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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蝴蝶效应 (1)

默多克的成功似乎要归功于他的洞见。媒体行业接下来的发展趋势在1974年时并不明显,但也正是因为这种新兴发展趋势成就了日后的默多克,同时也让默多克发生了改变。

孤军奋战

42岁的澳大利亚报纸发行商默多克当年还没有完全想好何去何从,身上揣着几个亲戚的联系方式就搬到了英国,这其实并不是他的最佳选择。关于他在伦敦报纸登载三版女郎照片的报道,早在他来英国之前就已经家喻户晓了[1]。默多克1973年时会定期出差去纽约寻找商机。他的外表看起来很像一个典型的20世纪60年代人,给人一种聪明绝顶的媒体行业高管的印象。他穿着双排扣西服,偏长的黑发已经开始变得稀疏了(这是他70多岁梳大背头发型的前兆),烟不离手(他在当年想戒烟),雍容大度,有些发福。看上去更像是一个纽约或是伦敦上流社会人士,身上透露出一种缺乏自信和争强好胜的综合特质,而不像一个举止随便、衣着邋遢的伦敦新闻界人士。

鲁珀特·默多克的父亲基思·默多克(Keith Murdoch)是澳大利亚最富声望的报纸发行商。在基思·默多克去世20年之后,他的儿子鲁珀特·默多克在澳大利亚也已经功成名就了,目前他在澳大利亚的知名度和父亲已经不相上下了,而他在英国的知名度更是扶摇直上,可以说是名噪英伦了,名气早就已经盖过他父亲了。但是,如果要说默多克在美国因什么事而出名的话,那就是他卷入过一起引起国际社会关注的离奇绑架案,绑架者的目标是他太太安娜,但最后却阴差阳错地绑架了默多克手下一个高管的太太。这个高管的太太运气太差,向默多克家借了一辆劳斯莱斯车,结果却被歹徒当成默多克太太给绑架了,这也给故事增添了很多离奇的色彩。一篇内容可怕的小报文章曾把默多克描绘为一个声名狼藉的小报发行人。伦敦的报纸纷纷猜测这次绑架案件肯定和默多克臭名昭著的个性有关(更有甚者,有人指出为他工作是很危险的)。这就是默多克,他阴险老辣、让人敬畏,与他相处让人觉得危机四伏。

因此,纽约对于默多克而言,不仅孕育着巨大的商机,也是一种解脱,可以摆脱英国人对他的厌恶以及他对英国人的反感。默多克觉得,尽管他声誉不佳,但是他依旧觉得自己到了纽约更有可能受到欢迎而非厌恶。

尽管现在很多人已经不喜欢拼命工作了,但默多克依旧是一个工作狂。他没有朋友,没有真正的朋友。几十年之后,他有一次在接受采访时说道:“说实话,我实在太忙了。”在他75岁时,当他的第三任妻子邓文迪问起这个问题的时候,他说如果自己想要朋友的时候,自然就会有朋友。除了工作以外,他没有任何兴趣,他或许是唯一一个对体育不感兴趣的澳大利亚人了,不仅如此,他对读书、影视等文化娱乐活动也兴趣寥寥。他也没有特殊的抱负,金钱本身也很难激发他的欲望。默多克性格乖戾,因为缺乏追求生活品质的激情,加之希望被认可的欲望,他有时会让人感到害怕。当他集中精力做事的时候,会显得有些自以为是,会让人觉得他过于盲目自信。他是一种与众不同的新型生意人,正如他自己在多年后形容自己的那样—“和生意结了婚”,他这样形容的时候内心也不免带着几分懊恼。对他而言,工作并非是实现终极目标的一种手段,工作本身就是终极目标。

在默多克看来,工作是一个人的孤独战斗,是一场无情的、肮脏的而又寸土必争的孤军奋战。

在过去的20年间,默多克把注意力几乎都集中在了报业上。他对报业的各个环节了如指掌,他对纸张、印刷、配送、广告、报道、编辑、标题写作以及推广等方面的了解程度不亚于全球任何一个报业专家。如果他没有在澳大利亚的8家报社或是2000英里之外伦敦的两家报社工作的话,那么他肯定是在飞机上,在两点一线之间穿梭。默多克的这种偏执个性从年幼时就显现出来,既让人印象深刻,又让人感到困扰。

默多克为人冷淡,城府颇深而且自以为是。他旗下原伦敦《泰晤士报》的总编西蒙·詹金斯在他1986年编写的各大报社老板研究一文中,是这样描述默多克的:“他是一个典型的报业家族第二代老板,从小在严父的管教下长大。”1984年,《泰晤士报》另一位总编、后被默多克寻衅解雇的哈里·埃文斯回忆说,1969年他同默多克第一次见面时,默多克“腼腆害羞,不善社交,走路拖拉,爱笑,说话含混不清。他看起来信心不足,很难成为一代大亨。他讲话词不达意,也很难成为一个好记者。他的这些特征让人颇感诧异而又印象深刻”。

当然,如果默多克愿意的话,他也会让人感到亲切。尽管他不善言谈,但是他善于聆听。有时候他也会表现得比较低调,尽管这种情况难得一见。他总能提出很好的问题,低调但却很机智(这也是一种刽子手般的机智,他最乐意听到别人的失误和过错方面的话题,评价也很刻薄)。默多克喜欢流言蜚语,他愿意主动告诉你这方面的信息,也很喜欢你跟他谈论这方面的话题。你要是能告诉他一些八卦新闻,他会突然间变得开朗起来,轻松一笑甚至哈哈大笑,非常不可思议。

