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韦尔出生在山区,身为农民的儿子,他从小就是孩子王;在学校任教期间,他深受学生欢迎;在报社时,他是有名的大记者;南北战争时,他战功显赫,被提拔为高级军官;做律师时,他推动了法律的革新;他写的几本书也都成为畅销书。辞去司法部部长的职位后,他专心打理自己一手创办的教堂。他是世界上最受欢迎的演讲家,每年的听众有数万人。他是“钻石良田”的发现者,无数被他激励的人最后都取得了成功。他管理着两家医院,其中一家是他一手创建的,为穷人和富人、不同种族、不同宗教的人提供同等的就医机会是该医院的宗旨。他还是一所拥有数万名学生的大学的创始人和校长。他的故乡在费城,但他的名字全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他的知己遍天下。他一生都在帮助他人、激励他人。
虽然我对康韦尔有些了解,但并没有想要特别去看关于他的东西,巧合的是,就在昨天,我无意间拿起威廉·迪安·豪威尔斯的一本书,翻开描写莱克星顿——老莱克星顿革命的章节,豪威尔斯当时写作的时间是1882年。我注意到,在他写完莱克星顿这个地方、当时的战争以及那里的现状之后,他特意提到了当地的宗教生活以及整个社会在浸礼会教徒的推动下所取得的巨大进步。用他的话来说就是,教徒们将支离破碎的社会重新拼接整合,使其变得繁荣与强大,而他们的领袖却是一位联军前陆军上校、一位业余的传道者——康韦尔博士。几天前我与他巧遇,他给我讲述了当年的经历。
在书中,豪威尔斯说,康韦尔的成功主要在于他的教堂非常受年轻人的欢迎。对于康韦尔本人,豪威尔斯则着墨不多。很明显,他并没有去听康韦尔的演讲。这也使人怀疑,他是否真的将莱克星顿的业余布道人与近来人气高涨的康韦尔联系起来了。
“受年轻人的欢迎”,这句话的意思与当年在莱克星顿的意思毫无差别,尽管当时受到吸引的不仅是年轻人。这也正是康韦尔的魅力所在。他的教堂有趣,他的布道有趣,他的演讲有趣,他整个人也有趣!因为他有趣,所以人们愿意关注他。有了人们的关注,他就可以去激励人们了。
人物传记远不只罗列的日期、事件。所谓的日期,归根结底是人生中的一个个里程碑。回顾康韦尔的一生,最重要的一点是他在82岁去世之前一直每天坚持工作16个小时,而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美国同胞的福祉。1843年2月15日,康韦尔出生在马萨诸塞州伯克郡东部一个贫苦家庭。他的父母都是一文不名的农民,家里的房子是低矮的小木屋。
前不久,我与康韦尔一起去了他的老家。我们一起坐在客厅的壁炉前聊天。房子之前已经卖给了别人,康韦尔又买回来重新装修。他指着其中一个房间告诉我:“我就是在这里出生的,这间房既是卧室又是厨房,当时我们家很穷。”他的语气带着些许沉重,我们两个半晌无言。
以下采访是1915年夏天在康韦尔老家的农场进行的。
对于过去的艰苦岁月,康韦尔并未提及太多。我们一起来到门廊,在暮色中远眺。他讲起了他祖母的故事。出生在马里兰的祖母年轻时到这里探亲,与一个年轻人一见倾心,匆匆结婚,却遭到家长的强烈反对以及另外一个追求者的蓄意破坏。结果是,婚姻破碎,一时冲动说出的话,深深地伤害了对方,两人从此天各一方,一世伤悲。他说,小时候自己曾经问:“为什么祖母总是哭?”大人告诉他是因为祖母想起了年轻时的丈夫伤心难过。
回去之后,他指给我他第一次见到约翰·布朗的那个房间。“那天早上起来后,我看见一个全身是毛的男人躺在床上,我当时被吓坏了。”
约翰·布朗可没有吓唬他的意思!后来相处的时间久了,他与康韦尔兄弟的关系变得很亲近了。而且尽管约翰·布朗平时是个很严肃的废奴主义者,但对于驯马却是颇有耐心。他训练马每天拉着车把康韦尔兄弟送到学校,晚上再接他们回家。路上至少有一英里,完全没有人管,就让马自己跑。到如今,康韦尔对于约翰·布朗驯马的场景仍记忆犹新,约翰会在马旁边跟着走,告诉马什么时候往前走、什么时候拐弯,他十分有耐心,直到马完全会了为止。
