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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桑塔格是怎么读书的——以日记《重生》为例

要探究批评家是怎么读书的,就好比探究大厨是怎么准备食材的、模特在后台是怎么穿衣的,不是不可以,但那究竟不是人家想要给你看的东西,是好奇心不得体的运用。

我一直想知道苏珊·桑塔格是怎么读书的。不但想知道她写作那些名文时如何利用书籍资料,而且想知道她会不会躺着读书、她爱不爱作摘抄、她有没有反复取法却决不示人的独门秘籍……在桑塔格生前不可能了解得到的事实,在她身后出版的日记里多少留下了一些线索。第一卷《重生:日记与札记, 1947—1963》(Reborn:Journals and Notebooks,1947—1963,大卫·里夫编,Farrar, Straus and Giroux出版社2008年12月第一版)乃“桑塔格同志的青少年时代”之写照,生活细节密密匝匝,与书籍相关的内容零零碎碎,散在其中。我把芝麻拣出来,只是为了满足个人的偏嗜,绝不意味着凭它可以打开哪一座宝藏,这是不必多解释的了。

一、读书要从娃娃抓起

桑塔格是典型的“天才少女”,日记里出现的第一本书是里尔克的《杜伊诺哀歌》——“尽早阅读斯蒂芬·斯彭德翻译的《杜伊诺哀歌》”,时间是1948年9月1日,这一年她十五岁。

少女桑塔格跟《词语》中的男孩保罗·萨特可谓“双璧”,他们读书之早、读书之贪婪,都让人战栗。桑塔格曾在《向哈里伯顿致敬》(收入《重点所在》)一文中说:“我最早读的那些旅行书是理察德·哈里伯顿写的,它们无疑可列入我人生中最重要的书籍。1940年,也就是我七岁的时候,我读了他的《奇观录》。”

1957年1月,桑塔格在日记中列了两份《童年札记》的大纲,当中提到不少阅读的经历,其中一份未按时间顺序排列,随想随记,另一份则按时序,不过内容没前者丰富。有一条写着:“读典狱长Lawes的《星星监狱两万年》(Twenty Thousand Years in Sing Sing)、[Charles Wood的]《天语》(Heavenly Discouse)和《悲惨世界》。”后面括号里写着Forest Hills的字样。桑塔格家住在Forest Hills是在她九岁、十岁的时候。《悲惨世界》倒可以算作标准的儿童读物,可《星星监狱两万年》是一本厚厚的记述美国司法状况的书,《天语》则是一本讽刺小品文集,实在很难想像十岁的小女孩会读这样的书。

事实上,在Forest Hills时期,桑塔格还在儿童杂志True Comics上读过白求恩的故事,读过Albert Payson Terhune那些讲牧羊犬的小说、Lynd Ward的木刻小说Gods’Man,自己买过一本谈瓷器的书,并买过一本卡尔·凡·多伦的《美国革命秘史》(The Secret History of the American Revolution)作为赠母亲的生日礼物。少年桑塔格的阅读范围,似乎不比小萨特的窄。

到了十五岁,桑塔格的阅读品位渐趋成熟。那则1948年9月1日的日记除了叮嘱自己去读《杜伊诺哀歌》,还写着“再次沉浸到对纪德的阅读中——他写得何等明晰精确!说真的,还是他这个人无与伦比,相较之下,他的小说就不那么重要了,而《魔山》是那种让人读上一辈子的书”。她说“《魔山》是我读过的最好的书”,如果单论情感的冲击力,“我会选《约翰·克里斯朵夫》”。那一日的日记里摘抄了贝洛克的名句:“当我死去,我希望有人说:他的罪殷红,可他的书被读过。”

其实,关于青春期之前的阅读,我一向有个“理论”,就是读什么都不要紧,读什么也都无所谓,只要达到一定的量就是。小萨特读了好些凡尔纳,少女桑塔格把有名的小说全撸过一遍,这些说到底也都与他们后来的成就无关,像小孩子嘴里出来的一些趣话,逗是挺逗,但没意义。

