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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点墨书语(3)

新编《夜读书记》,是相对于沪版初编而言的。初编沪版《夜读书记》,是上海出版公司一九四八年岁末刊印的单行本,为初版;新编本,则是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一九九八年夏印行的丛书本,是为同名新一版。编者采纳了我建议的选编方案,上部为初编沪版《夜读书记》的重新排印,下部则编入集外的新作,以《夜读续记》为名。上、下两编相加,约得二十万字。此距当年初编沪版本的问世,恰好整整半个世纪,亦是书林巧缘之一。

先是,我曾经仗义组稿了一部西安新文学研究者梁永先生(一九一八-一九九一)的遗着《雍庐书话》(南京大学出版社,一九九三年十二月),其中编入了一份作者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走访古旧书店搜集入藏的现代文学书目,辛笛先生的《夜读书记》为其藏品之一。其时我正为所创意的《中国读书大辞典》撰写词条,因此有遍观海内“读书之书”之志。于是向先生家人函请一阅,承彼盛意赠送此书与雁斋主人留念。见书后即撰一条,见于该辞典“读书品评录·读书之书荟萃”之中,录下可见其时我的初读心得。略云:

王辛笛着。上海出版公司一九四八年出版。王氏原名王馨迪,笔名辛笛等,祖籍江苏淮安,一九二一年生于天津。诗人。早年曾任清华大学周刊文艺编辑,并执教于北平艺文中学等校。后赴英国爱丁堡大学研习英国语文。回国后,任上海光华大学、暨南大学教授。自学生时代起,即开始在京、津、沪报刊上发表作品。一九四九年后,服务于工商界。仍致力于写作和翻译工作,曾为《读书》写稿,并被香港《开卷》聘为特约撰稿人。主要作品有《珠贝集》、《手掌集》等。《夜读书记》是作者以诗人的眼光读当时文坛上作家作品的文字记录。其中《何其芳的〈夜歌〉》、《春日草叶》诸篇写得尤其出色。不仅观点有据,而且文笔畅达优美,以至于香港作家林真将它奉为放在“床边小书架上,供我临睡前或梦醒时细读”的十几本好书之一,并推介其书是“引领读者进入学术世界或艺术世界遨游的向导,它让读者看到一个新鲜的境界”。

林真先生的评介语出自其《王辛笛的〈夜读书记〉》一文,见于他的读书笔记集《林真说书》之中。林真先生在文章的结尾处真挚地说:“我祝福他健康长寿,并希望他能够写出一本《新夜读书记》!”

林先生是文定稿于一九七九年八月十六日的香港,那该是我应届毕业并随即败北于是年高考的最郁闷时刻。孰料星转斗移将近二十年,竟是由我在出版界完成了这《新夜读书记》的刊布心愿的——谁能说书缘不写照着人生的际会因缘呢。

新编本《夜读书记》的下部“夜读续记”,收入《旧书梦寻》、《听得春声忆故乡》、《夜读忆往》、《也谈读书》等新作三十二篇,与也是同年出版的《嫏嬛偶拾》在内容上稍有重复却仍成互补,共同勾勒出辛笛先生一长段人生与文心交织的轨迹。

适才于抽屉中翻检出几通残存下来的宋女士复函,大可补今日记忆之不足。编书之举当动议于一九九七年早春,是年三月三十一日承告,辛笛先生“近来身体欠佳,不能再写新稿”,随即提供了文集的草目,除《夜读书记》外,仅有十八篇。如此格局显然不能让我满意,于是复信提出了若干具体的要求。四月二十三日复函报称:“来信收悉。我想我是已经遵照您的指示去做事了,现在向您汇报如下……”所谓“汇报”凡六款,均与编书有关。

第二款云:“九二年十一月四日《新民晚报》上的‘夜读忆往’已加入,而且又加入了七、八篇零星的‘书文化’文字。有关‘在欧洲淘书’的内容,这个部分中已有了,辛老意思,不必再重复去写了。”

大抵是在我所藏《新民晚报》“读书乐”版上发现了辛笛先生发表的《夜读忆往》并没有被搜集编入,因此提出要求增补;同时还希望作者集中回忆一下当年“在欧洲淘书”的经历,结果未被采纳。原因是将入集的《旧书梦寻》一文中,已经有了近千字的笔墨。不过我当时读过此文以后感到,必还有不少淘书的精彩掌故未及道出,所以想深“挖”一下,未果成憾。

