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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17世纪的英国抒情诗

伊丽莎白时代的剧作家几乎都是抒情诗人,他们的剧作中跳动着歌曲的音符。优美的诗歌恰如绚丽的珠宝镶嵌在他们的剧作中。即使他们自己无法创造这样的宝石,至少也能够从别处借用点缀在自己的作品中。巨大的建筑、叙事诗、戏剧、小说,都身披盛装,绚烂夺目。英国的抒情诗是不朽的,它生生不息地喷射着绚烂的火焰。这些火焰永不熄灭,不断地变换色彩,一种同另一种不断混合,令人难以觉察。

热衷于分类的人,可以看出17世纪英国的抒情诗被划分为三个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以本·琼森为代表,琼森生前在英国文学史上享有的威望是无人可比的;第二个阶段是以多恩为代表,多恩作为权威人物与琼森风格迥然相异。多恩是一个含糊的、注重内省、不遵守诗歌韵律的人,而琼森在言行举止上都是一个古典主义者,虽然很少受到约束,却仍然注重诗歌的形式。随着历史的发展,出现了一群被称为“琼森之子”的诗人,他们同时间接地、无意识地受到了多恩的影响,实际上算是“多恩之子”。他们徒具琼森学识的外表,其实没有真正抓住琼森学识的实质。他们无法企及多恩微妙、奇特的风格,却热衷于多恩那些隐晦的比喻、歪曲的措辞,最终流于空洞和自负中。德莱顿所称的“形而上学派”(约翰逊博士借用了这个词),在其后的一个世纪中受到了应有的责难。

在第三个阶段中,诗人们继续追求诗歌的至真、至善和至美。我们已经谈及了德莱顿,现在将要谈到蒲柏。蒲柏是这一阶段的代表人物。人们对于文学的反应和评论就像钟摆,尽管没有那么规则和精确。人们赞成蒲柏反对多恩的时代,实际上和后来华兹华斯和柯勒律治反对蒲柏和约翰逊的僵化和局限性是一样的。生活在这个伟大浪漫时期的人们,更倾向于认为多恩及其后继者们的作品是金银和珠宝,而蒲柏的作品像是沾满泥浆的金属一样并不那么珍贵。从批评的角度和纯粹娱乐的角度来说,这是错误的。对一切诗人和艺术家我们都应当根据他在各自的艺术领域中所取得的成就加以鉴赏和评判,并使他们得到应有的尊重,而不应当考虑他的前人或者后人干了些什么不同的事情。对于两个截然不同的艺术品我们能够说出哪一个更好吗?

所以,尽管为了实现故事的某种连续性,我们有必要理清文学发展的脉络,但是用最简洁的语言直接走向诗人是我们接近诗人的捷径。撰写这一篇章最鲜活的方法就是列出诗人的名字和他们最优秀的作品,因为他们的诗歌就是他们的故事。

约翰·多恩是最具原创性的英国抒情诗人之一。由于他的模糊性和神秘性使得人们很难更好地了解他。他的青年时代写过许多恋歌和讽刺诗,后来他成为了一名著名的传教士,并把写诗的热情转移到宗教诗的创作上。17世纪的宗教诗歌拥有其后的英文诗中罕见的审美趣味。英国的赞美诗和其他形式的宗教诗,宗教虔诚感比诗性更强。即便是在诗人辈出的19世纪,我也怀疑直到弗兰西斯·汤普逊出现以前,我们能否找到与多恩表达宗教感情的诗篇相媲美的作品:

关于圣父的赞歌

谁能赦免我往日的罪过?

我为他们懊悔过,

但我现在仍然犯着,

你能赦免我吗?

你从来就没有赦免我,

因为我仍然有罪过。

我蛊惑别人犯罪,

你能赦免我吗?

我克制了一两年光景,却又长年累月。

沉溺于其中的罪过,

你能赦免我吗?

你从来就没有赦免我,

因为我仍然有罪过。

我只有恐惧,

即使把丝吐完,

也许仍然无法赎罪。

如果你能给以明示,

答应我死后不说你的儿子有罪,

那我就无所畏惧。

因为你真的赦免了我。

有人认为,多恩并不懂得音律艺术,他的诗篇之所以美妙是因为他的热情,但是却因为格律的缺陷而漏洞百出。对于这种观点我不敢苟同。多恩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参差不齐的音律是故意为之,非常滑稽。他能够把他选择的事情做好,他能够写出和约翰逊一样格律齐整的诗篇,正如这首爱情诗所写的:

甜美的情爱让人难耐,

我感到缱卷难以释怀。

罗伯特·赫里克是一个牧师,他的诗作风格比多恩乐观许多。他是格调极为轻松的小抒情诗的巨匠。他创作了许多像下面这首一样优美的诗篇。我选择这一首是因为它太优美了,但是这并不能代表诗人愉快幽默的气质。

致水仙

美丽的水仙啊,我们为你如此匆匆地逝去而哭泣。

那早升的太阳还没有到达中天啊!

且慢,且慢,你的脚步。

待到告别的日子,

行到黄昏的尽头,

我们一起祈祷,

和你同去。

时光何其短——正如你的生命,

春何其短——正如你的旅程。

又有什么能长存人间?

