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88491700000001

第1章

1

第一次遇到迪安是在我与妻子分手后不久。那时我刚刚生了一场大病,对此我不想再提及了,不过它的确与我那次痛苦而耗尽心力的分手有关,当时我觉得一切都完了。自从迪安·莫里亚蒂闯进了我的生活,你便可以称我的生活是“在路上”了。在这之前,我也曾不止一次地梦想着要去西部,但只是在虚无缥缈地计划着,从没付诸行动。迪安这家伙是个最理想的旅伴,因为他就是在路上出生的。那是1926年,当时他父母正开着一辆破车经过盐湖城往洛杉矶去。最初我是从查德·金那里知道他的。查德给我看了几封迪安从新墨西哥州的教养院给他写来的信。我对这些信颇感兴趣,因为他在信中非常天真可爱地请求查德把他所知道的有关尼采的一切以及其他美妙的知识都教给他。有一次,卡洛和我谈起这些信,我们都在想是否有一天我们会见到这个奇怪的迪安·莫里亚蒂。这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那时的迪安和现在判若两人,还是个笼罩着神秘色彩的小囚徒。后来某天传来消息,迪安从教养院出来了,他将第一次到纽约来。还有消息说,他刚与一位叫玛丽露的姑娘结婚。

一天我在校园里闲逛,查德和蒂姆·格雷告诉我,迪安住在东哈莱姆一幢没有热水的旧公寓里,也就是西班牙哈莱姆[1]。迪安和他的俏丽小妞玛丽露是前一天晚上到的。这是他第一次来纽约。他们在50街从灰狗巴士上下来,想抄近路去找吃的,然后径直走进了赫克托餐厅。在迪安眼里赫克托餐厅一直是纽约的一个重要标志。他们在那里品尝了熠熠生光的大蛋糕和奶油泡芙。

这些日子迪安总是这样告诉玛丽露:“亲爱的,现在我们终于到纽约了。我还没有完全告诉你在我们来纽约的路上我在想些什么。当我们经过密苏里,特别是经过那个让我想起我的教养院生涯的布恩维尔教养院的时候,我感触颇多。现在我们绝对应该放下一切个人偏好,开始一个切实可行的工作和生活计划……”最初几天他总在说诸如此类的话。

我们几个家伙去了迪安的冷水公寓。迪安穿着短裤出来开门。玛丽露一下从沙发上跳了下来。迪安把这间公寓的住客支到厨房去了,大概是在煮咖啡,而他正在忙着亲热,对他来说性是他生命当中唯一神圣而重要的事,即使他还得卖力工作维持生计。你看他站在那儿晃着头,眼睛盯着地面,还不住点头的样子,就像一个年轻的拳击运动员在听人训导。那模样让你觉得他每个字都在认真地听,然后给你扔过来一连串的“是,是,是”“对,对,对”。迪安给我的第一印象是像年轻时候的电影明星吉恩·奥特里[2]——身材修长,臀部精瘦,一双碧蓝的眼睛,再加上典型的俄克拉何马州口音——一个留着连鬓胡须、生活在多雪西部的英雄好汉。实际上,在与玛丽露结婚来东部之前,他曾在科罗拉多州埃德·沃尔的牧场干活。玛丽露是个漂亮的金发女郎,浓密的长卷发像金色的海洋。她坐在沙发的边缘,双手放在腿上,一双朦胧的、带着乡野气息的蓝眼睛警觉地注视着一切,因为她还在西部的时候就听说过纽约充满罪恶而又灰暗的破旧公寓,而她现在就住在这样的地方。她等待着什么,就像画家莫迪利亚尼[3]笔下超现实主义风格的女郎,细长的身体,忧郁的神色,待在一个沉闷的房间里。别看她外表是个甜美的小姑娘,其实非常沉默寡言,会做出一些令人惊骇的事情来。那天晚上,我们喝啤酒,掰手腕,聊天,一直玩到黎明。早上,在昏暗的光线中,我们围坐在一起,默默吸着烟灰缸里的烟蒂。迪安紧张地站了起来,在屋里踱着步子,思考着,然后决定让玛丽露去做早饭,并把地板打扫干净。“换句话说,我们必须立即行动,亲爱的,否则我们的计划就会泡汤,就不会有结果。”之后,我就离开了。

接下来的那个星期,他很坚定地告诉查德·金自己一定要向他学习写作。查德告诉他我是个作家,让他来找我,听听我的建议。与此同时,迪安还在一个停车场找到了工作,并且和玛丽露在霍博肯[4]的公寓闹翻了——天知道他们为什么搬去了那里——她简直气疯了,为了报复迪安,捏造了许多莫须有的罪名到警察那里歇斯底里地指控他。迪安不得不从霍博肯的公寓逃走。他无处安身,就直接去了新泽西的帕特森,我和我姑妈住在那里。一天晚上,我正在看书,突然有人敲门,来人正是迪安。他躬着腰,讨好地蹭蹭脚,在昏暗的门廊里说:“你——好,我是迪安·莫里亚蒂,你还记得我吗?我来这里是求你教我写作的。”

“玛丽露呢?”我问。迪安说她当婊子赚了几个钱就回丹佛[5]去了。“这个婊子!”然后我们就一起出去喝了几杯啤酒。因为我姑妈在客厅里看报,当着她的面我们不能随心所欲地交谈。我姑妈只看了迪安一眼就认定他是个疯子。

在酒吧里我对迪安说:“该死的,伙计,我非常清楚你来找我并不只是想当作家。毕竟,就我对这事的了解而言,除非有嗑兴奋剂上瘾的劲头,否则难以坚持。”他说:“是的,的确如此。我懂你的意思。你说的这些问题我都想过,我想知道的是,一个人要意识到这些因素是否要依靠叔本华的二分法,对任何内心意识而言……”等等诸如此类的话。他说的那些事我一点也不懂,他自己也不明白。在那些日子里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也就是说,这个教养院出来的孩子是在设法让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的知识分子,他喜欢用他所听来的那些“真正的知识分子”的腔调和方式说话,却学得很不着调。但是,我告诉你,在其他事情上他可不像这样幼稚,他后来只花了几个月的时间就从卡洛·马克斯那里真正弄懂了这些专业术语和行话。尽管如此,我们仍然能够在其他一些疯狂的事情上彼此理解。我答应在他找到工作之前可以一直住在我家,并且我们还打算一起去西部。那是1947年冬天的事了。

一天晚上,迪安在我家吃晚饭——他已经在纽约的某个停车场找到了工作——我当时正赶着打字,他靠在我肩上对我说:“快点啊,伙计,那些姑娘可等不及啦。快些打。”

我说:“再等我一会儿。我马上打完这一章就和你走。”这是我书中最精彩的章节之一。然后我换好衣服,就和迪安一起赶到纽约同那些姑娘约会去了。在巴士穿过闪着奇怪磷光的林肯隧道时,我俩靠在一起,手舞足蹈地大叫大嚷着,激动地谈论着。我也开始像迪安一样疯狂了。其实,迪安就是一个对生活充满了惊人激情的年轻人,尽管他是个骗子,他欺骗仅仅是因为他对生活有特别多的渴望,他想要结交那些对他不屑一顾的人。他也骗我,我都知道。(骗我的吃住,骗我“教他写作”等等。)他也知道我很清楚。(这也是我们交往的基础。)但是我不介意,我们相处得很好——既不互相干扰,也不互相讨好。我们彼此都小心翼翼的,就像一对伤心的新朋友。我们都在对方身上学到很多东西。只要一谈到我的工作,他总是说:“放手干吧,伙计,你做的每一件事都很了不起。”我写作的时候,他就在我的背后一边看着,一边喊:“好,写得好,哇,太好了!伙计!哇!”他拿起手绢擦擦脸。“哇,伙计,有这么多事情要做,有这么多东西要写!如何能不受任何规范限制,没有任何文学上的障碍和语法上的担心,一股脑把它们都写出来啊……”

“是的,伙计。你说得太对啦。”我能感到有某种神圣的光芒从他对未来充满激情的憧憬中迸发出来。他是那样激情四射地描述着,车上的人都在看着这两个“激动过度的傻瓜”。在西部,他三分之一的时间在台球厅,三分之一的时间蹲监狱,三分之一的时间在公共图书馆读书。冬天,人们总是看见他不戴帽子夹着书匆匆从街上走过,有时是去台球厅,有时是从树上爬到朋友家的阁楼里,为了潜心读书或是逃避警察。

我们去了纽约。当时的具体情况我已记不清了,好像他约了两个黑人姑娘见面,但一个也没来。他原本和那两个姑娘约好一起去吃晚饭的,然而到那儿却发现她们都没出现。我们就去了他工作的停车场,他在那儿有些活儿要干——他去后面的工棚里换了衣服,又在一面开裂的穿衣镜前整理一番,然后我们就开车离开了。就在这个晚上迪安和卡洛·马克斯会面了。迪安和卡洛·马克斯的相遇是一个伟大的事件。两颗敏感的心一碰撞便立刻互相吸引,两双敏锐的眸子一相遇便立即迸出火花——一个是心胸坦然的神圣骗子迪安,一个是心灵幽暗带着悲观诗人气质的骗子卡洛·马克斯。打那以后我就很少见到迪安了,为此我感到有些伤心。他们精力相当,相比之下我就像是个傻子,跟不上他们的节奏。接着,我周围的一切,我所有的朋友和家人都像尘云一样被一个疯狂的漩涡卷起,在美国的夜空盘旋。卡洛给他讲老布尔·李、埃尔默·哈斯尔、简的故事:李在得克萨斯州种大麻;哈斯尔在赖克斯岛[6];简曾经在时代广场徘徊,沉浸在安非他命带来的幻觉当中,怀里还抱着自己的小女儿,最后进了贝尔维[7]。迪安给卡洛讲西部那些不知名的小人物,比如汤米·斯纳克,一个畸形脚的台球厅狠角色、玩牌好手、酷儿圣徒,还给他讲罗伊·约翰逊、大个子埃德·邓克尔,讲他儿时的伙伴、流浪时的伙伴,还有他遇到的数不清的姑娘,性爱派对,色情电影,以及他所崇拜的男英雄、女英雄,他所经历的冒险。他们一起冲上大街去追寻、体验那些有趣的事,不像两人后来的交往那样悲伤、多思、空洞虚无。然后他们就沿街跳舞,就像我喜欢的那类人,我摇摇晃晃地跟在后面,我一生都喜欢跟在令我感兴趣的人身后,那些有点疯狂的人,疯狂地生活,疯狂地表达,疯狂地渴望被救赎,同时渴望一切,不知疲倦,不落俗套,他们不停地燃烧,燃烧,就像惊人的能连射的黄色烟火筒迸发,如蜘蛛穿过星际,在天空中央你会看见蓝色的中心光点砰地爆裂,所有人都不禁惊呼。歌德时代的德国人怎么称呼这样的年轻人呢?由于渴望向卡洛学习如何写作,迪安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对他展开了猛烈的感情攻势,只有骗子能做出来的那样。“好了,卡洛,让我说,这就是我要说的……”我有两个星期没有见到他们,而这期间他们的友谊极速加深,没日没夜待在一起聊天。

春天来了,这是旅游的黄金季节。人们三三两两地组织起来准备出去旅行。我一直忙着写我的小说,在我写到一半的时候,也就是在我和姑妈从南方我的哥哥罗科家回来后,我就准备出发开始我的第一次西部之旅了。

迪安已经走了。卡洛和我去34街的灰狗巴士站为他送行。车站的楼上有个地方付二十五美分就可以拍些照片。卡洛照相时摘下了眼镜,看上去十分凶恶。迪安拍了张侧面照,显得有些害羞。我拍了一张正面照,看上去像个三十岁左右的意大利人,似乎谁要冒犯了他母亲,他就会将那人杀死。这张照片被卡洛和迪安用剃须刀片整齐地从中间切成两半,一人留了一半在钱包里。迪安穿着一套正宗欧陆风格的西装踏上了重返丹佛的伟大旅程,他在纽约的第一次风流之旅就这样结束了。我说他风流,其实他只是在停车场干活,累得像条狗。他是世界上最棒的停车场员工,他能将汽车以每小时四十英里的速度倒进墙边狭窄的车位,然后越过众多的障碍物,跳进另一辆车,以每小时五十英里的速度在拥挤的空间里绕圈,再迅速倒入一个狭小的车位,一个急刹车把车停住,你能看到当他跳出车子的时候那辆车弹了一下。然后他会像田径明星那样迅速跑向开票处,开好票,再向刚驶来的另一辆车跑去。车主才出来半个身子,他就已经钻了进去,门还没关上就启动车子,在一阵咆哮声中将车开向了另一个车位。弯腰进车,启动,刹车,从车里出来,跑步,他就这样马不停蹄地干着,晚上八个小时,几乎没有休息的时间。夜晚的高峰期,或是剧院散场时更是忙得不可开交。他穿着一条沾满油污的破裤子,一件磨坏了的皮夹克,一双破烂不堪的鞋子。如今他却在第三大道买了一整套崭新的西装,蓝色带条纹的面料,还包括一件西装背心,一共花了十一块钱。他又买了一块表、一根表带、一台手提打字机,一旦在丹佛找到工作,他就要在他租住的公寓里开始写作了。我们在第七大道的瑞克饭店吃了香肠配豆子作为告别宴。然后迪安搭上一辆去芝加哥的巴士,呼啸着消失在夜幕中。我们的牛仔走了。我对自己许诺等春天来临,万物复苏的时候,我也要沿着和迪安相同的路线到西部去。

