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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论习惯和时尚对道德上的赞同……(1)

论习惯和时尚对道德上的赞同和不赞同的情感影响

(第一章)论习惯和时尚对我们美丑概念的影响

除了已经列举过的对人类的道德情感有相当大的影响,并且成为流行于不同年代和不同国家关于什么是应该责备的或值得表扬的许多非正规的和不一致的意见的主要原因的那些原则之外,还存在其他一些原则。这些原则就是习惯和时尚,它们把自己的领地扩张到了我们关于各种美的判断之内。

如果两个事物经常同时出现,人们的想象就会养成一种从一个事物迅速联想到另一事物的习惯。如果第一个事物出现了,我们就会想到第二个接着就会来。它们自动地在我们的头脑里彼此连在了一起。我们的注意力也流畅地沿着它们滑行。尽管离开了习惯,在它们的结合中并不存在真正的美,但是当习惯把它们这样连接在一起后,我们在它们分割开时就会感到一种不适宜的感觉。当一个事物失去了它惯有的伙伴而单独出现时,我们就认为它笨拙尴尬。我们怀念我们期望看到的某种东西,而且在我们观念中那种习惯性的安排也被这个失望搅乱了。比如一套衣服如果缺少了经常同它搭配的某样哪怕是极其无关重要的饰物就会显得少了样什么东西似的,甚至少了一粒臀部的扣子,也会感到不好意思或者不自在。而当它们结合在一起构成一种天然的搭配时,习惯就更增强了我们的这种感觉。因而打乱了这种安排就显得比原来应有的更加令人不快。看惯了高雅的东西的人,对于外观不雅或笨拙的东西也更加反感。在那些搭配不恰当的地方,习惯可以减弱,甚至全然消除我们对它的不恰当感。那些习惯了懒散和杂乱无章的人丧失了对清洁或文雅的一切感觉。在陌生人看来显得荒谬可笑的家具或服装,那些习惯了它们的人看了会毫不见怪。

时尚不同于习惯,或者说是一种特殊类型的习惯。不是每个人穿的都是时尚,只有上层人物或高贵的人穿的才是时尚。大人物的高雅、安闲和威严的风度配上他们服装的豪华使他们无意中给服装的形式赋予了一种魅力。只要他们继续采用这种形式,在我们的想象力中它就与某种高雅、豪华的概念联系在了一起。虽然它本身对此十分冷漠,但是由于这种关系它似乎也就与优雅和豪华有了某种关系。一旦他们放弃了那种形式,那种形式也就失去了它曾经拥有的全部魅力,而且如果现在仅被下层人民所采用,那么它就具有了他们的某种俗气和笨拙。

全世界都承认服装和家具是完全受习惯和时尚的支配的。然而,那些原则的影响则决不仅局限于如此狭小的一个范围,它们把自己的影响扩张到了审美对象的各个方面。音乐、诗歌、建筑、服装和家具的样式在不断地变化,五年前曾备受赞美的时尚今天已显得荒唐可笑,经验告诉我们它的流行主要地或完全地是由于习惯和时尚。服装和家具不是用十分耐用的材料制作的。一件花了12个月才做成的设计精美的大衣,等到做成时就不能再把它的款式作为时尚加以宣扬了。家具的式样变化得没有那么快,因为家具通常比较耐用些。不过,五六年它通常也要经历一次全面的革新。每个人在其一生中在这方面都要看见时尚经历好几次不同的变革,其他艺术作品的寿命则要长得多。如果设计得精巧,它们的样式可以继续推广更长一段时间。一栋精美设计的建筑可以存在几百年;一首美丽的曲调作为一种传统可以流传好几代;一首精心写作的诗歌可以与世长存;所有根据其制作时流行的风格、情趣或手法制作的这些艺术品都能流传几百年。很少有人能在其有生之年有机会目睹这些艺术品的时尚发生十分重大的变化,很少有人能有经验和有机会熟识遥远的年代和国家里的不同式样,并对之完全赞同,或者能对它们和在他们自己的年代和国家里所发生的一切之间做出公正无偏的裁决。因此,没有人愿意承认习惯和时尚对他们对于艺术品的美和丑的判断有很大的影响,而是认为在判断它们时所有应该遵循的准则都是建立在理性和天性上,而不是建立在习惯或偏见上。然而,只要稍微留神一点,他们就会发现情况正好相反,而且相信习惯和时尚对于服装和家具的影响并不绝对地比对建筑、诗歌和音乐的影响更大。