第三款云:“真正‘新’的东西,是翻出了几年前辛老在我校对大学生们讲述阅读中国诗与外国诗的两盒磁带,是辛老女儿王圣思提供的,不仅未发表过,而且目前仍是磁带,俟我整理成文字经辛老过目后,再加入。”

发现了在华东师范大学讲演现场的录音带,据以整理成文,当然是编辑一部新文集时最求之不得的好东西啦。可不知何故,此篇东西最后并没有收录进来。

经检阅《梦馀随笔》发现,该书“我与诗”一辑中有《关于诗的几个问题的思考》,文后明确标注着“根据辛笛在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讲座《中国诗和外国诗》的部分录音整理,经本人审阅”。关于这一次在《九叶集》出版后,于一九八四年二月间所作的讲座,王圣思于一九九六年底为《嫏嬛偶拾》所作的跋文中有一个现场细节的真切回忆,那是令诗人的女儿、也是讲座现场的听众之一“感动而难忘”的场景。此外,她于一九九九年七月整理的《我与诗》,也是一篇有关辛笛诗歌创作的重要文献。

第六款云:“辛老意思,要我写篇‘编后记’,谈谈我对他的读书生活和读书文字的看法,我欣然服从受命,只怕写不好,好在有个好心圣思在,她会帮我的……”并补充说:“按圣思讲,她老爸生平着述并不太多,但却较为精审,不随意下笔应酬,哪怕是几百字短文,都极认真推敲,所以比不上其他作家皇皇巨着,但他的新诗旧诗都作得好,如他的人一样。”

宋女士这篇“编后记”在编辑书稿时挪到了卷首作为“代序”(即《辛笛剪影》),因为卷末要安排王圣思的《记忆化作春泥——我的父亲王辛笛》为“代跋”。《辛笛剪影》重点叙述了辛笛先生的读书经历,揭示了他早年养成的“逛书摊,逛书店,到旧书店‘淘’旧书,甚至写信到外国的旧书店邮购旧书”的“好癖”(Hobby),以及成为知名诗人以后,“仍是手不释卷,动辄作些札记”的良好学习习惯,总结了老人在知识上兼容中西、在读书中勤于思考以及在修养上追求完善的三个特点。文章最后指出辛笛老人诗文皆如其人,他具有中国典型知识分子的“典型性格”——“书香飘逸的平淡”。一语中的,此非时时出入于其家那间“三合一”书房(兼为餐厅和客厅),常常与主人围坐晤谈者不办。

《嫏嬛偶拾》(上海教育出版社,一九九八年十一月)卷首有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九日作者自序,这已是作者的晚年,他自己都说“笔砚久疏”,很少濡毫作文了,却在序文的起首发挥了一通诗与文如何互补的“切身体会”,点破了吟诗作文的一个写作窍门。

《梦馀随笔》(江苏凤凰出版社,二〇〇三年十月)是辛笛先生最近也是最后的一个新集。难得老诗人于二〇〇二年十月还提笔作了一篇小序,开卷仍见妙语:“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大凡平生怀有理想的人,才能在思想上日趋成熟,而在年岁上却会愈益显得年轻。这是一种难得的境界……”虽说是为诠释本书书名而发,但是其间所包孕的涵义却也令人有无穷回味。

(下)

我素来关注的,其实不是先生的诗,不是先生的文,而是先生的书,确切一些说,是书与辛笛、辛笛与书的关系。一位留洋回国的诗人,吟唱着“花落了枝还在,明年它再开……”的诗人,先后踯躅在天津、北平、伦敦、爱丁堡、上海的摊前铺里淘书,尤其是淘那些尘封的旧书,那情景本身就如诗如歌,可吟可唱。这一位生于中国传统书香门第的学子,是如何走上了新文学道路的?那诗兴和书癖,在一颗善感的心灵之中是如何得以统一的?尤其是那空间里除了新诗,怎么可能还庋藏着古色古香的线装书呢?

