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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我不是不信,只是你说得太轻易!这句“想你”在我嘴边打了千万次的转转,最后还只能咽回肚子里,它现在还在那儿疼着,腐蚀着我的肠子,腐蚀着我的胃,它是一块永远也消化不了的砖,见棱见角地硌在那儿,动不动都疼。“想你”,是如此简单就能吐出来的字吗?什么算“想你”?一次偶然的夜不能寐,还是无休无止没日没夜的无望?一瞬间的怀念和永远的不能自拔,只是“想你”和“很想你”的差别,不说也罢。

“我总是想起那天,你站在早晨的阳光里,那么小,还有后来的你,那么安静的一张脸,内心怎么会那么动荡不安,你穿过的每一件衣服,调皮样子,所有的,从头到尾地想……”

为什么这么说,他不能不顾别人的感受,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想怎么说就怎么说!他不能要求别人和他同步地收放自如,他如何能知道我不会再受一次打击?

“其实不见你,只是想你,也很好。”

“好,那就这样,我怎么好破坏你的乐趣呢。”我尽量说得像句玩笑。

挂了电话才发现,我已经不知道走到了哪儿,同样的街道,同样的楼房,同样的人,我甚至找不到回白土珊家的路。感谢老天,我没在电话里露出一丝凄苦和眷恋,如果我这么干了,我会瞧不起自己。替自己保留一点骄傲吧,痴情的人们!就算我马上就后悔,就算我想你的时候无数次地后悔,就算有一天我悔到恨死自己,我还是只能这么说,我就是这种人!

他们说魔羯座有着别扭的个性,即使对心爱的人也很难袒露自己。“别扭”,用的是这个词。

我真讨厌自己!

98

陈天说:“你有没有这种感觉?--第一次见到一个人,你便觉得你会和他(她)发生某种联系?我总是在第一面时就认定的。我没想到我还能再见到你,我还向人问起过,那个人哪去了?”

是,我也有这种感觉。好吧,看见了,这就是我们之间的联系,我们会相爱,然后分手,我以为我会忘记你。

99

“这个男主角应该是陈天那样的人。”卓雅说。

卓雅是电影的制片人,三十六七岁,风韵犹存,清秀俏丽,笑起来有着小女孩的神态。我暗自想:这是陈天喜欢的类型。卓雅很早认识陈天,对他印象不坏。

“陈天,是哪样的人?”我问,不是明知故问,的确不知她的所指。

“就是那种很男人的人。”

她认为她已经表述得很清楚了,我依然一头雾水。

“很男人”--这是一个我从来不用,也不明白它所指的词。

什么叫做“很男人”?相对应的便是什么叫做“很女人”?我唯一知道的是我长了一副“很女人”的模样。性情呢?女人应该外柔内刚,而爱眉说我“外刚内柔”。我最不能忍受的女人品质是“示弱”,而真正的女人懂得如何以柔克刚。我不懂谦恭,一味任性,我争强好胜,固执己见,我没有一副“很女人”的好性情,我也就不懂什么叫做“很男人”。 外表冷峻,内心温暖?大大咧咧,不拘小节?这是陈天的样子?我明明知道他心细如丝,顾虑重重,兴之所至,有头没尾,与其说他很男人,我倒宁愿说他很孩子气。

他吸引我的到底是什么?我吸引他的到底是什么?我简直被“很男人”这个词弄糊涂了。

最终我知道这个“很男人”的所指是在好久以后--陈天的爱是“很男人”的,那是一种宽厚的情感,带着欣赏、宽容、体恤和爱护,完全的善意,没有占有欲,也没有现实的利弊考虑,让你在他的目光里慢慢开放。这是让女人变得幸福而美丽的爱情。但是这是审美的情感,会向一切他认为美好的人开放,这种爱情总是停留在赏心悦目的一刻,要贯彻到底则需要更大的力量和激情,那是陈天所不具备的。更强大、持久的情感也许必须携沙裹石,带着占有欲,疯狂,残酷,嫉妒,强制?

