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很久以前,狼森的生命体是一只可以在空中自由飞翔的小鸟。每天清晨都会早早地起来站在树枝上欢快唱歌,叫醒森林里其它的小动物们。
小鸟和森林里的动物关系都很好。
它们经常聚在一起嬉笑游戏,经常飞到别的动物身上帮它们捉虫子。既帮助了别人,也饱了自己的口福。
小鸟慢慢长大了。恋爱了。
一天,小鸟带着自己的爱人在空中嬉戏飞翔,遇到了狩猎的人类,他们把小鸟的爱人射落后放在火上烧烤。
无助的小鸟只有在空中呼叫、哀号。
小鸟希望发生过的一切都是幻觉,所以每天依然不停地飞在空中寻找自己的爱人。风雨无阻。
痛苦的小鸟学会了在雨中搏击雨点飞翔。
闪电击中了小鸟。
它却因祸得福的知道自己生灵的真相。
小鸟现在是一只可以通灵的“神鸟”。
回到现实中后,小鸟还是小鸟。
它不再歌唱,只是每天飞翔,捉虫子喂饱自己的肚子后,继续怀念着它的爱人。
又是一个雨天,别的动物们都赶紧躲回了自己的家,而小鸟像往常一样一头扎进雨中来回飞了几趟。
它已经习惯了这样。
飞累的小鸟停在了一个树枝上,它意外发现了一个又白又胖的虫子。
这么大的雨天,虫子竟然没有躲藏。
小鸟高兴起来,这不是送到嘴边的美餐吗!它想也没想就一口把虫子啄进了嘴里,吞进了肚里。
这时正好一道闪电劈向小鸟,小鸟瞬间又变成了“神鸟”。
小鸟在恍惚中进入到自己的全息生灵状态。它看见了自己的生命体。看见了刚被吃掉的那条虫子的全息生灵从自己身体里飘出来的模样。
刚进小鸟肚里的虫子还没有完全死去。
就在那一瞬间,虫子也从闪电中与小鸟一起进入了有生命体支撑的全息生灵状态。
两个全息生灵相对,都看到了对方的前一个生命体状态和现在生命体的状态。
虫子就是小鸟爱人被人类烧烤吃掉后的另一个生命体状态。
小鸟震惊了!
小鸟绝望了!
但这一切很快就结束了。
虫子死去。
小鸟爱人的全息生灵还没来得及与小鸟说一句话,就进入到了全息状态。
在浩瀚的所有世界里,小鸟与爱人从此两茫茫,不会再有相遇的机会。
“轰——”
雷声传来,闪电退去。
恍惚中,小鸟感觉心痛如绞,但又忘了为什么心痛心绞。
小鸟再次向雨中撞去。
它完全没有了方向。
雨点不住地打在它的翅膀上,它飞得越来越低。
小鸟已经感觉不到雨点的存在,感觉不到自己的翅膀,它完全麻木了。
然后它跌落在了地上。
一只狗跑过来扑住了小鸟。
小鸟没有挣扎。
没有哀号。
草原上又多了一匹野狼。
它追逐着自己的猎物,它把它们扑倒。它用锋利的牙齿撕开了它们的胸膛。
这是一只不会饿肚子的野狼。
每当风起云涌,它都会引头向天长嚎。
它祈求变天。希望闪电。那样它就可以暂时脱离这个低等的生命体在全息生灵状态中享受游荡。
草原上的野狼都愿意跟着它。因为跟着它的野狼都吃得毛色油光发亮。
这个可以通灵的野狼,在森林大火中艰难逃生。
却被人类的利剑刺中了胸膛。
从此,全息生灵放弃了很多次可以投入生命体的机会。
他想做回人。
无数次证明了,人在这个生灵世界上是多么的强大。
他宁愿独自呆在冰冷的全息生灵世界里,无依无靠的东游西荡。
他要等待这个机会。
他怀念着什么?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了不至于远离这个星球,他躲进了深山里的石堆石块。
这一等就过去了亿万年。
地球上的所有生灵从低级到高级,从爬行到直立,从原始到繁华,从繁华到毁灭。
他仍然静静地呆在石块里。
他不知道在这里呆了多长时间。他也不知道是在躲避什么或等待什么。他不知道什么是机会,只知道自己是存在的。
而存在与机会的关系是他无法,也不可能再想下去的东西。
生灵世界又重新开始了。
他还是没有动。
周围一直都是那样的静。
他无法判断离开这块石头的时间,是否会是他需要的机会。
一天,他终于动了。
他不知道是自己想动还是机会来了,反正就这样动了起来。
他想不出为什么,因为天空一直在电闪雷鸣。
这次他做了人!
