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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金风玉露(2)

“我很喜欢爬山,看峰峦叠嶂,观林涛云海,每当爬到山顶,胸怀就会由衷的感觉畅快。”

“哦!我很喜欢大海,如果可以去海边,沙滩逐浪,应该也会很开心吧!”

“你还没有去过大海?”

“是啊!你呢?”

“我也没去过。”

“呵呵!原来我们都是念海兴叹啊!”

不知不觉间,两个人来到了同一个地方。

“我到了。你别送了。”

“我也到了,原来你是,哈哈!”

“原来是师兄。”

“原来是师妹。”

两个刚刚彼此谈得很愉快的年轻人有了一种熟稔的感觉弥漫心底。

“我是学理工的,我叫穆易。”

“我是学艺术的,我叫樱笛。”

“再见!”

“再见!”

彼此转身的两个人,心底都有着一股热热的感觉。

……

2012年的电影院,是穆紧握着樱的手缓步而来,影院的巨型海报上是遥的新作“海底世界之光年之旅”。

“是部好棒的片子,看这个吧!”

“嗯,听你的!”

“哈哈!”

“呵呵!”

暖暖的阳光下,是穆和樱,彼此牵着的手。

Love,常在。爱,永存。

金风玉露一相逢

今天的阳光丝毫没有暧昧,显得薄脆透亮。如一枚莹亮的水晶,可以照见单薄的自己。这是她喜欢的天气。透过窗,看那些匆匆而过的行人,像站在另一个世界瞭望,有种疏离的感觉。仿似隔着遥远的年光。她略有些苍白的脸,此刻蒙上一层金色的光晕,不自觉的嘴角微微上扬,好像想起了什么。如一小撮火焰跳动的光影,闪耀,闪耀,然后熄灭。这样百无聊赖的午后,是小店里很少来客人的时候。如此,她可以穿那些五光十色的珠子,或可安静的看书,亦或发呆。四周飘着柔弱似水的音乐,如空气饱满,却不显山露水。

她眉眼细长,眸子明亮。此时眼睛总是不自知的望向窗外,目光游移,像飞鸟的翅膀掠过水面,只轻轻一点,就恢复平静。然而,即使这样,它依然出卖了她的心事。她似乎在等谁,可是又不能确定,那个人一定会来。这等待不温不火,却延绵不绝,似在一个浅浅的伤口上,轻轻拨动,微疼,却有种自虐的欣慰。

这条街,他走过了无数次。每次上下班都会从这里经过。他坐在公车上,摇摇晃晃的经过这条绿荫深浓的街道,一路上只把眼睛放空,这是一段类似夹层的时光,什么都不想。一个人在这个不属于自己的城市打拼,他甚至感觉自己早已变了一架机器。除了业务上的事,他没有一些多余的时间和精力。虽然梦想离的越来越远,虽然感觉自己在一点一点下陷,他还是在努力支撑着。他并不知道自己的将来如何,如果想到会这样一直下去,会让人灰心丧气。

可是不这样,又能怎么样呢,生活很少会有惊喜。

这是条不算很宽的街道,两边都是比较旧的房子。高大茂盛的槐树后面,掩映着零零星星的小门店。都是些卖个性服饰的小店,书店,布置的精巧,商品也大都是店主们淘来的充满个性的物件。如果是小女孩的话,似乎这一处便可消磨一整个下午。而这一切起初似乎与他无关。他每天穿行在这个陌生意味的城市,除了工作以外,没关心过别的什么。也更不会有闲情逸致逛这些小店。而今天他在这个站下了车,他在一棵很粗大的槐树下停下来,走近了那个小店。

