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凡天才实质上,多是天真而单纯的,就是因为这个因素,他们浪费在算计、猜度、争名夺利等俗务上的时间,会简化许多,因此,他们的效率几乎等同于机器人,甚至敏锐度更高。
倘若不是因为经历了家族的这些阴谋诡计,不是尝遍了亲情的淡薄,周均益或许也不会有超出常人的缜密思绪,也不会时常布下严密的天罗地网。
他下棋,从来都是全盘考虑,不下快棋、猛棋,因为他深知,自己已经伤不起,也赔不起。
倒不是赔不起金钱,实在是岁月金贵,如果再无度挥霍,他今生的承诺与愿望,真的会与其失之交臂。
当然,直到这个时候,颜素其实还是一直在等他,毕竟,她还是苦苦等了10年。毕竟,不见棺材,颜素还是不敢落泪的。
然,27周岁,距离豆蔻年华确实有些久远了。
记得张爱玲在《十八春》里曾说过:对于三十岁以后的人来说,十年八年不过是指缝间的事,而对于年轻人而言,三年五年就可以是一生一世。
27岁,可以说,是颜素生命的转折点,她的一生一世就在这一年走到了尽头,转而进入了下一个轮回。
唯一不同的是,她没有一杯忘情水,只能把自己的爱情,埋进了内心那座坟墓,每逢睹物思人的时候,伤春悲秋地祭奠一下。
那一年的误会,造成了他们一辈子的错过,也造成了往后生活中,那些个不可弥补的过错。
这种伤痕,揭开了上一世紧紧包裹住的锦缎,不!或许应该说,是揭开了华美的皮囊,露出了血淋淋的脉络,让颜素不得不决绝地喝下了那杯——象征性的忘情水。
想那颜素27岁,周均益也有29岁了,一次回国办事,正好是薛宝宝忌日前后。
虽然,周均益已经获取了学位,在国外的公司也初具规模,但是,还不足以与国内的公司抗衡。
俗语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大舅妈孙丽君在上海的人脉,确实也让这个僵硬的百足虫,得以回光返照了。谁叫那段时期,连买个垃圾股都能赚钱呢?
周均益匆匆回到小白楼,暗暗取回埋在白兰花下面的遗物。他准备在国内,开户炒股,买楼盘,正好投资在发小那里的股份,分红颇多。
敏锐的商业嗅觉,让他大胆的猜测,未来10年,在国内投资,财富一定犹如雪球效应。不过,他缺人脉,缺一座靠山,因此,还不能明目张胆地在国内操作。
那一天,颜素想最后一次去看看自己的初恋,做一个决绝的了断。而后,给凌飞一个确切的答复。
从早晨饥肠辘辘地出发,颜素紧张地吃不下一点儿东西,她害怕,却还抱着一丝希望,总想让自己难得生出的勇气,得到一些微弱的回报。
她在小白楼门口逡巡,手里握着早晨买的面包,直到渐渐变硬,她都始终不曾吃下一口。明明饥饿撞击着胃壁,那种隐隐的刺痛,熟悉而亲切,她想用疼痛令自己再清醒一些。
她知道,那天是周均益的生日,她为他买了件羊毛衫,虽是精纺,但不是什么高档的服饰,可却是她不小的一笔开支。
她想,哪怕是作为妹妹送一份生日礼物,也还是可以的,即便被拒绝,也不会太过难堪……
想到这里,颜素不由苦笑,人家追着你的时候,你吓得只把人家往外推;现在人家不理你了,你却要低到尘埃里去。
人是要吃多少苦头,才会渐渐懂得珍惜这个词?
