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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 14 章

三弦这种乐器器如其名,琴身甚像二胡,却有三根音弦,奏响时不用琴弓而用刮板或戴甲。时人谓之曰音如金戈铁马,与其说它是弦乐器,不如说是打击乐器。

可那个年轻人弹弹停停,不见战火纷飞之意,反而有凄凉悲苦之心。宁非不时往那边望上一眼,渐渐觉得这正是“同是天涯沦落人”的写照。

两个孤身客默默无言,忽然挡门的棉被被大力掀开,走入一群赭红穿戴的城巡戍来。宁非被扑面的冷风吹得窒了呼息,掩面咳嗽。门口那个年轻人抬起头看向来人。

几个城巡戍正是在京外百里地内布防搜人的其中一拨,因天色晚了,想随便寻一地暖暖手脚。看到那个灰衣年轻人的脸面,当先那人停下脚步,疑惑地端详数眼。

“头儿,怎么?”后面一个城巡戍跟上来询问。

“你看……像……黑旗寨……”

宁非离得远了,没能听全。但见七八个城巡戍围住了那个青年,个个都既是紧张又是兴奋的样子。

为首的那人衣边衮了黑色,是长城巡戍一个级别的城巡使,当先问道:“你是哪里人士?”

青年恭谨谦卑地站起身来,温言回答:“回城巡使大人,我乃京中徐灿徐将军府上乐伶,姓丁名孝,此番过年得管事应允轮休,回家省亲,因而在此度宿。并非是黑旗寨的匪徒。”说完就递上一封文书。

城巡使就油灯看了之后,神色大霁。将文书递给丁孝,“你可是淮安人士?我看你样貌不像,险些冤枉好人。”

丁孝笑道:“我父亲是淮安人,母亲却是西域人,因而相貌异于常人。”

因他面对宁非这边,吐字清晰中气十足,就让她将那番对答听得十分清楚。并且终于看清楚了他的面目。细眉深目,长相极为秀丽。身高腰瘦,文人气味十足。

她在记忆里面搜寻关于徐灿府上乐伶的信息,就是没见过这样长相的,可是不知为何居然感觉到在谈吐之间有些熟悉。

城巡使排除了对丁孝的怀疑,又走过来问宁非道:“你是哪里人氏,因何孤身上路?”宁非沉住气将随身包袱取出,揭开一角让城巡使看。

那件从府衙中领取的土灰蓝外裳十分突兀。好人家的子女,可以穿湖蓝的、青蓝的、蜡蓝的,但就是不能穿土灰蓝的。城巡们看了一眼就不再询问,均觉得这是个晦气女人,赶紧找个靠近炉火的地方坐了,大声吆喝叫掌柜的出来上酒。

丁孝弹拨起怀中的三弦琴,琴声渐急。宁非还是坐在原处,手中茶水已凉。

城巡戍喝完酒就离开了客栈,宁非拿到了需要的物件也回了房。

约略休息了两三个时辰,天色未明,宁非自己醒了。桌上的油灯还在燃着,灯油几被烧干。她匆匆收拾了行李,找出剪刀将头发断了小半,用木簪绾了个顶髻,又取了方巾包扎实了,换上从京城带出来的杂役短装。

屋子里有一个小小的陶盆,里面注满了略带混黄色的水,上面凝了半层冰渣子。没有镜子没有铜鉴,她就对着那陶盆仔细观察,左看右看还是觉得不像男性,最后长叹一口气,只得作罢。

打扮得不伦不类也没办法了,最重要的是,男装短打比女装方便行动得多。

宁非敲响掌柜的房门,与他把下房押金结了,自到马厩牵走马匹。马厩里边还有一匹漆黑卷毛的骡子,不知是掌柜用来拉货的还是昨夜那个丁孝骑过来的。

她悄悄扯马出去,这里连个马踏子都没有了,尝试了两次才顺利地翻身上马。

从此处往南再不见人烟,城巡戍的守备也就暂到此处为止。

宁非很轻,枣子行走十分轻松。天色渐渐亮了。在清晨的这是段时间里,寒风萧瑟最是寒冷。马匹四足缠了裹布,背上也垫了厚厚的狗毛垫子,宁非仍唯恐它被冻着了,不时轻轻拍抚马颈。

行了大约十几里地,宁非忽然觉得身后有异,远处似乎有马蹄踏地的声响。回头看去,在秃树枯枝之间,有两个骑马的男人赘在她后方百米外,看服色应该是城巡戍。

两个城巡戍见她回头,似乎相互讨论几句,其中一个打马追上前来。

作为律师,有时候会接到异地案件,独自旅行的能力也是要在那个行当中生存所必须的。老律师总结的经验简单易懂:如果只有你一个人在路上,你很安全;如果你周围有了别人,危险就来了。

