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下午,清欢乘坐私人飞机抵达上海南嘉别苑,管家许如松带一干人等迎接。
“小姐,您辛苦了,餐厅给小姐备了吃的,请问您现在要用餐吗?”许如松恭敬的询问着清欢。
许如松,今年55岁,一身唐装,板寸的头发却梳理得一丝不苟,看得出是一个严谨的人。
“辛苦许叔,我在飞机上有吃午餐”清欢微微对许如松颔首。
他不动声色的打量着眼前的少女,齐肩短发随意搭拢着,眉宇间一片淡然,素白的衣衫衬托着皮肤更加白皙,像上好的羊脂玉,举手投足间散发出三分慵懒,七分高雅,果然是老董事长亲自教养的女孩儿。他暗暗感叹。
清欢自然发现了他的打量,她也不甚在意,外公挑选的人,她自然信得过。
“许叔,让他们都散了吧,该做啥做啥,不用管我”她笑着对许如松说,说完又偏过头对墨歌说:“墨歌,带我去卧室。”
墨歌颔首,应道:“小姐,这边是卧室”,同时还不忘打趣许如松:“哎呀呀,好久不见许叔又年轻了。”
许如松一本正经的回答:“小姐,那就不打扰您休息了。”同时朝墨歌点了头,算是打了招呼。
“额,老头还是一如既往的木讷呢!”墨歌自顾自叹息。
“就你话多,赶紧带路”清欢睨了一眼墨歌。
“哎哟喂,小姐你凶我,人家小心心都要碎了”墨歌发着嗲,也不忘了带路。
“闭嘴”清欢抖了一身鸡皮疙瘩,觉得外公也有看走眼的时候!
清欢打量着别苑的风景,一样的古朴,却和吹酒庄园大不相同,不过清欢可一眼断定,这是外公的喜好。不,应该说从下飞机那一刻,她就知道了。
一路上和墨歌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没多久就到了卧室,看着满卧室的粉色,清欢很是头疼。
她以前是很喜欢粉色,但后来她更偏爱黑白灰。
墨歌看着自家小姐的表情,连忙问道:“小姐,您不喜欢啊,这可是老懂事长生前让人为您布置的,您要换掉吗?”
清欢显然不相信墨歌的鬼话,外公是什么样的性子,她最清楚了,不过也懒得拆穿她。
“出去,我要休息了”她对墨歌下了逐客令。
墨歌难得没墨迹,立马点头应好,还嘱咐清欢好好休息,自己就在旁边,有什么需求直接叫她。
清欢准备拿换洗的睡衣,打开衣帽间,真是一言难尽,都是很青春靓丽的颜色,各种花花绿绿!清欢挑了一件稍微素色的睡衣,沐了浴,倒头就睡了。
咚咚咚,一阵敲门声,紧接着陌生的女声响起:“清欢小姐,我是张妈,快8点了,您要用晚餐吗?”
清欢迷糊的睁开眼,8点了,自己居然睡了这么久。
张妈听不到里面的声音,又敲了一下门,“小姐,您在听吗?”
清欢慵懒的回答道:“在的”
“那您是在楼下吃饭,还是去餐厅吃,或者我把饭菜端到您房里?”张妈继续问道。
清欢:“谢谢张妈,我待会儿下楼,晚饭在楼下吃。”
“好的,那我把饭菜给您备上”张妈说完便下楼了。
20分钟后,清欢踩着拖鞋下楼,只见一个看起来40多岁的妇人正站在餐桌前,满脸笑容的看着她。
看见清欢过来,连忙招呼:“小姐,我是张妈,墨歌说您用餐不喜欢太多人,所以我让她们都去忙了。”
张妈是许管家的妻子,今年50岁,因保养得好看起来也就40出头。清欢微微对她一笑:“张妈,你不用这么客气,在我眼里,你们都是家人,外公留给我的家人。”
听见小姐这么说,张妈激动的眼眶都红了,颤抖的手拉着清欢坐下:“好孩子,赶紧吃饭吧。”
清欢坐下后,看到桌子上全是她爱吃的,简单的三菜一汤,看来她们都很了解她的生活习性,这点她很满意。
看着张妈微微期盼的眼神,清欢:“张妈,你也坐,你站着我吃不下。”
张妈看着眼前的小女孩儿,仿佛在透过她看以前的恩人,她和丈夫因为地震,被迫流落在外,是乔志帮助了他们,还把他们当成家人。这是乔叔的孙女,她会用尽所有的力量来对她好。
清欢看着张妈的眼神,知道她在想念外公了。也不多说,多吃了两口菜。
张妈看着清欢吃的很香自己也感觉很满足。
清欢吃饱了,优雅的擦了嘴,准备出去走走。
灯红酒绿的上海,在南嘉别苑似乎感受不到,果然清欢骨子里和外公乔志一样都是清冷的人,却偏偏又置身于喧嚣的中心。
清欢走了走,又回到卧室了,明天得去公司看看。想着,她让人叫了墨歌,自己则去了书房。
敲门声响起,“小姐,我是墨歌。”
清欢:“进来。”
“小姐,您找我有什么事吗?”墨歌问道。
“通知Jony,我明天去公司”清欢头也不抬的翻着手中的书。
“小姐,您不多休息两天?那要召开董事会吗?”墨歌一脸惊诧,她觉得小姐不太像是热爱工作的人。
“只是先去看看,暂时不召开董事会。”清欢觉得墨歌的表情怪怪的。“怎么了吗?有什么问题?”