我后来的整个旅行生涯就是从这里开始的,以后发生的一切简直精彩得难以言表。

当然,我渴望更多地了解迪安,不仅仅因为我是作家,需要不断获得新的经验,也因为我已经厌倦了大学校园无聊的日子,需要做一个了结,更因为尽管我们的个性不同,但迪安让我觉得他就是我某个失散已久的兄弟,他痛苦而瘦削的脸上留着长长的鬓角,肌肉紧绷汗水淋漓的脖子唤起了我对童年的回忆:我记起了帕特森以及帕塞伊克小镇上那些我们时常逗留的废弃染料堆、小溪流,以及我们经常游泳的小池塘。那件肮脏的工作服穿在他身上是如此优雅,就是最好的裁缝量身定做也没有这么合身,那是欢乐本性这个天然裁缝的恩赐。听着他那激动人心的谈话,我仿佛又听到了童年伙伴们的声音,当大哥哥们在工厂干活的时候,我们一群男孩子在大桥下,在摩托车上,在挂着晾衣绳的家门口,在午后令人昏昏欲睡的台阶上弹着心爱的吉他。我现在的其他朋友都是所谓的“知识分子”:查德是一位信奉尼采的人类学家,卡洛·马克斯是一位古怪的超现实主义者,说起话来嗓音低沉,严肃认真,老布尔·李总是拉长声音否定一切,还有像埃尔默·哈斯尔之类鬼鬼祟祟的罪犯,总是一脸玩世不恭的讥讽,简·李也一样,她总是躺在她铺着东方风格毯子的沙发上嘲讽着《纽约客》。但是迪安的智慧是有条理的、闪光的、全面的,没有令人生厌的学究气,甚至他的那些“犯罪行为”也不是那么的令人气愤和厌恶,那是美国式欢乐的一种狂野而积极的爆发,它是西部的,西部之风,来自西部大平原的颂歌,是某些新的、早已预言要发生的、令人期盼的东西。(他偷车也只是为了一时的驾驶乐趣。)而我那些纽约的朋友总是很负面地、噩梦般地否定这个社会,并给出无聊的书卷气十足的政治和心理学上的原因。迪安只是实实在在地为了面包和爱在这个社会中打拼,至于用什么方式,他并不在意。“只要我能得到那个小姑娘,在她大腿间得到我想要的,伙计。”“只要我有吃的,小子你听到了吗?我饿,我快饿死了。我们现在就去吃东西!”于是我们立刻去吃东西,就如同《传道书》上所说的,是你在日光下所得的份。

迪安是一个真正的西部男子汉。尽管我姑妈提醒我说他会给我带来麻烦,但是我听到的却是一个新的召唤,我看到崭新的地平线正出现在我的眼前。我当时很年轻,对这一切深信不疑。就算有一点小麻烦又如何,甚至迪安最终抛弃我这个好友、令我失望,就像他后来所做的那样,听任我在路边饿死,在病床上挣扎——这又算得了什么?我是一个年轻的作家,我渴望上路。

在路上的某个地方,我知道我会遇见姑娘,会看到奇异景象,会发生一切一切的事。在路上一直走下去,我会得到明珠。

2

1947年7月,我从退伍军人津贴中攒下五十几块钱,准备好了去西海岸。我的朋友雷米·邦克尔从旧金山写信给我,让我和他一起去环球航行。他发誓可以带我去轮机舱。我回信说无论什么破船都行,只要能进行几次长途的太平洋航行,挣回来足够的钱支撑我在姑妈家把小说写完。他说他在米尔城有间破木屋,我可以有足够的时间在那里一边安心写我的小说,一边等待办完航行所需的各种繁杂的手续。他和一个叫李·安的姑娘住在一起,他告诉我她做得一手好菜,厨房会很热闹。雷米是我念预科学校时就认识的旧友,是在巴黎长大的法国人,一个十足的疯子——我不知道现在他疯到什么程度了。他希望我十天之内赶到。姑妈对我去西部旅行十分支持,她说这对我有好处,那个冬天我工作十分努力,在家里也待得太久了。甚至当我告诉她我有时要在路上搭便车时,她也没有提出异议,唯一希望的就是我能完完整整地回来。一天早上,我将完成了一半的手稿在桌上放好,最后一次把我舒服的床铺铺好,把几件最基本的用品装进帆布包,口袋里揣着五十块钱,我向着太平洋出发了。

在帕特森的时候,我已经花了好几个月时间仔仔细细地研究了美国地图,甚至还读了些有关西部拓荒者的书,对诸如普拉特、锡马龙等地名很感兴趣。在公路交通图上有一条标成红色的6号公路,它由科德角[8]直通内华达的伊利,然后往下直达洛杉矶。我要一直在6号公路上前行,直到伊利,我这样告诉自己,然后自信地出发了。为了去6号公路,我必须先爬上熊山[9]。一路上我都在想象到了芝加哥、丹佛,最后到洛杉矶的情景。我从第七大道乘地铁到242街终点站,然后再转电车去扬克斯[10]。在扬克斯的市中心我又坐了去往郊外的电车到了哈得孙河东岸的城市边界。如果你将一朵玫瑰花从哈得孙河神秘的源头阿第伦达克投入水中,想象一下它将顺流而下,漂过许多地方,最后投入大海的怀抱——想象一下这美丽的哈得孙河谷。我开始招手搭车。陆陆续续搭了五辆车,终于到了期待中的熊山大桥,从新英格兰地区延伸而来的6号公路在这里弯成拱形。我在那儿下车的时候下起了瓢泼大雨。这里是山区。6号公路穿过大河,转过一个环形交叉路口,最后消失在荒野之中。这里不但没有车,在倾盆大雨中,我甚至连个躲雨的地方也找不到。我不得不跑到几棵松树下避雨,但这根本无济于事。我开始哭喊咒骂起来,捶打着自己的头骂自己真是个大傻瓜。现在我在纽约以北四十英里的地方,事实上,最令我担心的是在这伟大旅行的开端,我所做的就是向北走了四十英里,而不是计划中的向西。现在我被困在了北边。我又跑了四分之一英里,到了一个废弃的但很别致的英式加油站。我站在还滴着水的屋檐下,翘首眺望,黑压压的熊山雷声轰鸣,我对上帝心生畏惧。放眼望去,只能看见一些朦胧的树影,阴沉沉的荒野伸向天际。“该死的,我到这儿来找死吗?”我咒骂着,哭喊着要去芝加哥。“现在他们一定都在享受美好时光呢,而我却不在。我什么时候才能赶到那里呢?”我在心里暗暗地思忖着。终于有一辆汽车停在了这个空荡荡的加油站里。车上有一男两女,他们停下来研究地图。我迎了上去,在雨中向他们招手。他们商量着是否带我。我头发滴着水,鞋子湿透了,看上去一定像个疯子。我真是个该死的傻瓜,穿着墨西哥式编织凉鞋,这种像筛子似的鞋根本不适合雨夜阴冷的美国。这些人把我带上了,向北到纽堡[11]去。我觉得相比之下这是个较好的选择,否则我就要整夜被困在这熊山的荒野之中了。“并且”那位男子说,“6号公路上不会有车的。如果你想去芝加哥,最好先从纽约穿过荷兰隧道去匹兹堡。”我知道他是对的。我的梦想被我搞砸了,只按照地图上标出的一条红线就能横穿美国的想法是愚蠢可笑的。相反,要尝试不同的途径和路线,才能到达目的地。

到纽堡时雨终于停了。我沿河走了一段,然后不得不乘大巴回纽约,车上都是从山里度周末回来的学校老师,人声嘈杂。我责备自己浪费了这么多时间和金钱,东南西北地胡乱折腾了一天一夜,到头来却又回到了原地。我发誓明天一定要到芝加哥,乘巴士去,只要明天能到,无论花多少钱我都不在乎。

3

这就是一次普通的巴士旅行。车厢里充斥着婴儿的哭闹声,车外骄阳似火。宾夕法尼亚州的每一个小站都有些乡下人上上下下。车子慢慢地挪着,直到俄亥俄平原才真正开始正常行驶起来,经过阿什特比拉,夜里穿过印第安纳,第二天清晨就到了芝加哥。我在基督教青年会[12]找了个房间就睡下了,口袋里的钱已所剩无几。好好地睡了一天以后,我开始了芝加哥之旅。

风从密歇根湖上吹来,卢普区[13]响彻波普爵士乐。我沿着南霍尔斯特德街和北克拉克街漫步,午夜后走进了森林,以至一辆巡逻车看我可疑便跟了上来。这是1947年,当时波普爵士乐已风靡美国,卢普区的演奏却带着一种倦怠的气息,因为当时的波普爵士乐正处于由查利·帕克[14]的《鸟类学》所引领的时期向迈尔斯·戴维斯[15]开创的另一个时期过渡。当我坐在芝加哥的夜色中听着这代表着我们所有人的波普爵士乐时,我想起了我全国各地的朋友们,想起他们其实是在同一个偌大的后院里做着疯狂的事,忙碌奔波。第二天下午,我平生第一次走进了西部。那天天气温暖宜人,路上容易搭到便车。摆脱了芝加哥错综复杂、难以想象的城市交通后,我搭巴士去往伊利诺伊州的乔利埃特[16],途中经过了乔利埃特监狱,漫步过城中枝叶摇曳的街道,我在城外停下来,继续我的旅途。从纽约乘巴士到乔利埃特,我的钱已花去了一大半。

我搭的第一辆车是运炸药的卡车,上面插着警示红旗。它带着我在广袤的伊利诺伊绿色大平原上开了三十英里。司机指给我看,我们正行驶在6号公路上,它与66号公路交叉,然后共同向西延伸。在那里他把我放下。我在路边吃了一个苹果派和一个冰淇淋。大约下午三点钟,一个开着小轿车的女人在我面前停了下来。我一阵窃喜,因为刚才我追赶过这辆车。她是一位中年妇女,看上去儿子应该和我差不多大。她想找人替她开车去艾奥瓦。这正合我意。艾奥瓦!那里离丹佛可就不远了。到了丹佛,我就可以好好休息一下了。前几个小时由她开,在某个地方她坚持要去参观一个教堂,好像我们是出来旅游观光的。后来,我接过方向盘,虽然开车我不太在行,但仍然很顺利地穿过了伊利诺伊,经罗克艾兰到达了艾奥瓦的达文波特。在这里我第一次看到了我深爱的密西西比河。正逢干旱炎热的夏季,河水很浅,散发出非常难闻的臭气,就像它冲刷过的原始美洲大陆的气息。罗克艾兰镇上有铁路、破旧的小屋、小小的市中心,过桥就是达文波特,也是一样的小镇,在中西部夏日温暖的阳光下,散发着锯木屑的味道。这位女士要转另一条路去她艾奥瓦的老家,我就在这儿下车了。

太阳在慢慢落下。几杯冰啤酒下肚之后,我走了很远,来到城边上。下班的人开车回家,戴着铁路工作帽或棒球帽,同其他城市下班回家的人群一样。一位下班回家的人带了我一段山路,然后将我一人扔在大牧场边上的交叉路口。这里的景色美极了,只有几个农民开着小汽车从这里经过,他们用怀疑的眼光打量我,摇着铃,将成群的奶牛赶回家。这儿看不见卡车,偶尔有几辆小汽车与我擦肩而过。一个小伙开着改装车疾驶而过,围巾在晚风中飞舞。太阳终于落山了。我被越来越浓的夜色包围着,心里有些害怕。艾奥瓦乡村的夜几乎没有任何灯光,刹那间我就要被这一片黑暗吞噬了。正巧这时有人开车经过这里回达文波特,把我带回了市区。我又回到了起点。

我坐在汽车站,回想着刚刚发生的一切,又吃了一个苹果派和一个冰淇淋,这几乎成了我一路上的主食,我知道它们既有营养,又味道不错。在汽车站的餐厅里,我被一个女服务员迷住了,足足看了她半个小时后,我决定赌一把。我从达文波特市中心乘巴士到了小镇的边上,但是这一次我来到了一个加油站。这里的大卡车发狂似的鸣着笛来来往往,不到两分钟,一辆卡车就猛地停在了我面前。我赶紧跳上去,高兴得简直要发狂。这位卡车司机长得五大三粗,眼球突出,说话声沙哑刺耳,对一切东西摔摔打打。我在他的眼里几乎不存在。这样也好,我正好可以趁机让疲惫的灵魂得以休息。搭顺风车一个最大的麻烦就是你总得喋喋不休地和各种各样的人说话,好向他们证明没有带错人,甚至这是件乐事。这对长途旅行却又不愿花时间住旅店睡觉的人来说是最受不了的。这家伙在汽车的轰鸣声中大声喊叫着说话,我也就只能这样再喊回去。我们都很轻松愉快。他飞快地把车开到了艾奥瓦城[17]。一路上他给我讲他自己最有趣的故事,关于他怎样在每个有不合理车速限制的城市逃过法律处罚。他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那些该死的警察拿我一点办法也没有!”我们刚到艾奥瓦城,后面正好跟着一辆大卡车,因为他的车子要去别的地方,所以他打尾灯向后面的车示意,然后将车速放慢,我跳了下去,取出行李。那辆车懂得了这个司机的意思,便将车停了下来。一眨眼的工夫,我已经坐在另一辆车上了,准备好赶几百英里的夜路了,我开心极了!这位卡车司机和上一位一样疯狂地大叫大嚷。我只管舒服地靠在座位上休息便是。现在丹佛就如同《圣经》中的应许之地,已经隐隐约约地出现在我的眼前。在静谧的星空下,我可以想象穿过广袤的艾奥瓦大草原和内布拉斯加大平原,我可以看到旧金山就如同一颗闪亮的明珠镶嵌在辽阔的夜幕之中。他一面飞快地开着车,一面又给我讲了两个小时的故事。然后我们在艾奥瓦州的一个小镇停了下来。许多年之后,我和迪安在这里又被警察拦下,因为怀疑我们开的好像是一辆被偷的凯迪拉克。他在座位上睡了几个小时,我也睡了一会儿。我还在小镇上转了转。唯一的一盏路灯照在寂寞的砖墙上,每一条小街的尽头都是茫茫草原,空气中弥漫着玉米的味道,就像夜的露珠。

