业,要出口冰块,要能拍电报,要能每小时前进三十英里,而且对此深信不疑,也不管它们是否起作用;而我们到底应该像狒狒那样生活,还是像人那样生活,他们反倒有点不确定了。如果我们得不到枕木,不锻造铁轨,也不日夜劳作,只顾着改进生活,那谁还会修建铁路?如果不建铁路,我们怎能准时到达天堂呢?可如果我们待在家里,专注于自己的事情,谁又需要铁路呢?不是我们打铁路过,是铁路打我们身上过。你可曾想过铁道下的枕木都是些什么?一根枕木就是一个人哪,一个爱尔兰人,或是一个新英格兰人。他们的身上覆满沙土,铁轨就卧在那上面,火车平稳地从那里驶过。我向你们保证,他们就是那结实的枕木。每隔几年就会有一批新的枕木被换上,被轧过;所以,一些人快乐地驶过铁路,就会有另一些人不幸地被轧过。当他们驶过一个打着盹走路的人身边、一根放错位置的多余枕木旁时,他们会紧急刹车,并且叫醒那个人,强烈训斥一番,仿佛他是个另类。我欣喜地得知,每五英里就会有一组工人看护,确保枕木躺在原来的位置上,这就表明枕木有时是会再次站起来的。

为什么我们要生活得如此匆忙,又为什么要这样浪费生命呢?我们在饥饿前就已经下定决心要挨饿了。人们说,及时缝一针能省九针,所以今天他们缝一千针,不过是为了明天能少缝九千针。对于工作,我们不计后果。我们患了多动症,无法使大脑静止下来。我只要把教堂里的钟绳拉几下,发出起火的讯号,我敢说,不等钟声响起,康科德附近农场上的男女老少,全都会扔下一切,循声赶来的,哪怕他们早上无数次地声称自己忙得不可开交。他们不是来抢救财产的,可以承认,他们更多的是来看火燃烧的,因为一定会燃烧,而且大家都知道火不是自己放的;或者来看这场火是怎样被扑灭的,倘若看得兴起,还会帮着灭火;哪怕教堂着火了,也是如此。一个人吃过午饭,小睡不到半小时,刚醒来就抬头问:“有什么新闻?”好像全人类都在为他站岗放哨。有些人还吩咐每隔半小时叫醒他一次,无疑也是出于这个目的;然后,他们会讲述自己的梦境,以此为报。睡了一夜之后,新闻就像早餐一样,不可或缺。“请把这个星球上发生的所有新闻统统告诉我吧,不管是发生在什么人身上的!”——于是,他一边喝着咖啡,吃着面包卷,一边阅读新闻,比如今天早上威奇托河上,有个男人被挖去了双眼;可他从不会想到自己生活在这个世界深不见底的大黑洞里,眼睛也只剩下瞳仁而已。

对我来说,有没有邮局都无所谓。我认为,需要通过邮局来传递的紧要消息微乎其微。严格说来,我这辈子收到的值得耗费邮资的信件不超过三封——我若干年前就这么说过。一便士邮资的制度通常是,你付一个人一便士买他的思想,而买到的往往只是个笑话。我确定,我从没在报纸上读到过值得纪念的新闻。如果我们读到的是某人被打劫了、谋杀了或者死于非命、某栋房子失火了、某艘轮船遇难了、某艘汽船爆炸了、一头奶牛跑到西部铁路上去了、一只疯狗死了、冬天里蹦出一群蚱蜢——那就不要再读下去了。一条就够了。你已经熟悉规则了,还关心那无穷无尽的例子和应用干什么?在哲学家看来,所谓的新闻不过是些流言蜚语,编辑和读者就是茶余饭后的长舌妇。然而,有不少人痴迷这种流言蜚语。我听说,前些天有一群人为了了解一则最新的国际新闻,一起涌向一家报馆,把报馆的大玻璃窗都挤破了好几块——我后来认真一想,那则新闻,一个头脑机敏的人提前十二个月甚至十二年,就能准确地写出来。就说西班牙吧,你要懂得怎样不时地往里添加唐·卡洛斯、公主、唐·彼得罗、塞维利亚和格拉纳达这些字眼,并且安放得当——这些名字,自我读报至今,大概已经有了一些变化吧——实在没什么好玩的,就讲讲斗牛吧,那一定句句属实,跟如今报纸上以此为题的最言简意赅的报道一样,能给我们一个明确的印象,让我们了解西班牙杂乱不堪的实况;再说说英国吧,那个地区最近的一条有意义的新闻恐怕就是1649年的革命,如果你已经清楚英国谷物每年的平均收成情况,也不必再关心它了,除非你有不同寻常的意图。如果一个人可以判断出,哪些人几乎不看报纸,那么他就会说外国真的不会发生什么新鲜事,法国大革命也不例外。

什么新闻!去了解那些永不过时的东西,岂不重要得多!“蘧伯玉(卫大夫)使人于孔子。孔子与之坐而问焉。曰:‘夫子何为?’对曰:‘夫子欲寡其过而未能也。’使者出。子曰:‘使乎,使乎!’”[101]周末是困倦的农民的休息日,牧师是不应在这一天叨扰他们的耳朵的——因为礼拜天是农民们一周辛劳的合理终结,而不是下一周崭新的开始——也不该使用这样那样拖拖拉拉的冗长说教,他们应来一声雷霆大吼——“停!停下来!为什么看起来快,却是这样慢得要命呢?”

