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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韦奇伍德的影响

韦奇伍德家是非常出名的。他们与当时著名的“六城”(伯斯兰姆、汉利、朗顿、芬顿、藤斯托尔和特伦河畔斯托克)中大多数工业家不同。祖先是斯塔福德郡一个善良的有房地产家业的诺曼士绅,而且世世代代承袭相传已达500余年。他们的祖先很多都是很有名气的。贾拉柯尔斯的约翰·韦奇伍德在1576年曾被英王赐予纹章和顶饰。17世纪,另一位祖先和托马斯·伯斯兰姆家的人结婚,伯斯兰姆陶器城后来就从他这而得名。

达尔文的外祖父乔赛亚·韦奇伍德本人就是伯斯兰姆城的著名陶工师傅托马斯·韦奇伍德的儿子。乔赛亚的姐姐凯瑟琳有个孙子——亨利·霍朗德准男爵又是维多利亚女王宫内的侍从医生。这位医生又是第一代孔策福德子爵和维多利亚时代的著名的小说家加斯尔夫人的生父。

到18世纪后半叶,已没有比韦奇伍德家族结合得更紧密的家族了。在此以前的200年中,他们之中许多人通过婚姻联结在一起。这种做法一直延续到1764年,乔赛亚和堂妹萨拉结婚,而且还在继续沿袭。乔赛亚的孙子,亨利·韦奇伍德于1837年同亲表妹——达尔文的二姐卡罗琳结婚。另一个孙子于1830年同堂妹杰西·韦奇伍德结婚。孙女埃玛于1839年嫁给亲表弟达尔文。

达尔文的外祖父老乔赛亚于1795年去世,终年65岁。他于死前不久成为英国皇家学会会员。他是一个手艺人而不是科学家,能成为皇家学会成员实在是一种特殊的、令人刮目相看的荣誉。他于1768年和托马斯·本特利在埃图利阿城和汉利城合开的陶器厂,由他的次子,也叫乔赛亚管理,继续营业。按照当时的习惯,这份家业应由长子经营。可是他的长子约翰很早就说通老乔赛亚,决定不干此行,改从银行业。小乔赛亚把陶器厂附近的住宅全部卖掉,同妻子儿女搬进一座称为梅庄的漂亮的乡间宅邸,它坐落在特伦河畔斯托克以南约10公里处,在什鲁斯伯里市西北约48公里的地方,从达尔文家到舅父家坐马车一天可到达。这个地方有山林旷野,可供骑马驰骋,射禽猎兽,景色宜人。

达尔文在很小的时候就听父亲说过,在梅庄住着一位有钱的舅舅。他的妈妈私下也认为韦奇伍德家比达尔文家优越得多,总是给孩子们讲述外祖父的事儿。说他们外祖父曾受到乔治三世的王后夏洛特的接见,这位王后十分赞赏和喜爱他那享有盛名的奶油色瓷器,他后来把这种瓷器命名为“王后瓷器”。这个故事给达尔文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以致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他一直天真地以为外祖父如果不是个公爵的话,至少也是个男爵!小时候,他经常把母亲讲的这些事情说给小伙伴们听。有一次,他对什鲁斯伯里学校的一些学生夸耀说,他的外祖父不但是个著名的陶瓷家,而且是王后的“知己朋友”,常常受到王后的接见,而且得到王后的完全信任,这些话引起许多小伙伴的羡慕,对达尔文自然另眼相看。

在结婚后的前十年中,达尔文的父亲和母亲常常带着子女,乘坐他们的马车去梅庄探望孩子们的舅父舅母。带去最多的是玛丽安和卡罗琳。苏珊娜给哥哥的两个孩子当教母,她的哥哥也给她的三女儿苏珊·伊丽莎白当教父。每逢圣诞节时,两家总要互相赠送一些礼品。从梅庄送来的礼物总是极为华贵的。姑娘们过生日时,韦奇伍德家总要送来一些姑娘们非常喜欢、又能留作嫁妆的漂亮而实用的礼物。

