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个月的市场试销,我们发现公司生产的家具很受市场欢迎。而且已经有几家家具批发公司向我们公司表达了长期合作的意向。我们是坚持产销一体化模式还是依照专注于家具生产这一核心业务呢?
国强准备选取后一种经营方式,公司管理高层也大多同意精简销售机构。过去一个月里,公司管理人员发现销售部门存在着人浮于事的现象。考虑到公司尚在产品试销阶段,市场还没有完全打开,因此对于销售部门存在的问题也就没有深究。
6月2日,公司召开董事会通过了精简销售部门的决议。决议规定辞退销售部门所有员工,其中普通销售人员每人给予1万元的补偿额,销售部经理给予3万元的补偿额,总计22万元,在辞退时一次性支付。相关人员的劳动关系拟于6月底前全部解除。
每人给予的1万元补偿在会计上被称为“辞退福利”。那么,什么是辞退福利呢?
辞退福利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前,不论职工本人是否愿意,企业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我们公司就属于这一种情况;二是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的补偿,职工有权选择继续在职或接受补偿离职。
辞退福利还包括当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时对辞退的管理层人员进行补偿的情况。辞退福利通常采取在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支付补偿的方式,也有通过提高退休后养老金或其他离职后福利的标准,或者将职工工资支付至辞退后未来某一期间的方式。
辞退福利和正常的退休养老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我们公司为辞退销售人员要给予一定的补偿,是因为销售人员与我们公司签订的合同尚未到期。引发补偿的原因是辞退这一事项。而职工在正常退休时获得的养老金,是与企业签订的合同到期时,或者职工达到了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获得的退休后生活补偿额,此种情况下给予补偿的原因是职工在职时提供的服务而不是退休本身这一事项。
此外,职工无论因为何种原因离开时,企业都给予的补偿不是辞退福利。比如我们公司对于职工本人提出的自愿辞退要比企业提出的要求职工非自愿辞退情况下支付较少的补偿,这时给予一定的补偿不是辞退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