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商曲辞子夜变歌
人传欢负情,我自未常见。三更开门去,始知子夜变。
你有无试过,在寂寞的深夜,独自一人看部寂寞的电影?眼泪顺着脸颊落下,无人看见你的脆弱和孤单。
那些勾引你哭泣的,想必是些最古老的悲哀吧。而最古老的,无非始乱终弃。
“人传欢负情,我自未常见。三更开门去,始知子夜变。”
这首诗里共有两个关键词,一个是“负情”,一个是“始知”。
很奇怪,一段感情的变化,当事人总是最后一个知道。这样的情变到处都是。
子夜歌是很多年前的歌,那个时候到现在,许多的爱情都发生了改变,如同日升日落,没有了局。
李碧华有篇写艳鬼的故事,说的是同样的事。
香港石塘咀,曾经有位名妓如花。
她是那时际最红的姑娘,色艺俱佳,美艳不可方物,“五陵年少争缠头”。
无非是为了生活,逢场作戏便罢,但她却发痴,爱上富家子弟陈振邦。
谁说“戏子无义,婊子无情”?
电光石火之时,那振邦费尽心思,送芽兰带、绣花鞋、襟头香珠、胭脂匣子、珠宝玉石、大铜床,最后送上暧昧的胭脂扣,俘虏了无情娼妓的心。
两人私定终身,缠绵悱恻,爱是彼此的呼吸。
那段光阴犹如十二少送予如花的花牌:“如梦如幻月,若即若离花”。
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振邦家乃望族,哪能接纳风尘女子登堂入室。
一天,如花“鼓起勇气,穿着朴素衣裳,十足住家人模样,不施脂粉,不苟言笑,亲自求见陈翁。”
至如花恳切求情,请准成婚时,“陈老太拿出掘头扫把——”
后来,陈翁“偶尔做了一单亏本生意,因为迷信‘邪花入宅’,带来衰运”,永远把如花视作眼中钉。
凭如花怎样低眉顺眼,出身无可改变,想从良,天不与。
无奈之下,两人相约吞鸦片自杀。
如花果然死了。她在阴间苦候,却始终等不来心爱的男人。
痴情的艳鬼不甘心,于是返回阳间寻找。
鬼界几日,人间已是五十年。
这番超越阴阳的追踪有了结果,结果是如花发现当年振邦被救活之后,竟贪生恋栈,舍弃生死盟誓,独自活了下来。
振邦负情,如花自此方知。“三更开门去,始知子夜变。”
将定情的胭脂扣交还已风烛残年的振邦,“誓言幻作烟云字”,如花黯然离去。
变节让人扼腕,更让人扼腕的是过了整整五十年才知情的那人。
一直不明白,为何故事的主人公总比旁人来得懵懂?
眼前人跟自己朝夕相处,他的眉眼神态、心情思想,本该最了解。
但是不,往往是一方尚在情浓,另一方早已元神出窍,去了不知名的远方。
亦舒在小说《我的前半生》里对此有绝佳描述。
子君自嫁给涓生,家里的工夫是佣人做的,钱是涓生赚的,过年过节孩子祖母与外婆都来帮忙,一双儿女的功课有补习老师,十多年来享尽了福,五谷不分,又不图上进。
一天早上,一向言听计从的丈夫涓生突然提出离婚,一直满足于做一个贤妻良母的子君犹如大梦初醒。
且看这一段:
涓生走过来,扶住我的双肩。他张开口来,我听得清清楚楚,他说:“子君,我已找好了律师,从今天起,我们正式分居,我已经收拾好,我要搬出去住了。”
我接不上气,茫然问:“你搬出去?你要搬到哪里去?”
我搬到“她”家里去。
“她”是谁?
涓生讶然,“你不知道?你竟不知道我外头有人?”
