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中朝已经五十多岁了,但由于保养有方,从面向上看上去也就四十出头的样子,脸型方正,依稀可以看出年轻时也应该是个帅小伙。张淑毅说他离过好几次婚,身上风liu债无数,想来这个风liu浪子能够有如此良好的女人缘,除了有钱之外,长得帅应该也是一个重要因素。现在年纪大了,年轻时的风liu俊朗也就自然而然的演化成了现在的淡定和儒雅。
看着我面前这个在整个西川省都排得上号的商界巨鳄,我不由得感慨人和人之间的差别实在是太大了。有的人穿上龙袍也不想太子,比如说我二大爷这种;有的人即使穿着三天没洗的乞丐服,手中拿了个破碗,你也会不由自主地看看他右手食指是不是少了一截,陈中朝就是这种人。
就冲着他身上这份淡定和儒雅,我甚至怀疑,就算某天他穿着三十块一件的衣服去市政府门前摆地卖盗版光碟,城管在面对他的时候也会多三分的忌惮,少几句打骂。
当然,他身上穿的并不是乞丐服,手中也没拿打狗棒,今天来早我也不是讨论整顿府南市盗版市场的问题。
“江先生?”陈中朝用询问的眼神朝我点了点头,他当然不是在确认我的身份,我认为这只是在面对小人物时养成的一种习惯性的居高临下。估计如果我下不是他请来的贵客的话,那他下一句很可能是:“我现在很忙,给你两分钟时间,如果你不能说服我的话就请你以后不要再出现在我面前。”
“江先生想喝点什么?可乐吗?”陈中朝很客气的问我,至少在言语上已经是体现了他最大的诚恳了。
“还是给我一杯茶吧,普洱就好。”这是我从张淑毅身上学来的。从个人喜好上来爱说,无疑我更愿意他给我来600毫升可乐,但现在我时刻提醒自己要入乡随俗,在与以为上层人士交往就应该习惯他们的行为方式,即使这种方式让自己看起来有些装逼。当然如果下次他到神仙路去找我的话,我倒不介意请他吃一毛钱一串的串串香,拍出三张大团结就管他迟到饱——90后的小孩儿应该很少听到这个名词了吧,不过这种钞票我家还真有收藏。
这就是有钱人和穷人的区别:如果穷人按照有钱人的行为习惯来行事往往会被冠以装逼的帽子,而陈老头要是哪天兴致来了真的和我去吃串串的话也只会被人认为是在体验生活。
“小女的病已经拖了好几个月了,现在说句实话,当时我曾已经一度绝望,要不是遇到先生,我真的想不到我这下半辈子该怎么活。可以说,江先生不但是我女儿的救命恩人,也是我陈某的大恩人,陈某在这里现行谢过了。”陈中朝如是说。
我不想计较这几句话里面有多少真诚,多少客套,他把我的恩情说得越重越好,反正我有求于他,很乐意看着他给自己下套。
“陈老板客气了,这是我应该做的事情。只是不知道陈小姐的记忆怎么样了,这次她精神受的创伤太大,可能会忘记一些不开心的东西,造成暂时性失忆,陈老板可以带她去看看脑科医生,看看有没有补救的办法。”
“不开心的东西?呵呵,难道我在她的记忆中就真的是这么不堪吗?”陈中朝摇头苦笑,我感觉他的鼻子有微微抽动的动作。
也许是看出了我的疑惑,陈中朝自我解嘲地一笑,跟我解释起来:“其实也不用瞒着陈先生了,长久以来,我们父女的关系并不和睦,甚至可以这样说,这么些年来我们父女的关系简直势如水火。我和她母亲是离了婚的,虽然法院将女儿判给我,但菲儿一直以来都和她母亲亲,我们的离婚她也一直都认为是我的错。从那以后,她就很少和我说话了,后来她母亲又不幸去世,她更是几乎将我看成害死母亲的凶手。”
又是一部苦情戏。每一个家庭都有自己的不幸,如果人人都可以把自己的不幸拿出来展示的话,那毫无疑问整个社会都是一个大茶几。我听着陈中朝用低沉的语调叙述自己的“杯具”,他的语言先得非常凌乱,很多时候为了表述一个细节他要思考很长一段时间,可以看出来这些事情他并不常说。
“其实菲儿这次失忆,对于我和她来说都是一件好事。昨天晚上,看着女儿在我的注视下弹琴、读书,看着她这些年来第一次睡得如此香甜,我就想着,也许这是上天赐给我们重新开始的一个契机,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谁知道这次的事情不是塞翁失马呢?”
“陈老板能这么想当然最好了”我笑了,心中暗自松了口气。既然女儿失忆了他还这么开心,那么想来是不会追究我的责任了——话说回来这事儿我有责任吗?