二、保持速度

桑塔格在谈到卡内蒂时讲过:“对于早熟的孩子来说,思考就是一种速度”(《作为激情的思想》,收入《在土星的标志下》)假如我的观点不错,量是关键性的因素,那么在短时间内消化大量阅读内容,就涉及速度的问题。

读书界一直为一种“慢读主义”的保守势力支配着。“慢读”,我当然也赞成并奉行着,读《精神现象学》时,我很少快得起来。然而,在我看来,以何种速度读,这件事不应该由读书人自行决定,因为它已由书本身的性质天然地决定了。《精神现象学》不能快读,可《辨证理性批判》就得以较之《精神现象学》更快的速度读,这是我个人的经验。关于读书速度,日本社会学家清水几太郎在《如何读书》一书中提出过一个有趣的说法,他认为读书就是要顺着“观念的急流”而下,“读书有点像吃荞麦面。荞麦面这玩意儿,就是要不辨其味地呼哧呼哧吞下去。如果不一气吃下去,那可就太傻了”。

桑塔格青少年时代读的那些小说,《魔山》也好,《卡拉玛佐夫兄弟》也好,《伪币制造者》也好……再好的小说,也不过是荞麦面,完全不必以非常慢的速度读,我是这么认为的。

说起来,桑塔格的读书速度也不算特别快,也许只是比一般人快而已。日记中有这样的例子:1948年9月10日,“我在半夜两点半读完了这本书(引者按:指纪德《日记》第二卷),就在我得到它的同一天”;1949年3月1日,“我今天买了一本《旋律的配合》(Point Counter Point),一气读了六个小时,读完了它”。按今天的版本,纪德《日记》第二卷有496页,赫胥黎(Aldous Huxley)的《旋律的配合》有612页。我猜我们十四五岁的时候也未必不能在六个小时内读完六百页的小说,问题往往在于,我们缺乏那种连续六个小时读一本严肃小说的热情;套用萨特的话说,我们没有那份“向人类的智慧发起猛烈攻击”的冲动。

三、看了又看

在欧美学术界有一种“阅读虚荣”,总结起来,就是“你不能读(read)一本书,你只能重读(re-read)一本书”。言下之义,某本书你早就应该读过了,假若你没读过,就是不够格了。桑塔格小时侯啃文学名著,倒是预防了这一问题;依西方评论家的标准衡量,桑塔格也就是在古典学上吃一点亏,别的方面可说是无愧色。

事实上,桑塔格的确经常“重读一本书”,在日记中,这类记载非常多。比如,1949年8月17日,“重读(亨利·詹姆斯的)《丛林野兽》。绝对是令人战栗的体验。小说带来的那种沉重的压抑感挥之不去”。1949年10月21日,重读纪德的《背德者》。1950年1月9日,重读托马斯·曼的《浮士德博士》。1950年9月11日,重读《美丽新世界》。1950年11月17日,重读毛姆的《自传》。1957年1月6日,重读纪德的《忒修斯》。1960年1月13日,重读《安娜·卡列尼娜》。1960年12月20日,重读康拉德的《在西方注视下》和亨利·德·蒙泰朗的小说。

如果说阅读真有什么不二法门的话,我想,那就是重读了。连钱锺书先生那样有复印机式的记忆的人也每每重读,中等才智的就无须说了罢。

四、读了不是为了秀给人看

桑塔格《单一性》(收入《重点所在》)一文有一个给我留下了极深刻印象的开头:“您最喜欢的作家是谁?许多年前一位采访者这样问我。——只说一个?——对。——那就很容易回答了。莎士比亚,当然了。——啊,我万万想不到你会说莎士比亚!——老天,为什么呢?——因为,你从来没有写过任何关于莎士比亚的文章。”