我被“很男人”的爱所吸引说明了一件事--我挺着脖子支持了那么多年,最终希冀的竟然也不过是被宠爱,被恰如其分地宠爱。

这个发现可真让我瞧不起自己!

100

那个年轻女孩满脸泪痕,酒吧昏暗的灯光让她看起来又是凄楚又是癫狂,她已经在这儿坐了三个小时,她在向一个朋友诉说,我有一句没一句地听见,她爱上了一个有妇之夫。

“我每天都在想我不活了,我就守在他门口,他一开车出来,我就撞过去,一头撞死在他车上!”

身上发冷,毛骨悚然。

这就是爱情,比恨还强烈的恨!在血污中爱和恨合而为一。她要让她爱的人一辈子痛苦,一辈子生活在满车鲜血的阴影下。如果这是爱情,这是什么样的爱情?她真的这么干了,这么死了,有人会说:痴情女子。什么样的痴情?

我做不到,连起身给他打个电话我都做不到。

101

蠢到难以置信--我被自己惊得目瞪口呆,在那个雨天。

那是离开陈天一年以后,我和爱眉等一干人在大连度假。那天从早晨起就一直下着蒙蒙细雨,爱眉的朋友开了一辆中型面包车带我们去军港。

因为起得早觉得困,我一个人坐在了最后一排懒得开口。透过贴了防晒膜的车窗,外面的海滩、别墅、树林罩在灰色的蛛网里,模糊遥远,什么也看不清。公路修得不好,十分颠簸,也可能是我坐在最后的缘故,这样晃了一个小时,我想我该换个位置,但我还是懒得动。就在这时,那个念头不知道从哪飞来了,直吓得我胃里一阵翻腾。

--是沈雪。

这莫名收场、到现在还纠缠着我的恋情在那一瞬间迷雾散尽,我恍然大悟陈天那个从未露面的女友是谁--还能有谁?我早就知道了,从一开始郭郭就告诉我了,是陈天的女秘书,比我小五岁的女孩沈雪!

有什么奇怪?你会说,你一直知道他另有一个情人,这不是什么新闻。不,不,他的情人可以随便是任何女人,只要不是沈雪,只要别让我觉得我是个蠢货,我是个不可救药,几巴掌都打不醒的蠢货!我说过我掌心有十字掌纹,我有直觉能力,而其中最灵的就是对男女之情的敏感。十二岁时,我妈有个同事张阿姨闹婚外恋,来找我妈诉说衷肠,我妈这人素以正派著称,对这种事的态度可想而知,她们谈得十分隐晦,也没有提是谁。我偶然走进房间,她们的交谈继续,我只听了几句,但我记住了。多年以后一次提起张阿姨,我说知道,和XX叔叔闹过婚外恋那个。老妈很震惊,问我怎么知道的,我不知道怎么知道,但我就是知道。后来长大了,此种功力自然更高更强,在我方圆之内只要有人泛动眼波,卖弄哪怕那么一点风情都会被我捕捉到,身边朋友的恋情我总是第一个知晓,谁存了什么心思我也能略知一二。这种事,最细微的迹象也逃不过我的眼睛,我甚至能用鼻子闻出来。

我怎么能这么蠢?!真是一个谜!