假象和错觉被当作最可靠的真理,现实反倒荒诞不羁。如果人们持续地观察现实,不让自己受欺骗,那么用众所周知的事物来比拟,生活会像一则童话,一部《天方夜谭》。如果我们只尊崇意料之中以及理所当然的事情,那么诗歌和音乐就要流落街头了。如果我们沉着高明就会觉察到,只有伟大而有用的事物才能永久地、绝对地存在——轻微的恐惧和琐碎的欢乐都只会遮蔽现实。现实总是激动人心,并且令人赞叹的。人们闭上双眼,麻木不仁,心甘情愿受假象蒙骗,这样就养成了他们日常生活中那些建立在纯虚幻基础上的常规和习惯,而且还处处套用。关于生活的真正规律和内在联系,游戏的孩童比成人识别得还要清楚。成人没能生活得有价值,却还自以为是,他们认为经验使自己显得更高明,其实他们积累的是失败。我在一本印度书中读到,“有一位王子,一生下来就被逐出故土皇城,由一个樵夫抚养长大,他一直生活在一种粗野的环境里,所以认为自己就是那种粗野的人。一天,他父亲手下的大臣发现了他,并告知了他的身世,他知道自己原来是个王子,于是消除了对自身品性的错误认识。所以啊,”那个印度哲学家接着说,“灵魂从自己被放置的环境出发,误解了自身的品性,直到揭开真相,他才知道自己是婆罗门。”我发觉,我们新英格兰的居民之所以过着这种卑微的生活,是因为我们的眼界仅停留在事物的表层。我们以为表面显现出来的就是事物本身。如果一个人能超越这座城镇,单单着眼于现实,你想,哪会遇到什么拦路虎?要是他来给我们描述他所目睹的现实,我们应该都认不出他描述的是哪些地方。看着会议厅、法庭、监狱、商店、公寓,说说看,在你真正凝视它们之前,这些东西到底是什么,你一定会失望至极的。人们尊崇偏远的真理,那些真理在体制边缘,在最远的恒星之后,在亚当之前,在最后一个人类之后。在永恒之中确实存在某些真实而崇高的东西。可是这些时间、地点和场合都只存在于此时此地。上帝的神性终结于彼时彼刻,绝不会因时代的变迁而愈加神圣。我们只有永不停息地钻研自己所处的现实,才能够领悟到什么是崇高,什么是高贵。不管我们走得快还是慢,轨道已经为我们铺好了,宇宙会不断顺应我们的构想。诗人或艺术家从未有过如此美妙而高贵的设想,但他的某些子孙后代总能实现吧。

让我们像大自然那样从容不迫地过一天吧,不要被掉在铁路上的坚果壳和蚊子翅膀甩出了轨道。让我们快快早起,心平气和地吃早餐;任凭人来人往,也不管门铃响了孩子在哭——下定决心过好这一天。我们为什么要认输,要随波逐流呢?不要在那种美其名曰宴会的湍急族涡中迷失和沮丧,躺在正午时分的浅水湾里吧!经受住这份危险,你就安全了,因为剩下的都是下山路。绷紧神经,以黎明般的势头起航吧,跟尤利西斯[102]一样把自己拴在桅杆上,去寻找新的航向。就让那发动机轰鸣下去,直到它痛得声音沙哑;汽笛响了,我们也不跑,还要想想它们跟哪种音乐相似。让我们静下心来,开动吧,从信仰、偏见、传统、假象、外表的泥泞中踏出来。尽管这些淤泥覆盖了整个地球,我们还是可以穿过巴黎、伦敦、纽约、波士顿、康科德,穿过教堂和国家,穿过诗歌、哲学和宗教,直到抵达正确的位置——坚硬的岩层,也就是我们称之为现实的地方,然后说,没错,就是这儿。那么你就有了一个支点,一个在山洪、霜雪和烈火之下的支点,你可以在那里建造一道墙垒,一个国家,或者安全地设立一根灯柱,又或者一架测量仪器,当然,不是测量尼罗河的仪器,而是测量现实的仪器,那样未来时代的人们就能知道,假象和外表是多么的严重,像山洪一般,那是积了一时又一时的。你只要朝向前方,直面事实,就会发现事实的两面都有阳光闪耀,如同一把东方短弯刀,你会感觉到它那光润的锋镝,正剖分你的心脏和骨髓,你将这样愉快地结束自己的生命。不管死活,现实才是我们唯一的追求。如果我们真的快死了,那么请让我们听到喉咙里的咔嗒声,感觉着四肢的冰凉;如果我们活着,就继续做自己的事吧。