辛笛先生曾经回忆说,是南开中学求学期间的新文学启蒙,使他当年从由线装书构建的家庭旧文化氛围中出走,迈向了新文学的殿堂:“在那里我初次接触大量新文学书籍,就日以继夜狂热地阅读了它们,甚至一时间拒绝念线装书,以免继续受封建主义的毒害”(《听得春声忆故乡》);他那时“常常老远从南开跑到梨栈的天津书局去看新书,记得我就这样地和《创造》、《洪水》、《语丝》、《北新》等刊物杂志结下了不解之缘。”(《旧书梦寻》)

不过他后来终于觉悟到,所谓读线装书就是接受以儒家之道为代表的“封建主义”,乃是一种“皮相之谈”。因此在《忆西谛》一文中,他还曾追悔说,“五四运动反对读线装书的遗风当时在我的身上尚有反映,对于版本源流一门学问,一向很少经心……故此对于西谛广收雕版善本,只视为国家所应收藏,而于个人搜求,了不介意。”否则,“若能随时向他问教,攻其所专,获益必多,可以断言”。

辛笛先生自己说过,中年以后曾择取“我信(故)我在”语置办过一枚朱文闲章,曰“始信斋”,但似也不常钤用。今日推想,若以四十为中年界限,则其中年,恰是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其间历经“运动”正多,显然要让人始信后终不疑,固难。先生一九四九年时尚为新中国首届全国“文代会”代表,于一九五一年加入的却是上海市工业战线的工作,至退休以后才回返文坛。

“声声传语缓行车,主人只解爱琴书”的辛笛先生走了,告别了他所爱恋的诗,他所爱恋的文,他所爱恋的书,走了。人世间从此就永远缺失了一个终身爱书的“九叶派”诗人了。怅惘之际,我忽然忆起了将近七十年前,那么年轻的诗人吟出的老成极了的那句诗:“一生能有多少,落日的光景?”

辛笛先生享年九十二岁,生平遭遇的“落日光景”大概不可计数,最令人感动的几个镜头,应该都被他捕捉到了灵感的熔炉里为诗为文了罢?那么,就让我们“在同一的灯光下”,把先生的书也一并诵读起来吧,那里该有着他老人家人生真理的光辉呢。

(二〇〇四年一月二十六日)

3、重读汪曾祺作品感言

无论是重读还是初读,最忘怀不了的,是汪曾祺先生(一九二〇-一九九七)作品中的乡情味。

那些寻常的文字,出自他的笔下,但闻泥土的芬芳,草花的芬芳,乡情的芬芳,淡淡的,都弥散在字里行间。适意的描叙,闲雅的笔墨,锦心而绣口,沁人肺腑。

那份适意,是曾经浮华洗礼之后,嚼得菜根式的返朴;那份闲雅,则是看过绚烂之后,还我初服样的归真。所以显真,显切,更显实,显诚,有表情达意、历久弥新之致。读读《我的家乡》中这段文字吧——

黄昏了。湖上的蓝天渐渐变成浅黄、橘黄,又渐渐变成紫色,很深很浓的紫色。这种紫色使人深深感动。我永远忘不了这样的紫色的长天。

闻到一阵阵炊烟的香味。停泊在御码头一带的船上正在烧饭。

一个女人高亮而悠长的声音:

“二丫头……回来吃晚饭来……”

像我的老师沈从文常爱说的那样,这一切真是一个圣境。

这笔下的音画,不使得那些自动照相机和摄影机的所谓“镜头语言”黯淡几分了么?

还记得他记汪家旧园里四株粗如汤碗的腊梅,只顺笔一句“我走过很多地方,像我们家那样粗壮的腊梅还没有见过”(《岁朝清供》),便把“池鱼思故渊,羁鸟恋旧林”的人情哲理揭示无遗;他写高邮家乡的正月十五,虽然先说了“我们那里的元宵却是静静的”,随后也能铺叙成一篇闹闹热热的千字美文,直到“年,就这样过去了”(《故乡的元宵》)戛然而止,于是年节的诗意,全落实在了怀乡的文字里。

读者忘不了他笔下细细写来的乡土食物,立春的蒌蒿,清明前的荠菜,端午节的咸鸭蛋,冬至的炒米,乃至秋风院中的宽扁豆,雪天桌上的咸菜茨菇汤,生食的穿心红萝卜以至各家各户自行腌制的“红皮萝卜干”;忘不了他写京杭大运河的河堤和货船;忘不了他家祖父用宜兴紫砂壶泡制出来的龙井茶,饮它一小盅,“从此我知道龙井好喝”……

仁者乐山,智者乐水。难怪法国文学翻译家安妮·居里安女士曾经要专门问他一个问题:为什么你的小说里“总有水”,“即使没有写到水,也有水的感觉?”

