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女孩开始抽烟都有个愚蠢的原因。”大学二年级时,一个连堂的法文课课间,我躲到邵逸夫夫人楼的天台上抽烟,被那个在南越长大、巴黎读书的法文老师撞见。我下意识把夹着烟的手背到身后,摒住呼吸。他却也点上一支烟,对我说了这句话。
我尴尬地咧嘴笑了笑,憋在嘴里的烟从牙缝里飘了出来。我尽量不让烟从鼻孔里冒出来,不知道从哪儿听来的,女孩从鼻孔里喷出烟来很不雅观,显得没有教养,也不知道法国人是不是也有这规矩。不过我觉得,老师的话还真是有道理,至少我开始抽烟的原因有点蠢。
一年级快结束时,我喜欢上书院足球队的右前卫,他有时穿贝克汉姆在曼联的7号队服,抽白色和金色相间的万宝路。于是,我也开始学着故作镇定地跟便利店的店员说:“一包‘纯万’,谢谢。”
当他发现我其实不过是把烟吸进嘴里再直接吐出来时,笑我说:“你这样真是暴殄天物啊”。那晚他教会我如何把烟吸入肺。我至今记得当时眼前的景象,草坪碧绿,跑道猩红,球场的探照灯晃得我头晕目眩,彷佛教我抽烟的是贝克汉姆本人。
抽烟也是会醉的。那晚之后,我一直沉浸在宿醉般的愉快和疲倦中。因为手上夹着的那支烟,我认为我和他建立了一种比别人更亲密的关系,缔结了某种心照不宣的契约。后来的事实证明,这种关系的确不同于旁人。不久后他把他的惊天消息第一个告诉了我—他要戒烟。因为他喜欢上了一个商学院的女生,而这个幸运的女孩最讨厌别人抽烟。我的酒就这样醒了。
那个夏天让人格外难忘。真正的夏天还没开始,我的小腿就被球场草皮里豢养的蚊子咬满了包,留下的疤不单让我整个夏天都不能穿裙子,那种又痒又疼的感觉还不断地往心里钻。接下来的法国世界杯,在我暗中不懈的诅咒下,英格兰因为当时还年轻的贝克汉姆犯的一个愚蠢错误,惨遭阿根廷淘汰,他本人也遭到千夫所指。
而我永远穿着长裤颓然抽烟、夜夜盯着宿舍lobby的电视屏幕暗暗发狠的样子,竟然引来学校同志文化小组组员的热情招募。无奈苦笑中,我的疼痛终于才有所消解。
就像今天已经有很多人都记不起贝克汉姆在那届法国世界杯上到底做了什么十恶不赦的事,我也已经说不清楚自己当年喜欢那个“纯万贝克汉姆”的原因了。我没办法解释自己怎么会喜欢上一个穿贝克汉姆球衣的人—这该是多么自恋的一个人?搞不好他才是同志文化小组需要招募的成员。但我用这段往事解释了我是怎么开始抽烟的—的确是个愚蠢的原因。他后来到底有没有为了那个女孩戒烟,我也不清楚。反正我是一直没找到戒烟的理由,就抽到了今天。
后来我生了场病,休学、恋爱、上班,十二年过去,物是人非到想见贝克汉姆竟然要去洛杉矶而不是曼彻斯特,我都没有找到戒烟的理由。随着年龄的增加,香烟也成了我唯一愚忠的朋友。我猜这样的人不是少数。
香港禁烟条例的颁布并没有冒犯到我。毕竟香港是这样一个讲求秩序和正确的地方,黑白分明,不容差错,尽管这“错误”可以帮很多人排遣寂寞。倒是紧接着法国禁烟的消息让我认清了“局势”:烟民的阵地已经全面失守。曾向我道出女孩吸烟“箴言”的法文老师描述过巴黎的大学走廊里人手一支烟的场景,让我看到一个烟民的乌托邦,年轻男女在学校权威的“监视”下放肆地吞云吐雾,简直是一件浪漫的、具有革命色彩的事。尽管身在香港的我只能在上班中途偷偷跑到大厦的后巷里抽烟,但我愿意把自己想象成远方战场战败后残留的游击队,即便只能东躲西藏地展开巷战,只要想到在世界的另一头,同盟们潇洒坦荡地享受着自由,也颇感欣慰。可是没想到这么快,主战场全面沦陷,他们也躲进了后巷。
禁烟后才知道,可能每个人身上都有点儿做游击队员的天分,双眼如雷达般机警,勘探地形地貌,迅速区分禁烟区与非禁烟区。
当然,对于一个身单影只的女游击队员来说,最佳的选择是,当看到同盟军残余部队在某条后巷的垃圾桶旁盘踞时,悄然站在旁边就行了。
“我这个鬼故事是真事,就是这栋大厦地下停车场的事。”Bitto用手里的烟指指身边的墙,开始讲他的鬼故事。Bitto,重音在第二个音节,送pizza的印度人,当然也可能是巴基斯坦人,不过没有人问过他,这是一支真正的“英雄不问出处”的队伍—我们只谈论不在场的人的八卦。
我走过去往垃圾桶里弹了下烟灰,在一旁抱肩站住。一共六个人,刚好围成一圈,好像面对着一锅热汤翻滚的四川火锅。残余部队随时可以在阵地重组,这是凭手上一支烟就可以确认的默契。大家不以为意,继续听眼睛瞪得溜圆的Bitto操着略带咖喱味的广东话讲他那个故事。
“那个停车场的管理员大叔,之前上夜班我还见过他在这儿抽烟。上个礼拜三夜里,这大叔在停车场巡逻,从B1往B2走的时候,听见‘哐—哐—哐’,跟着声音走过去一看,一辆很旧的corolla的后备箱在滴水,但周围又安静下来,上面的灯管突然一闪、一闪。
大叔用手电筒照着后备箱,弯腰贴近看,突然又‘哐—哐—哐’,整个车都晃起来了,后备箱里一定是有人啊!果然里面传出人的声音,‘救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