这一来一往的问答,让我既感动又佩服,感动于桑塔格的诚恳,也佩服她的定力。桑塔格接着写道:“有许多东西我没有纳入自己的小说和文章,其中有不少是我真心喜欢的。我没写它们,是因为我觉得自己对之并没有多少真知灼见(我从未觉得关于莎士比亚自己有什么话非说不可),或者因为我尚未获得足够的内心自由来谈论它们。”

读一本书,不是为了写它、引用它,也不是为了在人前显露我其实读过它,这对一个批评家而言,是需要一点定力的。记得钱穆曾教导学生“读一书,不要预存功利心,久了自然有益”(见严耕望《从师问学六十年》一文,收入《钱穆宾四先生与我》),这份自然洒落的态度其实是没有几个职业学者、职业批评家当真做得到的。桑塔格日记里记录过的书,许多都没有再出现在她笔下,这虽是读书人的本分,但同时也是了不起的。

当然,桑塔格年轻时读过的书中也有一些是渗入其思想深处,有时会自然地反映出来的。比如她那时特别欣赏的《魔山》,对其情节的探讨就出现在后来的《论摄影》(黄灿然译本第162页)中,而将近二十年后,在《论被翻译》(收入《重点所在》)一文里,桑塔格又谈了《魔山》重译本存在的问题。这是一个读书人一以贯之的东西。

2000年的文章《作为阅读的写作》(收入《重点所在》)里有一节道:“想像肥胖、虚弱的亨利·詹姆斯在兰姆大宅一个房间里来回踱步,向秘书口述《金碗》。且不说我们很难想像詹姆斯的晚期散文如何全部通过口授,更别说那部大约在1900年出厂的雷明顿打字机的噪音,难道我们不应假设詹姆斯重读打印稿并作大量改动吗?”此次读《重生》,我发现了这部雷明顿打字机的踪迹。1956年11月16日的日记记载了桑塔格阅读提奥多拉·鲍桑葵(亨利·詹姆斯的女打字员)回忆录之后的感想,其中讲道:“利昂·艾德尔谓,在詹姆斯的中期文风与晚期文风之间有一断裂,而它恰恰发生在詹姆斯不再向之前那个会速记的秘书口授,而改向B小姐口授、由她打字的那个时候。雷明顿打字机的节奏是他唯一能忍受的打字声,在他的病床上,在他临终时,他还叫人去拿他那部雷明顿。她为他打字。詹姆斯是在他的打字机的噼啪声中过世的。”四十四年之后,桑塔格在文章里用上了自己二十三岁时读过的一本书中的内容。这就是一个读书人一以贯之的东西。

五、分清职业阅读与非职业阅读

1949年5月26日,十六岁的桑塔格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念书,这一天她突然审视自己的生活,惊恐地发现自己差点就滑进学术生活的泥沼里去了。她揣想那种循规蹈矩的生活轨迹:在英文系保持好成绩,接着念个硕士,当上助教,找些没人在意的冷门题目写几篇论文,然后“在六十岁时成为丑陋的、受人尊敬的全职教授”。她大叫“耶稣基督”,决不想过这种日子。

为何会有这番省察呢?原来,她当天在图书馆里浏览英文系的论文,看到了诸如《伏尔泰作品中“你”(Tu)和“您”(Vous)的用法》、《费尼莫尔·库珀的社会批评》、《布莱特·哈特在加州报刊上的作品总目(1859—1891)》之类的无聊题目,对学院生涯丧失信心。

事实上,桑塔格在学院里还是呆了一段时间的,在哈佛当过助教,后来又到了哥伦比亚大学。1960年春季学期,她要协助雅各布·陶贝斯(Jacob Taubes)上宗教社会学的课,在她的日记里列了不少准备买的学术著作,不知其中有多少最终购买并阅读了。书单里有卡尔·巴特的《教会教义学》、马克斯·韦伯的《古代犹太教》、朔勒姆的《犹太神秘主义》、W.W.福勒的《罗马人的宗教经验》、A.D.怀特的《科学与基督教神学冲突史》等,也有一些跟宗教没有密切关系的书,比如马林诺夫斯基的《野蛮社会的性与压抑》、M.墨雷的《西欧的女巫崇拜》。这一时期可以称为桑塔格人生中的“哲学期”,她在哲学上最用功大约即在此时,日记里萨特、黑格尔、康德的名字四处散落。

