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凉,好甜,迷迷糊糊间,舌头碰触到了一股清凉的液体,令我本能的张开了嘴,拼命的吞咽起来。
当我的意识再度被唤醒时,才发现,那冰凉的液体是打在我脸上的雨水,此刻,我正躺在泥水塘中,置身在无边无尽的黑夜里。
面对目前的凄惨状况,我不由苦笑了一下,电视里的常见情节果然是小概率事件啊。还以为再次醒来的时候,会躺在舒适的豪华马车里,遇见一个超级大帅哥,来一段英雄救美的幸事呢。
从小最讨厌走的就是泥地,所以去乡间看油菜花的活动一向敬谢不敏,而现在,我却有些自暴自弃地继续躺着,不去管头发和衣服已经沾满泥水,全身污秽不堪了。
心酸委屈的泪水混合着雨水,不断地淌进发间。我扪心自问,害怕吗?后悔吗?
其实从六道弯跑出来的路上,我已经后悔了,几度都想就此放弃,返回京城。可骨子里的倔强却令我不愿意去承认,更无法说服自己,再次回到那个钩心斗角的后宫中。
很想问一问老天爷,为什么要选择我来经历这一切磨难?从莫名来到这个时空开始,我的人生就仿佛不再受自己控制了。
曾经简单快乐的心不得不竖起一道又一道防护网,怕人害怕人骗。明明深爱的人却因为横亘面前的身份和观念差异而忍痛舍弃,不能爱不敢爱。一直习惯于安逸与淡然的生活状态,却身不由己地卷入纷争,几番经历生死考验。
厌烦了,真的厌烦了,我的人生应该由自己来掌握,无论前路多么艰辛,至少,那是我心底最真实的选择!
走吧,带着决绝地气势,我抬手抹了把脸上的雨水,亦擦去了眼角的泪水,不再彷徨,不再胆怯,将身心的疲累抛诸脑后,最后望了一眼京城的方向,坚定地朝着前方出发了。
大雨滂沱下,拖着沉重的步子,深一脚浅一脚地走着,唯一值得庆幸的是,通往东柳镇就这么一条大路,旁边也不再是悬崖,不用担心迷路或摔跤。反正衣衫已经湿透,再怎样的恶劣天气也无所谓了。
不过,夏天的雷雨来得快去得也快,刚才还异常猛烈的雨势,却说停就停,走了一大段路后,躲进云层中的月亮又重新露出头来。
明亮的月光令能见度转好,可我却希望继续下雨,起码看不清周围的情况,不会去想自己是独自一人在这荒山野岭之中,不会去想路上可能出现虫蛇之类的东西,更不会去想惊悚片中的异形或僵尸。
为了避免胡乱联想,自己吓自己,我开始哼起歌曲,一首接着一首,不停地唱,还特意配合着节奏,踩着乐点前进。慢慢地,竟真的忘记了孤独,人也变得轻松起来,越走越快。
正当连大学的校歌都拿出来唱的时候,我突然看着不远处的景象来了个急刹车,顿住了身形。猛眨了两下眼睛后,又不敢置信地揉了揉,不知不觉间,我竟然已经走出了官道,看到了一排房屋。
霎时,一股强烈的兴奋之情涌上心头,恐怕这就是我要找的东柳镇吧,激动之下立即用百米冲刺的速度奔向了大路尽头的镇子。
没有手表,也不知道是几点了,街上静悄悄的,几乎不见有人走动,只能从邻街的民居中透出的烛光来判断,现在大概已经很晚了。
在原本的计划中,东柳镇只是路过,因此没想过要去了解镇上的客栈情况,只好像没头苍蝇一样,撞上哪家是哪家了。
哦,Lucky!走了没多久,就看到一户人家的廊檐下挂着两个红色的灯笼,醒目的写着盈门客栈四个大字,当下便不假思索地上前敲门。
重重地叩了几下后,门吱呀一声地开了,一名跑堂模样的年轻男子探出头来。“客官。。。”他的话才刚起了个头,职业化的笑容就定格在脸上,鄙夷地瞥了我一眼后,立刻就要把门关上。
“喂,别关门啊!”我用力撑着门板,一只脚挤了进去,现在无论说什么我都不会放过这吃饭睡觉的机会的。
“不关门?臭要饭的,你还大晚上的来打门啊?”跑堂男人作势就要将我往外赶。
“要饭的?真是瞎了你的狗眼!”我压了一肚子的委屈和怨气都因为他的这句话而爆发了,心头火起,一下就把门给撞开了,想也没想,掏出一块碎银子就冲他扔了过去。
“哎哟,你还敢打人!”那个男人没有防备,捂着脸一下跌倒在地。
“真好笑,我打的是只野狗,这哪来的人啊。”我满不在乎地一笑。管他呢,豁出去了,等气出爽了再说。
“臭要饭的,爷今儿个非教训。。。”那男人一骨碌爬将起来,就要打我,却在看清手掌里的东西后脸部表情发生了一系列的化学反应,刚刚还满面怒容,转瞬间已谄媚无比。
“公子,真是对不住了,瞧小人这白长的眼珠子。”跑堂男人咬了口银子,又装腔作势地自扇了两下嘴巴。
“现在可以住店了吗?”我冷冷地瞪了他一眼,对于这种哈巴狗的行径已经无力动怒了,到哪儿都能碰见这种人,世态炎凉,有钱就是大爷,没钱就是孙子。
“行,当然行。只是您怎么。。。”跑堂男人赶忙把我迎了进去,却还是忍不住上下打量了我两眼。
“怎么,大雨天没见过人掉泥坑的?”我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说实话,打出娘胎也没这么狼狈过,脏得我浑身发痒。
“啊,不是。。。”跑堂男人被我一顿抢白,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能尴尬的赔笑。
不过,这种人讨厌归讨厌,察言观色的本事却很高,不待我多费唇舌,就手脚麻利地准备好了一切,甚至还周到地询问要不要替我准备一套换洗的衣服。
等所有需要的东西都放入房间后,我付完小费,将他打发了出去。插上门闩后又不放心地拖过沉重的木椅,顶住了房门。
一泡进热水中,浑身的筋骨都舒展开来,连麻木许久的痛感也苏醒了。看着大大小小的伤,真是越洗越心酸,青一块紫一块的,横一条竖一条的,就跟画了彩绘似的。虽然自由是需要代价的,可我这代价未免也太大了,都是那个温大妈害的,想起来就忍不住要碎碎念。
当洗去了一身的泥土后,整个人便如脱胎换骨一般,说不出的轻盈舒心。瞥见桌上的饭菜,腹中顿感饥肠辘辘,急忙狼吞虎咽地扒拉了两大口。
生怕跌落悬崖的时候伤及内脏而不自知,出于谨慎,吃完饭后又找出一颗活血化淤的药丸过水吞了下去。只是,满脚的水泡令我犯了难,拿着一枚牙签,却怎么也下不去手。
之前一心赶路的时候尚察觉不到,等脱掉鞋子,才发现脚底板布满了水泡,一碰就疼,更别说将它戳破,挤出浓水了。可是,如果不这么做的话,明天恐怕就无法走路了。
思前想后,终究硬起心肠,一闭眼,狠命扎了下去。只是一股钻心的疼痛霎时令眼泪夺眶而出,迟迟不敢再触碰伤口。无处倾诉的委屈顿时溢满心头,咬着嘴唇,凄凉地边哭边抹药膏,心底不合时宜地勾起了浓浓的思乡之情,万分想念对我呵护备至,却远在另一个时空的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