从看到那两个城巡戍开始,宁非绷紧了身上每一根神经。左右看看,四下里荒无人烟,发生了什么事情也没办法呼救。宁非是成年人,见事极丰,绝不会像个幼稚小女生那样,以为见到了官兵就等于安全,相反的,官兵里恰恰有很多就是人渣。只希望这次是她多心。

她没有骑过这种不带马蹬的马匹,预估了一下,怎么也跑不过他们,最后选择了停在当地,藏在披风下的手则再次确认匕首插放的位置。

当先那个男人很快追了上来,随后那个很快也到了,正是前一天晚上在小客栈里喝酒的。

为首那人脸上挂着笑接近过来,骑在马上一把抓住宁非马匹的缰绳,牢牢地在手中。

不祥的预感成为了现实,宁非心脏急遽地跳动,头脸的肌肤像是被扯皮一般紧绷着。另一个城巡戍也追了上来,跳下马来到她脚下,一把扯住她脚踝。宁非只觉得脚踝上那只手如同令人恶心的软体动物的吸盘,软软糯糯地摩挲了两下之后,猛一使力,将她扯落下来。

宁非闷哼一声,撞进那个城巡戍的怀里,一时间说不出那是什么感觉,倒是城巡戍闷笑着说话,“小娘子孤身一人上路,就不怕遇到大野狼吗?”

另一个骑在马上的也下来,“漂漂亮亮的一个姑娘,怎么穿得跟个男人似的,真是倒了胃口。牟兄,把她头巾取下来吧。”

抱着宁非那个姓牟的男人点头道:“霍贤弟说得是,果然是有点倒胃口。”一边说一边将宁非头上方巾和木簪取了,漆黑的发直直地散落下来,牟城巡赞叹道,“这样好看得多了。偶尔打点野食也是不错的。”

宁非霎时间眼前昏暗,头晕目眩中全身上下刀割棍打似的疼痛。那是幻觉,全部都是记忆深处之痛。她知道的,他们最后肯定不会让自己活着。这片森林茫茫无边,不知道埋葬了多少人口。坏事做完之后将人灭口,随便往哪里一塞,就不必担心会被人找到。

古代的名案奇案之所以存在并被记录下来写成各种传奇故事,那是因为被害人的尸体就那么随随便便地出现在活人们的眼皮子底下。如果人死了被埋得不知所踪,过得两三年骨肉成泥,谁还会知道有那么一段命案存在。

宁非死过,她不想再经历一次那样的后悔和怨恨。死前所见是一片被城市霓虹污染了的天空,黑暗的小巷里偶尔闪过刺伤眼睛一般的锐利刀光。

——你杀过人吗?

——如果有人要杀你,你下得了手吗?

——杀与不杀之间只有一纸之隔,跨过这条坎的能够活命,跨不过去的就只能做刀下冤魂。

老律师说过的话,她每一句都记得,字字箴言,问题只在于能否做到。

她死过一次,教训惨痛。全是因为她下不去这个狠心。

律师里面都会知道正当防卫的杀伤不必承担责任,可是知道又有什么用,他们不是屠夫,人命也不是用来屠戮的,举起屠刀本身就是一条高得无法越过的门槛。

宁非看到过自己同事的尸体,因为受理了一个贩毒案件的辩护,得知了许多秘密,最后在一个夜晚被捅死在家门外五十米的地方,血流进阴沟,蔓延了很远。那个同事手里握着一把半尺长的刀子,可是没有带血,刑警勘验现场时说他始终没有能够出手。

宁非曾经以为若是自己,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将刀子捅进哪个人的身体里,为了自己能够活命。可是轮到她的那一夜,她还是犹豫了。面对那三个提着钢筋和竹竿的男人,她当时想的是,得等到最后一刻再出手,到确认无误他们不会悔改的时候再出手。于是她死了,随身带着的匕首被他们夺走,用在她自己身上。

