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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110分道扬镳:笑是什么?

高度的政治文化专制往往令人紧张、挣扎、奋起,但也容易使人变得逍遥、淡漠,日渐消沉。谁愿意做文字狱中的主角呢?

20年代的“学匪派”之一,《剪拂集》的作者林语堂,于1932年9月创办了《论语》半月刊。该刊以发表小品文为主,提倡写实主义的“幽默文字”,泛谈社会政治、世道人心,颇具自由主义色彩。待到销行正盛时,因“产权”关系,林语堂退出主编的位置,交陶亢德接办,杂志也就日益沦为“滑稽式的笑谈”了。接着,林语堂又邀集同人创办《人间世》半月刊,宗旨与《论语》差不多,标榜“以自我为中心,以闲适为格调”,推重晚明式小品,而更显超脱。

从作者的阵容看,这两个刊物都带有兼容的性质。为此,虽然知道鲁迅并非同道中人,林语堂和陶亢德仍多次写信约稿。开始时,鲁迅也送过几篇文章给《论语》发表,以后便婉辞加以拒绝了。

这同他对刊物的看法有关。《论语》,由可恶的邵洵美所开办的时代图书印刷公司发行,成为“盛家赘婿商品”,固然是一个原因,更为不满的,还是内容的油滑无聊。《人间世》令人作萧然出尘之想,作风本来与他很两样的。他在信中回复陶亢德说:“搏战十年,筋力伤惫,因此颇有所悟,决计自今年起,倘非素有关系之刊物,皆不加入,藉得余暇,可袖手倚壁,看大师辈打太极拳,或夭矫如撮空,或团转如摸地,静观自得,虽小品文之危机临于目睫,亦不思动矣。”所谓“大师辈”,其实就是指林语堂、周作人们。《人间世》为了借重名家,曾几次要求刊登鲁迅的照片。他说,自己“向来厚于私而薄于公”,倘非私人请托而公诸读者,他是不愿意的,又说当作家是滥竽充数,自己实实在在是一个“伪作家”云云。凡这些,都不过托辞而已。这个带有严重洁癖的人,总是耻于与阔人雅士为伍,他不愿出卖灵魂。

1934年秋,国民党上海市党部翼下的微风文艺社曾讨论声讨鲁迅林语堂应如何办理案,呈请党政机关严厉制裁“鲁迅林语堂两文妖”,并吁请出版界、报界拒绝发表他们的作品。

把鲁迅和林语堂并称是带有历史的反讽意味的。的确,他们曾经共同战斗过,直到参加民权保障同盟;在《论语》创办初期,林语堂也还曾撰写过一批政治性较强的杂文,如《论政治病》、《谈言论自由》、《增订伊索寓言》、《中国何以没有民治》等,但是,随着专制统治的加剧,中国道家出世无为的思想和英国绅士稳健雍容的作风,已经完全支配了他。他说:“人到文明了,有什么忧愤,只在笔端或唇角微微一露罢了”;又说:“东家是个普罗,西家是个法西,洒家则看不上这些玩意儿,一定要说什么主义,咱只会说想做人罢。”林语堂以“文明人”、“自由人”自居,而鲁迅恰恰是这类人物的敌对者,而站在“下等人”、“奴隶”一方的。他们终于分道扬镳了。所谓“故人云散尽”,这也是一种“散”法。不同阶级不同文化的意向,就这样通过他们——社会舞台上的重要角色的分散聚合,演出许许多多令人感慨的场面。

对于林语堂,鲁迅是了解的,知道局面已经无法挽回。然而,为朋友计,他仍然一再劝诱林语堂尽一点文化人的责任,做一点有益于中国的事情。

他有信给曹聚仁说:“语堂是我的老朋友,我应以朋友待之,当《人间世》还未出世,《论语》已很无聊时,曾经竭了我的诚意,写了一封信,劝他放弃这玩意儿,我并不主张他去革命,拼死,只劝他译些英国文学名作,以他的英文程度,不但译本于今有用,在将来恐怕也有用的。他回我的信是说,这些事等他老了再说。这时我才悟到我的意见,在语堂看来是暮气,但我至今还自信是良言,要他于中国有益,要他在中国存留,并非要他消灭。他能更急进,那当然很好,但我看是决不会的,我决不出难题给别人做。不过另外也无话可说了。”朋友之道,所取的仍是一种古老的哲学:“知其不可为而为之。”