默多克也有让人感到不安的另一面,他说话直截了当,语言唐突,会打断谈话对象的思路。这是他身上的一个痼疾,也是一种缺乏社交技巧的体现。他缺乏深层次的清晰的自我认知(他对这种缺点也不以为然),当谈到自己的时候,他会显得有些沉闷,他很难说清为什么自己要干某一件事情,他对这个问题本身也并不感兴趣。但他对别人却很刻薄,很喜欢挑刺儿,还习惯于把别人的缺点和他们的家属、银行账户、梦想联系到一起(他说话毫无顾忌,在这方面,他堪称一个专家)。他经常会泄露别人的隐私,有时还会给人带来伤害。

默多克不喜欢奢华或是浮夸的东西,他骨子里是个很低调的人,偶尔奢侈一把在伦敦买的劳斯莱斯车还惹了一堆麻烦(即使他变得更加富有,面对那些彰显虚荣和奢侈的消费,他还是会显得有些别扭。例如在聊起他年老时的整容手术时,他还是有些不好意思。后来,在他买下20世纪福克斯公司后,为了和好莱坞的名流身份相匹配,他也买了一架私人飞机,这一决定一直让他懊恼不已)。他看起来并不像一个小报发行商,和大家心目中小报发行商的形象也截然不同。

除了默多克的太太之外,他的员工都知道自己的老板是一个冷酷、没有耐心、公事公办甚至有些残忍的人。但是,这些人也因给默多克打工而感到兴奋,并憧憬有更好的发展机遇,这些员工有这种感觉还是在他建立起庞大的新闻帝国之前。默多克喜欢雇用那些对他所提供的发展机遇感恩戴德的人,他希望那些员工觉得是因为老板的存在,他们的生命才增添了原本没有的亮色。外人会觉得他的贴身团队很难成就辉煌的事业。这也是外人对默多克的成就总是估计不足的原因之一,因为他的心腹中很少有能力特别出众的人,他的团队算不上是一支最强大的队伍。尽管如此,默多克的心腹还是一个至少能俯首听命而且忠心耿耿的团队。

当然,随同默多克在1973~1974年间来纽约的心腹,他们在纽约人生地不熟,之前都没有在纽约做过生意,他们的表现自然也很难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后来,默多克把他们都打发回了澳大利亚,而选择在本土雇用新的帮手,这些帮手很快就学会了唯默多克马首是瞻,这些人当然也算不上是一流的精英人才。

为默多克工作的人都是一些随从者和应声虫,他很留意不要给自己培养什么与他叫板的合作伙伴。

伯特·哈迪(Bert Hardy)是默多克1972年在伦敦聘用的一位广告销售业务主管,在为默多克工作了11年之后被解雇。伯特·哈迪形容为默多克工作的这些年是他个人职业生涯中最不可思议而又最让人感到满足的一个时期(默多克的很多助手都有类似既怕又惊的感觉)。伯特·哈迪早就察觉到默多克是与众不同的一个商人。但是默多克到底什么地方与众不同,他为什么会与众不同,这些问题在伯特·哈迪看来依然是个不解之谜。

还有让哈迪疑惑不解的事情。默多克本来是一个在澳大利亚和伦敦运营报业的商人,他为什么会在1973年收购美国得克萨斯州圣安东尼奥的一家报社呢?对于这笔交易,人们能想得通的就是这家报社正在找新东家,而默多克又刚好买得起,这就成了默多克购买这家报社的理由,当然默多克也想要开辟一番新的天地。(伯特·哈迪多年后回忆说,默多克当年派去洽谈收购事宜的两个助理无功而返,因为这家报社把价格提高了。默多克说:“我不是派你们去谈判的,而是派你们去买下报社的。”于是默多克就把他们给叫回来了。)

在圣安东尼奥开辟了这块奇怪的阵地之后,默多克又打算在美国开辟一份新报—《星报》,他让太太和4个孩子搬到了曼哈顿,在72东街租了一所房子住了下来。5年前,默多克刚刚带着自己的两个孩子从悉尼搬到了伦敦。

后来,别人对默多克的口碑很大程度上是基于他那种不速之客的做派,而他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自己不受欢迎,甚至还会以此为乐。

任何人要想把生意做好,最棘手的环节就是得到信息。你的人际交往圈不仅体现了你的能力大小,决定了你能掌握多少信息,也决定了你能取得多大的成功。这也叫做接触信息流的能力大小。如果你不认识那些人脉极广的人,那么你第一次听说某个机会的场合可能是在《华尔街日报》或是《纽约时报》上读到的,因为已经有人在这方面采取了行动。然而,你要再动手已经太迟了。

你可能会发现,各个国家最财大气粗的企业家往往都待在本地发展,即便是澳大利亚首富、默多克早年的劲敌凯利·帕克主要也是在澳大利亚本土发展。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一个企业家必备的一项重要技能就是了解自己的行业和市场。以为自己换一个国家也照样能够呼风唤雨的想法是很不理智的,也会让你花费一大笔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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