当时的地铁站专门在康韦尔家的门口设了一站。年少的康韦尔看着父亲赶着奴隶在全美各地劳动。回忆起当时的情景,康韦尔轻声地说:“那是一段辉煌的岁月。”“每隔一段时间,父亲就带着奴隶一起去工地,那是一段非常棒的经历,印象最深的是奴隶怯怯的眼神、漆黑的前方和那种死亡般的寂静。”地铁始于费城,途径纽黑文,之后再到斯普林菲尔德,也就是康韦尔父亲负责的路段,再往前延伸至贝洛斯瀑布和加拿大边境。
让康韦尔记忆犹新的还有康韦尔与黑人演讲家弗里德里克·道格拉斯在他家小木屋的第一次会面。道格拉斯告诉他,“我从来没有见过我父亲,”(他父亲是白人)他说,“对母亲的唯一记忆是有一个监工用鞭子打我,她拼命拦着,最后鞭子抽到了她的脸上,她的血滴在我身上。”
“约翰·布朗被抓之后,”康韦尔接着说,“我父亲曾想把这块地卖了帮他打官司,但最终没有成功。行刑的那天,我们都神情肃穆地跪在这里,从11点跪到12点,在心中默默地为约翰·布朗祈祷。其他地方的人也是一样。教堂的钟声整整响了一个小时,似乎要把悲痛传遍整片山林。”
康韦尔个人认为,他自己的人生是在南北战争爆发后才真正开始的。对他来说,南北战争中经历的一切至今仍历历在目,而这些经历无疑使他本已强大的内心变得更强大,但他的本质并没有改变。在邻居眼中,他依旧是那个勇敢的少年,有时甚至有些莽撞;他依旧是那个游泳健将,依靠极强韧性,在寒冬的夜晚为救邻居的牛而奋不顾身跳进水中;他依旧是那个给予战友无微不至关怀的康韦尔,无私地把自己分配的口粮和毯子给需要的人,危急时刻甚至不顾生命安危;他依旧是那个关键时刻冲入沼泽地勇救战友的康韦尔。这么多年来,他从未改变过。你可以说他的品质是家族遗传的——父亲给了他坚持、勇敢、决心、实事求是的性格,祖母给了他浪漫主义的情怀,出身新英格兰颇受神秘主义熏陶的母亲则教会他要勤劳、志向远大。
康韦尔这个人就是一个梦想家,这是他最重要的特点。说他是梦想家,是因为他有许多伟大的、在别人看来无法实现的设想。同时,他又十分实际,加上他本人出众的个人能力、耐心、认真、管理的能力,一切因素都保证了他的设想能够变成现实。他有梦想,有远大的设想,但他不仅仅在想,他还有办法去实现。
在山区生活对每个人来说都不是件易事,逃亡的奴隶们、约翰·布朗都是活生生的例子。一句话说,山区就是年轻人的炼狱!现实中,康韦尔的学校只有一间教室。他超出常人的才华很快引起了老师的注意,后者给了他巨大的、无私的帮助。消息很快传到一位牧师那里。他欣赏康韦尔,力劝康韦尔的父母让孩子继续读书。在所有人的共同努力下,康韦尔最终进了韦伯拉汉中学。康韦尔常常谈起在那里学习的日子,他经历的种种困难,他怎么做成了电灯,以及每周末收到家里送来的点心的喜悦之情!
他时常抱着一摞书挨家挨户去卖,每当拿到一本新书,他都迫不及待地读完。康韦尔说:“那些知识为我后来的学习奠定了基础,是那些书让我对这个世界有了最初的认识。”
1860年,康韦尔考入耶鲁大学,但不久南北战争就爆发了,耶鲁大学正常的教学秩序被打乱。次年,康韦尔参军,但父亲考虑到他只有18岁,坚决反对他上前线,于是他不得不重返校园。不过转过年,康韦尔再次入伍,同时入伍的还有许多伯克郡的邻居,他们一致推举康韦尔为队长。时任州长的安德鲁斯主动提出任命天生的将才——19岁的康韦尔。大家还纷纷把自己的零用钱捐出来给康韦尔买了一把镀金的剑,剑上刻了几个拉丁文,意思是“友谊长存”。
正是这把剑见证了康韦尔一生中最为壮烈的日子。
如今,这把剑安静地悬挂在康韦尔在费城的家的床头。一直以来,他都是崇尚和平的人,布道时也始终在宣扬和平,因此这把沉寂了半个世纪的剑、这一战争的标志对于康韦尔来说就更具有特别的意义。
我与康韦尔曾并肩站在那把剑前。回忆往事的时候,他一直在强忍着内心的激动。听他娓娓道来,似乎战争就发生在昨天。“那把剑对我来说意义非凡。”他低声说,故事就此展开:
“我们伯克郡有个男孩子,是邻居家的儿子,名字叫约翰·里恩。我们都叫他小子,因为他就是小孩子,个子也不高,有点儿发育不良,总之不够入伍的标准。