总有一天,

我们也要踏上你的归程。

如夏日的急雨,

朝露的水珠,

难以永久。

赫里克是最优秀的“琼森之子”。正如斯温伯恩所说,赫里克只需要将他那双慵懒、漫不经心的手往老师调好的琴弦上一放,美妙的抒情诗“立刻对他的触摸有所反应,从琴弦上飞扬开来。”如果琼森是他的父辈,那么贺拉斯以及卡特拉斯就是他的曾祖父辈了。他像拉丁诗人一样创作了许多颂诗和婚礼赞歌,献给数十位幻想中的情人。贺拉斯是彻底的异教徒,同时又是虔诚的基督教徒,他写过纷乱、难以引用的讽刺诗。美国作家奥尔德立称他为“伟大的小诗人”。这是一个很好的称呼,但是从某种品味来看,这个“小”字是应该删除的。

加莱是多恩的信徒,他曾给多恩写过壮丽的哀歌。他和他的老师一样,爱花、爱酒、爱女人,并且路德派三位一体的第三位在他的诗作中占有显要的位置。他能够避免他老师的不足。他的诗歌旋律柔和,节奏明快。他的笔触依然具备伊丽莎白时代的风格,但却有了褪色的烙印。他预见到口语体的“世态诗”的出现,此类诗的代表人物是跨越17世纪和18世纪的诗人普赖尔。

塞恩斯伯里极富热情,他曾经感慨,这个时期的诗人如此之多,诗句又如此迷人。他们留下了许多精美的小诗章,以至于我们想从不同的侧重角度来讨论他们,但是囿于篇幅的限制,无论我们怀有多么高的热情,也只能忍痛割爱,适可而止了。在这样一个短小的篇幅里,许多极具价值的诗人我们都无法提及,我们无法在后伊丽莎白时代逗留太久,但是下面三个诗人,即使我们只是一带而过,也要让他们的名字为世人所知。

温和而典雅的诗人是乔治·赫伯特,虽然在我看来他未曾写过一篇动人心弦的诗作,并且他所有神奇的幻想都不适合我们今天的欣赏口味,但是他创作的所有诗歌都十分真挚甜美。亨利·沃恩的诗歌带有一种奇异、飘荡的美,犹如“鲜活的嫩枝”。你遇见了这样一位诗人,他写出了这样的诗句:

夜晚我看见了永恒,

像圣洁永不息的光环。

在理查·克拉肖的诗中,我们可以感受到那个时代世俗、异教的情趣与宗教情怀既对立又融洽的特征。理查·克拉肖的一首精美小诗这样开篇:

谁能告诉我,是什么驾驭了我的心灵?

他还给圣·特里萨写过绚丽的诗篇,他用充满力度的乐调唱道:

啊,你这个一往直前的欲望之女!

在大动乱时代,国王的身边出现了一些绅士,他们中有一些是骑士诗人,其中的两位值得我们铭记:萨克林和勒夫莱斯。萨克林的恋歌极富魅力,这些恋歌洋溢着人世间的愉悦和欢笑,这和同时代的受苦的犬儒主义诗歌相比极为不同。这些诗歌中的精品风格清新,没有太多那个时代损坏诗歌美妙的学者般的“自负”。他的杰作中最为著名的是这样一首:

我的爱人,为何你如此苍白憔悴?

勒夫莱斯的多数作品,包括戏剧在内非常难以读懂。他的大部分爱情诗也非常难懂。但是也有两三篇是很完美的。

亲爱的,我不能太钟爱你,

我也不能太钟爱荣誉。

——《赴战场》

为什么要用石块筑牢狱?

为什么要以铁链造槛笼?

——《从牢狱致阿尔提亚》

在那个世纪,历史是如此连贯、自然,而又被战争弄得如此支离破碎。赫里克的弟弟马弗尔和他的哥哥一样,热爱自然、花鸟和昆虫。如果马弗尔德《土萤和割草人》偶然出现在赫里克的集子里,大概人们也不会觉得不合适:

把盏燃烧生命的灯啊,

携带在身边,

夜半伴你到更深。

马弗尔还是一位优秀的庭院诗人:

远离人世间的一切,

潜心于绿色的阴影中沉思。

《庭院的割草人》从反面歌颂和赞美了庭院。马弗尔作品的题材相当广泛。他的《年轻人的恋情》非常富有魅力,启发了半个世纪以后普赖尔《上流社会的孩子》的创作。他的《克伦威尔自爱尔兰归来颂》庄重、深刻,和贺拉斯作品的精神和风格非常相近。

考利是一位古今评价反差最大的诗人。在他生活的时代,他比弥尔顿的名声还要大,现在弥尔顿被我们奉为大师,而对他却几乎毫无所闻。我们不应该轻视考利。考利创作的“品达风”的赞美诗,结构巧妙,技艺娴熟,他的抑扬格诗也是非常出色的,只不过考利的光辉被后世的德莱顿和蒲柏所创作的更为雄壮有力的英雄诗的光辉所掩盖了。考利是实现将形而上学时代向理性时代转变的人物之一。无怪乎他被同时代的人看作是一个奇迹。但实际上,考利既错过了吸取正在衰亡的一类诗的力量,同时又未能洞察英国诗歌发展的新方向。

德纳姆是处于过渡时期的另一位诗人。德纳姆作品的历史价值主要在于他对押韵对句发展的贡献。这也是瓦勒作品的价值所在,瓦勒是他所处的那个时代诗句最为精巧的诗人。他是一个极为聪明的诗人,他具有一种贴切实际的直觉,这使他敏感地预见到自己这类新诗将会获得成功,成为后人效仿的范本。他像法国的马勒布一样,喜欢把自己看作是天生的真正的古典主义追随者。《走啊,美丽的蔷薇》和《腰带》是真正带有诗意的抒情诗。

如果这些过渡时期的诗人摆脱了羁绊古诗的隐喻,那么他们同时也丢弃了古诗中的甜美和芬芳。但是其中有一位诗人使戏剧的力量、抒情诗的美妙等昔日的辉煌一并保留了下来,同时他又为新时代诗歌的诞生披荆斩棘。这位伟大的诗人就是德莱顿。与此同时,和斯宾塞、莎士比亚、琼森一样几乎全然归属于古风的伟大诗人弥尔顿也步入了诗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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