可是,桑塔格知道自己不喜欢干这个,也不适合干这个,1960年2月29日的日记里数说自己教书不称职的种种不是。应该承认,她最终逃离学院生活,是明智之举。对她而言,教书要用的书属于职业阅读,自己想看的书属于非职业阅读,我认为,她在这方面是好恶分明的——她最爱读的始终是文艺作品或文学评论,而不是哲学和宗教。

七、列书单与逛书店

《重生》的副题起得很对,桑塔格的日记和札记很难区别,有时她干脆拿日记本当备忘录来用,上面登记的许多书名,你常常搞不清楚是表示读过了还是想要读的、已买的还是未买的。

桑塔格列的书单有的很长,上面举的那份宗教类书单就有二十一本。多数情况下,书单里的是她准备找来读的书,如1961年夏天一份书单列了十一本书,法文的占了七本,包括米歇尔·莱里斯的《人的时代》(《反对阐释》里有篇文章是谈莱里斯的)、乔治·巴塔耶的《色情史》、让·瓦尔的《哲学的防卫与扩大》、胡塞尔的著作集与遗作集、罗杰·卡瓦约的《诗艺》以及《仰赖诗人们:克洛岱尔》,英文的分别是罗伯特·米歇尔斯的《性伦理》、托伦斯的《加尔文的人的观念》、哈纳克的《基督教的传播》、布鲁克斯·亚当斯的《社会革命的理论》。这份书单上只有莱里斯那本勾去了,编者推测桑塔格后来买了此书。尽管其他十本可能并没读,但多少可借此看出当时桑塔格的阅读趣味。

书单偶尔会注上书店地址,应该是她读了书店寄来的书目或杂志上的广告后随手记下的。比如,第291页的书单上有巴黎两家书店的名字,一家是La Hune(我去过这家在圣日尔曼德普雷的有名书店),另一家是Librairie Plon。不过,在紧接着的一页,1961年9月19日的日记中,桑塔格又说:“奇事发生在我身上了。我昨天想看一份图书目录,可是怎么都看不下去,最后扔掉了。我开始能分别好坏良莠了!”事实上,桑塔格一直觉得自己是个特爱买书的人,尽管跟真正的藏书者比起来,她还不入流。

桑塔格喜欢逛书店,她的文章里提到书店的地方也相当多,比如《论摄影》里说:“对我来说,这种启示发生在1945年7月我在圣莫尼卡一家书店偶然看到的卑尔根-贝尔森集中营和达豪集中营的照片。”彼时,她十二岁。再如收入《同时》一书的《喜爱陀思妥耶夫斯基》里说:“大约十年前,我在伦敦查令十字路一家书店门外摆着的残破的旧平装书堆里翻寻时,曾碰到一本《巴登—巴登的夏日》。”这应该是20世纪90年代初的事情。日记里关于书店的内容也不少,如《童年札记》里有一条记着她在洛杉矶一家叫匹克威克的旧书店买了一本旧的《文明及其不满》,后来她在同一家书店因为偷《浮士德博士》被逮住了。这大概是她十三四岁时的事情。1960年春天的日记里则记着牛津的Blackwell书店新书打七五折的信息。最具象征意味的,也许是1957年9月17日,在英国游学的桑塔格进了伦敦最大、最知名的Foyles书店(我也去过),在哲学区耗了一个钟头,最后一无所获,空手离开了。说到底,这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是写书给别人看的人,一种是看别人写的书的人,桑塔格无疑属于前面那个阵营,虽然她有时会产生自己属于后者的错觉。

(原刊于《东方早报·上海书评》2009年4月12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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