好,说沈雪。--细眼重眉长发的清秀女孩,印象里总是简单随意的打扮,不多话,也不做作,样子像个高中生。(看出了吧,是陈天喜欢的类型。)我跟她交情有限,但一直友好。每次我去“天天向上”,她都会拿茶杯,倒水,交给我打印好的剧本,偶尔也会聊两句天。我听多嘴的郭郭说起过她,生在南方的一个小城,父母离异,生活清苦,在北京上了一个不知名的大专,母亲不知跟公司里的哪个人认识推荐她来当了陈天的秘书。沈雪在北京唯一的亲人是她的一个远房表姐,好像是某个报纸的娱乐记者,郭郭认识,按郭郭的说法以沈雪和陈天的暧昧关系为荣四处传播。也正是因为有了郭郭对她表姐品行的质疑,我把她在第一时间就告诉过我的陈天和沈雪的关系当成了无聊人的无聊闲话。但是难道我会看不出来吗?当然不是。我看到过陈天在许多场合照顾沈雪,只要能照顾到她的地方,他便会想法儿说几句,表示他的关心。公司中午盒饭不好吃的日子,他们也时常一起出去吃饭。他对女孩一向周到,为此怀疑他未免小气。沈雪是个清纯爽快的女孩,在我进进出出“天天向上”的日子里,眼见她日渐阴郁,心事重重,变得脾气古怪,带上了一副女人才有的怨妇神情,难道我没有想过为什么?有一次,我和陈天谈到很晚,公司里的人都下班走了,外面房间的沈雪也走了。我们一直在说,颇为严肃,谈些什么我忘记了,反正是公事,那时候我还在和陈天保持距离。外面的天色渐渐黑了下来,整个写字楼变得十分安静。忽然,外面的门响,有人进了外间的办公室,“谁啊?”陈天问了一句,没有人回答。我想是沈雪忘了什么东西吧,没有在意。交谈在继续,陈天忽然起身拿起茶杯走出门去,意思是去倒水。外面的房间没有开灯,隔着玻璃门显得有些异样。他在外面说了两句什么,但沈雪一直没有声息,那时间应该比倒一杯水要长。他端着水回来以后我没有再想这件事,也没有注意他是否喝了那杯水。

另一次,香港来的一行人在公司谈合拍片的事,中午的时候想吃川菜,我们便去了公司附近的天府酒家。临走陈天问沈雪要不要一起去,沈雪摇了摇头。饭吃到一半陈天的呼机响了,他看了一眼没有回电话。我们回去的路上陈天停在一家杂货店前买了什么。“是沈雪托他买什么东西吧。”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想。回到公司工作继续,香港人摆弄他们的摄像机,看拍下来的北京外景,我去了楼道的卫生间。就在我快步穿过外间走到门外的几秒钟里,我看见陈天停留在沈雪的办公桌前,他微微驼着背在说什么,或者在给她什么东西。我的脚步丝毫未停,但是那瞬间的背影对我已经足够。那种让鼻翼扩张心里发紧的气场已经在那儿,无从解释但掩饰不住。“这样不行,这让我讨厌。”我在走廊里对自己说。

还有很多这样的时刻,我把它们都忽略了,忘记了。而在那个雨天,在大连城郊的公路上,它们一件又一件地冒出来,丝毫不考虑我的承受能力。“不要女秘书和男总裁的情节,不好。”陈天对一份电视剧梗概提意见。“我比你大二十岁,难道我没想过这个。”你比她大二十五岁,还说这种假惺惺的话干吗!“你还是个幼女呢。”

天啊!

“停车。”我在后面有气无力地说。

“你怎么了?”爱眉回过头。

“我要吐了,晕车。”

“停一下车,陶然不舒服。”爱眉大叫。

站在灰蒙蒙的公路边,我的头发和衣服越来越湿,爱眉在旁边撑着伞,我推开她。

“吐出来吧,吐出来会好受点。”

但是我只是弯着腰干呕,什么也吐不出来。

“我怕会出人命。”--这就是那个会出人命的人!

我想起无数次我在她的眼皮底下,在她的注视下走进陈天的办公室,想起隔着那一道玻璃门陈天的手指怎么划过我的手背,想起在他们的床上他怎么一根一根捡起我的头发,我无地自容,几乎羞愧至死!

对着远处雨雾中的田野,那团堵在胸口里的爱情是吐不出来的,呕出来的只有眼泪,我直起腰,含着眼泪,我说:“我不能原谅他。”

102

最初的,也是最强的冲击波慢慢跌了下来,那是几个月以后了,我想我不能原谅他是因为他用一个前提毁掉了我生命里罕见的爱情。他所有的行为,所有的话语,所有恍惚的眼神因为这个前提都产生了新的注解,使它成为一个由于重重误解产生的爱情,镜屋中的爱情。他当时对待我的方式源于切实的顾虑所带来的犹豫,而我则理解为古典爱情的迷人之处。他的方式是迫不得已的,却是唯一能打动我的方式。

误解--因为误解,我不能不怀疑这爱情的价值,唯恐自己显得愚蠢可笑。可是也许所有的爱情都来源于偶然和误解、天气、温度和湿度,恰当的条件产生爱情,至于这条件是人为制造的,还是行星运动的必然结果,其实都一样。

能带来美感的误解,一生遇到一次已算不错。

但是他为什么不说?!

