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小姑娘是明珠,平心而论,她长的很漂亮,但是她怯生生的模样,硬是削减了几分艳丽。
《明珠》里是这样描写的:“她垂眸不语,皮肤白的近似透明,她的眼里似乎有星星,有人看过来时,她会把头垂得更低,若是盯她盯得久了,她却又嫣然一笑。她会看着你的眸子,道一声‘您终于来了’着实令人心痒不已。真真儿是天上的明珠,不小心落到凡尘中了。”
但是,现在应该是明珠的幼年时期。所以,,,
胡桃露出一抹笑容,她觉得自己可以改变原书剧情。
忽然,门外传来喧闹声,“客人”来了。客人是个一身黑衣提着大皮箱的中年男人。他看着院子里的孩子,孩子们都不说话,他们只用自己黑溜溜的眼睛看着他,等待着命运的裁决。
胡桃想,按照套路,明珠一定会被带走。
但是事实大多与想象不府——客人选择了明珠。
看着在一众孩子羡慕目光中的明珠,胡桃想起了这段剧情。
原剧情里是这样描写的:“明珠鹤立鸡群般的站在孩子中间,光彩夺目,令人难以忽视。在她的衬托下,其他人就显得黯淡了。”
胡桃:这波操作也很棒了。
作为一部早期言情小说《明珠》有很多缺陷,比如主角光环过大,内容过于狗血。但是最为一部民国架空言情小说鼻祖而且被封神,还是有很多可取之处的,比方说,文风优美,情节起伏大有看点。不过胡桃觉得,《明珠》之所以能火,是因为出现的时机好,不然这本书放到现在,只能是平平无奇。
对于早期小说来说,狗血也不能算是一种缺点。它能让读者在想要吐槽的时候,又不由自主地想看下去,看看这个小说有多狗血,还可以分享给小伙伴,让他们也看看这个小说有多狗血。这样既赚到了评论,又得到了众多读者。让人只能道一句:作者高明!
这一段写的是明珠的童年时期。在孤儿院的时候,明珠由于相貌出众,不对,是合人眼缘,被人收养。
因为养父母无子女承欢膝下故而将明珠当做亲生女儿抚养,助其成为一代名媛。在之后养父母生下儿子后,并没有因此苛待明珠,且养父母的生子还把明珠当做亲姐姐看待,甚至还对其产生了七形的爱。
其实这个剧情也在情理之中,毕竟最开始的时候,大部分小说的感情线都是女一女N都喜欢男主,男一男N都喜欢女主,这就导致一部分读者对于一些配角意难平。
“思蓉,哎呀,不要难过了嘛。”郁南看着胡桃,“机会总是会来哒!”
胡桃回过神,她发现人大都离开了,她回头看向郁南——阳光撒在她的侧脸上,她的眼眸金灿灿的,比太阳都明亮,然而此刻,她却看着胡桃笑了。
胡桃忽然感到鼻子一酸,她想起了郁南在故事里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