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上出现的人是路建平,他脱掉上衣,整个后背纹着一条在惊涛骇浪里穿梭的蛟龙,蛟龙栩栩如生,霎时好看。
路建平一愣,脸色有些发白。
“这是刺客纹身馆的视频,下面还有,你要不要看看,你的这身纹身是怎么剥掉的?”沈夺悻悻地说,一面用手指用力杵着路建平后背上的那些伤疤。
时空好像倒转,时间好像倒流。天和地都翻了个,路好像在向后退。
路建平忽然闭上了眼睛,他觉得呼吸不畅,有些窒息。他很想把车子停下来,但是高速上不允许随便停车。何况山城有人急等着这些钱去救命,他只好咬着牙开车,思绪却早已经飞回了山城,飞回了三个多月前,那个阴雨绵绵的晚上。
3、
刺客纹身馆的老板老五靠在阳台上的躺椅上,闭目听着外面的雨声,耳朵里也听到有人推开店门,穿着皮鞋的脚走了进来,脚步声音轻,但落地很重,应该是个魁梧的男人。
那时已经是晚上九点钟。北方的春天没有一点暖和气,空气中透着一股发霉的冷飕飕的味道。老五看到进来的男人披着一身雨水,脸色铁青,眼里有股阴鹜。老五什么顾客都见识过,但此人带进来的一股冷气,让他有些无端地紧张起来。
这是一张跟路建平一模一样的脸,但他跟老五说,他叫高路。
“我身上有纹身,我要把它们都洗掉,你看用什么办法,能在最快的时间里彻底清楚掉纹身的所有痕迹。”高路一进房间,就直截了当地对老五说,显然很急。
“有办法,有办法。在我老五的店里,什么办法都有。”老五说着站起来,准备在高路身上发点小财。
高路解开衬衫,后背上的纹身就呈现在老五面前。老五惊讶地大睁了眼睛。
高路的后背上全是纹身。纹身的图案是一条在惊涛骇浪里翻滚遨游的蛟龙。浪是巨浪滔天,龙是张牙舞爪。整个图案让人感到心惊肉跳。
“天呢,这是艺术品呢,太完美了,太漂亮了,太惊艳了,太震撼了——”老五发出一声声的感叹。
老五做纹身这行已经有十年了。什么样的纹身都见过。高路后背上的纹身他没见过。但看纹身的形状,应该是某种图腾。那都是帮派里混过的人才会有的标志。帮派里的人他其实没少见过,但不知道为什么,跟高路面对,就是有种皮肤紧绷的感觉。
“这些纹身我不要了,你给我全部洗掉。”高路说。
“这整片的洗,我没做过。”老五有点口吃地说。
“你以前是医生,什么外科手术没做过?”高路说着,从钱夹里拿出一沓钱撂在办公桌上,对老五说:“钱不多,是我的诚意。道上的朋友介绍我来的。说如果你这里洗不掉,别的地方我根本就不用去了。在山城这个小地方,我只能来找你。你就是用刀切,也要把我的纹身切除得一干二净。”
“这不合规矩,是行医的大忌。”老五皱起了眉头,仔细查看高路后背的纹身,他用手指触摸这些纹身,它们像镶嵌到皮肤里一样,颜料和纹刺的技术都是一流的,普通洗纹身的方法根本不起作用。可道儿上的人,老五又得罪不起。
看高路的做派,如果纹身没洗净,他绝不会善罢甘休。老五只好耐心地给高路解释洗纹身的原理。
“人的皮肤分为浅层的表皮层和下面的真皮层,其中表皮层可较快地更新脱落,真皮层则不会。纹身时的色素一般植入在真皮层,因而是永久性的,不能自行消失。目前常用祛除纹身的方法有:激光、化学腐蚀、皮肤磨削、手术切除。前三种洗掉纹身的方法,对你作用不大。你的纹身已经深到皮下组织,只能用手术切除,但你的纹身面积又太大,这很危险。”
高路听完老五的介绍,蹙起眉头,说:“我只有半个月的时间,必须切除干净,必须痊愈。这就是我来找你的目的。”
“这不可能。如果手术切除,要打麻药。麻药会影响伤口的愈合,半个月是无法痊愈的。况且手术切除会留下疤痕——”老五还要解释。
高路一挥手,冷着脸做了决断。“打什么麻药!我又不是女人。你只管让我半个月痊愈,不留一点纹身的痕迹。至于疼不疼,不归你管。留多大的疤痕,也不归你管。你做医生的只管给我切除掉纹身,让我活着,这你懂吧?”