回答是十分简洁明了的:“我的家乡是一个水乡,我是在水边长大的,耳目之所接,无非是水。水影响了我的性格,也影响了我的作品的风格。”(《我的家乡》)

因此,读者在怀旧童年的那一刻可读他,在游子思乡的那一刻应读他,在高邮城乡如今日新月异的这一刻更要读他,读他的童年情,故乡情,风土人情。

一九八一年秋,汪先生年过六旬。应高邮县人民政府邀请,回到阔别四十余年的故乡探望。见到家乡人还保持着“吃早茶”和“吃晚茶”这两个传统习惯,他欣喜而又感慨。吃过了很香很香的烧饼,就有了《吴大和尚和七拳半》一文的立意。他希望新一代做烧饼人“七拳半”,能娶到本街“一个最漂亮的姑娘”,可别像上一代的“吴大和尚”那样,竟在一夜之间被移了情的妻子给“蹬”了。

——生活得“更合理一些,更好一些”,是他对只长了一米五六身高的“烧饼王”的期待,其实也是这首次回乡之行,他对所有素昧平生的高邮乡亲所表达的美好祝愿。

故乡写得好,写他乡也好,也用情,用的似乎是“错将他乡作故乡”的“移情”。这是汪先生的本事。他写故乡用的是怀旧思往的自来水笔,往往笔随意至;写他乡呢,用的好像是赏风乐土的蘸水笔,常常意随步移,所以能处处会心东坡“故乡无此好湖山”之句,写出《翠湖心影》、《昆明的雨》、《觅我游踪五十年》等等佳作来。且看他的“说法”——

我在昆明呆了七年,除了高邮、北京,在这里的时间最长,按居留次序说,昆明是我的第二故乡。少年羁旅,想走也走不开,并不真的是留恋湖山,写诗(应是偷诗)时不得不那样说而已。但是,昆明的湖山是很留恋的。

我们交给房东的房租只是象征性的一点,而且常常拖欠。昆明有些人家也真是怪,愿意把闲房租给穷大学生住,不计较房租。这似乎是出于对知识的怜惜心理。

书生客居,七年春城,真要放纵地写起来,流水账可谓多矣,偏偏拈出的是其山水人情之可“留恋”,可见作者自有旨趣。

文章写到如此地步,就已经不单纯是早年的文字之功、文学之功,而是多少年来养成的文雅和文化之功了。汪先生在晚年自白道:“这些年来我的业余爱好,只有写写字、画画画、做做菜。”

于是他的行书小条幅,为文友争为书室之订壁。晚年远足到武夷山,也曾为一家招待所书联:“四围山色临窗秀,一夜溪声入梦清。”有景有人,有色有声。于是提笔却立,顾盼自得道:“字颇清秀,似明朝人书”——我想这笔意的落实处当在晚明罢。

于是他自小学至初中的基本画功,也在适当的时机得为抒情发闷之具。“重拈画笔”,是六七十年代迭起的“运动”激发的,终于“一发而不可收,重新拾起旧营生”。当然不忘画上题诗,最为得意的大概是《冬菊图》上的这一句:“枝头残菊开还好,留得清光过小年。”也是画中有色,声色俱佳;诗中有人,人情毕现。

于是他在家做菜,“汪家菜”在京城文坛别具一枝,味倾海内外曾予一品的人士。即使去到没有做菜机会的异地,也不爱逛百货商场,而爱逛菜市场,因为“菜市更有生活气息一些”。他所发表的心得:“做菜待客,须看对象”,“做菜要实践。要多吃,多问,多看,多做”,“做菜,必须自己去买菜”,“买菜的过程,也是构思的过程”……你以为他老先生只是在说他的“烹饪之道”?

可见汪先生文章的可读性却并不只此乡土一味,别无他意可品。我以为他的字里行间,不但有童年情,故乡情,风土人情,堪予留意的还有“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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