黎明时分他醒了,发动引擎重新上路。一个小时后,在前方一片绿色的玉米地的上空已经能看见得梅因城[18]飘来的烟雾。司机要停车吃早饭,我正好在此下车去得梅因。这儿离市区还有四英里,我又搭上了两个艾奥瓦大学男生的车。坐在一辆崭新而舒适的小汽车里,听着他们谈论考试的事,我有种奇怪的感觉。我们顺利地到了市区。现在我只想美美地睡一整天,所以我去了青年会想找个房间,结果客满。我本能地沿着铁路找去——得梅因城铁路遍布——最后在一个机车库旁边找到了一家阴暗陈旧的小旅店。我在一张干净、坚硬的白色大床上睡了一整天。枕边的墙上被涂得乱七八糟,破旧的黄色百叶窗外是灰蒙蒙的调车场。我醒来的时候太阳已经渐渐地变红了。这是我人生当中一个不同寻常的时刻,也是一个最奇特的时刻,我甚至不知道自己是谁,我远离家乡,被旅行折磨得筋疲力尽,住在一个自己从来没有见过的、如此破旧简陋的小旅店里,听着窗外火车发出嘶嘶的吼叫,房间里陈旧的木制品吱吱嘎嘎作响,还有楼上的脚步声和其他各种糟糕的声音。看着房间裂开的天花板,有十五秒钟我不知道自己是谁,但我不害怕,我好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一个陌生人,我全部的生活混乱得如同闹鬼一般,一种鬼魂的生活。我已经跨越了半个美国,现在正站在东西部的分界线上,东部是我的青春,西部是我的未来,也许这就是为什么这个奇特的黄昏天会这么红的原因吧。

但是我不能呻吟,必须继续前行。于是我拿起包,和坐在痰盂边的老店员说了声再见,就出去吃饭了。我吃了苹果派和冰淇淋——越往艾奥瓦走,苹果派越大,冰淇淋里的奶油也更多了。那天下午我在得梅因城看到到处都是漂亮的姑娘——她们都是放学回家的高中生——但是现在我没有时间去想这些。我对自己许诺等到了丹佛再去好好享受。卡洛·马克斯已经在丹佛了,迪安也在那里,还有查德·金和蒂姆·格雷,丹佛是他们的家乡,玛丽露也在那里。那里还有一大帮朋友,包括雷·罗林斯和他金发碧眼的漂亮妹妹贝比·罗林斯,还有迪安认识的两个女服务员贝当古姐妹,甚至我大学时的笔友罗兰·梅杰也在。我非常期待和他们一起的快乐时光,所以只好匆匆别过这些美丽的姑娘,这些生活在得梅因的、世界上最漂亮的姑娘。

一个家伙带我走了一段上坡路,这人的车上装满了各种各样的工具,站起来开车的样子像个现代送奶工。然后我立刻就又搭上了一个农民的车,他和儿子要去艾奥瓦州的埃德尔。在埃德尔一个加油站附近的一棵大榆树下,我与另一个想搭车的人混熟了。这人是个典型的纽约人,祖籍爱尔兰。他曾为邮局开了很多年卡车,现在要去丹佛看一个姑娘,并打算在那儿开始新的生活。我想这家伙一定是在纽约出了什么事逃出来的,很有可能触犯了法律。他是个典型的红鼻子酒鬼,三十几岁,平常我是最讨厌这种人的,可是现在我对任何的人类友谊都特别渴望。他穿着破旧的运动衫,宽松的长裤,甚至连个包也没有,只带了一支牙刷和几条手帕。他说我们可以一起搭车。我本来应该拒绝,因为他看上去让人厌恶。但我们还是凑在一起搭上了一个沉默寡言的人开的车,那人开车去艾奥瓦的斯图尔特。在那里我们真的被捆在一起了。我们站在斯图尔特火车站的售票亭前,等着西去的车辆,一直等到太阳落山,整整等了五个小时。开始我们谈论自己,然后讲一些下流的故事,接着就开始踢路边的石子,之后我们开始学各种可笑的声音,一种接一种。我们都感到无聊,于是我准备花钱买些啤酒喝。我们去了斯图尔特的一家破酒吧。我喝了几杯,他就像回到了纽约第九大道的夜总会,把自己喝了个烂醉,大喊大叫地给我讲他的那些肮脏故事。我都有些喜欢上他了,并不是因为他是个好人,就像后来所证明的那样,而是因为他对生活充满了激情。夜里我们又回到了路上,当然不会有车停下,也没有多少车经过,就这样一直等到凌晨三点。我们试图在火车站售票亭的长椅上睡一会儿,但是电报机咔嗒咔嗒的声音响了一夜,外边的大货运火车发出轰隆隆的声响。我们不知道怎样爬上火车,以前从来没做过。我们也不知道它们是向东还是向西,哪辆车可以坐。所以当黎明时分看见去奥马哈[19]的巴士经过,我们就跳了上去,加入那些昏昏欲睡的旅客行列。我付了我们两个人的车费。他的名字叫埃迪,他让我想起了我在布朗克斯的表姐夫,这就是为什么我俩黏在了一起的原因。就像我有了一个老朋友同行,有了一个天性乐观开朗的老友和我一起打发在路上的时光。

清晨我们到了康瑟尔布拉夫斯[20],我向车窗外望去。去年整个冬天我都在看关于西部拓荒者的书,在出发前往俄勒冈和圣菲小道前,马车在这里聚集。当然,现在在灰蒙蒙的晨光中只能看到一些别致的小农舍。天啊,在奥马哈一家肉类批发市场昏暗的墙边,我看到了第一个牛仔。他戴着一顶宽檐高顶的牛仔帽,脚蹬得克萨斯皮靴,除了穿着之外,和东部的颓废青年没有什么区别。我们在这里下了车。爬上一座山丘,它是由密苏里河数千年的冲刷形成的,奥马哈城就坐落在山脚下。走出山野,我们又伸手表示想搭车。这段短暂行程中载我们的车主也是一个戴着牛仔帽的阔气农场主。他告诉我们,附近的普拉特河谷[21]可以和埃及的尼罗河谷媲美。按他的指点放眼望去,远方绿色的树林蜿蜒环绕着河床,近处绿草如茵。我几乎同意了他的说法。我们继续往前走,到下一个交叉路口的时候,天气开始转多云。另一个牛仔截住了我们,这家伙一米八高,戴着小一点的牛仔帽。他一见我们就迎了上来,问我们会不会开车。当然埃迪会开,他有驾照,我没有。这牛仔有两部车要开回蒙大拿去,他妻子在格兰德艾兰[22],他想让我们帮他开一辆过去,交给他妻子。到了那里,他们再往北开,他最远可以把我们载到那里,但这已足足在内布拉斯加行驶了一百英里了,我们当然欣然同意。埃迪单独开一辆车,我和牛仔开另一辆紧跟其后。突然,埃迪这家伙把速度开到了每小时九十英里,车子像箭一样飞了出去。“这个该死的家伙,他想干什么!”牛仔在后面大叫着猛追上去,就好像赛车一样。有一刻我甚至觉得埃迪是想把这车开跑——据我对他的了解,他会有这种打算的。可是牛仔紧追不放,在后面猛按喇叭,埃迪终于慢了下来,牛仔按喇叭让他停车。“该死的家伙,你开得这么快,要是车爆胎了,你要负责。难道你不能开慢一点吗?”

“是的,我该死。我真的开到每小时九十英里了吗?路况这么好,我真的没觉得开得这么快。”

“你最好开慢些,让我们都能安全到达格兰德艾兰。”

“没问题。”我们又重新上路了。埃迪终于安静了下来,可能有些打瞌睡了。我们沿着绿草如茵的普拉特河谷在内布拉斯加州又开了一百英里。

“在大萧条时期,”牛仔告诉我,“我每月至少扒一次火车。那些日子里你可以看到上百人搭顺路的平板或箱式货运火车。他们不都是流浪汉,有些是失业的工人,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去找工作,有些人就是四处游荡。当时整个西部几乎都是这样。那时候,火车制动员不会找你的麻烦。我不知道现在怎样了。如今我已经找不到任何理由待在内布拉斯加了。我不知道为什么,1930年代中期,这个地方你放眼望去到处都是雾霾,简直无法呼吸,地面都是黑色的。当时我正好在这里。他们真应该把内布拉斯加还给印第安人。我恨这个该死的地方超过世界上任何地方。现在蒙大拿的米苏拉是我的家乡。有时间你可以去看看,那儿像天堂一样。”傍晚的时候他说累了,我正好也休息了一下——跟他聊天真有趣。

我们停在路边准备吃点东西。牛仔去补一个备用胎。我和埃迪去一家家庭小饭店吃饭。突然我听到一声大笑,那简直是世界上最粗犷的笑声,一个带着牛皮皮鞭的内布拉斯加老农夫进来了。他身后跟了一帮小伙子。你能听见他粗犷的大叫声在整个内布拉斯加平原昏暗的天空下回响。其他人也跟着他一起笑着。他是那样无忧无虑,对别人又很义气。我对自己说,哇,快听这个男人的笑声。这就是西部,我就在西部。他兴冲冲走进小饭店,吆喝着老板娘给他做内布拉斯加最甜的樱桃派。我也要了些,并在派上加了一大勺冰淇淋。“老板娘,快点给我上吃的来,要不然我可要把我自己给生吞了,还要吃他几个愚蠢的傻瓜。”他一屁股坐在一张长凳子上呵呵呵地笑了起来,“再放点豆子!”这个代表着西部灵魂的人正好坐在我旁边。我真想了解一下这些年来在他大喊大笑的背后,真实的生活是怎样的。哇,我正想着,牛仔回来了,我们继续开车去格兰德艾兰。

很快我们就到了格兰德艾兰。他去找他妻子了,不论等待他的命运将会如何。埃迪和我继续往前走。一群年轻人载了我们一程,都是年龄不大的乡村男孩,挤在一辆破车里,然后在公路的某个地方,在蒙蒙细雨里把我们放下。接着一个老头又把我们捎上了,他什么话也不说——天知道他为什么要带我们——他把我们带到了谢尔顿。我和埃迪凄惨地站在路上,对面是一群矮小壮实的奥马哈印第安人,他们无所事事,无处可去。马路对面就是铁路。水塔上写着“谢尔顿”几个字。“该死的,”埃迪惊讶地叫了起来,“我以前来过这里,很久以前,是在战争时期。那是一天夜里,夜已经很深了,大伙儿都在睡觉,我到站台上去抽烟。外面伸手不见五指,黑得像地狱。我抬头看到水塔上写着‘谢尔顿’几个字。火车是开往太平洋沿岸的。伙计们鼾声大作,这群该死的傻瓜全都睡着了。车停在这里是为了加燃料或是什么,只停了几分钟就开走了。真见鬼,这个谢尔顿。从那以后我就痛恨这个地方。”然而我们被困在了谢尔顿,就像在艾奥瓦州的达文波特一样,不知为什么,路上全是农民的车,只偶尔有游客开车经过,但那常常更糟,开车的往往是个老头,他的妻子会不断伸手指着路标,或是摊开地图,靠在座位上,满脸都是怀疑。

小雨越下越密,埃迪感冒了,他穿得太少了。我从帆布包里找出一件羊毛格子衬衫给他穿上。他感到好些了。我也感冒了。我去一家破烂的印第安人小铺买了些止咳糖,然后又去小邮局花了一分钱给我姑妈寄了张明信片,接着就重新踏上了这灰蒙蒙的公路。只见写在水塔上的“谢尔顿”在我们前面。罗克艾兰已经过去。我们看到一辆旅客列车呼啸而过,卧铺车上旅客们的面容飞速闪过。火车呼啸着穿过大平原,向着我们向往的方向开去。雨下得更大了。

一个戴着小牛仔帽的、笨拙的瘦高个儿把车逆向停在了马路边,然后向我们走来。他看上去像个州长。我们暗暗地编起了自己的故事。他走到我们面前:“你们两个小伙子要去哪儿,还是随便走走?”我们不知道他问的是什么,不过真是个该死的好问题。

“干什么?”我们问。

“是这样,我在离这儿几英里的地方开了个小游乐场。想找几个小伙子到那里干活挣钱。我有经营轮盘赌和木环赌的许可。你们知道的就是用木环套玩具娃娃,碰碰运气。如果你们俩愿意给我干,你们可以拿我盈利的百分之三十。”

“包吃住吗?”

“你们可以住在我那里,但不包伙食,你们要到城里去吃饭。有时我们会去巡游。”我们想了想。“这是个好机会。”他说。站在那里耐心地等着我们答复。我觉得有点滑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不想把时间耗在游乐场。我现在心急如焚地想要去丹佛见我的那些哥们儿。

我说:“我不知道。我想尽快赶路,没有时间。”埃迪也是这么回答他的。这个老家伙向我们挥了挥手,漫不经心一摇一摆地回到车里,一溜烟把车开走了。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我们想象着,如果去了游乐场将会发生什么,都不禁放声大笑。可以想象一下在大平原上一个昏暗的、尘土飞扬的夜晚,一家一家的内布拉斯加人带着他们的孩子们去游乐场,那些孩子可爱的小脸红扑扑的,看到每一样东西都发出惊叹。用这些游乐场的雕虫小技去欺骗他们,我会觉得自己简直就是个魔鬼。摩天轮在夜晚的平原上转动着,旋转木马响起忧伤的音乐,我一心想要达到自己的目的——在豪华的火车卧铺上舒服地睡上一觉。

我发现埃迪在路上是个心不在焉的家伙。这时一个可笑的新奇玩意儿开了过来,司机是个老头。这玩意儿好像是铝制的,像个四方的盒子,毫无疑问是一辆房车,但是是个奇怪的、疯狂的内布拉斯加房车。他开得很慢,然后停在了我们面前。我们赶紧跑过去。他说只能带一个人。埃迪二话没说就跳了上去,渐渐地从我的视线中消失了,身上还穿着我的那件羊毛格子衬衫。唉,我只能给我那件可爱的衬衫送上飞吻,道声再见了。这样的结果怎能不令人伤感。我独自在那该死的谢尔顿等了很久,有好几个小时。天色很暗,我甚至以为已经是夜里了,但其实才刚到下午。丹佛,丹佛,我何时才能走进你的怀抱?我已经等得不耐烦了。正准备去喝杯咖啡,突然一辆崭新的漂亮小汽车停了下来。开车的是个小伙子。我发疯似的跑了过去。

“你去哪里?”