苏珊娜同哥哥韦奇伍德十分亲近,两家关系处得也比较好,经常来往是自然的事。但是从达尔文出世后,由于苏珊娜身体不佳,他们家对梅庄的访问就减少了。苏珊娜病倒以后就根本不去了。达尔文直到1819年,他妈妈死后两年,才随父亲去看望表哥和表姐们。此后每逢假期,达尔文都要到舅父家玩。

像大多数韦奇伍德家族的人一样,达尔文的舅父也子女众多。在婚后的16年当中,他的妻子伊丽莎白一共生了九个孩子,除了一个叫玛丽安的死于襁褓之中外,还有四子四女,他们都比达尔文大。大儿子乔赛亚在达尔文第一次来访时已24岁,已开始参与和经营祖传的企业,成了舅父的帮手,舅父也已决定让他继承自己的事业。二儿子亨利和三儿子弗朗斯兄弟二人都在剑桥大学读书。亨利在1837年与达尔文的姐姐卡罗琳结成伉俪。这样,男孩子中只有16岁的汉斯莱斯在家,他对这位年幼的表弟似乎没有什么兴趣,达尔文的三姐苏珊·伊丽莎白没有同来,使他感到非常失望,因为他正热恋着这个姑娘。

另一方面,韦奇伍德家的姑娘们却很快与达尔文这位表弟亲近起来,她们争着带他出去玩,她们都对他乐于接近的那个姐妹,从心里嫉妒。比达尔文大16岁的表姐萨拉,外表颇像一个少妇,也被这个漂亮的表弟迷住了。后来听说她曾表示过这样的希望,如果她有儿子的话,愿他“像亲爱的表弟达尔文一样漂亮”。不幸的是,这个愿望并未实现,因为她直到87岁去世时,一直没有结婚。尽管达尔文为三位大表姐对他的殷勤而感到满意和荣幸,但是最吸引他的却是韦奇伍德家的幼女小埃玛。埃玛是舅父家最小的孩子,出生于1808年5月,比达尔文差不多大10个月。她长得娇小玲珑,从外表上看,她比达尔文要小得多的多,就连达尔文本人也这样认为。

此后五年中,达尔文又去梅庄好多次,经常和父亲一起去,有时也和姐姐们同去,和二姐卡罗琳去的次数最多。卡罗琳已与舅父的二儿子亨利建立起了深厚的感情,也就是说这对年轻人正在恋爱。两家的人们预料,他们肯定很快就会正式订婚的。韦奇伍德夫妇因为达尔文8岁丧母,是在父亲和姐姐们关怀下长大的,也够可怜的,加之小达尔文长得标致,又很聪明,所以深得二人喜欢,爱同己子。八位表兄姐也把他看做小弟弟,十分亲热。1824年夏天,也就是达尔文在什鲁斯伯里学校的最后一个暑假,他接到了一个使他心花怒放、出人意料的消息,他被邀请去梅庄,和韦奇伍德一家度过两周的假期。

在这极度欢乐的两周里,达尔文开始建立起对舅父“乔斯”(乔赛亚·韦奇伍德的昵称)的极大尊敬与诚挚爱戴。这位一家之主那时是50多岁,平素沉默寡言,态度冷淡,喜怒哀乐不外露,甚至连家里人,包括妻子伊丽莎白在内,都要鼓起很大的勇气才敢同他正面对话。他的四个儿子从来没有同他顶过嘴,几乎是唯命是从。还好,他本人很善于观察,每个人的一举一动都瞒不过他,所以,每当孩子们要有合理的举动时,他都首先走在前面,提醒他们应该做些什么了,或应该怎么做。女儿们如果想求他点什么事都不得不通过母亲,而她也要等到合适的时机,才向丈夫开口。

乔赛亚很满意自己同当时很多杰出文学家以及几位科学家的友谊。这些人也都乐于来梅庄小住数日。可是,他接待他们却很随便,似乎和他们只不过萍水相逢,有时他也只是在用餐时作陪。维多利亚时代的大作家和才子西德尼·史密斯(1771—1845年)曾几次来梅庄探视他。有一次在谈到他的东道主时说:“韦奇伍德是一个出众的人,遗憾的是他对待朋友表面上看很冷淡。”