老五还想辩解医生的作用,但高路却等不及了,他嗖得从身上摸出一把刀子。刀光凛凛,老五吓了一跳,以为高路要用刀逼迫他。
“哎,哎,你干啥啊,这没说几句呢就动刀,我也没说不给你做啊——”老五吓得脸色发白,额头冒汗。
不想,高路却把刀子伸到后背,刷地在腰上划了道长长的口子,血水从刀口两侧倏然蜂拥而出。
老五惊得目瞪口呆,看高路抽刀和划伤自己都在瞬间完成,断定他是个刀头舔血的亡命徒,再不敢说别的,皱眉收下了这单生意。
“可是,必须打麻药。洗纹身本身就比纹身的时候疼十倍。切除纹身,那可是手术,大的外科手术。”老五坚持自己的想法。
高路却一言不发,脱掉衣服,自己趴卧在手术台上。见老五不动手,他冷冷地说:“不是手术也不来找你,我自己就切掉了。活剥人皮我都见过,唧唧歪歪个球!半个月没有痊愈,或者留有纹身痕迹,我就把你这小店一把火送上西天。”
外面的雨声大了,雨点啪啪地敲击着窗棂,有种万马奔腾的感觉。无端地给二楼的手术增加了紧张的氛围。
老五担心高路在手术中忍不住疼痛会乱动,用绳子把高路牢牢地捆在手术台上。那场手术,老五没让徒弟参加,他不想把活剥人皮的事情传扬出去。这有损于他这外科大夫的称号。
手术前,老五跟高路签署了一份详细的协议,出现的后果老五概不负责。但是拿起手术刀时,他的心依然跳得很剧烈。那是不施行麻醉的手术!
窗外的雨点越发急骤地撞击着窗棂,有风从窗口的分缝隙里挤进来,刮在皮肤上,像一把薄薄的刀子,切得肉疼。
趴在手术台上的高路忽然说:“给我颗烟吧。”
老五急忙把烟给他点上。递到高路的嘴里。高路深深吸了口烟,对老五说:“来吧,你手黑点,就是救我了。”
看来此人可能犯了什么大案,所以要去除掉背上的记号。可只去掉后背上的记号能行吗?他那张脸变得了吗?
老五的手术刀切进肉皮的一刻,他的皮肤也紧缩起来。虽然刀子切的不是自己的肌肤,但是很奇怪,他感觉疼。手术刀下的高路也紧缩了皮肤,疼得在牙缝里丝丝着,却没有吭出声来。
也只有亡命徒才会用这么决断的办法来去除纹身。
老五不再心软,薄而锋利的刀刃哧地一声切进肉里,那场手术进行了很久,高路就那么鲜血淋漓地在手术台上趴着。老五手里的刀子每移进一寸,他刀下的高路就颤栗得更为剧烈。肌肉抖动得老五无法下刀。亏他是医生出身,见多识广,心理素质不错,否则拿刀的手都软了。
边切除纹身,一边用药棉止血。手术床下的垃圾桶里,很快被沾满血污的药棉塞满。
手术完毕,老五浑身都被汗水浸透了。手术台上的高路也是满身大汗,目龇欲裂,眼睛充血。但他一声都没吭。老五拿起旁边的毛巾,擦拭着脸上的汗水,手臂不禁微微颤抖。
4、
“你还能说你是路建平吗?”沈夺在车子的后排座上悠哉地靠着,脸上满是得意。
沈夺在高路失踪之后,一直在跟踪调查这件事。手下的人说,他们调查时,有人说过高路去过纹身馆。沈夺就找到刺客纹身馆,逼着老五拿走了高路洗掉纹身的视频。但他还是不放心,夜里又去了趟刺客纹身馆,没想到纹身馆的档案里还留有高路的视频。他一把火烧了纹身馆,当然,随后他也把一笔不费的金钱汇给老五,威胁他不许报警。更不许把高路洗掉纹身的事透露出去。
此时,他拿着对路建平有重大意义的视频,胜券在握地等待开车的男人给他个合理的解释。
路建平什么也没说。
“你说话呀,你到底来这干什么?就为了那么个结过婚的女人?”沈夺拍着路建平的肩膀。
路建平耸了下肩膀,不客气地说:“别动手动脚,在我车上规矩点。”
“切,哥你能不能不用这种口气跟我说话,你是我哥,我是你老弟,你有什么不能跟我说的。曾玲你可以不说,但你还不能跟我说吗?咱俩就是多个脑袋差个姓,你这么做,太让我,太让我伤心了——”沈夺说着,眼圈有点发红。
“你不会掉眼泪吧,别煽情了,说吧,你想咋滴。”路建平目视前方开车,眼睛从后车镜里观察着沈夺的一举一动。