“丹佛。”

“那好,我可以带你一百英里。”

“啊,太好了!太好了!你简直救了我的命。”

“我自己以前也常常搭车,所以我开车时也总带人。”

“如果我有车也会这样做的。”我们聊了起来。他给我讲他的生活,没多大意思,我便开始睡觉了,醒来的时候正好到了戈森堡[23]。他在那里把我放了下来。

4

我一生当中最棒的旅行马上就要开始了。一辆大卡车开了过来,六七个小伙子横七竖八地躺在后面的平板挂车上。司机是两个留着亚麻色头发的农村小伙,来自明尼苏达。他们是你最渴望看到的那种开心快乐的乡下人,穿着棉布衬衫、工装裤,仅此而已。他们健壮真挚,用微笑与路上看到的每一个人、每一样东西打招呼,愿意让路上遇到的每个人都搭他们的车。我迎上去问:“还有空位吗?”他们叫道:“当然有,上来吧,每个人都有位置。”

我还没完全爬上挂车,大卡车就启动了。我摇晃了一下,不知是谁拉了我一把,我就势坐了下来。有人递过来一瓶劣质的威士忌,就剩瓶底儿了。在内布拉斯加充满乡野气息、热情奔放,还夹杂着蒙蒙细雨的旷野中,我抓过酒瓶喝了一大口。“喔,我们出发吧!”一个戴棒球帽的小伙儿叫道。他们开足马力,以每小时七十英里的速度超过了路上的每一辆车。“我们从得梅因开始就搭这辆车。他们从不停车。你要不时地喊他们停下来小便,否则你就只能对着空气撒尿了。忍着吧,伙计,忍着吧。”

我环视了同车的这些人。有两个从北达科他农场来的孩子,戴着红色的棒球帽,这种帽子是北达科他农场孩子的标配。他们向着农忙的地方前进,父母允许他们在夏天外出游荡。还有两个从俄亥俄州的哥伦布市[24]来的城里孩子,都是高中橄榄球队的。他们嘴里嚼着口香糖,眼睛不停地眨着,轻松地哼着小调。他们告诉我要搭顺风车游遍美国。“我们要到洛杉矶去!”他们叫道。

“你们去那里干什么?”

“见鬼,不知道,管他呢。”

这伙人中有个瘦高个儿,看上去鬼鬼祟祟的。我正好躺在他旁边,便问道:“你从哪里来?”在这个挂车上你要是不使劲儿就别想坐起来,因为没有扶手。他慢慢地转向我,张开嘴说:“蒙——大——拿。”

车上还有一个密西西比来的吉恩,他带着一个孩子。吉恩是个矮小黝黑的家伙,到处搭货运火车周游美国。虽然是个三十岁的游民,但长相却很年轻,所以你无法准确地看出他的年龄。他盘腿坐在车上,一言不发地望着四周的田野。就这样走了几百英里之后,他转过身来问我:“你去哪儿?”

我说丹佛。

“我有个姐姐在那里,但我有好几年没见过她了。”他说起话来悦耳动听,慢条斯理,很有耐心。他照顾的孩子大约十六岁,高高的个头,金发碧眼,也和他一样穿着流浪汉的破衣服。由于铁路上的煤烟、肮脏的车厢,以及长时间睡在地上的缘故,他们穿的那身旧衣服已经发黑了。这个金发碧眼的男孩也很安静,看上去好像是从什么事件中逃出来的。他呆呆地凝视着前方,忧心忡忡地用舌头舔着嘴唇,从他的样子看,这件事大概牵扯到法律。蒙大拿的瘦高个偶尔带着嘲讽又讨好的微笑同他们聊上几句。他们并不搭理他。瘦高个总是这么不怀好意,当他冲着你傻乎乎地张大嘴痴笑时,我感到有些毛骨悚然。

“你有钱吗?”他问我。

“该死,没多少。也许够我到丹佛之前买一品脱威士忌。你呢?”

“我知道哪儿能搞到些钱。”

“哪儿?”

“哪儿都成,只要能把一个人骗到小巷子里,不是吗?”

“当然,我想你会这么干。”

“如果我真的特别需要钱的话,会这么干一次。我是去蒙大拿看我老爹。我要在夏延[25]下车,走别的路了。这些傻小子是要去洛杉矶。”

“直走吗?”

“一路直走——如果你要去洛杉矶,可以和他们同路。”

我想了一下,往前走一夜穿过内布拉斯加、怀俄明,第二天早上到达犹他沙漠,很有可能下午就到内华达沙漠了,实际上过不了多久就可以到洛杉矶了。这样想着,差点让我改变了原计划。但是我必须去丹佛,我也要在夏延下车,然后搭车向南走九十英里到丹佛。

很高兴这两个开卡车的明尼苏达农民小伙要在北普拉特停车吃饭。我很想见见他们。他们爬出驾驶室,对着我们大伙笑着。“撒尿啦。”其中一个说。“该吃饭了。”另一个说。但是我们这帮人中只有他们俩有钱买吃的。我们都跟在他们后面,来到了一家由几个女人开到饭馆。我们围坐在一堆汉堡和咖啡周围,看着这两个小伙狼吞虎咽地吃着这一大堆食物,那神情好像回到了他们妈妈的厨房里。他们是兄弟俩,这次他们是要把农用机械从洛杉矶运回明尼苏达,从中赚一大笔钱。因为去西海岸的一路上是空车,他们便在路上见人就带,这已经是第五次了。他们有大把的时间,对一切都感兴趣,脸上总是挂着笑容。我想跟他们说说话——我愚蠢地、一厢情愿地想和我们这条船的船长套套近乎——但我得到的回答却是两张充满阳光的笑脸和一口健康又土气的大白牙。

除了吉恩和他带的那个男孩,其他人都和司机一起跑到饭馆来了。当我们回来时,他们依然坐在车上,凄凉又哀伤。夜幕即将降临。司机们在抽烟,我趁机跳下车想去买一瓶威士忌,以便在寒冷的夜里喝两口暖暖身子。我对他们说了以后,他们笑了笑:“去吧,快点。”

“你们可以一起来喝两口。”我向他们保证。

“哦,不。我们从不喝酒。你去吧。”

我和蒙大拿的瘦高个,还有那两个高中生在北普拉特的街道上逛着,终于找到了一家卖威士忌的酒吧。两个高中生凑了些钱,瘦高个也凑了些,我买了瓶五分之一加仑装的威士忌。一群高大阴郁的男人盯着我们从西部特有的假立面式建筑前走过,大街上排列着许多这种像方盒子一样的房子。每一条街道的尽头都是广阔的田野。我感到北普拉特有一种异样的气氛,我也说不清哪里不一样。在几分钟之内,我的确有这个感觉。我们回到车上,卡车咆哮着继续上路了。天很快黑了下来。我们大家都喝了一些酒。我蓦然发现普拉特翠绿的田野渐渐隐去,取而代之的是一望无垠的黄沙和灌木丛生的荒原。我茫然不知所措。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对瘦高个叫道。

“这是该到大牧场了,伙计。再给我喝一口。”

“哈哈!”两个高中生大呼小叫起来,“再见啦,哥伦布!要是斯帕克和那些家伙们在这里,他们会怎么说?”

司机换人了。兄弟俩中那个清醒一点的加足马力,把车开到了最快速度。道路也发生了变化,中间隆起,路肩变软,两边是四英尺深的水沟,卡车颠簸着从一边歪到另一边,幸好这时没有车从对面开来,否则我想我们都得翻个跟头不可。这些司机真是了不起,卡车竟然制服了内布拉斯加崎岖不平的道路——这颠簸不平的路也遍布科罗拉多。猛然之间我意识到,我们已经快要到科罗拉多了,虽然还没有正式进入。再向西南走几百英里就到丹佛了。我禁不住欢呼起来。酒瓶在我们中间传递着。天上出现了明亮的星斗,远远向后退去的沙丘变得模糊了。我觉得自己就像离弦之箭,能够一口气跨越剩下的距离。

忽然,密西西比的吉恩从他的盘腿冥想中回过神来,张开口对我说:“这个大平原让我想起得克萨斯。”

“你是得克萨斯来的?”

“不,先生。我是从密西——西比的格林——维尔来。”这就是他说话的口音。

“那孩子从哪里来?”

“他在密西西比惹了点麻烦,所以我答应帮他逃出来。男孩从没单独外出过,我尽力照顾好他,他还是个孩子。”尽管吉恩是个白人,但是他身上某些地方却很像一个聪明而劳碌的老黑人,还有些像埃尔默·哈斯尔,这个纽约的瘾君子。但他是一个生活在铁路上的哈斯尔,一个进行着史诗般旅行的哈斯尔。他每年都要一次次地穿越美国,冬天在南方,夏天在北方,只是因为没有可以停下来并且不感到厌倦的地方,因为他无处可去,所以可以去任何地方,在星空下流浪,在西部的星空下流浪。

“我去过几次奥格——登[26]。如果你想去奥格登的话,我那里有几个朋友,可以找他们帮忙。”

“我要从夏延去丹佛。”

“该死,那就要一直往前走。你不一定每天都能搭上像这样的顺风车。”

“你那个提议也很有诱惑力啊。奥格登有什么?奥格登是个什么地方?”我问。

“那是个很多年轻人都要经过的地方,很多小伙子在那里碰头。你可以在那里见到任何人。”

很久以前,我曾经同一个外号“大瘦子哈泽德”的人一起去海边,他高高的个儿,骨瘦如柴,真名叫威廉·霍姆斯·哈泽德,路易斯安那人。他自己选择当流浪汉。孩提时,他看见过一个流浪汉,这个人走过来向他母亲要一块甜馅饼,他母亲便给了一块,等流浪汉走了之后,小哈泽德问:“妈,这个人是干什么的?”“哦,那是个流浪汉。”“妈,我将来也要做个流浪汉。”“闭嘴,那不是哈泽德家人干的事。”但他一直没有忘记那天。长大后,在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踢了几场橄榄球之后,他真的成了流浪汉。大瘦子经常和我在一起一边讲故事,一边嚼着装在纸盒里的烟叶子,就这样度过了无数夜晚。密西西比的吉恩有些行为举止让我真切地想起关于大瘦子哈泽德的往事,于是我问道:“你是否在哪里碰巧遇到过一个叫大瘦子哈泽德的人?”

他说:“你说的是一个喜欢高声大笑的高个儿吧?”

“大概是他,他是路易斯安那州拉斯顿人。”

“对,人们有时叫他‘路易斯安那的瘦子’。真的,先生,我肯定遇到过大瘦子。”

“他曾经在得克萨斯州东部的油田工作?”

“是在得克萨斯州的东部,但现在他是个牛仔。”

这可真是太巧了,但我仍然不能相信吉恩真的认识瘦子,这些年来我一直在找他,时断时续,找了很多年。“那么,他是不是曾经在纽约的拖船上干过?”

“可能,我并不知道这些。”

“我猜你只知道他在西部的事儿。”

“我承认我从来没去过纽约。”

“天呀,你竟然会认识他!这太让人吃惊了!这可是个很大的国家,但我知道你一定会认识他。”

“当然,先生。我跟大瘦子很熟,如果他搞到一点钱的话,总是对我很大方。不过他有时也是个很粗暴的坏家伙。在夏延的时候,我曾看到他一拳就把一个警察打倒在地。”这事儿听起来像是大瘦子干的,他总是在户外练习拳脚功夫。他看起来就像杰克·登普西[27],而且是年轻酗酒的登普西。

“见鬼!”我迎着风嚷了一句,然后又喝了一口酒。我感到舒坦多了,每喝一口酒都要在这敞篷卡车上呛一口风,但被风刮走的都是酒精中坏的东西,好的作用都沉淀在我心里了。“夏延,我来了!”我唱了起来,“丹佛,看看你的孩子!”