1924年,林语堂发表《征译散文并提倡幽默》一文,此后又写了不少提倡幽默的文章,但真正被誉为“幽默大师”,还是在主编《论语》之后。

“幽默”一词原从翻译而来,指的是文章的语调和风格,后来林语堂进一步确定为“人生之一部分”,“一种人生观”。并且推庄子为“中国之幽默始祖”。在他这里,幽默是同“性灵”、“闲适”、“超脱”连在一起的。“人生在世是为何,还不是有时笑笑人家,有时给人家笑笑吗?”总之是尽可能地远离政治,无拘无碍,享受人生。这样,立足于批判的左翼文学,在他看来,未免太“急功近利”,尖酸刻薄了。

由于“大师”们的提倡,幽默文学大有风行一时之概。文坛上的这种非政治化倾向,当然不是以文学抗争社会的作家所能接受的。特别是鲁迅,从青年时代起就激烈反对“平和之音”,他势必要对所谓“幽默”实行坚决的掊击。他反对的不是一个作家、一份杂志,而是中国文人的一种普遍状态。此间陆续写作的系列的“文人论”,与此大有关系。他简直痛恨中国式文人,在政治高压底下,没有什么比游戏人生、清谈艺术的态度更坏的了。

笑是什么?

在林语堂那里,笑是“会心的甜蜜的微笑”,是“引起含蓄思想的笑”,是符合“真正的喜剧的标准”的笑。鲁迅也说到笑。在他所译的契诃夫短篇小说集《坏孩子和别的奇闻》的前记里,就曾指出契诃夫式的笑“不是简单的只招人笑”,“笑后总还剩下些什么,——就是问题”。在《过年》里,他还特别强调蔑视统治者的笑,战斗的笑。文中说:叫人整年的悲愤,劳作的英雄们,一定是自己毫不知道悲愤,劳作的人物。在实际上,悲愤者和劳作者,是时时需要休息和高兴的,古埃及的奴隶们,有时也会冷然一笑。这是蔑视一切的笑。不懂得这笑的意义者,只有主子和自安于奴才生活,而劳作较少,并且失了悲愤的奴才。笑可以解脱,也可以讽刺。很有意思的是,鲁迅和林语堂都分别把“幽默”同“讽刺”联系在一起。《论语》第6期的编辑后记,就曾这样宣称:“本刊的主旨是幽默,不是讽刺,至少也不要以讽刺为主。”林语堂在他的著名的长文《论幽默》中,同样把讽刺同幽默对立起来,从而加以排斥。与此相反,鲁迅多次明确指出:中国是没有幽默的。中国人本不是长于“幽默”的人民,而现在更是难以幽默的时候。虽有所谓“幽默”,实在也只是“寻开心”,是传统的“说笑话”和“讨便宜”。他在《“滑稽”例解》中还把“幽默”和“滑稽”作了区别。他说,中国有的是滑稽,但这和幽默相距甚远。日本人译“幽默”为“有情滑稽”,即是区别的所在。中国之自以为幽默或滑稽文章者,不过蒙“幽默”或“滑稽”之号的油滑、轻薄、猥亵之谈而已。

至于讽刺,是与幽默大两样的。鲁迅对讽刺的定义包含了两大要素:一是“有情”,一是“写实”。讽刺家必须是富于热情的战士。没有无情的讽刺,正因为讽刺家有了干预社会的热情和勇气,才能打破“瞒和骗”的空虚,写出真实来。他指出:“非写实决不能成为所谓‘讽刺’;非写实的讽刺,即使能有这样的东西,也不过是造谣和诬蔑而已。”《论语》创办一周年的时候,鲁迅应约写了《“论语一年”》的文章,其中举了萧伯纳,达尔文和赫胥黎作例子,指出必须从同一现象中辨识不同质的东西。同是蛆虫,猴子的亲戚,狗,就有大小、好坏的区别。就说狗,倘将“给阔人开心的吧儿和在雪地里救人的猛犬”一比较,何如?现代中国的“幽默”,还不是《笑林广记》式,唐伯虎、徐文长、金圣叹式,将屠户的凶残,使大家化为一笑,收场大吉的吗?

