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以上七项法令出台的时间表中,我们可以发现王安石变法的良苦用心和政治智慧。为什么要最先颁布《均输法》呢?这是因为当时京师的一切物资供应全靠从东南六路运输而来,“军储国用,多所仰给”。一旦运输环节出了故障,便等于国家的“脖子”被卡住了。其时,由于运输管理混乱,运输成本高涨,一方面增加了朝廷的财政开支,增加了百姓的赋税负担,另一方面则给了官员腐败的机会,给了富商大贾囤积居奇、操纵市场的机会。所以,王安石变法的第一个措施,就是把卡在朝廷“脖子”上的这只黑手拿掉,让朝廷喘过气来。
为什么要把《青苗法》、《农田水利法》、《免役法》放在其次呢?这是因为国之元气在民,民之根本在生产。而当时农民由于深受“三座大山”的压榨,无力发展生产:其一是苦于高利贷的盘剥,得不到发展生产的急需资金;其二是苦于水旱灾害的肆虐,得不到发展生产的基础条件;其三是苦于衙役的重负,得不到发展生产的必要时间。王安石急急颁布这三项法令,就是要早早地搬掉压在农民头上的这“三座大山”,使他们有资金、有条件、有时间从事农业生产,从而逐渐恢复国家的元气。
3.“两全”其美
世上很难有两全其美的东西,但王安石的每一项改革举措,几乎都做到了两全其美,至少其初衷是这样的。具体来讲,就是他的每一个改革措施,都是“有两利而存一不”,即有利于朝廷,有利于中小地主、小商人和自耕农等,不利于大官僚、大地主、大商人等。
比如,实施《青苗法》,其实质就等于各级政府开办了一个农业发展银行。于农民有利的是,大大降低了农民的贷款成本和生产成本;于朝廷有利的是,朝廷获取了大笔的利息收入;于高利贷者不利的是,大大减少了他们盘剥农民的机会,阻断了他们的财源。
再比如,实施《市易法》和《免行法》,其实质就等于现在的《反垄断法》。于小商小贩有利的是,降低了他们做各种生意的门槛与成本;于朝廷有利的是,增加了朝廷的财政收入;于大商人不利的是,限制了他们以“行例”为筹码对市场的垄断与操纵。
又比如,实施《保马法》,其实质是用市场配置的手段,实现军马民养。于朝廷有利的是,可以节省朝廷的养马费用,节省土地成本,提高军马质量;于百姓有利的是,百姓多了一个收入渠道,能够赚点养马钱;于朝廷设置的牧监不利的是,他们减少了一个搞腐败、捞外快的渠道。
政治的核心问题是利益分配问题!由此上述,我们不难看出,王安石变法的实质,就是调整国家、大官僚地主和广大中低收入群体的利益格局,其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把过分集中在大官僚、大地主手里的利益“蛋糕”,逐渐地切分给朝廷和老百姓,以维系政权的稳定。
写到这里,笔者不由得联想起目前世界上一些国家的金融危机,其特征与当时北宋的危机是多么相似啊!一是财富高度集中,社会贫富悬殊很大,1%的人拥有了50%的财富;二是财政负债累累,陷入困境;三是大多数人收入降低,日子过得并不宽裕。怎么办呢?不妨少听那些别有用心的、已经沦为富人走狗的经济学家的“宏论”,多借鉴一下王安石的改革思路,也许有助于其走出困境。
4.长短相形
如果说王安石在经济方面推行的改革主要以“赚钱”为目的,那么他在教育方面实施的改革则是以“贴钱”为主。这一赚一贴,充分体现了王安石作为一个改革家的高远目光和前瞻思维。他在追求获取短期效应的同时,更注重为改革培养长期的政治后备力量。
所谓“百年大计,教育为本”,王安石通过改革科举和教育制度,在立本、固本和强本方面下了一番工夫。
(1)着眼于选拔真正有能力、能做事的官员,改革了科举考试的内容和方式。具体措施为四个字:
一是“废”。废除明经诸科。废的原因是,这一科原来的考试内容太多,包括九经、五经、开元礼、三史、三传、三礼、学究、明法等,浪费了考生的大量精力,而实际用处又不大。
二是“减”。精减了考试内容,规定凡参加进士科考试的考生,只要任选《诗》、《书》、《易》、《周礼》、《礼记》中的一种,作为“本经”或“大经”参加考试即可;另加对《论语》、《孟子》的考试,谓之“兼经”。
三是“加”。考试共四场,除考“本经”和“兼经”外,外加“试论”和“试时务策”两场。
四是“改”。把诸科举人改应进士科。
(2)着眼于拓展教育基地,大力整顿学校。首先是扩建太学。针对当时全国的最高学府--太学“架子高,学生少,徒有虚名”的现状,王安石把学生名额增加到二千四百人,设八十斋(三十人为一斋),并重新修订了太学条制,推行《三舍法》②。
有意思的是,王安石实行的《三舍法》,很像我们今天的学位制,其“外舍生”相当于今天的学士生,“内舍生”相当于今天的硕士生,“上舍生”相当于今天的博士生。