蒙大拿的瘦高个向我转过身,指着我的鞋评论道:“你猜如果把它们种在地里,会长出东西来吗?”说这句话时他并没有笑,倒是几个小伙子听到了,笑了起来。我这双鞋的确是美国最难看的式样,我之所以一定要穿它,是因为我不想在炎热的大路上走得满脚都是汗,除了在熊山上下雨那一次以外,事实证明这双鞋的确是最适合旅行的鞋。但是现在,这双鞋已经变得破烂不堪,一块块彩色的皮子翘了起来,就像个新鲜的大菠萝,脚趾头都露在外面,我也跟他们一起笑了起来。我们谈笑着,又喝了些酒。我们如同做梦一样,穿过夜色,穿过交叉路口上的小镇,看到一队队收割季节出来做短工的农民和牛仔,他们侧过脸来打量着我们,我们则看着他们在小镇无边的黑夜里懒散地坐着拍着大腿。我们这群人一定看上去很滑稽。

每年这个时候,这里都会聚集许多人,因为现在是收割季节。达科他的小伙子有些坐不住了。“下次停车小便的时候我们就下车,看样子这附近有许多活儿可干。”

“这儿的活儿干完了,你们就往北走。”蒙大拿的瘦高个建议道,“顺着需要收割的地方走,你可以一直走到加拿大。”小伙子们懵懵懂懂地点着头,他们有点不理解他说的话。

这期间,那个金发的小亡命徒一动不动地坐着,吉恩则要么冲着漆黑的旷野出神,要么亲热地附在那个孩子耳边嘀咕几句,这时孩子就会微微地点点头。吉恩细心照料着他,生怕他害怕或者情绪不好。我不知道他们到底要去哪里,去做什么。他们没有香烟了,我就把自己的掏出来递了过去,我很喜欢他们。他们亲切而又懂得感恩,从不问别人要什么,但我总是递给他们。蒙大拿的瘦高个自己抽着烟,却从不摸几根出来分给大伙儿。不一会儿,我们又穿过一个十字路口边的小镇。一群瘦高的人站在路边,他们穿着牛仔裤,聚集在昏暗的灯光下,就像荒漠里的一群飞蛾。卡车开出了小镇,我们又进入无边的夜色中,群星在纯净的夜空中闪烁着。空气变得越来越稀薄,因为我们的卡车正在西部高原的山坡上爬行,大约每向前走一英里,海拔就会升高一英尺,再低的星空也不会被高原上的树木挡住。路边的灌木中,一头忧郁的白脸奶牛从我们面前一闪而过。我们现在仿佛坐在火车上,平稳又飞快。

没过多久,又一个小镇出现了,我们的卡车慢了下来。蒙大拿的瘦高个嘟囔着:“嗨,小便。”但是明尼苏达人并没有停车,而是一直往前开着。“该死的,我要下去。”瘦高个叫道。

“就站在车边尿吧。”有人建议。

“那好吧。”他回答道。然后我们看到他慢慢地挪到车后边,尽量抓紧,然后把腿悬在车外。有人敲敲驾驶室的窗户,想让那兄弟俩注意,他们转过身来,回应地笑了笑。瘦高个正准备尿,这时候本来已经相当危险,可司机却把速度提高到每小时七十英里,并且左右摇晃。瘦高个向后一仰,接着我们便看到空中划过鲸鱼喷水似的水柱。他挣扎着想恢复之前的坐姿,但两个司机故意把车开得左右摇摆,他又倒向一边,尿都沾到了自己身上。颠簸中,我们听见他在轻声地咒骂着,就像一个人翻山越岭之后疲倦的哀鸣。“该死的……该死的……”他不知道司机是有意这么干,只是在可怜地挣扎着,就像约伯一样经历严酷考验。小便完后,他身上已经湿透了,只好小心翼翼地移回自己位置上,一副无可奈何的表情。车上除了那个忧郁的金发孩子外,每个人都笑得前仰后合。明尼苏达人在驾驶室里笑得喘不过气来。我把酒瓶递给他,让他压压惊。

“他妈的,他们是故意这么干的吗?”他问。

“他们是故意的。”

“好吧,算我倒霉,我不知道他们会这么干。在内布拉斯加时我也这样尿过,连这次一半的难度都没有。”

不一会儿我们就到了奥加拉拉[28],驾驶室里的两个伙计兴高采烈地叫道:“撒尿!”瘦高个放弃了这次机会,闷闷不乐地站在那里。两个达科他来的小伙子向每个人道别之后就走了,他们想从这里开始找收割的活儿干。他们向着小镇边上亮着灯光的一排棚屋走去,一个穿牛仔裤的守夜人说招工的人可能在那里,我们目送着他们消失在夜幕中。我想再去买几包香烟。吉恩和那个金发孩子跟着我一起去活动一下腿脚。我们走进一家小店,店里有台只有在荒凉的大平原才能看到的、全世界最不像样的冷饮机,几个当地的少男少女随着投币点唱机里的音乐起舞。我们进来的时候,里面一下子安静了。吉恩和金发少年目不斜视地站在那里,他们只想要香烟。那里有一些漂亮的姑娘。其中一个姑娘向金发少年抛媚眼,他竟然没看见,即使看见了,他也会无动于衷,因为他看上去那么伤心绝望。

我给他俩每人买了一包香烟,他们谢了我。卡车又重新上路了。现在已将近午夜,寒气逼人。吉恩告诉我们现在车上的所有人都应该用防水帆布把自己包严实,否则肯定会冻坏。他周游全国的次数,你就是手指加上脚趾一起算也算不过来,所以我们都照他说的去做。裹着防水帆布,再加上酒瓶里还剩的一点儿酒,我们在越来越强的、冻僵耳朵的冷空气里保持着温度。在高原上似乎我们的车爬得越高,天上的星星就越明亮。现在我们是在怀俄明。我直挺挺地躺着,凝望着深邃的天穹,想着我从那倒霉的熊山开始走了这么远的路来到这里,我为自己感到骄傲。想到丹佛即将出现在我的面前,我激动不已——无论怎样,不管等待我的是什么。这时,密西西比的吉恩哼起了一首小调,他唱得优美动听,轻柔宁静,带着密西西比河畔特有的口音。这首歌的歌词很简单:“我得到了一个漂亮的女孩,十六岁的她甜蜜又可爱,她是你见过的最漂亮的女孩。”然后又唱了一遍,还加入几句别的词,大意是无论他走到多远的地方,都希望能回到女孩的身旁,但他还是失去了她。

“吉恩,这首歌真美。”我对他说。

“这是我所知道的最甜蜜的歌。”他微微一笑。

“我真希望你能到你要去的地方,并且万事顺利。”

“我总是四处漂泊,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

蒙大拿的瘦高个刚才睡着了。这时他醒了过来,对我说:“嘿,小黑,今晚你到丹佛前,跟我一起去夏延转转,怎么样?”

“一言为定。”我喝够了酒,现在干什么都行。

当卡车到达夏延附近时,我们看见了当地广播电台天线上高高的红灯。突然,我们看到路两旁的人行道上挤满了人。“哇!这是狂野的西部狂欢节。”瘦高个叫道。一大群穿着皮靴、戴着宽檐高顶牛仔帽的肥胖的生意人,带着他们高大健壮、穿着西部牧牛女郎服饰的妻子,在夏延老城的木板人行道上尽情地跳着叫着。远处能看到夏延新城长长林荫大道上的街灯,但是庆祝活动都在老城区。空枪的响声在空中回荡。酒吧里挤满了人,一直挤到了人行道上。我觉得这一切异常新奇,同时也十分可笑:我第一次来到西部就看到了用这种荒唐方式来维持西部辉煌的传统。我们该下车告别了,明尼苏达人不愿意在这附近停留。看到他们离去,和他们告别我很难过,我知道我可能再也见不到他们了,但是生活就是这样。“今天晚上你们肯定要冻掉屁股,”我警告他们说,“然后,明天下午在沙漠里你们又要把它们烫熟了。”

“我不怕,只要我们熬过这个寒冷的夜晚。”吉恩说。卡车从人群中急驰而过,没有人注意那些裹在防水帆布里的孩子,他们就像襁褓中的婴儿一样注视着这个城市。我目送着卡车渐渐消失在夜幕之中。

5

现在只剩下我和蒙大拿的瘦高个了。我们去逛酒吧。我只剩下七块钱了,那天晚上又胡乱地花掉了五块。开始我们和一些牛仔打扮的游客、炼油工人,以及牧场主混在一起,我们在酒吧里喝了一会儿,接着又在门口,在马路上转悠。有一会儿我不得不把瘦高个摇醒,他几杯威士忌和啤酒下肚之后就头昏眼花地在街上摇摇晃晃起来。他喝起酒来就两眼僵直,很快就开始和完全不认识的人说自己的故事了。接着我又去了一家名叫红辣椒的小酒吧,这里的女服务员是个墨西哥人,很漂亮。我吃完之后在账单的背面写了几行表示爱慕的话。这时酒吧里很安静,人们都不知道去什么地方喝酒去了。我让她将账单翻过来。她看后笑了。这是一首小诗,表达希望她出来和我一起看夜色。

“我很乐意,亲爱的,但是晚上我要和我的男朋友约会。”

“你不能甩掉他吗?”

“不,不,我不能。”她表情痛苦地说。我喜欢她说这话时的神气。

“以后我还会到这儿来的。”我说。她答道:“随时都欢迎你来,伙计。”我又坐了一会儿,只是想再看看她,于是又要了一杯咖啡。这时,她男朋友闷闷不乐地走了进来,问她什么时候才能离开。她赶紧收拾,准备关门。我不得不站起身,临走时我留给她一个微笑。外面和之前一样混乱,只是几个胖子喝得更醉了,叫嚷声更大了。真有意思。几个印第安首领围着大头巾也在里面闲逛,在这帮满脸通红的醉汉面前,他们显得格外一本正经。我看见瘦高个踉跄着走在人群里,便跟了过去。

他说:“我刚才给我在蒙大拿的老爸写了张明信片,你能帮我找个邮箱投进去吗?”这可是个奇怪的请求。他将明信片递到我手上,便又摇摇晃晃地走进一家酒吧。我拿着明信片去找邮筒,顺便看了一眼:“亲爱的爸爸,我星期三回家。我一切都好,也衷心地希望您万事如意,理查德。”这使我对他产生了不同的看法,他对自己的父亲是那么礼貌温柔。我走进酒吧,坐在他的身边。我们找了两个姑娘,一个是年轻漂亮的金发女郎,另一个是深褐色头发的胖姑娘。她们一本正经地坐在那里,默不作声。我们想和她们玩玩。我们将她们带到了一家破旧的夜总会,这儿正准备关门。在那里我用仅剩的两块钱给她们俩要了苏格兰威士忌,我们喝啤酒。我几乎要喝醉了,但我不在乎,一切都感觉好极了。我把全部精力都集中在那个可爱的金发女郎身上,使出浑身解数想将她弄到手。我紧紧地拥抱她,向她表白。夜总会关门了,我们一起在那破败肮脏的大街上闲荡。我仰望天空,纯净的天幕上美丽的星星不停闪烁。姑娘们想去汽车站,我们就一同去了。很显然她们是想去那儿和等在那里的一个水手会面。那人是这个胖姑娘的表哥,他和他的一些朋友在等她们。我对那个金发姑娘说:“你打算怎么办?”她说她要回家,她的家在科罗拉多,就在夏延的南边。“我可以带你乘巴士去。”我说。

“不,汽车站在高速公路上,我必须一个人走过该死的大草原。我一下午都在想这件倒霉的事,今晚我不打算再走过去了。”

“啊,听着,我们漫步在鲜花盛开的大草原上不是很美吗?”

“那儿没有花。”她说,“我想去纽约。我讨厌这个地方,但没有地方可去,只好待在夏延。夏延什么也没有。”

“纽约也是什么都没有。”

“该死的,什么都没有。”她噘着小嘴说道。

汽车站的人都挤到门口了,许多人都在等着上车,还有一些人就是无聊地站在那里。这儿有很多印第安人,他们木然地注视着一切。说话间那个姑娘离开我,去找水手他们了。瘦高个在候车室的长椅子上打瞌睡,我在他身边坐了下来。全国的车站都是一个样,烟蒂、果皮扔得满地都是,使人感到一种只有在车站才能体验到的特有的沮丧。有一刹那,我甚至以为这儿就是纽瓦克[29],只是那里没有我如此喜欢的广袤和开阔。现在我很后悔打破了我旅途的平静,一个子儿也没剩下,到处闲逛,愚蠢地为了那个一本正经的姑娘花光了所有的钱。我十分懊丧。由于很长时间没睡觉,我困得甚至连自责的力气都没有了。我蜷缩在长椅上,枕着帆布包,在睡意朦胧的呢喃和车站数百人来往的喧闹声中,一直睡到第二天早晨八点。

起来后我的头疼得很厉害。瘦高个已经走了,我猜想他是回蒙大拿去了。我来到车站外,碧空如洗,我平生第一次从远处眺望白雪皑皑的落基山脉。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新鲜空气。我必须立即赶往丹佛。我先去吃了点早饭,一小块吐司、一杯咖啡,外加一颗鸡蛋,然后离城来到高速公路上。西部狂欢节仍在继续,这儿正在进行牛仔竞技比赛,人们不停地欢呼喝彩。这一切都被我抛在了身后,我只想见到我那帮丹佛的朋友。我穿过铁路立交桥,到了一个有许多棚屋的地方。两条高速公路在这里分叉,但都通向丹佛。我选了一条靠近山脉的,这样我可以一路欣赏风景。很快我搭上了一个从康涅狄格州来的小伙子的车,他是东部一个编辑的儿子,开着一辆破车,周游全国写生。他不停地说着话。由于酒喝多了,再加上高原的关系,我有些晕车,有一阵子不得不将头伸向窗外。后来在科罗拉多州的朗蒙特[30]他让我下了车,我立即感觉好多了,甚至还能给他讲一些我这次旅途的经历。他祝我走运。

朗蒙特景色宜人。在一棵古老的参天大树下是一片绿茸茸的草地,这里属于一个加油站。我问这里的工作人员我是否可以在草地上睡一觉,他欣然同意。于是我将一件羊毛衬衣铺在草地上,脸朝下趴在上面,用一只胳膊撑着,在烈日下睁开一只眼睛,迅速地欣赏了一下白雪覆盖的落基山脉。过了一会儿,我就沉沉地睡着了,美美地睡了两个小时。唯一不舒服的是时不时会有几只科罗拉多蚂蚁来骚扰我!我现在在科罗拉多了!想到这里我高兴极了。天哪!天哪!天哪!我做到了!我立即爬了起来,把自己从刚刚梦见的过去在东部的生活中拉回来。我在加油站的男洗手间里洗了把脸,潇洒地走了出来,在公路边的餐馆里,我喝了一杯浓浓的奶昔,给我那饱受炎热和疼痛折磨的胃降了降温。

很巧,给我做奶昔的是一个漂亮的科罗拉多小妞,她笑容可掬。我很感激,她使我旅行的最后一天非常愉快。我对自己说,哦,丹佛一定美极了!我又上路了。外面天气很热。我搭上了一辆崭新的小汽车,开车的是一个丹佛的商人,看上去三十五岁左右,他开到每小时七十英里。一路上我都很激动,一分一秒地计算着时间,数着车子的里程。终于,在一片翻滚着的金黄色麦浪的后面,在隐约可见的白色的埃斯蒂斯山下,我看见了老丹佛。我想象着今天晚上在丹佛的一个酒吧里,我和那帮朋友聚在一起的情景,他们用陌生的眼光打量着衣衫褴褛的我,我就像个先知,长途跋涉去传递一个预言,而我要传递的只有一个字:“哇!”我和这位让我搭车的朋友愉快地谈着我们的未来,说话间我们已经穿过丹佛城外的水果批发市场。突然,眼前出现了高大的烟囱、铁路、红砖建筑,还有市中心那些隐约可见的灰色高楼。我终于到丹佛了。他让我在拉里默大街下了车。我跌跌撞撞地走在拉里默大街上一群流浪汉和疲惫不堪的牛仔中间,咧开嘴开心地笑着,这一定是全世界最夸张的坏笑。

6

那时我和迪安不像现在这么熟,但已经和查德·金很熟了。所以我想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到查德·金。我给他家挂了电话,接电话的是他母亲。她说:“啊,萨尔,你到丹佛来干什么?”查德是一个瘦瘦高高的金发小伙子,长着一张奇怪的巫医般的脸,这倒是与他对人类学和史前印第安人的研究兴趣相配。他的鼻子微微有些钩,在金黄色头发的映衬下格外柔和。他有着西部能人的美和优雅,常在小酒吧跳舞,橄榄球也能来两下。他说话的时候带有一些发颤的鼻音:“萨尔,我喜欢大平原上的那些印第安人,其中一个原因是他们在夸耀自己拥有很多张作为战利品的头皮之后,会表现出某种尴尬。鲁斯顿在《生活在遥远的西部》[31]一书中谈到,有一个印第安人因为他拥有太多张头皮而羞红了脸。于是他拼命地跑,一直跑到了大平原,将他那值得炫耀的成就隐藏起来。该死,我一读到这些就激动!”