“回到曾姐身边,回到我身边。”沈夺用手擦了把眼睛。
“回你个球。我有正经事去做。”路建平说。
“再正经也没有比在我们身边正经。”沈夺毫不放松。
“这么跟你说吧,我有个情人患了癌症,我必须把钱送过去——”路建平满脸不耐,但还是耐着性子解释着。
“你哪来的情人,除了曾姐,我没见你跟别的女人好过。”沈夺不相信地说,“你别想糊弄我,今天我就粘你车上了,你去哪我跟哪。”
“我啥事都让你知道啊?你自我感觉够良好的。我在外面的情人非得是女人呢,我去见男人。这么跟你说吧,我一直喜欢的就是男人!”路建平恨恨地说,一边回头瞥了沈夺一眼。
这一眼里有轻佻,有蔑视,有不屑,有厌烦。
沈夺在路建平的眼光里,顿时萎靡下来。他刚才就像一枚燃烧得正旺的灯芯,此时就像灯芯被人一把掐灭了,他一下子黯淡下来,整个人都沉浸到黑暗里,似乎再也捱不到天亮。
“哥——”黑暗里,传来类似呻吟似的一声轻唤。
路建平不为所动。
后排坐上开始传来轻轻的啜泣声。细碎的,想抑制又难以抑制的样子。
“娘们唧唧的,最各应你这点。”路建平把车子开得像头狮子,横冲直撞。
沈夺哭得更剧烈了。他左脸上的刀疤在极力抑制的哭泣里,颤栗着,抽搐着,扭曲着,就像他的整个身体整个灵魂,都在经历着炼狱般的煎熬和磨难。
“你说你喜欢男人,那我是什么,什么都不是?我从十二岁就跟着你,跟了你十二年,跟着你生,跟着你死——”沈夺哭得说不下去了。
谁也不知道他是双性恋,他暗恋路建平,喜欢曾玲。当路建平和曾玲好上以后,他就想,只要跟着这两个人在一起,过三人行的日子,那就是满足的,非常带劲儿的生活。
但是现在,路建平离开了曾玲,曾玲整天愁眉紧锁,而现在路建平还告诉他,路建平是同性恋,但喜欢的不是他沈夺,而是一个他肯为他去卖命去卖玉的男人。
“别哭了,啊,是哥对不起你。”路建平在前面安慰着沈夺,声音和缓下来。
沈夺叫了声哥,哭声更大了。
“洗纹身的这个视频,你没跟曾玲说吧?”路建平口气和缓了。
“没有,我能跟她说吗?我跟你近还是跟她近啊。”沈夺抽泣着说,“不过,你要是不跟我回去,我就告诉她。”
路建平将车子停在一个岔路口,他下了车,打开车门,拉住沈夺的手。
路建平的手是温暖的,热诚的,体贴而宽厚的。这样的手拉了沈夺十多年,他的手一挨近路建平的手,整个身体都颤栗起来,他一下子扑到路建平的怀里,放声痛哭。
但路建平没再给他更多的发泄情绪的机会,挥掌打晕了沈夺,在他衣服裤子里翻了个遍,也没找到玉蟾蜍。旁边的包里也翻找了,却依然没有玉蟾蜍的踪影。没想到这小子手够欠的,拿到玉蟾蜍估计就给曾玲送去了。他有些无奈,但现在他已经没有时间管玉蟾蜍的事了,他现在首要的问题是把钱送到山城,送到那个需要钱的人身边。其他一切都必须让路。
他捆了沈夺的手脚,扔在后排座上,继续开车上路。
手机突然响了,是曾玲的电话。
路建平看了看手机,没有接。
手机一直在响。他拿起手机想关机,想了想,最终把手机接了起来。
“小路,你在哪?”电话里传来曾玲低沉的声音。
“有什么事,请直说。”路建平不带任何感情色彩地说。
“我想见你。”曾玲的声音又低了一下。但不容置疑。
“你还没见够?你真够贱的。这世上男人有的是,你随便找去,但别找我,我是这个世上最无情最无义最他妈混蛋的一个贱男人,你崩再给我打电话,再打电话我更难听的话还有。你看看你身边那点人,那个叫沈夺的,阴阳怪气,男不男女不女的,你跟他肯定有一腿,还他妈找我,我找谁也不找你这样厚脸皮的——”
路建平的话没说完,曾玲那边就摔了电话。
估计一时半会不会再打电话烦路建平了。
车子像发炮弹一样,在高速上飞速前进。
山城,越来越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