例如,什么理由可以解释为什么陶立克式柱头应该与其高度是直径的八倍的柱子相配,爱奥尼亚式盘蜗应该与其高度是直径九分之一的柱子相配,科林斯式叶饰应与其高度是直径十分之一的柱子相配呢?其中每一种相配的适度完全是建立在习惯和风俗上。眼睛看惯了与某种饰物相关的特定比例后,如果它们不合于那个比例,就会感到不舒服。古代建筑中的5种柱式中的每一种都有其独特的饰物,它们不能相互替换,否则就会使懂得一点建筑规则的人感到反感。根据某些建筑师的看法,这就是精确的判断。古人正是根据这个判断给每一种柱子指定了适当的饰物,此外再也找不到与它们同等相配的其他饰物了。不过,看来要使人相信,只有这些形式(无疑它们是极端合适的)才是能够适合那些比例的形式,或者要使人相信在建立起这种习俗之前不曾有过500种其他的形式,它们也曾经同样相配得很好,还是有些困难的。不过,当习惯已为建筑物建立起了这些特殊的规则以后,如果它们不是绝对不合理的话,要想把它们改换成别的同样好的,甚或在高雅和美观上还要略胜一筹的其他的规则,那就是荒唐的了。一个人如果在大庭广众之下穿了一件与众不同的衣服,尽管他的那件新衣十分优美或方便,也会显得荒唐可笑。一栋房屋如果装饰得与习惯和时尚所允许的完全不同,看来也会产生同样的荒谬,尽管新的饰物本身可能比通行的多少还要更加优越一些。

照古代修辞学家的说法,有一种诗歌的韵律天生就适用于某种写作形式,因为它天生就宜于表现在那种写作形式中占支配地位的品格、情感或激情。他们说,有的诗体适于严肃的作品,而有的诗体则适于欢快的作品。它们不能相互替换,否则就会显得极端地不得体。然而,现代的经验似乎与这一原则正好相反,尽管这个原则本身显得也极端可行。因为英国的讽刺诗体却是法国的英雄诗体。拉辛的悲剧和伏尔泰的《亨利亚德》与下一诗句几乎是同一诗体:“让我把你的忠告当作一件大事。”

相反,法国的讽刺诗体与英国的十音节英雄诗体却十分相似。习惯使一个国家把严肃、庄重和隆重概念与另一个国家与欢快、轻率和荒唐可笑的东西相连的韵律联系了起来。在英国没有什么比用法国的亚历山大诗体来写悲剧显得更加荒谬的了。或者说,在法国没有什么比用十音节的诗体来写同类作品更加荒谬的了。

每一个卓越的艺术家都将给每种艺术的固定模式带来一种重大的变革。在写作、音乐或建筑中引进一种新的时尚。就像一个受人欢迎的上层社会的人,他穿的服装不论多么独特和奇怪,可以受人欢迎,而且很快受到人们的赞叹和模仿一样,一个卓越的大师的精品能使他的独特之处受到欢迎,而且他的风格可以变成那个艺术领域里一个时髦的风格。由于模仿多种艺术领域中的某些大师的特色,最近的五十年里意大利的音乐和建筑的情趣经历了一个重大的变革。塞尼加受到了昆体良的谴责,指责他倡导一种轻浮的美以取代庄严的理性和男性的雄辩,破坏了罗马人的情趣。萨鲁斯特和塔西佗受到了另外一些人的同样的指责,尽管方式上有所不同。他们尽管推崇一种极端简洁、优美,富有表现力,甚至具有诗意的风格,然而缺乏舒畅、简朴和自然,显然那是一种花了最大力气造作出来的产物。一个作家必须具备多少伟大的品质才能使自己的毛病也变成令人喜爱的东西呢?继对一个民族的情趣的提高进行赞扬之后,也许能够授予一个作家的最高颂扬就是说他败坏了这种情趣。在我们自己的语言中蒲柏先生和斯威夫特博士各自在自己用韵文创作的所有作品中(前者在长行诗中,后者在短行诗中),采用了一种不同于以前所运用过的手法。巴特勒的优雅让位给了斯威夫特的平易近人、德莱顿的散漫和艾迪生的正确。但冗长乏味和缺乏诗意的怠慢不再是模仿的对象,所有从事长行诗创作的人现在都是模仿蒲柏先生简练精确的手法。