查德的母亲告诉了我他的去处,在这个沉寂的下午,他正在当地博物馆研究印第安人编织的篮子。我给他挂了个电话,他便开着他那辆破旧的福特轿车赶到汽车站来接我,以前他总是开着这辆车上山去挖掘印第安古物。查德穿着一身牛仔服,向我微笑着走来。我正坐在自己的行李上,和在夏延遇到的那个水手聊天。我问他那个金发姑娘现在到底怎样了,他很不耐烦,拒绝回答。我坐进了查德的轿车。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州政府大厦拿地图,然后又去看望了一位老教师。我唯一想做的事就是喝啤酒。我心底最最迫切的是想知道迪安在哪儿,现在他在干什么。由于一些很奇怪的原因,查德已经打算和迪安绝交,他甚至不知道迪安的住处。

“卡洛·马克斯也在这儿吗?”

“是的。”但是他似乎再也不想谈论卡洛了。查德·金已经开始从我们的圈子里退出去了。那天下午我正准备在他那里睡觉,又听说蒂姆·格雷在科尔法克斯大街有套公寓可以供我住,罗兰·梅杰已经住在那里了,现在他正在等我。我感到我的周围存在着某种阴谋,阴谋的双方是我们圈子中的两派:查德·金、蒂姆·格雷、罗兰·梅杰,还有罗林斯合谋排挤迪安·莫里亚蒂和卡洛·马克斯。现在我正站在这场战争的分界线上。

这场战争是有潜在的社会背景的。迪安是一个酒鬼的儿子,他父亲是拉里默大街上酗酒最严重的流浪汉,实际上迪安就是在拉里默大街上长大的。他六岁就上法庭为父亲辩护,他曾在拉里默的一些小巷里乞讨,并偷偷地将钱送给父亲,他的父亲却正和另一个酒鬼坐在一大片破碎的酒瓶边等着儿子的到来。迪安长大之后,便开始在格莱纳姆台球厅游荡。他创造了丹佛城偷车次数的最高纪录,后来便进了教养院,从十一岁到十七岁他几乎都是在教养院度过的。他的专长就是偷车,追那些下午放学回家的女中学生,开车把她们带到山上去,玩够了之后,就下来随便找一个旅馆的浴缸睡上一觉。他父亲本来是一个受人尊敬又努力肯干的白铁匠,后来成了葡萄酒上瘾者,这比威士忌上瘾更可怕,从此便一蹶不振,不得不沦为冬季往得克萨斯运货、夏季返回丹佛的司机。迪安的母亲在迪安很小的时候就死了。他有几个兄弟,但都不喜欢他。迪安只有几个在台球厅认识的伙伴。他属于美国充满活力的一代新人,他和卡洛在丹佛人眼里是一种生活在地下的怪兽。卡洛确实住在格兰特街的一间地下室里,后来我们晚上常去那儿聚会,在那里能见到许多朋友,大家会一直待到天明。经常是卡洛、迪安、汤米·斯纳克、埃德·邓克尔、罗伊·约翰逊和我,后来又新来了许多朋友。

来丹佛的第一天下午我睡在查德·金的房间里,他母亲在楼下做家务,他在书房里工作。

大平原的七月真是酷热难耐。如果没有查德父亲的发明,我是无论如何也睡不着的。查德的父亲和蔼可亲,他已经是个七十多岁的虚弱老人了,但很喜欢讲故事,常常津津有味地讲一些很有趣的故事,讲他在北达科他平原的童年生活,讲1880年代他为了寻开心怎样骑着一匹小马带一根木棒去追赶狼群,后来又是怎样在俄克拉何马这锅柄状地带成了一名乡村教师,最后又怎样成了商人,现在他在这条街的一个修车铺楼上还有一间办公室——一张拉盖式办公桌上堆满了过去那些令人激动又能带来赚钱机会的文件,但现在已经积满灰尘。他发明了一种特殊的空调器,将一个普通的风扇放在窗户上,不知为何冷水就可以通过飞旋的扇叶吹出来。它的效果极佳,但只限于离风扇四英尺的范围之内,很显然在炎热的天气里吹向更远处的水会变成水蒸气,楼下的温度还是丝毫不减。不过查德的床正好在风扇下面,床头一尊巨大的歌德半身塑像直直地盯着我。我舒舒服服地睡着了,可是不到二十分钟就被冷醒了,我差点没被冻死,加了一床毛毯,还是没用。最后我实在冷得无法再睡,便走下楼来,老人问我他的发明效果怎样。我回答说真是棒极了。我回答得很有分寸,因为我喜欢他。他又靠在那儿开始回忆往事。“我曾经发明了一种去污剂,东部的几家大公司盗用了我的专利开始生产。这些年来我一直在收集证据,如果我有钱能够请到一位有名的律师的话……”但是现在请律师已为时过晚,他只能沮丧地坐在家里。晚上查德的母亲给我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我们品尝了他叔叔从山上打回来的鹿排。但是迪安到底在哪儿呢?

7

接下来的十天,正如W. C.菲尔兹[32]所说的那样,“充满了巨大的危险”——而且极其疯狂。我搬去和罗兰·梅杰同住,这套十分豪华的公寓实际上是属于蒂姆·格雷家的。我们各有一间卧室,还有厨房,冰箱里放满了食物,客厅很大,梅杰穿着件丝绸睡袍正坐在里面构思他那个最新的海明威式的故事:主人公是个性格暴躁、身材粗壮、红脸膛的小矮个,他对一切都十分敌视,然而当夜晚真正的生活降临时,他又会露出世界上最温暖迷人的笑容。梅杰就这样坐在写字台前苦思冥想着,而我只穿了条斜纹棉布裤,在柔软厚实的地毯上又蹦又跳。他刚写了一个短篇,讲一个名叫菲尔的小伙子首次来丹佛的故事,他的旅伴是个神秘而沉默的家伙,叫山姆。菲尔出去逛,结果被一些附庸风雅的人缠住了。他回旅馆后沮丧地对山姆说:“山姆,那种人也到这里来了。”这时山姆正悲哀地看着窗外。“是的,”山姆回答,“我知道。”山姆足不出户就知晓这一切。整个美国到处都是假冒的艺术家,他们是美国社会的吸血鬼。梅杰最乐意与我合作,因为他知道我不是这种人。梅杰就像海明威一样喜欢好酒。他又开始回忆最近的法国之行:“啊,萨尔,如果你和我一起去巴斯克地区,喝一瓶1919年的冰凉的普瓦尼翁酒,你就会知道除了货车车厢之外,世界上还有许多更吸引人的东西。”

“我懂,但我就是喜欢货车车厢,喜欢读车厢上写着的那些名字,像‘密苏里太平洋铁路公司’‘大北方铁路公司’‘罗克艾兰线’等等。上帝作证,梅杰,我要将这次一路搭车的经历都告诉你。”

罗林斯家离这儿只隔着几个街区。那是一个快乐的家庭——母亲还很年轻,是一家破败的旧酒店的合伙人之一,带着五个儿子和两个女儿。那个放荡的儿子叫雷·罗林斯,是蒂姆少年时代的伙伴。雷大声嚷着闯进来接我,然后和我们手拉手一起出去。我们去科尔法克斯的酒吧喝酒。雷的一个妹妹叫贝比,是个美丽的西部金发姑娘,网球爱好者,还喜欢冲浪。她是蒂姆·格雷的女朋友。梅杰——他只是路过丹佛却派头十足地住在公寓里——想约蒂姆·格雷的妹妹贝蒂一起出去。只有我一个人没有女朋友。我逢人就问:“迪安在哪里?”他们都笑着摇摇头。

终于有一天电话铃响了。是卡洛打来的,他将地下室公寓的地址给了我。我问:“你在丹佛干什么?我是说你正在做些什么?一切都好吗?”

“哦,等你来了再告诉你。”

我立刻赶去见他。他每天晚上都在梅氏百货公司干活。一天,疯子雷从一家酒吧打电话到他上班的地方,让看门人找他接电话,说有个人被杀了。卡洛一听到这个消息立即就想到死的人可能是我。雷·罗林斯在电话中对他说:“萨尔就在丹佛。”并将我的地址和电话给了他。

“迪安在哪儿?”

“他就在丹佛。让我慢慢告诉你。”他告诉我迪安现在跟两个姑娘做爱。一个是玛丽露,他的前妻,她在一家旅馆的房间等他;另一个是卡米尔,新认识的,她也在一家旅馆的房间等他。“在赴她俩的约会之间,他会抽时间找我,为了我们一件没有干完的工作。”

“什么工作?”

“迪安和我在做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我们决定彼此信任,倾吐内心的一切。我们服用了安非他命,然后面对面盘腿坐在床上。我告诉迪安他可以去做想做的一切,他可以成为丹佛的市长,娶一个百万富翁的千金,或者成为自兰波以来最伟大的诗人。但他也会冲出去看小型汽车比赛,我也和他一同去,他总是又跳又叫,激动不已。你知道,萨尔,迪安对这类事儿十分入迷。”马克斯哼了一声,沉思起这件事。

“他的日程怎么安排?”我问。迪安的生活里总是安排满了事情。

“他的计划是这样:在我下班后的半小时里,先去旅馆与玛丽露做爱,给我一个换衣服的时间,然后再立即赶到卡米尔那里——当然她们彼此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跟她做爱,给我时间让我在一点半赶到,然后我们一同出来——刚开始,他必须向卡米尔请求,现在她已经开始恨我——到我这儿一直聊到早晨六点。我们常常聊得更久,不过他的情况越来越复杂,他不得不压缩时间,六点要赶回玛丽露那儿,然后为了离婚所需的各种文件而奔波一天。玛丽露同意离婚,但她坚持在这段过渡时期要和迪安做爱,因为她爱他——卡米尔也是这样。”

然后他又告诉我迪安是怎样认识卡米尔的。混在台球厅里的罗伊·约翰逊最早在一家酒吧认识了她,然后把她带到了旅馆。为了炫耀,他邀请咱们圈子里所有的人去看她,大家都围着卡米尔说个不停,唯有迪安眼望窗外,什么也没说。最后大家都走了,迪安看着卡米尔,指指自己的手腕,又做了一个“四”的手势(意思是他四点钟回来),便走了出去。卡米尔三点钟对罗伊关门,四点钟又为迪安开门。我想立刻出门去见这个疯子,何况迪安早就答应帮我找一个姑娘,丹佛所有的姑娘他都认识。

晚上,我和卡洛走在丹佛破烂不堪的街道上。空气很柔和,天上群星点点,每一条铺着鹅卵石的小巷都给我带来美好的希望,我仿佛是在梦中。我们来到了迪安为与卡米尔约会所租的单间。这是一座古老的红砖建筑,四周是几间木板搭建的车库和一片古树,我们沿着铺了地毯的楼梯上楼。卡洛敲了敲门,然后飞快地躲了起来,他不想让卡米尔看见他。我则站在门口。迪安赤裸裸地出来开门。我看见一个褐色头发的女人躺在床上,光滑漂亮的大腿裹在黑色蕾丝之下,这时她正吃惊地望着我。

“啊,是萨……萨……萨尔!”迪安说,“啊,太好了!啊,是的,你终于来了,婊子养的,你最后终于来了。啊,现在,你看,对,我马上,我们一定要……是的,是的,马上!嗨,卡米尔……”他向她下弯身子,“这是萨尔,是我纽……纽约的一个老朋友。今天是他来丹佛的第一个晚上,我一定要陪他出去,帮他找个漂亮姑娘。”

“那么,你什么时候回来?”