这全部都是血的教训。她整个人整个灵魂,全部都是在地狱里面摸爬滚打终于熬出来了的,没理由再犯一次如此愚蠢的错误。

意识的恍惚只有眨眼般的一瞬间,宁非抽出插在靴子里的匕首,用力睁开眼睛,看到男人的脸孔近在眼前。赭红的披风,墨黑的头冠,这里并非前一世,这是她第二次的机会。

正面接近她的那个男人忽然觉得脖子上一凉,紧接着视线里到处都是血雾。他呆怔了一下,后知后觉地摸上了自己的脖子。

宁非手里抓紧了匕首,反手往身后那人捅去。可惜明显晚了一步。手腕上一阵剧痛,匕首被打掉在地。

牟未平万万想不到打野食这样的事情做得如此棘手,居然还踩了黑坑。他看到与他结伴同行而来的霍成功倒地不起,鲜血喷得两丈之内到处都是。

他们两个人平常都在一起,算是关系不错的狐朋狗友、酒肉朋友,眼见他是不活了,牟未平不免觉得恐慌,首先想到的是回去怎么交差。怎么解释霍成功的死亡。

他对声色犬马有着非同寻常的热爱并不代表他是个酒囊饭袋,相反的,在城巡戍一干人众中,他排位还是中等偏上的。至少比莫名其妙被抹了脖子的霍成功要强多了。

打掉宁非的匕首,牟未平觉得脸上有些痒,他抬袖擦过去,发现赭红的衣袖都被新鲜的血液沾染了,这些泛了腥气的液体激起了他骨子里嗜血的本性。

解释?有什么好解释的,直接把这女人的尸体抬回去就好了。他看到宁非弯腰去取掉落地上的匕首,抬脚狠狠往她腰眼踢过去。没想到居然没踢着。

挺灵活的小丫头,牟未平舔着自己干裂的唇,兴致盎然。

砍刀还在马上,可是牟未平守在马边。宁非被他打了手腕,立即麻了一片。她不敢再做耽搁,目光迅速地四处扫了一周,看见两个城巡戍骑来的马上附有长弓和羽箭,转身朝那两匹马奔去。

牟未平饶有兴致地跟在她身后,算计着她无论如何不可能在自己赶到之前顺利骑上马。没想到宁非并非为马而去,只是将马背上的弓和箭囊扯了下来。

他大笑道:“你拿那个能做什么!”不怪他会有这样的想法,女孩儿家本来就是在家里学女红学相夫教子的,哪个女子会使用弓箭。

他觉得好笑极了,眼角余光又见自己的酒肉朋友躺在地上挣扎渐弱,忽然弹跳般的抽搐起来。最后慢慢放松了紧绷的身体,这下是完全没气了。他不禁又悲从中来,大步追上去,急速接近宁非,大声道,“连弓弦都没上,你以为箭矢会凭空射出伤人么?”

宁非忽的转回身,手中紧握的一支箭瞬间插入牟未平的大腿。她放开了所有的顾忌,尽管这个男人比她高大凶狠,但是真正的凶狠和杀伤力不是用外表就能衡量地。宁非抬头看向满脸惊愕的男人,恶狠狠地说道:“谁说非要用弓才能伤人!”

说完,抬弓挡下刺向她的匕首,转身飞也似的跑开。

宁非的脑袋里沸腾了一般,到处都是殷红的颜色,冰天雪地里只觉得浑身都是热汗,抛却了害怕、恐惧,剩下的就是一心一意的专注。

身后的男人大口喘息痛骂,如果她刚才不是刺向他的大腿,而是胸部、脖子之类的要害,一定不会成功。估算了出手的最短距离、最快速度、对手的反应速度,舍弃要害而选择腿部是最好的。并且她这样的身高正好能阻挡牟未平的视线。

牟未平怒火冲天,打死他都想不到自己也会有类似于老猫要被老鼠咬的一天。这就是狗急跳墙的威力?他低沉阴森地笑起来,将箭杆拗断。

这妞死定了,他一定要活生生地把她的皮扒下来。

牟未平呼哨一声,将自己的马匹唤到身边,转身要上马。

宁非听到呼哨的声音就停了下来。她弄到的长弓是松了弦的,为了保持弓身的弹性,只有在使用时才会上弦,程序都牢牢地印记在这个身体上。停步,将长弓的一头插在被冻结的泥土里,用全身重量将另一头拗弯下来,缠绕好兽筋弓弦,整个过程用了不到三息的时间。

持弓搭箭的时候,牟未平的马才到他身边。

弓身硬度很大,凭宁非现在的身体状况要拉开委实不易。但是引弓就像是举重,不是力气越大的人就能拉得越厉害,否则举重冠军早就被黑人们拿完了。相反,在一定的力量基础上,更多是要凭借技巧,所以黄种人才能占据这方面的天下。

江凝菲吃亏在体力不足,于是对于技巧的掌握就更加纯熟。

箭矢对准了那个男人,宁非停顿了一下,满弓的感觉竟是如此的舒畅。就算现在危机未过前路未果,当长弓拉满,仿佛所有的恶气都被清空。不论是徐灿的事、公主的事、现在的事……眼中心中,都只有那个目标。

江凝菲,为什么,为什么明明知道这样的感觉,满足于自己的技艺,却还是会对那个男人念念不忘,他真的这么重要?重要得足够让你放弃自己的骄傲吗?

手指松开,离弦之箭呼啸飞驰,宁非没有停顿,从箭囊里再度取了一支羽箭,引弓开弦。

箭矢射中的不是牟未平,而是他身边马匹的马腹。

他正扶马要上,马匹吃痛人立而起,立时将他摔下地去。那匹负伤的马长啸着四处乱踏,好几次险些踏到牟未平身上,他四脚朝天地被摔得不明所以,另一支箭已到,轻微的入肉声响起,正中他的脖颈。只是脖颈而已,没有刺破大血管,也没有插破喉管。

牟未平怎么也不知道箭是从哪里飞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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