该用什么为他这刻意的隐瞒开脱?

第一次不说,以后就再难开口了?他为此感到害臊?他怕我会因此离开他?没错,我会离开他的!再或者他根本没想到我竟然不知道,竟然这么蠢,连我自己不是也没想到吗?!

有一个关键的问题:如果我一开始就确切地知道沈雪是陈天的女友,我还会和陈天走到这一步吗?

答案是肯定的:不会。

我肯定不会跟他有染。

理由?别问我理由,当然有假模假式的好听的回答--和他不离开她的理由一样,我不能和一个比我小、比我弱的女孩子争夺他。她应该是天真的、纯洁的,是交到他手里的处女,要他呵护宠爱的。不是这样,只是这个事实伤害了我的骄傲,如此而已,不必惺惺作态。

这样便有了一个解释--我无视这一明显的事实,因为我要给自己和陈天机会。

是的,徐晨说得不错,我总是会对这世界有所眷恋,陈天就是我的眷恋。

我对这世界的唯一的眷恋甚至不是完美的,它充满了缺憾、疑问、痛苦和羞耻,它应该是这样的,这世界上的一切东西都是这样的,它符合这个宇宙的规律。真正完美的东西与我们无关,对我们毫无意义,触动不了我们的心灵,因为我们就是充满缺憾、疑问、痛苦和羞耻的,我们就不完美。

不是我们不配拥有完美的东西,而是那东西的确与我们无关。

所有的理由都是好听的借口,他不离开她,仅仅是因为爱她,而他又不愿意让我难堪。再或者什么都不是,他不过是个贪得无厌的好色之徒,如此而已。

103

以我粗浅的经验,中国男人有少女癖的不在少数。日本人不用说了,几乎个个是少女癖,一个四五十岁的男人,为了摸一个女中学生的膝盖,愿意出十万到十五万日元,这足以解释涉谷大街上那些屁大的小女孩背的普拉达包为什么全是真货。我认识一个中国留学生写了一篇《试谈日本人的少女崇拜》获得了东京大学的社会学硕士学位,他的导师是这方面的专家。

我得说,有如此癖好的男人生活在亚洲真该谢天谢地!想想欧洲美洲的男人吧,想想可怜的亨伯特教授吧,他要找到一个完美的性感少女,只能到九至十四岁的幼女中间去找,你肯定注意过那些外国孩子小时候是多么可爱,皮肤细腻如脂,柔软的金发像小动物的绒毛一般,长大可就难说了。这些小可人儿长到十六岁就已经大屁股、大乳房、皮肤粗糙,跟个成年妇女无异了。她们开放得太快,对于喜欢玫瑰花苞,而不喜欢玫瑰的人真是不幸,这些男人除了无耻地犯罪简直找不到别的出路。而亚洲男人就不同了,他们选择的余地很大,我看过一篇文章,说中国妇女是从小女孩直接变成老太太,几乎没有女人时期,说得尽管偏激,但也有点道理。就像我,被人叫做小女孩的时间竟达二十年多年之久。到了二十八九,只要不说话,不直视别人,也能勉强冒充个少女。

很多人一辈子只喜欢一种类型的人,我和沈雪大概看起来就是一种人,在陈天的爱情里我并无特殊之处。

104

想想我在他面前扮演了一个什么角色,争强好胜,言辞间都不肯输他半分,跟别的男人上床还跑回来告诉他,不是挑衅是什么?顽固己见,难以约束,自作聪明!谁会要这样的女孩?吃力不讨好地扮演这么个角色干什么?他说过他不喜欢我突然剪短的头发,不喜欢过分暴露的内衣, 他没说过的还有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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