却是狼人!
狼人其实和鼠人、熊人、及“猴人”都属于类人生命体。在外貌上稍有各自的物种偏相。但在生活、行为习惯上,“猴人”更科学,更聪明、智慧,所以他们才是真正属于这个世界的人类生命体。
鼠人以吃腐烂生命体的尸体及树根草种为主。熊人以吃树根、树枝、树叶以及其它活的生命体为主。狼人基本上都以其它生命体为食物,不管是活的还是死的。
“猴人”一直是各种类人生命体人中真正的人类。他们的食物需要经过火的加工后才可以食用。所以他们的生命周期比其他人种要长得多。他们耕田种地,有比较完善的社会生产制度。
最重要的是,不管是什么类人生命体,他们之间的语言是相通的。
可以交流的语言却没给各种类人生命体带来先进的交流、学习与和平的生活环境。他们反而因此相互排斥、仇恨、屠杀。
狼森的出生导致了母狼人的死亡。他成为了孤儿。在没有任何同情,弱肉强食的血腥中成长。
可以在闪电中通灵,一次次把狼森从死亡的边缘拉了回来。
狼森长大了。
成为了狼人群中最出色的勇士。
他报复了所有在他成长过程中欺负过他的狼人。
在万千狼人的注视下,杀死了狼人王国最伟大的勇士。
最后,他杀死了狼人国王,独揽了狼人王国的所有大权。
在电闪雷鸣的黑夜,狼森站在狼人王国宫殿之颠仰天长啸。
他发誓要赶尽杀绝所有不同于他的人类,让狼人成为这个星球生命体中唯一的最高统治者。
“云飘万里,云飘不离。云泰一起,风雷电雨。天空陆地,威力无比。你跑我追,鼠藏那里?万才别急,福在赶去。”
与泰和飘分开后,福带着云及风、和、日、丽很快就赶上了鼠兵队伍,发现了队伍中的才。因为没有看到万,大家只能偷偷跟在鼠兵后面。
“万才不分开。才在万不在。救才不救才?福该怎么办……”
福自顾自地嘀咕着。云与风、和、日、丽有点烦,但没有再打断他,因为泰说了,这是福的力量。
与狼人小分队一战,虽然大获全胜,但上百人的鼠兵一下就剩了二、三十人了。这个时候福若是出手,是很容易把才给抢回来的。
可福错过了这个机会。
一路上零散的鼠兵再次陆续地汇集到了鼠兵队伍中,使鼠兵队伍不断壮大。
云心里犯了嘀咕。因为还没有与鼠兵交战过,不知道鼠兵的真实战斗力,一路上不断眼见随时出现的零散鼠兵也不断地加入鼠兵队伍,以这样的情况和速度,后面将会怎样?
云心里没有底了。
“鼠兵越来越多了,万还是没有出现。这样下去我们会很麻烦的!”
“有才就有万,不要着急,万一定会出现的。看他们能把万藏到什么时候。”
“万要是没有在这支队伍里,会不会已经遇到什么危险?”
“危险?”
“要不这么多人押送才?”
“他们不应该把才和万分开押送的?”
“也许他们也担心半路被劫。”
“才对他们来说没有什么价值,也用不着这样护送吧?!”
“福,你没感觉到问题有些严重吗?”
“问题很严重!问题很复杂!可我的脑子不会想事情,早已经没了办法。云啊,你说我们该怎么办才好?”
云也犹豫着。
“现在救才,惊动了鼠兵,我们就更难找到万的下落。我看,要不还是继续跟踪他们一段时间,也许会得到一些万的消息。”
“还是我们聪明美丽的云有主意。那我们就继续跟着他们吧。”
风、雷、电、雨相视一笑。
“鸡皮疙瘩!”
云斜了眼福小声嘀咕着,与风、雷、电、雨轻展翅膀,低空飞行而去。
福愣住了:“不是说好了不让飞行的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