她的目光捕捉到一个细细高个子的男子,干净的短发,脸上有些许的苍桑,但目光纯洁。今天的他换了一件黑色的T恤,黑色的哔叽裤子。也许他天生适合穿黑色的衣服,它们在他身上丝毫不觉沉闷,更让他显得干净,干练,不与尘世妥协的固执。要黑暗就黑到淹没,要明亮就亮到灼伤。她觉得心尖上那微微的疼痛渐渐化了,似有一滴微凉的露水滴在心上。那露水留下一点浅淡的印痕,然后消失了。他走进来,很自然的坐在她柜台对面的椅子上。没有说话,只看着她的手把一颗一颗的珠子穿成精致首饰。而她则时常抬头给他一个微笑。

那天母亲留给他的玉的绳子断了,这是母亲的遗物,他这么多年从来不离身的。他需要找个地方重新穿起来。知道这个地段有些这样的小店,他于是从这里下了车。在一个小店的玻璃上写着几个字“世上只此一件,今生与你结缘”许是为了这几个字,他走了进来。彼时,她正在为客人做一条芙蓉石手链,面容安详,神情专注,似与这世界毫无瓜葛。

她是如此安静的女子,不漂亮,但有一双纤细,白晰的手,柔若无骨,透明的皮肤下隐约可见淡清色的血管。让人充满幻想的手指。当那双手灵动的穿跃在那些五色的丝线,那些闪着细碎光芒的玉石,水晶中的时候。那是一种舞蹈。专注的眼神,纯洁的像朵莲花似的眼神,足可让人陷入不想自拔。然而,这样的美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发现的,在一般人眼中,她只是个文静的,相貌平凡的女子。

她要他帮着拉紧那红丝线,她在那线上打出一个个细密的丁香节。他离她那么近,嗅到她头发上淡淡的洗发水的味道。时光缓慢滑行,此刻停滞。

从那天起。这段公车上的时光,就不再是空白。他会盼着路过这里,他也总会坐在有这小店的那一边。会看到她或是在帮客人穿东西,或是在看书,或是在脸朝着街上,手里端着茶,却并没有喝。那目光里透露出敛尽光华后的平静。他想,她一定是个内心极其丰富的女子,一定经历过许多故事,才会露出这样温暖、淡定的微笑。透过公车的玻璃,看着她一点点变远,直到看不见。成了他每天上下班的习惯。

直到有一天,他不想她只是风景。如果遇上对的人,也许应该靠感觉来判断。他不想错过,不管结果。他借故来她这里,总会在她店里人很少的午后才来,他和她平淡的交谈,说些不着边际的话。或者只是听音乐,喝她给他泡的茶。而她似乎早就等在那里,从没相遇那一刻起。一切都自然的毫无雕饰,有如沉默的东陵石。在这样时光里变老也是安然的吧。

只是一次蓄意的相逢,也许会胜却人间无数。

祭那逝去的日子

想给我的爱情立一个传,但细味之,似乎现在还不是时候——毕竟我这一生还很长,只过了三、四分之一而已,我想我的爱情还没到达终点,尽管那年夏天我的爱情已经有了一个句号,但那只是我初恋的结束,一切都还在进行中。现在,还不是为我爱情作传的时候。

我的初恋,也确实很有意思,似乎得为它写点什么,为了忘却的纪念?那倒不是,而是想将内心的感情倾于笔端,让那些伤,那些痛都随着一个个的文字流淌出来,常驻内心毕竟不好的。

记得刚上高一的时候,那年我十五岁。对于爱情,对于人生我是一概不懂的。在教室的最角落坐着,没人关心,没人注意。透过窗户,可以看到远处的山,深秋了,可那座山还是一片绿意,似乎人间四时与它无关一般。那个山凹便是我想象的起点,经常地——上课、课间、饭后、晚自习时,我都望着那个山凹想得入神,偶尔也会把那奇妙的想法用笔记下来。记得我常写的一句话是:我看到一位美若天仙的女子从那个山凹里飘出来了,她慢慢地向我走来,那肤若凝脂、指若蒉荑的女子牵动着我的神经。我出神了。

然而,那个女子只能是虚幻的,我在现实中没有找到一个寄托者。生活——在想象中!

