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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冲淡的胭脂味(2)

孤独的回音在夜空下显得凄美,早先的一路绿灯,早先的自命不凡,换来的是现在的失落。是谁做错了,我么?不,我没错,我说了如果我成功了就是自信,天才,我失败了就是狂妄,无能,现在虽然没有成功,但也没有失败。

我不认为自己会失败,但我也怕自己会停止。其实我最大的畏惧就是停下来,这比孤独还让人害怕,所以我才会拿把刀子强迫自己写作。我希望自己可以永远写下去,写自己的故事,写出藏在心头的压抑。我不知道我摔坏了多少笔,杯子,撕坏了多少本子,我不忍心扼杀我的灵魂,我要为他们的成功而努力,当看到每一篇稿子被我创造成是控制不住的快感一样。我的记忆大多存在于黑夜中,我彻底的明白当一个人特别无聊的时候,那就证明他还有自己的梦,他不甘现状,我也可以负责任地说这是存在90后的通病,没有人会选择按照别人的编排所走的路程,只是年轻而带来的一路奔波和追逐。

勃子过早地离开了,他做了网管,后来去了北京,写下这些并不是我想他,对于这个没良心的家伙,唯一好的就是有他就有好烟抽,谁让他是我们的烟草管家。

我是一直要爆发,但一直没能爆发成功。我是在寂寞的角落中忍受着沉没的恐慌,我们都一样。我在网上认识了很多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闲聊,一起探讨,也算是乐在其中。我们选择了相同的道路,我们都是沉没在人群的摇喊者,年少的梦在岁月的抚慰下一切几乎淡然。我们急于成功,但我们到现在还未成功,我们自认为很强,而把一切都强加在上帝的头上。是的,我们错了,本身的水就太浑了,也太深了,坚持永远是一个折磨的开始,但我还是选择了更难的,为此几乎押上我的命。

我可以让别人说我是一个傻子,因为我确实傻到疯狂,你也可以说我是一个疯子,因为我确实疯到了根本,当然这些我无所谓。你别劝解我文字只是一种爱好,错了,他是神圣的尊严,高不可攀的丰碑,我不想让我曾经的梦支离破碎,也不想让我的诺言成为一个谎言。我会用自己最后一滴气力写下永恒,写下未完成的小说。

夜是越来越深,我的执著是越来越强烈,我知道,我一定会完成。我是在实现我的梦想,一直到现在,中途是有停止,可那都是为了获得发言权,我是自己试过以后才说的。我也知道,现在有好多学子都渴望出去,他们的渴望和我当时的心情是一样的,他们的单纯和幻想只是太唯美了。

喜欢沉浸在网络里,在这里可以一展才华,只是可惜,这就像做梦。但这也是我们的天堂,因为也就是在这里才可以忘记短暂,也就是在这里才会有欢笑。

是的,欢笑。

是的,在网上我有很多的朋友。

是的,我坚信自己的成功,我不会停止。

我想起了脑袋,这个可爱的女孩。

我想起了更多,属于我的朋友。

在夜空下,在记忆中。

曾经不再拥有,记忆也显得仓促,额头上爬满了皱纹,信念也开始动摇,我走在夜空下的街头,静静地想着,从开始到现在。

习惯买几瓶纯生狂灌一番,习惯一个损一个,看着对方生气而开怀大笑。用脚踢着易拉罐,漫无目的地向前走去。我们都渴望出去,渴望拥有自己的天地,这一切只是幻想,当你尝试后才会彻底明白自己的无知。心比天高的我尝试了很多次,最终只是失败,我不能干好一件事,那是因为我根本放不下写作,我得到的只是感悟,只是写下这些文字,我知足了。但知足者常乐,只可惜我根本没有快乐,因为我得此必将失彼,我失去了别人认为的快乐。

对于我这个荒唐的决定,或许只有我才认为是对的。停下,那是永远不可能,我会努力,让奇迹诞生。我是一个人坐在沟边,看着夕阳落下,一点余辉撒在我的身上,安静地坐着,看着。孤苦中我鞭策着岁月,无奈中我又一次情绪低落,寻找着明天的道路,张望着远方的美丽。我不想读书了,但我又身无长技,时间划破了我的手掌,留下的只有血的无辜,我再次的张望,再次的只是无助。

对于未来,有太多的遐想,对于现在有的只是沉默,太累,累得让人无语。我开始旷课,是明目张胆的旷课,我不想待在学校中忍受这种日子。我走了,在社会上乱跑了十几天又回去了,可以说这十几天很难熬,十几天让人很压抑。