讽刺并非如开玩笑一般的容易。真正的讽刺家是社会讽刺家,他所对付的是全社会,主要是权力者社会和所谓有教育的知识者社会,因此也就必然要承担各种风险。没有独立人格的力量是无力承担的。在中国,讽刺家如此之少,事情还不是最明白不过的吗?

鲁迅在写给杨霁云的信中说:“关于近日小品文的流行,我倒并不心痛,以革新或留学获得名位,生计已渐充裕者,很容易流入这一路。盖先前原是鬼迷,但因环境所迫,不得不新,一旦得志,即不免老病复发,渐玩古董,始见老庄,则惊其奥博,见《文选》,则惊其典赡,见佛经,则服其广大,见宋人语录,又服其平易超脱,惊服之下,率尔宣扬,这其实还是当初沽名的老手段。”中国文人的脾气,他是清楚的,中国现实的危机他一样清楚。在他看来,小品文的盛行是必然的,没落也是必然的。他指出:“皇帝不肯笑,奴隶是不准笑的。他们会笑,就怕他们也会哭,会怒,会闹起来。”有版税可抽者,尚且不容有“骚音怨音”,怎么能希望那些炸弹满空、河水漫野之处的人们来说“幽默”呢?

1935年有过一场关于杂文问题的论争。归结起来,就是如何看待杂文的社会性和文学性。对此,鲁迅是坚持了他的一贯的原则的,即把讽刺的严肃性和审美的独特性结合起来。对于杂文,他不但是一个优秀的文体实践家,而且是一个出色的理论批评家。

中国现代杂文原是萌芽于“文学革命”以至“思想革命”的。鲁迅的杂文,作为他的文学观的一种体现,正好继承了“五四”的战斗传统。在他这里,文学首先是为人生的,因此它又不能不是否定的、批判的。在所有的文体中,杂文短小、轻便、灵活自然也宜于作“性灵”的载体,但因此也最能发挥直接的否定、批判的作用。他指出,杂文也即小品文不是“小摆设”,它的生存是只仗着挣扎和战斗的。他说:“麻醉性的作品,是将与麻醉者和被麻醉者同归于尽的。生存的小品文,必须是匕首,是投枪,能和读者一同杀出一条生存的血路的东西;但自然,它也能给人愉快和休息,然而这并不是‘小摆设’,更不是抚慰和麻痹,它给人的愉快和休息是休养,是劳作和战斗之前的准备。”他最憎恨奴性。在《漫与》一文中,他这样描述了奴隶与奴才的差别,以及这种差别在文学上的反映:“自己明知道是奴隶,打熬着,并且不平着,挣扎着,一面‘意图’挣脱以至实行挣脱的,即使暂时失败,还是套上了镣铐罢,他却不过是单单的奴隶。如果从奴隶生活中寻出‘美’来,赞叹,抚摩,陶醉,那可简直是万劫不复的奴才了,他使自己和别人永远安住于这生活。就因为奴群中有这一点差别,所以使社会有平安和不安的差别,而在文学上,就分明的显现了麻醉的和战斗的不同。”显然,林语堂等提倡的幽默、闲适的小品文是属于麻醉一类的;而这批“高人兼逸士”,超庸奴,超现实,超责任,说穿了还是“万劫不复的奴才”。

讽刺是杂文的生命。只要世间还有黑暗的事物,落后的事物,有待改革的事物,就一定有讽刺,有杂文。鲁迅杂文的讽刺是广泛的、多样的,他不但讽刺了权势者、奴才,还有奴隶。因此,那种认为鲁迅的杂文只用于讽刺敌人,而与人民无涉,以及“鲁迅杂文的时代”已经过去的说法,是没有根据的。

对鲁迅来说,杂文创作始终是一种“严肃的工作”。

早在《论语》之先,周作人便联合了俞平伯、废名、冯至、曹聚仁等,在北京创办了一个同人刊物《骆驼草》。他们宣称“不谈国事”,决心“讲闲话,玩古董”,“笑骂由你笑骂,文章我自为之”。杂志虽然只办了一年,但却吸引了一批文士的注意,“闲适”一路散文于是以一种群体创作的方式出现。周作人的文字被林语堂推为“闲适”和“幽默”的典范,而他本人也就成了“小品文之王”,日后《论语》派的精神领袖。