那段日子,其实很美,现在我也经常怀念。能那样地想,那样地静静地坐着,其实也是一件挺幸福的事情。人们总是在逝去的时候才开始怀念曾经的一切,正如苦干年以后我们也会同样地怀念今天一样。

美好的日子总是易逝,那样的日子在三个月后不曾再有了。我走进了我所在的那个班——高一八班。我开始真正地认识班上的每一个人,了解他们,认识自己和所有的老师,那时才是我高中生活真正的开始。我开始认识到自己学生的角色,开始过高中生的正常生活。

记得有一次,临座好友问了我一个问题,那是在高中里很普遍的一个问题“如果有两个女孩,一个是你爱的人,一个爱你的人,你会选择哪个?”我不假思索地回答,“我两个都不选,因为我不想伤害她们任何一个。”“可是,这样,你可能把两个人都伤害了。”好友辩解道。我无语,在我自己眼里,我是一个善良的人,我是不会去伤害生命中的每一个人的,因为我奉行的是“我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是我了解的,都是我的朋友,希望他们都幸福,那才是我最大的幸福。”我努力地那样做着。后来,当人们再说一个男人一生中会遇到四个女人的时候,我更加不可理瑜的辩解道:“你爱的人也爱你,也是和你共度一生的,并且是你人生的红颜知已,那么,你的一生就只需遇到一个人。”可是,后来的事情证明我是自不量力,并且是一个十足的“伪君子”。

高一下学期,我认识她们,两个女生,她们开始走进我的生活。一个是纯友谊的,而另一个,就是我后来的初恋女友。而我的高中,就在她们两个和稍晚于她们俩出现的另一个女孩儿,三个女孩儿间度过。

那个纯友谊性质的女孩,我简称她为YQ,她对我非常好,应该说,她对班上每个人都非常热心。我成了她的弟弟,我也不知道是怎么成为的,你知道的,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情是没有理由的。

YQ对我太好了,我想用一句话来形容我们的关系,生命不能承受之重。我还不了她,我必须离开她,就这样,我和她在高中成了兄妹,还是一样,没有理由,如果非要给它加一个理由,那就是,我想对她好点,弥补她。

另一个女生,我“未来”的女友,简称她为ZW,我的这篇文章,就是为我和她的初恋而写的祭文。为了彼此的解脱,为了彼此的幸福。

那时(高一下学期)我和ZW同桌,在两个月的同桌生活中,我和她成了很好的朋友,无所不谈的那种,她很乐观、虽然不是班上最漂亮的,但却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青春期的少男少女处于感情朦胧的状态中,众所周知,日久生情,故事正如大家所预料的那样,我喜欢上她了,她也喜欢上我了,请注意,我们只是喜欢彼此而已。我们没有成为恋人,我们没有表达自己内心的感情,这其中的原因大家也是能够想象的,最主要的当然是怕影响彼此的学习。那种爱慕之情维持了很久,准确地说,应该有三年半。

真正故事的开始于高二下学期暑期补课。那是二零零四年盛夏,第三个女孩子闯进了我的生活,在这里,我把她简称为ZY。她的出现,打破了我的生活。我开始面临着选择了。

由于一句非常暧昧的提醒,使得我的高中生活变得很糟糕。

那年夏天异常炎热,我和ZY是同桌,她上课老喜欢睡觉。我提醒过她很多次了,可是那些话语对她而言,毫不管用。我说过的,我奉行的是“我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是我了解的,都是我的朋友,希望他们都幸福,那才是我最大的幸福”的理论。有一次,她上课一如既往的睡觉,我便说:“只要你上课不睡觉,要我做什么都行。”果然,她上课不再睡觉了。正当我为我的成功而窃喜的时候,我的生活开始混乱……

那之后不久,她便告诉我说,她喜欢我,要我做她男朋友,我感觉这像电影爱情故事一样,匪夷所思。说实在的,她人很不错,虽然有时候会蛮横无理,霸道一些,但对人挺热心。尤其是对我,特别的好。