环绕梅庄的树林异常美妙,对正在搜集更多植物和昆虫标本的达尔文来说,它是一个难得的令人满意的猎场。在那里不但可以找到许多品种的飞蛾和其他别的昆虫,而且丰富的地衣和苔藓又给他提供了另一个研究领域。他碰到的各种菌类也引起了他的兴趣,并长时间地苦苦思索它们在植物演进中所占据的位置。许多年以后,当他开始形成他的进化论的思想时,他曾经设想菌类会不会就是动物与植物之间的中间链环,但是后来他放弃了这种假说。

达尔文的父亲认为达尔文对博物学入迷只不过是一种嗜好而已。他的初衷是让小儿子长大了去作一个牧师,在教会里找到出路。所以把他送到巴特勒开办的学校去学古典文学。当他发觉达尔文对这些根本不感兴趣时,便决心把他培养成一位名医,像自己一样的医生。乔赛亚·韦奇伍德看待这件事的态度要比达尔文父亲严肃得多,认为达尔文迷恋博物学决不单单是一种嗜好,很可能就是孩子将来发展的方向。他本人对这门学问有强烈的兴趣,他那藏书丰富的图书馆里收有许多卷关于自然界奇迹的书籍,其中包括怀特的《塞尔伯恩博物学》。达尔文在什鲁斯伯里学校三年级时读过这本书,书中关于自然界生物的叙述,使他感到非常新鲜。16岁生日时,舅父送给他一册作为礼物,他真的高兴极了。

乔赛亚·韦奇伍德鼓励达尔文把所观察到的一切详细记录下来。那时达尔文已经对他所观察的和所搜集的标本做了一些简单的记录,还时常附有粗糙的铅笔画的插图,注上一些说明文字,可是他的舅舅要他再详细点,做得更好些。

“只做摘记是不够的,”他说,“你必须把自己当作一个画家,但是要使用文字而不是用画笔与颜色。当你描述一种植物、一种动物甚至一种苔藓的时候,你必须而且一定使别人能够根据你的描述,立刻辨认出这种东西来,最好能让人知道它同其他东西的本质区别。”

达尔文遵从舅父的叮嘱,为了能写得更流畅,想方设法丰富自己的词汇。他靠重读一些英国作家和诗人的作品实现了这一目的。他攻读了莎士比亚的全部戏剧和诗,他对新出版的兰姆姐弟俩(玛丽·兰姆,1764—1847年;其弟查尔斯·兰姆,1775—1834年,英国散文家)编的《莎士比亚戏剧故事集》非常感兴趣。他也很喜欢读当时风靡一时的司格特(1771—1832年,美国诗人、小说家)小说及拜伦(1788—1824年)、柯勒律治(1772—1834年)、雪莱(1792—1822年)和华兹华斯(1770—1850年)等英国诗人的诗歌。但密尔顿仍然是他最喜欢的作家。从12岁起,他就随身携带一册薄薄的皮封面《十四行诗》,他经常读这些诗,几乎每一个字都能记住了。

密尔顿也是小表姐埃玛最喜爱的诗人,这真是天赐的幸运巧合。的确,《十四行诗》为两个年轻人更加密切起来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小森林的树荫下,在清澈见底的溪水边,在绿茵茵平坦的草地上,都留下了这对表姐弟的身影。他们谈密尔顿诗歌的风格,读过的感受,很快就融入诗歌描述的情调中。1825年夏,在达尔文即将启程去爱丁堡之前的那欢乐而幸福的几天中,埃玛陪着他在森林中寻找标本,在河塘边搜集岩石。