1928年,创造社曾经以“趣味”和“闲适”评论“语丝派”的周氏兄弟,鲁迅虽或写过“闲谈”、“漫笔”之类,但却以自己的愤火照见了历史,实在不能囿于题材的。周作人不同,一方面发表“人事的评论”,表现了他的政治敏感和“流氓”性格;另一方面又把为他所攻击的“旧文明”、“所谓礼”,奉为“生活之艺术”,鼓吹“忙里偷闲,苦中作乐”,“在不完全的现世享乐一点美与和谐”。当国民党在血的废墟上建立起了它们的“党治”世界,他就在专制政治中感到“被鬼吃”的恐怖了。他说:“反动是什么呢?不一定是守旧复古,凡统一思想的棒喝主义即是。北方的‘讨赤’不必说了,即南方的‘清党’也是我所怕的那种反动之一,因为它所问的并不都是行为罪而是思想罪,——以思想杀人,这是我所觉得最可恐怖的。”于是,他声明不再写“祭器文学”,反对“一副野蛮神气”的“打架的文章”。即使偶有不平,也不过做做“精神上的体操”而已。这类略具“苦味”的“闲适”文章,结果,将对读者产生同等的作用:粗犷的人心,因此而渐渐变得平滑起来。然而,鲁迅并不改他的野气,他是始终好斗的。

在一次由黎烈文主持的宴会上,说到为《自由谈》写稿,鲁迅便说:“你要是能登骂人的稿子,我可以天天写。”

“骂谁呀?”陈子展问。

“该骂的多着呢。”

“怎么骂法?”

“骂法也多着。”

王映霞插话道:“尽管周先生会骂人,却骂不过他儿子!”

在大家的哄笑声中,林语堂说:“鲁迅的公子终不会忠厚的!”

是的。鲁迅不稀罕那份“忠厚”。在上流社会里,他不必讨好任何人。为什么要“忠厚”呢?他还嫌自己刻薄得不够呢!

对于二弟的思想变化,鲁迅是清楚的,他无时不在关注着周作人。其实,他对《论语》的“危机”与“出路”的说话,也都包含了对胞弟的批评和期待的。当周作人陷于众人的攻击时,他那深潜的温情,就汩汩流露出来了。

《人间世》以《知堂五十自寿诗》的题目,登了周作人的两首自寿诗:前世出家今在家,不将袍子换袈裟。

街头终日听谈鬼,窗下通年学画蛇。

老去无端玩古董,闲来随分种胡麻。

旁人若问其中意,且到寒斋吃苦茶。

半是儒家半释家,光头更不著袈裟。

中年意趣窗前草,外道生涯洞里蛇。

徒羡低头咬大蒜,未妨拍桌拾芝麻。

谈狐说鬼寻常事,只欠工夫吃讲茶。周作人的许多朋友都做了和诗,熙熙攘攘,热闹得很。但同时,也遭到一批青年人的批判。

对此,鲁迅没有公开表态,但在写给曹聚仁和杨霁云的信中,却都分别替周作人作了辩护,给曹聚仁的一封写道:周作人自寿诗,诚有讽世之意,然此种微辞,已为今之青年所不憭,群公相和,则多近于肉麻,于是火上添油,遽成众矢之的,而不作此等攻击文字,此外近日亦无可言。此亦“古已有之”,文人美女,必负亡国之责,近似亦有人觉国之将亡,已在卸责于清流或舆论矣。对于国家的衰亡,当权者是无法推卸责任的。这是鲁迅的一贯观点。正是鉴于这种认识,他才表现出了对一般文士的宽容,其中包括周作人。从信中可以看出,一方面固然表示理解,而另一方面又不无惋惜之情。对社会的不满和讽刺,竟至于没有解人,这本身该是何等可悲的事——十年前,还是一个“思想革命”论者,写得一手“浮躁凌厉”的文章……

然而,两个人,早已分属两个不同的世界。事实如此冷酷。无论作何种努力,是再也无法寻得灵魂对话的机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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