我面临着选择了,那天晚上,我又想起了高一时临座好友的问题,开始想那个复杂的简单选择。那一刻,我才知道,很多事情,你没有亲身体验过,是不知道它有多难的。即所谓“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的道理。

我喜欢ZW,那是无可置疑的。但是,我记得我曾经说过,在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之间,我一个都不选择。可是,当自己面临这样的问题的时候,我却不想放弃自己心中的爱。因此,我知道,当我选择ZW的时候,我伤害了一个人,那个就是爱我的人ZY。我没有践行我曾经说过的话,在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之间我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前者。我是自私的,我曾经是多么自信地认为自己是一个无私的人啦。

在爱情的路上,没有对与错。这是我在初恋失败后得到的自认为最为宝贵的经验。

那年冬天,我是不会忘记的,至少现在不会。我知道,那段记忆是对任何一个我将来的女友或是爱人的伤害。

那年冬天,我得了肾结石。人们常说,生病或者流泪时的男人是最“帅”的,最容易让女人动心的。以前我是不相相信的,但那年之后,我开始相信了。

病了,有个理由来表达爱情,这么说来,生病、流泪倒是恋爱的一个很好的借口。那年冬季,我在ZY那里得到了超过友情和兄妹情的另一种感情——爱慕之情。由于我生病,她答应照顾我。她节衣缩食,把所有的零用钱都用来给我买水果,好吃的食物,围巾,手套,坐垫,暖水袋等等东西,总的来说,她就是让我吃好,穿好,过的好。而她自己,什么也没买,一天也只泡几包方便面吃。如果我不接受她给我买的东西,她一定会把它扔到垃圾箱去,她扔过的,当着我的面扔的,很多同学都看着,即使是老师看着,她也不顾,所有,我只好把那些东西都接下来。

然而,我心不安。我不爱她,我不能骗她,她为我做了很多,我很感激她,但我不能欺骗她,不能骗自己的内心,不能骗自己的感情,我那时候爱着的还是ZW。所以,我得与她保持距离,一边接受她的馈赠,她的感情,一边说我不爱她,离她远远的,我觉得,我很变态。我同时伤害了三个人,这一切,说到底都是我所坚持的理论“我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是我了解的,都是我的朋友,希望他们都幸福,那才是我最大的幸福”的错,如今想来,这个理论无异于痴人说梦。

她哭了,哭了好多次,我拼命地向她道歉。可是眼泪流多了,就变得廉价,我不再因为她的哭泣而伤心,似乎她的哭泣与我没多大的关系。其实我知道,那全是我的错,但我也会装出一副无辜的样子。因此,就在那个时候,我成了我们班上最无情的一个男生。坚持着,坚持着无畏的坚持,那种行为简直就是自我折磨。眼泪流多了,流走的不光是伤痛,还有自尊心,还有生活的勇气。道歉多了,“对不起”也不过是一句挂着嘴边的平常话,已没有了它本所具有的意义。

她开始拼命的喝酒,我知道,酒精可以使人忘掉生活中的痛苦与烦恼。她想生活在梦中,永远不要醒来,因为她不想面对那样一个无情的我。在她最无奈的时候,她甚至想到了死。我不知道该对她说什么,只是不想让一个无辜的女孩为我,一个不值得爱的人把自己最宝贵的生命都丢失了。于是,我对她稍微好了一点。

她知足了。我却依然麻木。

我和ZY的故事在班上成了公开的秘密,连ZW班上的人都知道了。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这事也就传到了ZW耳朵里。她没有说什么,正如她后来E—mail我时说,我能说什么,你又不是我的谁,你爱谁,和谁在一起有你的自由。看到她这样的信的时候,我很高兴,ZW是那么的通情达理,我再次为我的坚持而暗自庆幸。而分手后,我才知道,那不是通情达理,而是不在乎,也证明了我在她心目中什么也不是。

就这样,我顶着班上的压力,背着“负心汉”的罪名在班上苟且偷生。那样,我坚持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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