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县退休教育工作者协会(以下称“退协”)部分理事对退协组织的性质、职能、地位与作用作了一次研讨。一致认为,象山县“退协”,经过二十多年的岁月沧桑,从非议中锤炼,又从发展中壮大,目前已成为社团领域里“花香日丽四季春”的佼佼者,不仅成了教师退休后的乐园,也成了广大退休教师缤纷服务的平台和施展才艺的舞台。其作用彰显突出,深受社会各界的好评和广大退离休教师的称颂。
1.搭桥与联结。退休教师是教师队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退休教师的管理服务工作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理应由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负责,但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在职教师的管理任务繁重。随着退休教师队伍的不断扩大,很难兼顾这项工作。这样,只有通过“退协”这一组织,把教育行政部门的意志,通过“退协”的搭桥与联结作用,贯彻到广大退休教师中去,让退休教师继续接受党的教育,老有所为,安度晚年。“退协”这座桥,不仅要解决通途,还要做许多两头的互动转化工作。事实上,自“退协”成立之日起,“退协”理事会一班人都是在做这一互动工作,做教育行政部门难以涉及的这块“架桥联结”工作。大体做法是:理事会通过每年的书面工作总结,理事长定期或不定期的汇报,“退协”每月一期《夕阳红》报的送阅以及让分管的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参与“退协”召开的各种重要会议,让教育行政部门了解“退协”的工作和广大退休教师的心声,使退休教师的管理服务工作真正成为教育局工作的组成部分,列入议事日程,切实把它领导好、管理好。这种通过上下搭桥互动的畅通渠道,就是一种铺路,是一种沟通,是一种动态工作的过程,是一种长效机制,从而使我们真正认识到成立县“退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它的理论性和实际意义。
2.服务平台。“退协”的性质与地位决定了其服务的对象是广大退休教师。退休教师是一支特殊形式组成的队伍。他们有文化、有知识、有阅历、有经验、有高尚的道德修养,又是一支有艺术造诣的群体,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教育资源。他们退休后,自愿加入“退协”这一组织,其愿望就是在“退协”组织下,更好地适应新的学习环境,新的活动环境和新的生活环境,排除失落感和孤独感,让他们在人生的“第二个春天”里,沐浴着灿烂的阳光,过着“老有所学,老有所教,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生活,扬他们之长,显他们之能,再现他们昔日的风采。“退协”就要为他们搭起平台,真诚地为他们服务,把心贴在他们的心上,把工作放在他们的身上,把服务做到他们需要的点滴上。
事实上,县“退协”历届理事会一班人都是这样做的。小到退休教师与邻居纠纷、夫妻间矛盾,甚至家里钱财丢失等具体事情,大到开展各种文体活动,组织“春旅游、秋祝寿、冬送暖”活动,对高龄教师、危重病人的慰问以及对生活有特殊困难教师的关怀,“退协”都能把服务工作摆到议事日程上认真去做好。比如,为了解决退休教师救急济贫需要,从2005年起,县“退协”就设立了“退休教师特困救助基金”,至今已救助了45人次,补助金额达15万元之多,解决了退休教师的燃眉之急,深受外界好评。
我们认识到,“退协”的建立,除为退休教师服务,无自己的特殊利益。“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为广大退休教师服务就要不分大事小事,大事要抓,小事也不能忽视,也不分分内分外,分内之事要做,分外之事也要关心,只要有利于退休教师,有利于社会,我们就积极地去做,这就是一种意义,就是一种精神。这种精神,无形中体现出“退协”自身的一种优化服务意识和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的实践。这种精神也意味着社会和广大退休教师对“退协”的信任,也从无形中加强了“退协”自身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感召力,给退协的工作注入了蓬勃的生机和新的活力,使“退协”真正成为广大退休教师向往的精神乐园和施展才艺的真正舞台。
3.依法维权。依据社团组织的有关章程,以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教师法》的精神,维护退休教师的合法权益是“退协”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根据部分教师反映,我们先后调查了早年参加教育工作,既无职称又没参加1993年“工改”的老教师工资及生活状况,先后写了两份调查报告及退休教师福利待遇、共享改革开放成果的建议与意见。尽管政府出台一些政策不能全部满足要求,但也体现了老教师的部分意愿。当有些老教师的意见建议遇到社会上不公正、不合理对待时,我们各地退协组织总是挺身而出,四处奔走,依靠各级行政组织,疏通方方面面的关系,为这些老教师据理力争,促使有些问题及时得到妥善解决。即使有些事情得不到完全合理的解决,但也尽到了我们维权的一份责任,退休教师也会从中得到理解并谅解。
2010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