车和思思在重庆的一所学校就读,山子跑来跑去,居无定所。我也只是待在家里上网,老袁……我忘记了那么多人的闲言碎语,忘记了待在家的煎熬,为了写作我还是没有吱声,一直埋头写。记得曾经的我们都是壮志酬天,后来却是这般,想得人心酸。

小M,对于他的真名我是到现在还不知道,只是他会在网上一直“哥哥、哥哥”地叫着。我很喜欢这个小男孩,挺有意思的,放着学不好好上,乱跑,导致现在和我一样闲。他喜欢文学,处处透露着一个少年的青涩,我让他去上学,折腾了半天没上成,而我也不上了,为此他还教育了我半天,当然哥做成这种地步也算够背的了。而小猫总会在夜晚不睡,找人聊天,找我挨骂,只是好久没见了,也没问问他的成绩如何,有没有找到那只母猫。我知道只有祝愿,而我也明白我们一定能成。

我的曾经点燃了很多人的梦,只不过塑造了噩梦。我后悔自己的举动,为此我深表内疚,而我也只有用逃避来让自己麻醉,我知道,如果可以,我会将此完成。

我试着用一种少年喜欢的文字写小说,只是到现在还没有成功,这是我二以—来的一个心病,但我知道总有一天我会医好他。

诗一样的散文。

少年追求华丽,像诗一样的散文,读起来气势不减,还很上口,这一点我似乎做到了,只是在曾经做到了,而如今却荒废了,因为我知道只有一些小孩子,小姑娘喜欢而已,最终不能让所有人接受。

我没有改变我的方向,我是一路追逐至此的,是很累,但我肯定自己没有停止。我喜欢太白的古诗,三变的情诗,喜欢李虞的含情,更喜欢易安眸子里泛出的情感和李贺的痴狂。他们就是我年少时的偶像,太白的诗可以让我的血沸腾,让人拥有不可一时的自信,每个课本上我都会写下他的名字,而回往一切,无论是国内、国外的作家,我只喜欢太白,虽然他不算个作家。

早先我很喜欢看书,可是后来我很少看了,或许是没有了耐心。直到有一次,实在闲得发慌,就和同学们在书店租着看玄幻、网游。上课偷着看,晚上点错烛看,总之一直是放不下,我也知道那纯属意淫,没有丁点的意思,因为每天晚上随便的一个聊天就注定一部好的网络小说,看了半年,也有些反感。我说过这种谁都会写的小说我是不会写的,可后来我还是写了,因为是为了生存,用一句现在很平凡的话说我是让生活给强奸了。那本书的名字叫《逐决天下》,正在起点连载,不过搞错了,把名字又换了,换成了《天铸之魔》。也就是此刻我想起了以前和小风的一次聊天,他说一个作家,如果到最后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张纸,一支笔,或许他能写出最好的文字,但他还是写了遗书。我怕自己有这么一天,所以我早早的写了,只不过没写完就寄给了脑袋,因为这个世界也没有什么对不住我,所以我也不会一直去抱怨。是金子总会发光,那本身就是自己骗自己,谁愿意去理会,千里马没什么稀奇,那是因为现在的交通太发达了,但会说话的千里马就是一个财富,因为会交流的人才会有好的命运,隐藏那是可怜。

其实当文字写到现在我都不知道自己要写什么,写的也就是我的一些体会,和写作几年的感触。我犯不着咬文嚼字地写,文绉绉的也不是我想要的结果,我要的是随意,要的是整理那些曾经的记忆,而你就当是我自言自语。

散文一样的小说。

可以说这一点沈从文做到了,对于他我有一丝尊敬,因为他是地道的钻石。金子说白了就是天才,等着别人去发掘,而钻石不仅拥有先天的能力,而且还有来自后天的打磨才更为耀眼。他写的小说是如散文,少不了的美妙,可那只是如白居易一样,诗情画意,通俗易懂,我还是希望看到犹如偶像太白风格的小说,只是我没有做到,不知道以后能不能写出,或许这永远将是一个幻想。可以说我试了很多次,结果证明,散文般的小说是文字的精华,就是呕心去写,也只能写个中篇,而长篇是不可能,其实这样的文字太做作,让人的第一感觉就是假。

后来我写文字只是为了让人感觉这就是现实,文字也开始懒散,早先的这个梦想在只完成了一半的时候就消失了。有人说文字处理的好,有人说情节少的没劲,说得我也写不下去了,我知道让人认同需要很长时间,急于求成那是不可能,最后我也没再实验,因为没有那么多时间让我去实验。