“现在是……”(他看了看表)“哦,现在正好是一点十四分,我三点十四分一定赶回来,我们再一起做个美梦,最甜美的梦,怎么样,亲爱的?然后你知道我还得去那个独腿律师那里处理几份文件,半夜去,这听上去有点奇怪,不过我已经给你清清楚楚地解释过了。”(这其实是在掩饰他和玛丽露的约会,卡米尔还蒙在鼓里。)“所以现在我必须立即穿好衣服,穿好裤子回归生活,我是说回到外面的生活中去。啊,时间过得太快了,太快了,现在已经是一点十五分了。”

“好吧,迪安,不过你三点钟一定得回来。”

“啊,亲爱的,我记得我们刚刚说好的是三点十四分,不是三点。难道我们的心灵不是相通的吗,我最亲爱的?”他走了过去,吻了她好几下。墙上挂着一张迪安的裸体素描,巨大的阴茎和其他一切一览无遗,是卡米尔画的,我非常吃惊。这儿的一切都很疯狂。

离开他的房间,我们立即走进宁静的夜色,卡洛在小巷里等我们。我们走过了我从来未见过的最窄小、奇怪,也是最肮脏的小巷,深入丹佛墨西哥人聚集区的中心。在静谧的暗夜里,我们大声地说笑着。“萨尔,”迪安说道,“有一个姑娘你随时都可以去找她,只要她不在上班,”(他看了看表)“她叫丽塔·贝当古,是个餐厅服务员。这小妞很不错,就是性方面有些不开窍,我曾经试着帮她改善。不过你这方面很有本事,你一定能行。我们现在就去找她,带些啤酒,啊,不用了,他们那儿有,该死的快去吧!”他一边说一边使劲地拍着巴掌,“今晚我还要和她姐姐玛丽约会。”

“什么?”卡洛叫了起来,“我们还得聊天。”

“当然,当然,约会以后聊。”

“啊,你们这些丹佛的颓废的家伙!”卡洛对着天空大叫大嚷。

“难道他不是世界上最可爱的家伙吗?”迪安说着,对着我的肋骨打了几拳。“你瞧他,瞧他!”卡洛又开始在充满生气的大街上跳起了“猴舞”,就像我很多次在纽约看到他所表演的一样。

我唯一可说的就是:“天哪,我们在丹佛都该死的做了些什么?”

“明天,萨尔,我要给你找份工作。”迪安换了一种严肃认真的语调对我说,“明天我从玛丽露那儿一出来就去看你,直接去你们的公寓,顺便也看看梅杰。然后我们坐巴士——真该死,我自己没车——去卡马戈市场,你可以在那儿干活挣点钱,星期五就能拿到工钱。该死的,我们全没钱了,这几个星期我没时间工作。星期五晚上我们雷打不动去看赛车,我在城里认识的一个家伙可以带我们去,当然是我们三个人一起,卡洛、迪安和萨尔……”我们就这样边走边聊直到夜深。

我们来到了餐厅服务员两姐妹住的地方,我的那个还在工作,迪安的那个在家。我们在她的沙发上坐了下来。按原计划,我要趁现在给雷·罗林斯打个电话,他接到电话后立刻赶了过来。他一进门就脱掉上衣,紧紧地抱住了那个陌生的玛丽·贝当古。酒瓶子滚得遍地都是。三点钟迪安赶回去和卡米尔缠绵,接着又准时赶了回来,这时另一位姑娘也到家了。我们现在非常需要一辆车,我们太吵闹了。雷给一个有车的家伙打了电话,那人立即开着车来了。大伙儿全挤了上去。卡洛试图按原计划与迪安在后座开始他们的谈话,但是车里太乱了。“咱们去我那儿吧!”我大声地叫着,大家都表示同意。车子在我的公寓前停了下来。我跳下车,在草地上来了个倒立,钥匙掉在地上,后来一直也没找到。我们跑着、叫着进了公寓。罗兰·梅杰穿着那件丝绸睡袍堵在门口不让我们进去。

“我不允许你们在蒂姆·格雷的公寓里胡闹!”

“什么?”我们对他大叫。这儿乱作一团。罗林斯抱着一个女服务员在草地上打滚。梅杰仍不让进。我们嚷着要打电话给格雷,让他同意我们的聚会,并请他来参加,但最后我们还是跑到丹佛市中心我们常聚会的那个地方去了。突然,我发现自己身无分文地站在大街上,花光了身上的最后一块钱。

我走了五英里路才回到了科尔法克斯的公寓,舒舒服服地睡了一觉。梅杰不得不让我进去。我在想卡洛和迪安是否又在互相倾吐心曲,以后我要搞清楚。丹佛的夜很凉爽,我睡得像木头一样沉。

8

今天早晨,我们大家都在为一次惊人的登山旅行做准备,可一个电话让它变得复杂起来。电话是我在路上遇见的那个老家伙埃迪打来的。他还记得我曾提过的几个人的名字,就随便打电话试试,竟然把我找到了。现在我那件羊毛格子衬衫有机会找回来了。埃迪和他女朋友住在科尔法克斯郊外,他想知道哪里能找到工作。我让他先过来,迪安可能有办法。迪安赶来了,我和梅杰正匆匆忙忙地吃早饭。迪安甚至连坐的时间都没有。“我有数不清的事要做,几乎没时间带你去卡马戈,但是,还是去吧,老兄。”

“等等我路上认识的朋友埃迪。”

梅杰看着我们急得那样子被逗笑了。他是来丹佛静心写作的,对迪安很恭敬,迪安却毫不在意。梅杰就这样和迪安说话:“莫里亚蒂,我听说你同时和三个小妞睡觉?”迪安把脚在地毯上来回蹭蹭,答道:“哦,对,是这样。”然后看了一下表。梅杰用力抽了抽鼻子。我感到有些局促不安,就赶紧和迪安一起走了。梅杰总认为迪安是个傻瓜、骗子。当然,他不是,我希望今后能向所有的人证明这一点。

我们找到埃迪,迪安对他没有兴趣。然后我们几个人一起乘上电车顶着烈日去找工作。我讨厌去想这些。埃迪还和以前一样地喋喋不休。我们在卡马戈市场上找到了一个人,他愿意雇用我们俩。工作时间是从早上四点一直到下午六点,那人说:“我喜欢那些愿意工作的小伙子。”

“你已经找到工作了。”埃迪说。但是我自己还不确定是否要干这份工作。“我不能睡觉了。”我说。还有太多有趣的事要做。

第二天早上埃迪去了,我没去。梅杰买来了许多食物,作为交换,我只得做饭、洗碗。我的时间安排得很满。今晚罗林斯家要举行一场大型聚会。他母亲旅游去了。罗林斯邀了所有的朋友,并让他们带威士忌来。然后他又拿来电话本找到不少姑娘的电话,他让我给姑娘们打电话,后来来了好多姑娘。我给卡洛打了个电话想知道迪安现在在干什么,因为迪安清晨三点总要去卡洛那里。我准备聚会之后去找他。

卡洛的地下室公寓在格兰特街一座教堂附近的一幢陈旧的红砖大楼里。你必须先走进一条小巷,下几级石阶,打开一扇陈旧的原木小门,再通过一个地窖似的地方,然后才能到他住的地方。卡洛的屋子像是俄国圣徒住的,里面放着一张床,点着一支蜡烛,湿漉漉的石墙,还有他自己随意做的圣像。他给我读他写的诗,诗的题目叫《丹佛的忧郁》。清晨,卡洛从梦中醒来,听着“粗俗的鸽子”在他公寓外的街上无聊地闲谈,看到“哀伤的夜莺”在树枝上打着盹,这使他想到了自己的母亲。一块灰色的裹尸布罩着整个城镇。那些山脉,那闻名遐迩的、每一个西部小镇都可以看到的落基山脉只不过是“纸做的”。整个世界都在发狂,变得奇怪而又陌生。在诗中他把迪安比作“彩虹的儿子”,在他极度痛苦的阴茎里忍受着折磨。他将自己称作“俄狄浦斯·埃迪”,每天不得不把“口香糖从玻璃窗上刮去”。他要在这间地下室里孕育出一本伟大的著作,将每天发生的事都写进去,把迪安所做所讲的每一件事都写进去。

迪安按时来了。“一切都很顺利。”他说,“我要和玛丽露离婚,然后和卡米尔结婚,并带她去旧金山生活。当然是在我们的计划完成之后,亲爱的卡洛,我们先一起去得克萨斯,找到老布尔·李,你们俩都告诉过我很多关于他的事,但我一直没见到他,然后我再去旧金山。”

他们又开始工作了,面对面地坐在床上开始了长长的谈话。我没精打采地坐在旁边的一张椅子上,把一切都看在眼里。他们一开始谈了些很抽象的东西,争论不休,接着又联想到其他一些忘了谈的事情。迪安表示抱歉,又承诺他能记起来,然后再做一些补充。

卡洛说:“那次我们经过瓦泽的时候我想告诉你,关于你对侏儒赛车的狂热我是怎么想的。你还记得吗?就是那时你指着一个穿着休闲裤的老酒鬼,说他很像你爸。”

“对,对,当然记得,不仅这些,后面我还想起来一连串与我有关的事。我必须告诉你一些真正疯狂的事情,我本来已经忘了,你刚刚提醒了我……”于是他们又有了两点新的想法,他们反复推敲着。卡洛问迪安是否是诚实的,尤其是心灵深处是否是诚实的。

“为什么又提这一点?”

“我还有最后一件事想知道……”

“但是,亲爱的萨尔,你在这儿听着,你坐在这里,我们问问萨尔,他会说什么?”

我说:“最后一件事我们是弄不明白的,卡洛。没有人能够知道最后,我们总是在希望中活着。”

“不,不,不。你简直是在胡说,伍尔夫笔下的主人公似的罗曼蒂克的胡说!”卡洛叫道。

迪安说:“我根本不是这个意思,但我们应当允许萨尔发表意见,事实上,卡洛,难道你不认为他坐在这里观察我们是有他的尊严的吗?这只野猫穿越了整个大陆来到这儿。萨尔老兄不会说的,萨尔老兄不会说的。”

“我并不是不说,”我反驳道,“我只是不知道你们到底是什么意思,或是想达到什么目的。我只知道你的要求对任何人来说都太难了。”

“你总是很消极。”

“那么你到底想干什么?”

“告诉他。”

“不,你告诉他吧。”

“没什么可说的。”我说着笑了起来。我把卡洛的帽子戴在头上,帽檐拉得遮住了眼睛。“我想睡觉。”我说。

“可怜的萨尔总是贪睡。”我沉默不语。他们又继续谈了起来。“那天你向我借五分钱去买炸鸡排……”

“不,老兄,买的是辣酱!你还记得吗,就在得克萨斯之星?”

“我和周二搞混了。当你借钱的时候,现在你听着,你说:‘卡洛,这是我最后一次麻烦你。’好像,真的,你就好像在说今后我不会再让你为难了。”

“不,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亲爱的卡洛,我们还是回到那天的场景,如果你愿意的话。那天晚上玛丽露在房间里哭,我还是去你那儿了,对你说话的语气格外真诚,其实你我都明白那很不自然,但那自有他的意图,虽然是我假装出来的——不,等等不是那个意思。”

“当然不是!因为你忘记了,但我不想再责备你……”他们就这样聊了整整一夜。黎明时分我醒了,他们正准备结束谈话。“我要睡觉,因为十点钟我要见玛丽露。我并不是存心要用一种高傲的语调来反对你刚刚说的‘没有睡觉的必要’这句话,而是因为我的确的确太困了,我的眼皮直打架,眼睛又红又肿,非常疲劳,无论如何我必须睡觉。”

“啊,孩子。”卡洛说。

“我们现在必须睡觉。让我们把机器停了吧。”

“不能就这样停下来!”卡洛扯着嗓门叫着。这时窗外的鸟儿已开始啼鸣。

“现在,当我将手举起来的时候,”迪安说,“我们就停止谈话。这没什么可争论的,很简单,我们停下来,只是因为我们现在必须睡觉。”

“你不能这样停下来。”

“停止运转。”我说。他们一起转身望着我。

“他一直很清醒地在听。你在想什么,萨尔?”我告诉他们我觉得他们是一对奇怪的疯子。我花了整个晚上听他们的谈话,像是观看一座高度达到伯绍德山口[33]却由世界上最小、最精巧的机械零件组装成的钟表。他们都笑了。我用手指着他们说:“如果你们再这样继续谈下去,你们都会发疯的,但是,让我知道你们以后的进展。”

我走了出来,坐电车回到公寓。太阳从大平原的东方升起,卡洛·马克斯所描述的那仿佛纸做的落基山渐渐红了起来。

9

晚上,我们开始了艰难的登山之旅。我已经五天没见到卡洛和迪安了。贝比·罗林斯这个周末可以用她老板的车。我们带了西装挂在车窗上,就向森特勒尔城出发了。雷·罗林斯开车,蒂姆·格雷懒洋洋地靠在后面,贝比坐前排。我第一次这么近地看落基山脉。森特勒尔城是个古老的矿区,曾经被称为世界上每平方英里最富足的地方。四处漫游的贪婪者在这附近的小山丘上找到了名副其实的银矿层。他们一夜暴富,并在他们工棚旁的山坡上建起了一个歌剧院。莉莲·拉塞尔[34]以及许多其他的欧洲歌剧明星都曾到这里演出过。再后来,森特勒尔城衰落,直到有一天新西部强大的商会力量决定振兴这个小镇。他们重新修缮了歌剧院,每年夏天很多大都市的明星都来此演出。对每个人来说这都像是在度假。游客们从四面八方蜂拥而至,甚至包括好莱坞明星。我们把车一直开到山上,发现狭窄的街道被装腔作势附庸风雅的游客们堵得水泄不通。这让我想起了梅杰笔下的山姆。梅杰是对的。今天他也来了。他向每个人露出礼节性的笑容,对一切都发出“哇”“啊”的由衷赞叹。“萨尔,”他搂着我的肩膀大声叫道,“你瞧这古老的小镇,想象一下一百年前它是怎样繁华。哦,见鬼,八十年前,不,六十年前,这里就有了歌剧院!”