其次是发展州县学,包括设置学官、精选老师、增加办学费用等。
(3)着眼于发挥教育“一道德”的功能,编发新教材。王安石亲自带头,组织力量对《诗》、《书》、《周礼》进行重新注释,形成了《三经新义》,发布于各学校,作为学生的必读教材。
三
王安石变法,虽然从总体上讲是失败了,但由于其改革毕竟延续了十几年的时间,因而所起到的效果还是很明显的。
其一,解决了朝廷的财政困难,使收支基本达到平衡,从朝廷到州县的府库无不充裕。
其二,缓和了社会的阶级矛盾,抑制了豪强兼并势力,减轻了以农民为主体的劳动生产者的负担,稳定了中间阶级。
其三,夯实了农业发展的基础,水利设施得到修复,垦田面积大量增加,全国耕地达到七亿亩。
其四,壮大了军事力量,尤其是巩固和加强了西北部的边防。
其五,促进了工商业的繁荣,城镇商品经济得到空前发展。
其六,促进了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使那个时代的文化学术水平达到了一个顶峰。
所谓“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在那个时代,王安石变法还是无法逃脱这个结局,“我已将心付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
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君臣不同心
前面在分析商鞅变法时已经讲到,变法愈深彻,推行愈艰难。这就要求掌握最高权力的君主必须与操持变法的大臣同心同德,同气相求。二者之间一旦出现缝隙,哪怕是极细小的,也会给反对派带来可乘之机,被他们充分利用。
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开端,就是他与宋神宗在如何变法上产生了分歧,先是公元1074年4月被罢相(公元1075年2月复相),后是公元1076年12月被迫辞去宰相职务。这一罢一辞,就使得这场改革失去了一个中流砥柱,也失去了灵魂。粗略地计算了一下,从公元1069年正式启动变法到公元1076年王安石彻底闲居,再除去中间近一年的罢相期,王安石真正主持变法的时间不过六年多。这种时间上的短暂与改革上的任重道远,是不太相称的。
2.上下不同欲
就皇室而言,除了宋神宗本人算是改革派,他的母亲高皇后、亲王赵颢等都属于顽固的守旧派。就大臣而言,以王安石为首的改革派大抵有吕惠卿、韩绛、蔡确、章惇、曾布、沈括等;以司马光为首的反对派大抵有文彦博、韩琦、吕诲、苏轼、孙觉、刘挚、朱光庭、范祖禹等,阵容庞大,占据要位。可以说,这种政治格局从一开始就注定了改革的艰难。
除此之外,在改革派内部,还存在严重的不团结,如吕惠卿与韩绛之间矛盾很大,这就使得改革力量越发弱小。尤其是在“安石退、神宗死”后,更是群龙无首,顷刻间便被反对派收拾得干干净净。
3.节操不过硬
俗话说得好,“打铁先要自身硬”。而在以王安石为首的改革团队中,除王安石自己能够做到光明磊落、清正廉洁、“卓绝之行足以风动四方”外,其余如吕惠卿、沈括、曾布等,都是品行操守不过硬的,或器局狭小,或性好贪鄙,或徇私枉法,或左右摇摆,等等。这样,不但使新法的推行大打折扣,也给了反对派以攻击的口实。
4.天意不可问
词云:“天意从来高难问,况人情老易悲难诉。”王安石变法的悲剧结局,直接原因应归咎于以下两点:
(1)神宗死得太早。与中国的历代皇帝相比,尤其是与宋代的其他皇帝比较,宋神宗还是相当优秀的,算是个英明能干的皇帝。只可惜天不假年,三十八岁就龙归大海,留下了一个十岁的孩子继承皇位,给了反对派的核心人物高皇后又一次掌权的机会。
(2)司马光死得太晚。不管历史如何评价司马光在史学上的贡献,但就反对变法而言,尤其是其重新掌权后,不分青红皂白,对王安石等推行的变法措施“洗革略尽”的做法,确实近乎疯狂,也等同于愚蠢地开了一次历史的倒车。
也就是这一“倒”,使大宋王朝失去了一次崛起的最佳机遇,从此,大宋王朝便在得过且过、无可奈何中一步一步地走向衰亡!而这种无可奈何,也再一次印证了一条历史规律:当在体制内创新没有出路的时候,暴力的“革命”便成了唯一的选择!陈胜、吴广们的崛起便成为一种轮回!
假如,宋神宗能多活二十年;假如,高皇后能早死几年;假如,司马光能早死几年……也许,历史会走向另一种结局。
但遗憾的是,历史是没有“假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