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完美,我认为,有缺憾的事物,才会完美。
作为女子,本该姆婷娴娜,令人如醉如痴,有一种“倾国倾城”的架势。然而,我是脑瘫患者,很多正常人习以为常的动作、习惯,在我眼里都只能是一种奢望。大人们都说那是我的劫,几百年前就注定的,躲不开。只有我这种皮糙肉厚的才不把这当事,依然爱自己。
我特别喜欢照镜子,身上总会装面小镜子。因为大家都可以看到我,独独我自己不能,不照镜子会很吃亏。是的,我并不美丽,却是这世上唯一的。听说上帝造我们的时候,就顺手把模具打破了,因此,世界上就再无一人与我们一致,我们,是独一无二的自己。上天往往会把同样的事情赐给两个心态不同的人去经历,其结果是悲观者毁灭了自己,乐观者拯救了自己。生命诚可贵,不可随便作践。面对镜子,会让我感觉惊醒着,重新确认我是谁。我不需要大费周章去追问分析,我要做的,就是虚心接受生命给我的这个礼物。我常常看着镜子中自己的脸,不管我长相如何,一定要保持最好的状态,永远呈现一张充满希望的、表情生动的面孔。否则就有负于上天,有负于给予我生命的父母。所以我好好地活着,不独独为自己,更多的是为了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
爱自己,我懂得用知识装点生活。残疾,剥夺了我一些行动上的自由,却留给我很多空闲时间。我的阅历和经济条件只给我提供了一个很小的生活圈,可我喜欢读书、看报,喜欢上网,从中汲取营养,启迪思想,开阔视野,陶冶情操,给自己的心灵充电。热爱家人,我力所能及地去做。譬如,打扫一下居所,为爸爸泡上一壶好茶,给睡着的妈妈盖上一条毛毯,一点一滴都出自我内心深处爱的关怀。对他人,我古道热肠。我默默地帮朋友找寻图文并茂的资料。那会儿,朋友和我坐在计算机旁边,看得手忽热忽凉的,而我平静地边演示边打印,俨然一个内行,让朋友感激不尽,惊叹不已。我虽累可很开心。我心里清楚与人为善的举止,会让人感受到人际之间的温暖。通过这些细枝末节,周围的人们会发现我是最漂亮的人。
我小时候喜欢记日记,现在喜欢把文字放到电脑里。我只觉得活在字里舒服。没有什么比坐在桌前写作更自在,更能呈现自我。每逢自认为写出了一篇好文章时,便会对写出的文字一遍一遍涂涂改改,不停地在电脑里摆弄来摆弄去。一拆一编,一编一拆,仿佛在织一件素色的衣。什么时候差不多玩够了,才恋恋不舍地交出去。交出去以后的命运,就无从测定了。当然,多数时候,还是能够引起一些善良的反响。冥冥之中,我似乎感觉到这是能够给我希望和出路的本事。其实,在我心中,写我喜欢的东西,写我自己的内心,按照自己的心愿去走路,这是最重要的。我收藏着自己的所有作品,包括退稿。它们也是我的心血,值得纪念,我依然爱它们。失败了不要紧,可以从头开始,投入下一次奋斗。只要怀着一份虔诚之心,坚持自己的理想,光荣必会在键盘嘛嘛啪啪的敲打声中悄悄来临。
我向来不赞同宿命论。老天给予人的生命都是平等的,关键是自己如何去把握。我从不去多想将来的事,越想疙瘩就越大。有时候觉得自己是粗线条的鲁智深,抡起那把造型蛮酷的铲子,在愁苦山上劈出条隧道,哧溜一下就跨过去,然后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这样的人生态度是不是过于随意?我也就不管了。这种不管,似乎是比较符合我一贯的做人逻辑的。这一生,我就这么做人了,一切随缘。前途总是光明的,没有过不去的沟沟坎坎。
我看起来有一点敝帚自珍的意思,但是自古至今,自恋者大部分是写文章的人,何况女人都是非常自恋的,就像孔雀一样,渴望被人欣赏,只想从被欣赏中得到能量。即使没人欣赏,也可以自我欣赏。只要心绪好,就有满足感,使着实活得出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