习俗和时尚不仅对艺术的创作行使着统治权,它们同样也对我们对于自然界事物的美的判断施加着影响。在不同种类的事物中许多不同和许多对立的形态被认为是美丽的,在一种动物身上受到赞美的相称与另一种动物身上受到尊重的相称可以完全不同。每一类事物都有其自身独特的形态,它获得了人们的认可,它有其自身之美,不同于其他任何一类。正是基于这种原因,有学问的耶稣会会员马菲埃神父断定每一物体的美存在于其所属的那一类特殊事物通常所具有的形式和颜色之中。因此,在人的外形中面貌的每一部分的美处于某一中心点,它离其他各种丑陋的外形具有同等的距离。例如,一个漂亮的鼻子就是一个不长也不短,不很直也不很弯,而是处于所有这些极端的正中。它与任何一个极端的差异不大于它们相互之间的差异。这似乎正是造物主在它们中瞄准的那个外形,不过造物主又以极端不同的方式偏离了它,而且很少有击中这个中心点的,但是所有这些偏离却仍然又同它保持着极大的相似。当一批画都是按照一个模式制作出来的时候,虽然它们可能在某些方面都有一些偏离,但它们与原型的相似之处仍将多于他们相互之间的相似之处。原型的总的特征仍将贯穿所有图画之中。最独特的和最古怪的将是那些最离谱的,虽然很少能够复制得精确,但最精确的线条写生画与最粗心的线条写生画之间的相似之处将大于那些精心的线条写生画相互之间的相似之处。同样,在每一种生物中最漂亮的总是具有该类生物的一般构造上最强烈的特征的那一个,而且它与那一类所属的绝大部分个体有着极大的相似之处。相反,魔鬼或者完全畸形的东西总是最独特和最古怪的,它们与其所属的那类生物的共同性的相似之处最少。因此,每一品种的美在某一种意义上它在所有事物中最为罕见,因为极少个体能准确地击中这个中间形状,但在另一意义上又是最常见的,因为所有偏离它的东西与它的相似之处要大于它们相互之间的相似之处。因此,根据马菲埃神父的说法,最常见的形状,就是每一种事物中的最美丽的形状。因此,在我们能够判断每一种事物的美,或者在弄清其中间的和最常见的形状存在于何处之前,对每一种事物必须有一段探索和冥思苦想。有关对人种的美的最佳形状的判断并不能帮助我们判断花、马或其他任何事物的美。这是由于同样的原因,那就是在不同的气候条件下产生了不同习俗和生活方式,宛如任何种属的共性从那些不同环境中获得了不同的形态一样,它的美的观念也不同,摩尔人关于马的美的观念就全然不同于英国人对于马的美的观念。在不同的国家中关于人的体形和面貌的美又形成了多么不同的概念啊!白皙的肤色在几内亚沿岸一带简直就是一种令人吃惊的畸形,厚厚的嘴唇和平平的鼻梁是一种美。在有些国家长长的垂到肩上的耳朵是普遍羡慕的对象;在中国如果一个女人脚大得适于行走,她就会被视作一个丑八怪;在北美的有些野蛮民族中把四块板子缠在他们孩子的头上,在骨头还是柔软和未成形时,以此使它们长成一个几乎四四方方的形状。欧洲人对这种荒唐和野蛮的做法感到震惊,有些传教士认为这完全是由于那些民族的愚昧所致。可是在他们谴责这些野蛮人时,他们却没有对在欧洲流行了近百年直到最近数年还盛行过的做法——女士们竭力把她们美丽的天然的圆形体形捆绑成同类的方形——进行反思。而且,尽管已经知道这种做法造成了许多畸形和疾病,然而习俗却仍然使这种陋习在当今世界上某些也许最文明的国家中受到欢迎。

这就是那个有学问和有创见的神父关于美的性质的体系。依照他的意见美的全部魅力似乎来自于它赞同习俗对于每一种事物在想象力上留下深刻印象的习惯。不过我怎么也不能相信我们甚至对于外在美的感觉也是完全建立在习俗上的。任何外形的效用,它对其所追求的有用的目的的适合性显然使它成为可取的,并且使它受到我们的欢迎,而与习俗无关。有些颜色比其他颜色更令人愉快,在人们眼睛第一次看到它们时,就能够给我们的眼睛更多的愉快感。一个平滑的表面要比一个粗糙的表面令人更加喜爱,多彩多姿要比沉闷乏味的单调更加使人愉快。连贯性的变化,每一个新的变化仿佛都来自于先前的一个,而且在整个一连串的变化中所有相邻的部分仿佛相互之间又都有着某种天然的联系,要比许多互不相连的事物杂乱地堆积在一起更加令人喜爱。不过,虽然我不能认为习俗是美的唯一原则,但就一定范围来说我可以承认这个天才的体系的正当性,我承认如果完全违反习俗并与我们在某种特定的事物中所习惯了的东西全然不同,那么就不会有什么外在形态的美使我们动情了;或者如果习俗一致地拥护它,而且使我们在每一个该类的个体中都习惯于见到它,那么就不会有什么外在形态的丑能使我们感到不愉快的了。

(第二章)论习俗和时尚对道德情感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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