“你——外头有人?”我如被他当胸击中一拳。
涓生说:“天呀,全世界的人都知道,连安儿都知道,这孩子没跟我说话有两三个月了,你竟然不晓得?我一直以为你是装的。”
我渐渐觉得很疼,像一只无形的手在拍我的心,我缓缓知道事情的真相,涓生外面有了女人——也许不止短时间了——全世界人都知道——独独我蒙在鼓里——连十二岁的女儿都晓得——涓生要与我离婚——我狂叫了一声,用手掩着耳朵,叫了一声又一声。
这样的戏,从久远的汉朝一直演到现代。
换了演员,剧情却长盛不衰。
并不好看。只能说,人类太没有创意。男女之间,拉扯了几千年也分不清孰是孰非。
她形容憔悴地哭诉:“为什么这样对我?”
于是有人不以为然,认为她早该知道老公是个什么样的人。
为什么一定应当早知道?
因为男人本来是女人最基本的职业。他的身高体重腰围、他的饮食习性、他睡觉的姿态统统一清二楚,对他的心难道不该了如指掌?
没有这么简单。
男人跟女人,夫妻双方根本是很难互相了解。
首先是两性天生的差异。
许多男人女人要到了最后,感情已经荒芜变旧才恍然:原来彼此不是同性,思想没有相同的逻辑和线程,那些对爱的理想永远无法实现:你怎么可以要求鸡拥有鸭的梦?
第二,如果男人存心隐瞒,女人永远无法看到他变心的轨迹。
那时他正忙着开始、忙着跟新欢玩追逐与被追逐的游戏,他的心不会对你敞开。
你以为每天从家里出去和晚上回来的是同一个男人,其实不是。他每次的出发都是向着离开你的方向,回来的仅只是影子。
影子而已,你能看到什么,除了虚无的光线和空旷的心。
最后,因为女人太相信男人。
女人的太相信有两种原因。
一是太天真。
他曾对我说过永远永远,因此便相信他会永永远远。
这个世上如果真有永远,人类还在蛮荒里茹毛饮血,哪里有科技发达文化昌盛的今天?
太天真的女人缺乏自我。
她的世界是他,是家庭,是婚姻。
这种与生俱来的天真也许当初犹觉可爱,可惜时间久了会变得浅薄无味,总有天会被打破。那打破甚至是恶意的。
一是太执着。
太爱对方,万事唯他是从。他的悲欢就是她的悲欢,他的荣华富贵就是她的富贵荣华。
可惜,附骨之蛆除了招人厌恶基本没有更好的结局。
太执着的女人失去了自我。夫唱妇随膨胀了男人的虚荣心。
到了时候,他会把这痴爱他的女人当做累赘,温婉变成愚昧。
所以,怎么可能早知道?
而为什么一定是最后一个知道?
半为软弱,半为多情。
软弱的女子明明已经看出他的蛛丝马迹,仍宁愿不相信。
世界已经坍塌了,可是只要壳子还在,只要他的人还在,她不要去接受最萎靡的结局,所以无论如何原谅他。
多情的女子也坚持不相信。
灵魂已经属于他,要是他去了,余生何去何从?
那颗心随了他去,自己变成行尸走肉?
还是任凭他用力地摔在地上,心还是自己的,可是全碎了。
她不要这样凄凉的人生,因此一忍再忍。
遗憾的是,变了的心是离弦的箭。
疯狂有多远,它就会飞到多远。
总有那么一个子夜,悲伤的女子宿命地推开门,洞悉了无可改变的命运。
席慕容也为此一唱再唱:
终于明白所有的盼望与希冀/不过是一场寂寂散去的夜戏/此刻再来向你描述/我如何自疼痛的苏醒里成长/想必也是多余。
当然/在最后/可以把一切/都归罪给我那轻信的心/还有那整个天空的灼灼星群/他们不该也陪我等待/并且如我一样确信你会前来如我一样逐渐迟疑逐渐萎谢/才惊觉朝雾掩涌时光移换/所谓幸福啊/早已恍然裂成片断从此去精致与华美都是浪费/这园中爱的盛筵将永不重回/料峭的风里/只剩下/一袭被泪水漂白洗净的衣裳/紧紧裹住我赤裸炽热的悲伤。
悲伤,或者荒凉,当不能挽救,便接受罢。
然后,更加努力、积极地活下去。
因为,他拿得走爱情,拿不走我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