等待是漫长的,饥饿折磨着味蕾,可颜素不敢离开,怕错过周均益的出现。她执拗地觉得,一旦错过今天,他们将会错过一生一世了。
有时候,女人的第六感是最灵敏的,但悲观的第六感却又是最致命的。
是的,等了很久很久,似乎已近夜深人静的时候,颜素才从又冷又饿的状态中,直接进入了麻木地空幻。
渐渐听到凌乱的脚步声由远而近,以为是幻觉。而那个魂牵梦萦的身形,却被一位窈窕的女子搀扶着,跌跌撞撞往这里走来……
要说李菲儿没看见颜素,那是胡扯!但她可以装作没看到啊!她为了追逐周均益的脚步,一门心思考到上海,在上海安家落户,为的就是等到这一天。
她真的一直在找他,可这5年,她遍布的眼线都寂静无声,直到今天,才收到了消息,她久置在湖面的浮漂才有所动静。
获悉了确切地址,她随机应变地创造了这个偶遇,静静地扮演知己的角色。
无视周均益对她的冷淡和疏离,她要的仅仅只是一个机会而已。
多年来,她觉得自己就是苦于没有机会,才会让学姐占尽先机。
然,这一晚,她觉得是天赐良机,是她偷龙换凤的最好时机。
酒吧嘛,不是一夜情高发的地方吗?
一向自律的周均益终于找到了这么拙劣的方法来迷醉自己,从而打开了身上固若成汤的金钟罩,露出了神秘的命门。
李菲儿欣喜若狂地扶着他从出租车里出来,就看到了在风里瑟瑟发抖的颜素。不禁恼怒地想:学姐啊!学姐(她早在高二就知道他们不是兄妹了),你真的是打不死的小强吗?
李菲儿真的很郁闷!觉得这颜素怎么总是会在她踌躇满志的时候,出来刷一下存在感,而后,令她溃不成军。
此刻,她唯一能强撑着做的事情,就是炉火纯青地演饰好“温柔恋人”这个角色,她故意娇嗔地发声抱怨(足够颜素不轻不重你听到):
“均益哥哥,让你不要喝这么多,你偏要喝这么多,到了晚上又要跟人家胡来!真是吃不消啊!”
说完,还不忘“恼怒”地垛垛脚,这恼怒或许是真的恼怒,对象却是那个惊得下巴都要掉下来的颜素。
她响亮的跺脚,彻底“惊醒”了尚存幻想的颜素,她不忍再听下去,都是成年人,还有什么能听不明白呢?
这些话足以证明他们已经同居了!既然如此,离结婚还远吗?
这10年来,颜素拒绝多少痴迷的男生、绅士,她并没有细细清点,可她不明白,为什么当初说好的“你不嫁,我不娶,我们就在一起……”都能作废呢?
如今,不吭一声就另抱琵琶……让我在这里痴痴地等,相个亲,都还要像傻瓜一样地心怀愧疚,呵呵!我一定是世界上最傻最傻的傻瓜!
颜素在心里对自己冷嘲热讽了一番,可口中发不出一点声音。因为她觉得自己不配去质问周均益,毕竟自己什么都不是,不是吗?
本来,就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今天不过是让自己看清了自己的身份——一个跳梁的小丑,一个幻想自己是天鹅的北京烤鸭,一个被嫌弃了的旧洋娃娃。
“…………
夫婿轻薄儿,
新人美如玉。
合昏尚知时,
鸳鸯不独宿。
但见新人笑,
那闻旧人哭。
………………”
颜素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火车站,是怎么上了火车,又怎么下了火车,她就像一个被操纵的木头娃娃,慢慢地在人群里游走,静坐……
灵魂已经死去,连同没有鲜血的伤口,直接就被她狠狠地打包,抛进了那座坟墓。
那个相信爱情,等待爱情,奢望爱情的颜素死了。在那个寒冷的春天,没有任何征兆,没有任何仪式。
颜素觉得自己仿佛只是战场上无名的战士,莫名其妙就倒下,草草就被卷进了草席,孤零零面对秃鹫的虎视眈眈,眼睁睁看着自己的残骸,在荒野被撕扯得支离破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