时间不过是供我垂钓的溪流。我就在其间饮水;然而喝水时,我瞧见了水底的沙石,看得出,水是多么的清浅啊。流走的是那涓涓细流,留下的却是永恒。我想去更深的地方饮水;我想到天上钓鱼,苍穹底下满是星辰。我连“一”都不会数。我也不认识字母表上的第一个字母。我常常遗憾自己不如刚出生时聪慧。智力是一把砍刀,一旦放准了,就会直戳事物的秘密。除非必须,我不想再无谓地忙碌了。我的大脑就是手和脚。我觉得我最好的官能全都集中在里面。直觉告诉我,我的大脑可以挖洞,就像某些动物用鼻子和前爪劳动一样,我也可以用大脑开掘通往这些山峰的道路。我认为最富饶的矿脉就在这附近某个地方;根据升腾的薄雾,就能用探测杖找到;我要在这里动工采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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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洲风云幻,际会十二塔。日月齐争辉,爱怨三千载。因眉心没有“投生轮”,牧牛青年秦晓阳自小备受欺辱。一次,晓阳因缘际会,遇到高人无名,得窥“咒术”门径,痛雪前耻。不想从此却惹祸上身,从此走上逃亡之路。这一路,他偶遇忠犬好基友艾索斯、呛辣女李小红、战略家加也等人,携手遍游明洲十二塔,却无意中发现明洲世界一个隐藏了三千年的惊天秘密……随着这个秘密的公开,明洲顿时陷入一场浩劫。神祇、仙朔、人类纷纷参与内战,一个大混战时代即将到来。但这一切丝毫没有意义。因为在世界之外,一股足以吞噬宇宙的黑势力正朝明洲循循而来……
  • 巨蛇无限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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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被赋予思想的怪物,在游戏与小说中穿梭。不停成长进化,平推人类,为所欲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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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樱花城是爸比一生看过最美的地方。你妈咪也是一个很温柔很漂亮的妻子。”但是,爸比这一生中还遇到过一个更美好的女子,她才是我这一生中看过的最美的女生,这句话只藏在男人的内心深处。他可以怎样?有一对这么好的龙凤胎,还有一个这么贤惠的妻子,也该收心了。只是,泼出去的水,还能收回来吗。
  • 错上冷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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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的前世是他错过的缘,是他的自卑,猜忌,冷漠,无情将那个轻灵的女子送上了绝路。失去的时候,他才疯了一般的寻找,寻找着女子的转世。于是,他遇见了她,却不认得她,这一世,是她先爱上了他,却重蹈前世的覆辙,再一次被他的自卑,猜忌,冷漠,无情推上了绝路,前世今生,到底,是谁欠了谁的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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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级甜爽文,欢迎入坑!】一次意外,两种不同的命运。生前家喻户晓红遍大江南北的白卿欢莫名嗝屁了。重获新生成为司沫欢后居然还收获了一个绝美未婚夫。传闻高冷不近女色的傅南宸却宠妻成狂。“少爷,夫人被黑了。”坐在办公室的男人眉眼不挑道“把黑她的人给送进ICU。”外人面前令人闻风丧胆的商业大佬在家秒变小奶狗。“乖,过来,离我那么远干嘛?”只见小仙女傲娇着脸:“哼!那得看我心情。”【傅少忙着宠妻,卿姐姐忙着搞事业和虐拦路狗,一路星途闪耀,欢喜小冤家。】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您的小祖宗已上线

    您的小祖宗已上线

    【豪门x娱乐圈!】【双强!】【先婚后爱,欢喜冤家,相爱相杀!】人传D国有两个恶魔。一个是季氏集团的千金季夏。年纪轻轻,手段很辣。一个是云氏集团的继承人云逸。看似玩世不恭,却事事都能做到运筹帷幄。同为顶级经纪娱乐公司老板的季夏与云逸,第一次相见便像是火星撞地球,激起矛盾,一发不可收拾。同时,彼此将对方深深的“印”在了对方的心里。第一次见面,云逸就让季夏坐了一晚上的冷板凳加三天禁足惩罚。第二次见面,季夏与云逸就定下了婚约。第三次见面,两人并肩走进民政局。自此以后。什么季家大小姐?!什么世界顶级经纪公司?!什么打造国际影帝歌后?!都给我放到一边去!对于季夏来说,全宇宙的第一大事,就是让云逸跪在自己面前,叫祖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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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狼狗家财万贯要养我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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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时代不谈恋爱,一不小心就成了相亲主力军。同事说:上次那个追求者帅气又诚心,你拒绝了他,以后绝对场子都悔青了!宁白鹭表示:工作不香吗?谈恋爱简直浪费生命。长辈说:你都到了这个年纪,还有什么挑的资格?小心成为大龄产妇,生孩子遭罪!宁白鹭表示:我的基因没有优秀到必须有人继承。旁人说:你现在相亲还能相二十七二十八的,再过两年和你年纪相当的男人都结婚了,你只能相三十五往上的秃顶男,说不定还离异带娃!温庭礼表示:我比她小三岁,永远比她三小岁。我的结婚对象只有她,我孩子的母亲也只会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