“是啊。”我模仿着他小说里人物的口吻,“但是,‘那种人也到这里来了。’”

“你这个杂种。”他骂道。然后搂着贝蒂·格雷寻欢作乐去了。

贝比·罗林斯是个机灵的金发女郎。她知道城边有一幢老矿工留下的破屋子。只要我们能把它打扫干净,这个周末我们这些小伙子就可以住在那里。我们还可以在里面办很多大派对。那就是个旧工棚,里面的灰尘有一寸厚,房前有一道门廊,屋后有一口井。蒂姆·格雷和雷·罗林斯卷起袖子便开始打扫。这项大工程花去了他们整整一个下午再加大半个晚上,他们还喝了很多啤酒,一切都很好。

至于我,按计划那天下午我作为客人,应该穿着蒂姆的西服,由贝比陪着应邀去听歌剧。就在几天前我刚来丹佛时还像个乞丐,现在却穿着西装,搂着衣着时髦的金发女郎,派头十足地向有头有脸的名流们点头致意,在歌剧院大厅巨大的水晶吊灯下与他们谈笑风生。我在想要是现在密西西比的吉恩见了我,会说些什么。

剧场里上演的歌剧是《费德里奥》[35]。“太令人伤心了!”一个男中音唱着从石头下幽暗的地牢里走出来。我为他哭泣。我眼中的生活就是如此悲伤,我完全沉浸在贝多芬悲怆、哀婉的旋律当中,被这如伦勃朗油画般丰富的故事情节所深深吸引,甚至忘却了当下狂乱的生活。

“喂,萨尔,你喜欢今年的演出剧目吗?”丹佛人D.多尔问道。他与歌剧团有些联系。

“太令人伤心,太令人伤心!”我回答,“这出歌剧真是棒极了。”

“那么你要做的下一件事就是去见一下这部歌剧的演员。”他用很官方的口气对我说。但是很幸运,他因为要忙别的什么事就把这事给忘了,后来就无影无踪了。

我和贝比重新回到矿工的小屋,我脱掉行头便和伙计们一起忙了起来。工作还真不少。罗兰·梅杰坐在刚刚打扫好的前厅里,拒绝帮任何忙。他面前摆着一张小桌子,上面放着啤酒和杯子。当我们提着水桶,忙着满屋子打扫的时候,他却沉浸在回忆之中。“啊,如果你可以跟我来,一边品尝着仙山露酒[36],一边欣赏邦多勒[37]音乐家们的精彩,你这辈子才算没白活。然后在诺曼底度夏,木屐,上好的陈年苹果白兰地。来吧,山姆,”他和他书里看不见的伙伴说,“把酒从水里取出来,看看是不是凉透了,我们钓鱼时喝。”一副从海明威小说里学来的腔调。

我们对着街上路过的姑娘们喊:“来帮我们一起打扫院子吧。欢迎你们全都来参加我们的聚会。”她们都来了。我们的劳动大军顿时壮大。最后,歌剧合唱团的歌手——他们大多是年轻人——也过来帮忙。这时太阳已经落山了。

我们一天的工作终于结束了。蒂姆·格雷、罗林斯和我决定为了这个伟大的夜晚打扮一下自己。我们穿过城区,来到歌剧明星们租住的地方。夜空中,我们能听到晚上的演出已经开始。“太好了,”罗林斯说,“拿点刮胡刀和毛巾,我们也要打扮得潇洒些。”我们还拿了些梳子、古龙香水、剃须水等,然后抱着这些东西进了他们的浴室。我们一边洗澡,一边唱歌。“这也太痛快了吧?”蒂姆继续说道,“用着歌剧明星们的浴室、毛巾、剃须水和电动剃须刀。”

这真是一个美妙的夜晚。森特勒尔城海拔两英里。开始爬上去你可能会有些头晕,然后你会感到疲劳,灵魂开始燃烧。我们走过狭窄黑暗的街道,来到歌剧院门前明亮的灯光下,然后右转弯,找到几家有旋转门的老酒吧。大部分游客都在歌剧院。我们开始喝特大杯啤酒。酒吧里有一架自动钢琴。从后门望出去落基山脉浸在月光中。我不禁发出惊叹。这时夜色正浓。

我们赶回矿工小屋时,聚会的准备工作正在进行。姑娘们——贝比和贝蒂,做了一些豆子和香肠之类的小吃。然后我们开始跳舞,猛喝啤酒。歌剧散场了,一大群姑娘涌了进来。罗林斯、蒂姆和我高兴得直舔嘴唇。我们拉着她们跳舞,虽然没有音乐,我们跳得还是挺起劲的。屋子一下子变得拥挤起来。有人带酒进来,我们还是又冲到酒吧买了些酒拎回来。气氛变得越来越热烈。我多么希望迪安和卡洛也在这里呀,但我也意识到要是他们在这里会感到不自在、不快乐的。他们就像生活在石板下地牢里的人,郁郁寡欢,从地下爬出来,成为邋遢的美国嬉皮士,也是我后来慢慢加入进去的所谓新的“垮掉的一代”。

合唱队的小伙子们来了。他们开始唱《甜蜜的阿德琳》,还唱一些句子,诸如“给我啤酒。”“你为什么把头伸向外面?”等等,他们还用低沉的男中音哀号着“费——德——里奥!”“啊,我多么伤心!”我也和他们一起唱着。姑娘们简直太迷人了,她们跑到后院和我们搂着脖子亲吻。其他房间有一些床铺,上面积满了灰尘,我和一个姑娘正坐在床上聊天,突然一帮年轻的剧院服务生闯了进来,他们连句招呼都没打,就搂着姑娘们吻了起来。这群十几岁的捣蛋鬼醉醺醺的,蓬头垢面,兴奋异常——他们把我们的聚会给搞砸了。不到五分钟,姑娘们全散了。友好的聚会立刻变成了兄弟会的大派对,只能听到砸碎酒瓶声和人群喧闹声。

雷、蒂姆和我决定去酒吧。梅杰走了,贝比和贝蒂也走了。我摇摇晃晃地走进夜色里。从歌剧院出来的人群都涌进各个酒吧,到处都挤得水泄不通。梅杰在人群中大叫着。戴着眼镜的丹佛人D.多尔热心地和每个人握手打招呼:“下午好,最近都好吗?”当午夜来临他仍这么说。一会儿我看见他与一位官员一起走了,回来时却带着一位中年妇女,接下来又和几个年轻的剧院服务生在大街上聊天。过了会儿,他又来和我握手却没认出我是谁。他对我说:“新年好,我的孩子。”他并不是喝醉了酒,而是醉于他喜欢的事——在乱哄哄的人群中游逛。每个人都认识他。“新年好”他说,有时又说“圣诞快乐”,他总是这样乱说,而真的到了圣诞节又会说“万圣节快乐”。

酒吧里还坐着一位大家都十分尊敬的男高音。丹佛人多尔一直想让我见见他,可我总是在回避。他大概叫德安农齐奥或是什么的。他的妻子也在。他们有些沮丧地坐在一张桌子前。酒吧里还有一个阿根廷人模样的游客,罗林斯推了他一把,让他让个座。他转过身来,对着罗林斯大声咆哮起来。罗林斯将杯子递给我,一拳把他击倒在地。那人一时没反应过来。人们尖叫起来。蒂姆和我迅速带着罗林斯溜出来。场面一片混乱,甚至连警长都无法在拥挤的人群中根据线索找到被害人。没有人能指认罗林斯。我们又去了其他酒吧。梅杰正在昏暗的街上踉踉跄跄地走着。“到底发生什么事啦?打架了吗?只管叫我好了。”狂笑声从四周响起。我想知道山之精灵此时此刻在想些什么。放眼望去,月光下满目苍松,我似乎看到了老矿工们的幽灵,我也想知道他们在想些什么。在落基山脉分水岭的东面,夜是宁静的,只有风在低吟,除了在山谷间嚎叫的我们。分水岭的另一侧是西部斜坡带,大高原一直延伸到斯廷博特斯普林斯,然后地势下降,把你带到西科罗拉多沙漠和犹他沙漠。在这宁静黑暗的夜晚,在这片浩瀚的土地上,我们这些疯狂的美国酒鬼正在这大山隐蔽的一隅寻欢作乐,买醉嚎叫,我们正站在美国的屋脊上,我们唯一可做的事就是嚎叫,让声音穿过黑夜,到达东部的大平原,在那里的某个地方有位带着圣言的白发长者正向我们走来,他很快就会赶到,我们的灵魂将在他的布道声中安静下来。

罗林斯坚持要回到他刚刚打架的那个酒吧去。蒂姆和我都不愿去,但又拗不过他。他径直朝德安农齐奥,那个男高音走去,将一杯威士忌泼到他脸上。我们把他拖了出去。这时合唱队的一个男中音也加入了我们一伙,我们又来到了森特勒尔城的一家普通酒吧。雷指着这里的一个女服务员骂她是婊子。这下激怒了一大群人。他们本来就非常讨厌游客。其中一位说:“我数到十,你们这帮小子赶快滚蛋。”我们赶紧跑了出来,摇摇晃晃地跑回小屋睡觉去了。

早晨醒来,我翻了个身,床垫上立刻扬起一阵灰尘。我想拉开窗子,发现它是钉死的。蒂姆·格雷也在床上。我们被灰尘呛得又咳嗽又打喷嚏。我们的早餐是喝剩下的没气的啤酒。贝比从她住的旅馆里过来,我们收拾好东西便离开了。

一切似乎都崩溃了。我们出来正准备上车,贝比滑了一跤,脸朝下摔了个正着。可怜的姑娘太劳累了。她的哥哥、蒂姆和我一起把她拉了起来。我们上了车。梅杰和贝蒂也和我们同车。回丹佛的伤心之旅开始了。

我们很快从山上下来,丹佛由海洋侵蚀而形成的大平原尽收眼底,热浪像从烤箱里涌出。我们开始唱歌。现在我非常渴望去旧金山。

同类推荐
  • 无缝对接

    无缝对接

    在这部名为《无缝对接》的作品集里,作家荒湖为我们塑造了名字相同的五个男人。这五个名叫周儒的男人,在不同的故事中,角色可能不尽相同,但他们的痛苦是那么相似,那么深刻,那么绝望,那么苦海无边。这些叫周儒的男人,是复杂的、自私的、狭隘的、偏执的、好色的、敏感的,粗暴的,他们同时也是单纯的、大度的、宽厚的、隐忍的、多情的、愚钝的、善良的。这是一个矛盾集合体,这也是一个个破败的、真实的、活生生的人。这样的人,可能不只是像我,或许也像你,像我们身边许许多多的人。
  • 再见光年

    再见光年

    颜初本是一个天真美好的姑娘,对这个世界抱有最纯真的热情和幻想。而她终有一天发现她最信任的人也是欺骗她最多的人。之后她把自己裹起来,以为别人对她的付出都是需要回报的。她不爱任何人,亦不相信有人真正爱她。
  • 2013短篇小说排行榜

    2013短篇小说排行榜

    本书主要收录了2013年的短篇小说,平均篇幅在万言左右的小说会被划归短篇小说。短篇小说在现代甚为流行。所有小说基础,其发展初期并无长短之分,随时代而区分。今短篇小说多要求文笔洗练,且受西洋三一定律一时一地一物观念影响,使其更生动详实但也限制其发展。
  • 请允许天使转身

    请允许天使转身

    前女友汤玲去世之后,苏昱陷入了悲伤与迷惘当中。一年后,他在柏拉图酒吧邂逅了神秘的香港女孩安妮,苏昱终于走出了灰色的生活轨道,重拾爱的勇气。安妮一边在酒吧当服务生,一边寻找她的亲生父亲。一次出差中苏昱无意间发现公司的乔老板就是安妮的亲生父亲,可惜这时候安妮却突然离开广州,留下一封告别信,娓娓道出了她身后的悲苦故事。苏昱再度陷入悲伤,后来他从安妮日记中得知安妮非常向往她父亲的故乡K镇,因此,他踏上了开往K镇的火车……
  • 课桌上的划痕

    课桌上的划痕

    《当代优秀悬疑故事作品集:课桌上的划痕》内容广泛,悬念丛生,情节多变,高潮迭起,山重水复疑无路的迷宫情节让读者为文中的人物提心吊胆,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意外变化又令读者为故事的巧妙拍案叫绝。
热门推荐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现世幻宇

    现世幻宇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宇宙,而我则是把我的分享出来……
  • 小七邮轮日记

    小七邮轮日记

    我曾经是一名海员,在邮轮上做调酒师。历经三年时间去过20多个国家,这是一段不一样的经历,就像我和邮轮谈了一场刻骨铭心的恋爱,从认识、喜欢、追求、交往,到最后分手……当我回到陆地,发现世界大不一样……我走得越来越远,但是每当我回头望向海边,心境都如同刚出海时一样小鹿乱撞。
  • 美国中央情报局绝密行动

    美国中央情报局绝密行动

    这是一部纪实文学作品,通过翔实的资料、生动的叙述,全景展现美国中央情报局的发展历程,重点描写了其在二战期间的独特作用,为读者揭秘世界上最精锐最神秘的情报组织的真实情况,通过对其经典谍报案例,天才谍报人物的介绍,栩栩如生地展示了中央情报局的兴衰,和其在为保卫国家利益方面做出的非同寻常的贡献。本书图文并茂,通过大量珍贵的历史图片再现了美国中央情报局的传奇历史。
  • 不死者的诸天旅途

    不死者的诸天旅途

    消灭了背叛者,可一个系统却已经盯上了被他消灭之人,不得以下,他背负了系统的任务,第一个惩罚竟然是永生不死?(练笔作,勿扰)
  • 陆校草他病得不轻

    陆校草他病得不轻

    医科大校草,学神届的传奇陆西州,因为对谎言过敏,能听出别人话语的真假,硬生生从十万少女的梦变成十万少女的噩梦,身边亲近之人都对他避而远之。直到有一天,门铃响起,一个满嘴谎言的小姑娘出现在他家门口,居然赖上他了!这小姑娘又软又聪明,甜分超标还粘人,陆大校被齁得牙疼。于是在某个月黑风高的晚上,不爱甜食的陆大校草偷偷把小姑娘拎出家门准备扔掉,谁知转身之际他竟犹豫了。“算了,牙疼就牙疼吧,好过丢掉找不回,心疼。”
  • 美女的贴身管家

    美女的贴身管家

    他是被豪门世家驱除的世袭管家,他是身价上亿的美食老板;他是无事可做的街头浪人,他是被美女收留的贴身管家;身负血仇的他低调游走,步步为营;看他如何在如画江山里开始一次次的华丽逆袭!***********【求收藏!求推荐!】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白邪帝传

    白邪帝传

    唯有至强者,才有资格被这个世界赐名,赋予“王”的称号。领导着众王之人,世界赐名为——“帝”。如今先帝将死,新帝未生,谁能超越新老王者,成为众王之王,唯一的帝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