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部荒原,没有四季交替,也没有干湿季节,气候一直比较稳定。
本来万物可以在此地恣意生长,但是总有一些力量在削弱和限制这一切。
青涯锦做了守卫队长一个月,领到了第一笔薪水。在本地,原住民如果常住在此,每月都要缴一笔税金,以用来支付守卫队的薪水,以及相关的一些支出。守卫队长的标准是天三个银币,一个月下来就是九十银币;副队长每月六十银币,而普通队员每月十五到三十银币不等,守卫队成员一共二十来个人,每月薪水支出便在六百银币上下,分摊到每个人头上,倒也不是很多。
何况像货栈和酒馆这样的收入高而且“事故多发”地带,还会交一个大头进来。
而像聚集地这类的地方,居民的主要收入往往离不开一类人——冒险者。这些四处闯荡的家伙们带来的收益是惊人的。有种说法是,一个冒险者来本地,会赚到十个银币,有七个会在本地花掉,而冒险者为本地带来的总收益却是二十多银币。
这种说法虽然不太严谨,但至少说明了冒险者所能带来的利益触动性。
另一方面,冒险者也往往是一帮祸根。
就不说冒险者们鱼龙混杂,相互间大打出手甚至自相残杀的事也不鲜见,就是说一些冒险者,在外面惹到不该惹的力量,在躲到某一地方后,被那力量追来从而祸及一方,这也不是没有的事。
所以很多地方都会组织一定的守卫队来维持秩序。
青涯锦的储物袋里就这样一下子多了九十银币,难免有些感慨。在他初来乍到的时候,若不是蓝德收留,恐怕生存都是个难题,后来每天那点铜币的收入,一个月也挣不下几个银币;开始成为精英后,他收入一下子高了起来,直到现在进阶为高手后,已经有了一笔稳定的收入······
这一切都是需要实力,越来越强的实力!
青涯锦的心情有些火热。
眼看钱越来越多,青涯锦也打算开始花掉一笔。虽然眼前的安逸和顺利是许多人求之不得的,但他仍是向往于更加冒险的生活。这种按部就班的日子对他来说总有一种被束缚住的感觉,他向往着冒险者的生活。
有了钱,他也打算开始准备计划一下了。
首先自然是装备。主武器上,有那柄精品级的佩剑对他来说已经足够了,何况还有老男爵那柄佩剑,打磨一下当做备用也不错;匕首可以防身,但也是冒险者重要的生活必需品,他打算到铁匠铺定致一把良品级的,当然如果有更高品质的他也会选,但是在小聚集地,精品级的武器实在太少见了········
当然护具也是他很需要的。虽然崔克交给他的这一身守卫队长的衣袍和轻甲具备一定的防御性,但是青涯锦还是想再选一个更好的。当初前任守卫队长纽泽的那一身铠甲,便是他托货栈经营者,从外面定制的一款全身甲,防御性自然要比原来那身好很多,当初在蝙蝠堡,如果不是那一身铠甲,纽泽根本无法在那样的环境中撑下去。
当然一身铠甲的价格也是不菲。像守卫队长纽泽的那一身铠甲虽然只是良品级,但价格据说都相当好两三件精品级的武器了,一般人根本消费不起。
“还是从长计议吧”,青涯锦心想,虽然最近他发了不少财,但是正要搞一副好铠甲的话,还是有些够呛,思来想去,他还是觉得这计划还是先暂且搁置下。
不过还是有些他现在就能准备的物资。比如各种治疗药剂和解毒药剂,虽然货栈方面每月都会给他和这些队员几支药剂,但是数量毕竟有限,就是应急救命够用了,平时一个个都舍不得用,所以青涯锦还是觉得多给自己准备些比较好,就是放在平时,也是用的到的。
到了货栈,货站掌柜亲自接待了青涯锦。当得知青涯锦是为了添置些药剂的时候,老板立刻吩咐几个伙计从仓库搬来此间最好的几种药剂,一一展示在青涯锦面前,并且详细介绍了各自的功用,有治疗伤势的、有辅助修炼的、有解毒的、有短暂提升实力的······,青涯锦挑选了几种,每样都是三十支,这可把老板高兴坏了,因为各种关系,掌柜给青涯锦打了一个八折。
青涯锦随后又选了些近期需要的必需品,林林总总下来,花了一百多银币——这还是有折扣的前提下。
········
回去路上,青涯锦又去铁匠铺定制了匕首,交完定金,去熟食铺子买了些食物,吃饱喝足之后,就准备去值夜了。
诺曼王国,后山猎场。
位于王城后山的一片林场,被本地人称之为后山猎场。这里被王国圈定,是本地上流消遣的一个地方。
此时,在这伙林场中只有一伙人——本来这就是为特定人群包场的地方,又被特别的人给包场了。
诺曼王国现任国王,庞萨维。
此时他一身猎装,骑在神骏的高阶坐骑马上,身后一大帮随从。除了一帮亲信之外,冒山也骑着马在队伍中随行。
话说冒山一行人抵达诺丁汉公国以后,先是在都城这边碰了一鼻子灰,但好歹也算完成了认证工作;等到了雷诺军团驻地,更是到处憋屈,就差被人家给赶出来,更不要提出兵的事情了。
冒山觉得,自己应该是被那老头子诺丁汉,华丽丽的给摆了一道······
大陆搅屎棍,诺丁汉是真对得起他在当年创下的名头。
事已至此,冒山也不能再怎么怎么地了,也只能继续去了诺曼王国都城。
自从来到诺曼王国后,事情总是出人意料的顺利,这是冒山怎么也想象不到的。世人皆知庞萨维和诺丁汉大公之间的矛盾,但对于冒山,这样一个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被定义为站在对手阵营的角色,庞萨维非但没有什么介意,反而对冒山相当的友好,不仅认可了冒山的贵族身份,还亲自下令派人为他安排了住处。
这天,日理万机的庞萨维国王突然起了兴致,带着一帮亲信去了后山猎场,出发前还请来了冒山。冒山一路都在陪着庞萨维聊天。
此时林中的随从正在驱赶野兽,一直二阶金角鹿被赶到了队伍前。庞萨维弯弓搭箭,一箭离弦,瞬息间射倒了这只鹿,鹿在地上挣扎着,庞萨维一行人骑马来到近前。
“国王真是好个箭法”,冒山拍着马匹,虽然这话多少有点奇怪,但正在兴头上的庞萨维显然也没在别处想。
“冒山男爵真不打算试试吗?”看着猎物挣扎的样子,庞萨维相当得意,问冒山。
冒山看着鹿,摇了摇头:“我一直不太喜欢亲手做这些事,想吃肉还是让手下人去弄比较好。”
“哈哈·······”,庞萨维笑了笑说:“这就是个兴趣而已,安排手下做是一回事,不过我们还是要攥住真正的力量在手里,不是吗?”,说着,庞萨维放下了弓,抽出佩剑,一剑挥出,本来还在挣扎的金角鹿,一下被剑气斩为两截。
看着断为两截的路,冒山眼睛一眯,稍微正了正神色,喃喃地说道:“金角鹿鹿肉我吃过,味道很不错”。
“是啊,高阶的味更美”。庞萨维收起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