我接着说:“但是今天陈老板叫我过来不会只是喝茶谈心这么简单吧?”昨天晚上亲自打电话给我,还摆出一副如果我肯大驾光临他就要杀上门来的架势,难道就是为自己找一个心理医生?
陈中朝点了点头,沉默了很长一段时间,最后好像终于下定了决心的样子,慢慢说道:“小女的这次出事,让我想明白了很多道理,有些东西要紧紧抓住,而有的东西也应该毫不犹豫地放掉。”
“前些日子我偶然得到一样东西——可以说是一件宝物,这让我欣喜若狂。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把所有的经历都放在这件东西的研究上面。不过很可惜,也许是这样东西本来就不属我所有,这么长的时间我一直没办法搞懂它。而这段时间,我将全部的心思都放在这样东西上面,开始整夜整夜不回家,甚至也不和家里人联系,这导致菲儿出事了整整一个星期我才知晓。我想,如果我当初没有得到这样东西的话,菲儿也许就不会出事。”
“我现在想明白了,既然东西不属于我,我强留在身边也是无用,既然如此,我何必再留下这个不祥之物呢?我想将这样东西转赠江先生,这也是表达我对江先生的一点谢意。”
我赶紧说:“陈老板的好意我心领了,只是既然这样东西是不祥之物,你送给我好像对我来说也没多大的用处吧?”
陈中朝哈哈一笑:“江先生过滤了。俗话说宝剑配烈士,红粉赠佳人,这样东西在陈某人手中不过是一样稀奇的玩物,得之无用弃之可惜,实在鸡肋得很。但在先生手中却不一样,先生既然能治好小女的病,定是灵界中的人物,想必一定听说过‘妖皇印’这东西吧?”
说实话我还真没听说过,翻天印、崆峒印倒是听过不少,不过据老爸说,这些总所周知的宝贝除了少数略有些因缘之外,大多是后世臆造杜撰的。我不知道“妖皇印”又是什么货色的东西,甚至都没听说过天帝之下有那个妖敢以“皇”自称的,龙族在妖界算顶天了,也不过是在海底称了个“王”而已。
不过既然带了个“妖”字,我还是决定看看再说。说不定这劳什子宝贝是有种族歧视的,陈中朝不是妖所以没法驱动它,但我不一样。
“江先生请看,这就是传说中的仙界至宝妖皇印,陈某得来侥幸,只可惜无缘罢了。”
一枚黑色的石块,大概有个搪瓷缸大小,下端是方形,上端却还没打磨过。说它是石头有人信,说它是板砖有人怀疑,说它是印章嘛……要不说我还真看不出来。我拿起来仔细看观察了一下,石块周围刻满了蚂蚁大小的古怪符号,底部是四个篆文模样的文字。我试着朝里边注入了些许法力,可是石块全无反应。
“这就是你说的妖皇印?”我开始怀疑陈老头被人“卖拐”了。
“就是它了,这宝物我偶然得来,后来经张天师替它开光,才告诉我这就是天地至宝——妖皇印。”
“你说的张天师就是张效文?他替你开光,一共收了你多少钱?”答案就要揭晓。
陈中朝不以为然地摆摆手:“除了他,难道府南市还有第二个人敢自称天师?钱财不过身外之物,我是不怎么看重的。而且张天师替我做事不是为了钱,只是这件天地至宝既然来历非常,替它开光自然要多耗费些珍贵的物材了,大概花了一千多万吧,具体我也记不清了。”
好了,不用怀疑了。难怪张效文总着指他一个人玩命忽悠,从这家伙手里捞钱实在方便。不过想着他就这样把“价值”一千多万的宝贝拱手相让,我还是有些感动。
“这个‘妖皇印’你研究了这么久,可有什么收获?
“先生为何立即上面滴血认主?”陈中朝眼中目光热切:“我在它上面花了不少心思,其实也是为了看看这宝贝有何神奇之处。”
这东西的确是够神奇的,凭它能从一个精明的商人手中换取了一千多万沉甸甸的现大洋,就足以证明它比我老爸的“太公神算”牛逼多了。我有心告诉他实情,却把老头子一怒之下跑去找老骗子算账,到时候我的扣在对方手里的尾款可就悬了。滴血认主?你以为不疼啊!
“其实滴血认主并不是开启法宝的最佳方法,这东西还是让我带回去研究研究吧,如果研究出什么眉目,我一定会告诉你的。对了,我这次来也是有一件事情想请你帮忙。”我把事情的大概情况说了一下,只是略去了关于怨鬼的一段,只说是请他帮忙调查一下敢把市长女儿始乱终弃的男人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