“没问题”墨歌连忙摆手,要是小姐知道自己心里想的,撂挑子不干了,那Jony还不杀了自己。
清欢压根没在意墨歌心里的那些小九九,因为她觉得墨歌的脑子一直这样不太正常,时好时坏。
当然墨歌也不知道自己在自家小姐心里的形象是这样的。不然她一定拿块豆腐把自己撞死。
第二天早上,清欢简单的用了早餐,就和墨歌一起去了公司。
清欢今天特意化了个淡妆,她将头发扎了一个马尾,一身裁剪得体浅灰色的西装,将清欢玲珑有致的曲线展示出来,脚踩5cm得高跟鞋,显得干练精致。
博睿财团位于市中心的GM大厦,从南嘉别苑到GM大厦大约需要一个半小时的车程。
墨歌乘着专用电梯到达90层,进入董事长办公室,居然才8点半,离上班还有半个小时。
“Jony还没到吗?”清欢问墨歌。
“啊,他昨晚听说您今天来公司,高兴的睡不着,这会估计还没醒吧!”墨歌吐槽道。
额,好吧,看来自己真的是甩手掌柜当太久了,一出现下属们都疯了。真是令人尴尬。
不一会儿,一道人影突然蹿了进来,笔直的身材,一身黑色西装,额前的刘海微微有些凌乱,正不停的喘气,显然是刚跑了很久,此人正是博睿财团执行总裁Jony。
“小姐,对不起,我来晚了”Jony像个犯错的孩子不停地对清欢道歉。
清欢看着这样的Jony,不禁好笑,抬起手中的表,递到Jony面前:“你又没有迟到,离上班还有二十分钟。”
谁知刚刚还跟霜打茄子一样的Jony突然兴奋起来:“小姐,您终于想起我了,昨天墨歌说您累了,我就忍着没去别苑看您,晚上她说您今天来公司,我就高兴得没睡觉,您看我的黑眼圈”说着还抬手指了自己的眼睛。
一旁的墨歌翻了个白眼,她毫不留情的拆穿Jony:“得了吧,你不就是想让小姐给你放假么?这简直不可能,哈哈”
Jony听到这句话,立马就像炸了毛的猫:“谁说的,我就是想念小姐,跟放假没关系,哼!”
清欢看着拌嘴的两人,可能说出去都没信,博睿集团的执行总裁和董事长清欢的生活管家居然是这个鬼样子。一定是外公欺骗了她。
“好了,我都怀疑你们两个是不是得了人格分裂”清欢无奈。
“我今天过来是先了解公司的情况,之前的决策该你负责的你还是负责”清欢对Jony说。
墨歌在一旁显然有点幸灾乐祸。
Jony瞪了墨歌一眼,然后对清欢说:“那我帮您安排一个秘书和助理,您先通过她们了解大致的情况。”
“OK,没问题,你去忙吧”清欢一边说一边拨弄着指甲。
“那我就先去忙了,待会有几个客户要见”
“嗯,去吧。”
Jony走后,清欢看着墨歌:“我不觉得你是生活管家,你还有别的什么职务吧?”
墨歌没想到清欢会突然这样问,但还是答道:“是的,小姐,我之前是负责国外的分公司,您有什么指示吗?”
清欢想了想,才开口:“那你还是回到原来的岗位,我如今还没开始接手公司业务,需要你和Jony的支持,这一年Jony一个人也确实辛苦。”
墨歌其实料到小姐会这样安排,所以很干脆的回答:“好!”
“去准备吧!”清欢对着墨歌说。
墨歌颔首退了出去。
不一会儿,Jony领了两个人进来,:“小姐,这是琳达,以后她就是您的秘书,这是苏然,他是您的助理。”
“董事长好”两人很默契的对清欢问好。
清欢看着面前的俊男靓女很是养眼,然后微微点头,对他们说:“以后,你们跟Jony一样喊我小姐就好。”
“是的,小姐”两人又同时回答。
清欢腹腓,这默契水平真不是盖的。
清欢把让墨歌回分公司的事儿告诉了Jony,Jony十分高兴:“小姐,您这决策英明,她闲了那么久该让她好好工作了。”
清欢:“你们俩真是相爱相杀!”
……
Jony走后,清欢跟秘书和助理要了一些公司的资料,了解了公司目前的状况,Jony果然很擅长管理,公司在他手里,版图越来越开阔。
第一天上班,清欢总觉得有点不适应,看来闲太久了也不是好事,人都懒惰了。
不过她还是很期待未来的生活,接下来的日子,希望不会让她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