诗一样的小说。

我将此称为文字的巅峰。

我没有去探求,那是因为我没有完成前者。在教室中我总会有一些古怪的想法,当时我也单纯的认为如果有人可以完成,那么他无疑就是文字的最高领导者。说实话,我想成为这个人,我也想拥有来自天下的喝彩,当然如果你个文学的追逐者没有这么点理想,那么他就不配迷恋文字。

文字是世界上最美的存在,只有在压迫的条件下才能发挥出不可一世的灵感,因为谁都不是太白。后来我在电视上看别人评价艺术,说那是神圣的存在,而我也知道文字就是艺术的精华,只是现在有钱才会诞生艺术,你可以去反驳,但你也应该知道这是一句实话。有钱你可以游山玩水,拍个照片,写个随笔,稍微用钱再一加工,那不出名是假的,出了名不赚钱,连鬼都不敢相信。他们本身就在依赖,而我明白自己一无所有,会为了电话交不起费,吃不到零食而拼命地去迎合别人的爱好,从而成为一个造文机器。诗一样的小说,如果这个假设成立,那么就注定他会掀起波涛,而我现在只能仰观。

从开始我就认定自己是天才,可当一些人造的天才出现时,我落败。从开始我就认定自己能轰轰烈烈,可当我揭开现实的面纱时,我知道,我只能坚强。当我的菱角被一点点地磨掉,而我将成为鸡蛋,圆滑,滚来滚去,一不小心就会被放进回收的另一端。我没有尊严地在人群中走,在别人笑自己的时候还迎合别人笑自己,直到我彻底的气愤,我要做回我自己;我要我曾经的自信,还有不可一世。

我选择了,也做了,我不在乎别人说我,因为如果我在乎别人的闲言碎语,那就不是我自己。我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跟在我后面走,让他们只看见我的脚印而看不见身影。

我是在一直写,只是可笑的是到现在我没有发表过一篇文字,或许也压根没有一个人在欣赏我的文字,是很可悲,但我也很执著,我一直相信着自己,相信着文字的魅力。我会努力地去写,也会努力地将自己编排,我刻意的在自己的道路上布满坎坷。我确认自己可以笑到最后,我确认会让每个人低下他们曾经的高傲的头,我相信,如果这是小说,那么注定就是悬疑,而我就是神话的存在,当然爱笑你就笑吧,因为我不仅习惯,也已经麻木了。

现实的残酷胜过一切,夜空下总是在寂寞的伤感。我写着阴森的字眼,抚摩着灵感带来的痛伤,拼命的构思、发掘,用毅力克服着困难挑战着自己。

我没有放弃,因为我早已把文字当成了我的第一生命,他比谁都好,比谁都值得让我付出,因为在这儿承载着我的梦和我不可一世的诺言。我还是在用生命来维护他的神圣,用血来灌慨他。我似乎早就无药可救,因为我压根就是一个不值得人去救的魔。

写了好几年了,写的我什么都不会,到头来只会写。写了好多年,几乎都在写自己的故事,因为我没有办法让自己忘记,我会把自己当成第一人称来感受,来写,来流泪。我几乎不能完整的写完一篇小说,那是因为我一直强加情感的缘故,可以说如果我写小说,那么每一个主人公都会有我的影子,从开始的新鲜到最后的厌恶,写得我都无话可说。

我也倾注了很多,每一个故事我都要求曲折,追求古怪,只是为了让读者在看完后还不很明白故事是为什么,我一再认为这是我最想要的结果。当时我始终把自己认为成最强大的敌人,我要挑战自己的极限,我做了,只是事实证明我很傻。我的小说开始一点点的改变,把很多的思想融入了里面,但是后来我才明白,文采不是华丽的辞藻,而是传神的语言。我始终不能完全地跳出去,去当一个编排者,做一个局外人去写,或许这就是我一直以来失败的原因吧。

我心中很是难受,而更要命的是我的文字进入了低谷期,好几天都挣扎不出东西。我开始看书,试着让自己平静,调节好内心,并且随心所欲地乱写。我似乎都忘记了自己是怎么坚持到了现在,是怎么到现在还如此的渺小。我选择了,我付出了,我努力了,只是到现在还没成功,我知道这是时间的缘故,而我更自信自己的存在。

麻雀叫响了枝头/雨水洗净了天空/心头乍起/是这缕缕的碎风/放眼四去/绿色布满了寂寞/我想永远地走下去/没有结果/没有原因

麻雀留下的音符/雨水送来的凉爽/无奈之极/又多了点情绪的高涨/用笔划过/纸张留下了墨香/我愿永远地写下去/没有目的/没有终点/只有永远地写下去

冲淡的胭脂味,流逝在岁月的那一刻,我们始终相信时间会证明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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