“但不知为什么,他一心就要跟着我。他不仅要求入伍,还要求非要在我所在的炮兵连当兵。他什么也不会,只能给我当侍卫,但我根本就不需要侍卫,可我没办法,只能收了他。
“小约翰是个非常虔诚的信徒,每天晚上都要把《圣经》拿出来读。那时我是个无神论者——至少我自己是这么认为的,也因为这个,我常常嘲笑他,后来他竟然就去帐篷外面读了。他没有因为别人嘲笑他就不读了,这份发自内心的虔诚到现在我也忘不了。”
“我的剑鞘因为装饰太过华丽不符合规定,”说到这里,康韦尔的脸上泛起一丝神秘的微笑,“所以打仗时我不能带它,平常也只能用普通的剑,原来那把我就挂在帐篷支杆上了,但约翰还是每天擦它,把它擦得光亮。过了这么多年,想必它早就变钝了。”康韦尔略带伤感地说:“对约翰而言,那把剑不仅仅代表了长官的身份,更象征着战争的荣誉。”
“一天,盟军突袭我们在新伯尔尼附近的营地,逼得我们连夜撤退。走着走着,前面有座长长的木桥,等整个队伍都过了桥之后,我们就放了一把火,想把桥彻底烧毁。火势立即就起来了,在我们与盟军之间形成了一道天然的屏障。
“那时谁也没有注意到,约翰偷偷潜回营地了。直觉告诉我,他是能回来的,因为他看起来就是一个孩子,不大引人注意。他穿越了敌人的重重封锁,把帐篷里那把挂在支杆上的剑取了下来。
“那是他一直视若珍宝的剑。他拿着剑在枪林弹雨中左躲右闪,最终来到了木桥前。当时火势刚起来,他开始过桥,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火势越来越猛,浓烟冲天,桥上的他也已步履蹒跚。滚滚的浓烟呛得他不得不伸长脖子呼吸新鲜空气。桥两端的人都在看着他,可火焰太过浓烈,谁也无法上前。突然,盟军的一位军官——皮科特将军的一位属下——跑到桥头挥舞了一下白手帕,盟军的枪声止住了。‘告诉那个孩子回来!’他大声喊,‘让他回来,告诉他我们会放他走!’
“此时此刻,约翰正要穿过火势最猛的一段路,这段路已经被火包围了。我们和他都没有听到对方的喊话,因为当时的火势实在是太猛烈了。我们就那样看着他拼命地向前走,很快就消失在火焰中了。
“除了木材燃烧的声音,一片死寂,再也没有人喊话,所有人都在绝望地等待着。忽然,南方人和北方人一起发出了惊叹声,约翰从另一端出来了。他穿过了最危险的地带,他的衣服都烧着了,刚走了几步就一头跌入岸边的水中,等我们把他捞上来的时候,他已经昏迷了,我们立即把他送到医院。
“接下来的一天,约翰仍旧昏迷。醒来的时候,当他发现自己用生命保护的那把剑仍在身边的时候,他宽慰地笑了。他把剑揽在怀中,抱在胸前,最后跟我道别,就去世了。”
康韦尔的声音越发低沉,眼神中充满了不忍,双唇透露出坚毅,所有的记忆对于他来说都太过鲜明了。许久的一段时间里,他都沉默着,思绪一直停留在对过去的回忆中。尽管眼前看到的是宽街的车水马龙,但我知道,他的心仍在战场上,隆隆的喧嚣声也好似来自远方的枪声。再开口的时候,他的心情明显激动了许多。
“我站在约翰的遗体前,我知道他是为我而死的。那时我对天发誓,从此以后我不仅要为自己而活,还要为约翰而活。于是我坚持每天工作16个小时,8小时是为我自己,8小时是为约翰。”
这样的话出自一位为种族平等与正义而战的斗士口中,显得尤为意味深长。
“每天起来,我都会看看这把剑,看不到的时候我就会想它。每次看到或者想到它时,我都会再重复一遍那天的誓言,告诉自己明天要继续坚持工作16个小时。”的确,在你不了解康韦尔这个人之前,你永远无法想象一个人对于工作竟然可以如此执著。
“正是受到约翰以及他的牺牲精神的影响,我才成了一名基督徒,”他接着说,“入教的想法不是突然间产生的,但的确是在战争结束前就有的,主要还是因为约翰。”
距离康韦尔的故乡伯克郡几英里的地方,一座狂风肆虐的小山上有片寂静的墓园。那里灌木丛生,藤蔓遍野,树荫中透着苍凉。风吹过的时候,绿浪翻滚,别是一番美景。就在这小小的墓园中,我发现了一个不起眼的墓碑,它的下面长眠着一个叫约翰·里恩的小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