春天,乔赛亚·韦奇伍德送给达尔文一根钓鱼竿,并教给他如何使用。梅庄领地内有两条小河岔和几片小水塘,里面有很多鱼。达尔文常常大清早或夜间溜出去,独自一人心满意足地坐在岸边垂钓,注视着浮标在水中上下左右浮动,可是难得钓到一条大的像样的鱼儿。他顽固地认为,只有男人才能从事钓鱼这项运动。可是有一次出去钓鱼时,埃玛非要跟他一起去不可,使他很恼火。埃玛是一个非常善良、心慈手软的人,对一些小动物,她从来都不会去伤害它们。她也从不当面看着别人残杀生灵,达尔文于是动起了杀生的念头,故意气一气埃玛。

当他用手指抠进河岸松软的泥土里,翻出一条蚯蚓时,埃玛睁圆了眼睛看着他下一步要做些什么。当他接着把这条扭动的活物穿在鱼钩上时,她痛苦地尖叫起来。

“可怜的小东西!”她叫道,“查理,你怎么能这样残忍?真是不可想象,你为什么要当着我的面这样做,难道是故意做给我看,你一点怜悯心都没有吗?”

“它感觉不到痛,”他神气十足地说,“我解剖过蠕虫,我知道。它们的神经系统非常低级。”

“就算真的这样,我还是认为你可恶极了!”她气愤地叫喊着站起来,跑回屋子去了。

达尔文高兴极了,心想,看你还去不去钓鱼了。

第二天,达尔文去河边钓鱼,她还是去了,不过手里却拿着一个小铁碗和一包盐。达尔文装鱼竿时,她盛了一碗水,把盐倒了进去。

“埃玛,你在弄什么?”他问道。

“我要你不要再伤害蚯蚓,”她回答道,“我问了汉斯莱斯,他说可以把蚯蚓放在盐水里浸一下,它们就会毫无痛苦地立即死掉。”

“可是我不想弄死它们,”他故意反对道,“如果它们不动就不能吸引鱼儿了,鱼儿还能上钩吗?”

“查理,你不要再把活蚯蚓穿在钓钩上,”埃玛严厉地说,“如果你再干,我就永远不再和你说话。”

从那天起,达尔文就再没有用钓钩刺穿活蚯蚓。虽然他此后一直是个钓鱼迷,可从没有获得什么成功。但是他竟然愿意按照一个毛丫头的愿望行事,从未再做类似的事情,证明他们表姐弟之间除了少年人的友谊之外,还有更深一层的东西。

在梅庄度假的最后一天,达尔文和舅父就去爱丁堡学医一事进行了长谈。

“我父亲让我去哥哥的学校学医去,我对医生这个职业从不感兴趣,我最理想的职业,是从事对生物的研究,”他说,“您的意见如何?”

“我同意你的选择,你应该像你祖父那样去当一个博物学家,”乔赛亚说,“我认为你不适合去学医。”

“父亲的性格您是知道,父命难违,我该怎么办?”达尔文想听听舅舅的意见。

“如果你想把研究博物学作为自己的职业,到爱丁堡去是十分必要的。据我所知,这所大学开设了生物学和生理学,这两门课程对你所爱的职业是非常有用的。”乔赛亚认真地给他讲解。

经舅父这么一说,达尔文回家时心情就比较愉快了。回家后,他说他真心盼望开始大学的学习,这使父亲又惊讶,又满意,暗自认为自己为儿子选择的职业是对的。

达尔文家绝大多数人都是从事科学研究的。他祖父伊拉兹马斯·达尔文,是一位杰出的医生,在18世纪后半叶,他以写作科学主题的作品而著名。他晚年致力于植物学研究,还写了好几篇这方面的论文,其中一些竟然以韵文的形式写成,令人惊讶。在1796年,距他去世还有六年,他发表了一篇名为《动物生理学——有机生命的规律》的著作。这篇著作阐明了他对于进化史中繁殖问题的看法,无疑地,这篇著作也鼓舞了达尔文在这方面继续进行研究。

达尔文在选择职业的问题上,可以说多半是受到了他祖父伊拉兹马斯的那种精神的影响。同时,也可以说他的未来,是在舅父韦奇伍德更为强烈的影响下而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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